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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應當怎樣共容進化論?

(2006-09-05 10:57:53) 下一个

宗教初無否定進化論。從進化論正式誕生之日起,至少十年宗教無異議,其後看到萬物之靈的人類自己,也要不免進化而來,其情何以堪,才起疑問難。非達爾文之進化論者熱心回應,以進化是單線自主跳躍一往直前,不僅如此,進化等同物競,汰弱留強便是天擇,適者生存者必為最強者,生物如是,人也如是,人生與社會,無不如是。這種新論,恍如天降福音:資本主義巧取豪奪,再沒有內疚;沙文主義弱肉強食,實國族光榮;帝國主義拓邊開疆,皆理之所在;軍國主義肆意劫掠,盡生之必然;共產主義階級鬥爭,絕義無反顧。在達爾文身後百年,不同政治經濟的信仰之間可為理念打得你死我活,但背後皆奉這種非達爾文的社會進化論為真理之標準:個人、社會、民族、階級的生存,唯「進步」之向前一途,不能容忍過去或現在的任何「落後」。由落後到進步,各種主義獨門的一套妙方雖相徑庭,然悉為完全可以操控預測的社會工程,在廿世紀竟造成人自作孽的精神焦慮,種族毀滅,帶同生態災難,其害深廣,為曠世所未見!宗教悲憫,自然指斥這無情無義的社會進化論,當中若果明理的,並不針對科學的達爾文進化論,但不清楚的,無法與並不屬于達爾文的社會進化論區分,變成誓與進化論為敵了。可惜世之明白人不多,贊成進化就連同偽科學的社會進化論也擁護,而反對社會進化論竟把科學的進化論都一樣想推倒。不辨「達爾文主義」有真假,既拜錯了偶像,也打錯了敵人。

達爾文本人終身守住學術的嚴格立場,沒有加入愈演愈烈的虛假宗、科論戰。其實科學理論和社會實踐,層次不同,焉可拿科學簡單往人生硬套?再者,生物都各有行為方式。有的昆蟲交配,最後會把對象咬死,四足哺乳動物交配,豈得效法爬物咬死性伴?猛獸相咬相吞,我們做人是否必要相咬相吞?人也生物,生存不免競爭,然而是否該學禽獸那樣競爭?再次,即使生物競爭,也不只惡鬥一途。森林定律說是弱肉強食血腥無比,但你進森林,見綠不見紅,畢竟平平靜靜的多,慘叫連連的少,敵對動物窄路相逢常咆吼露齒,不一定拼死廝殺。又再次,大千生命世界,以寄生共生為常,局部看不和諧,整體看仍和諧。健康生態競爭的結果非趨單一化,而成多元化,印證古人說天地之德曰生的道理,而非社會達爾文主義片面的汰弱留強。妙哉生命之世界,你看似弱小的偏偏不死,那碩壯無匹的反可驟亡。生存力的優劣,非以塊頭大力氣強為標準,同時不是機關算盡能定奪。质靠v橫無阻六國之相繼滅亡,始皇也無法想象帝國之應聲即倒,此理浅近,偏偏過去百年我們自以最科學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信仰者,反因多出一重理障,更加執迷難悟了。

達爾文進化論的正解在于「天擇」:自然選擇;而適者生存的「適存」取自哲學的斯賓塞;生存競爭的「物競」得自人口經濟學的馬爾薩斯Malthus。達氏「進化」真義,要按「天擇」理解,物競、適存說明天擇,三者齊看。生物相競,適應求存,由自然篩選,乃有進化,全是自自然然的天擇過程,不是個體或物種單由你說要競爭要生存便成。當初嚴譯用「天演」一詞實最傳神,evolution是自然演化,沒說一定要不斷向前「進步」。因達氏理解與描述的生命從簡到繁的演化,有進有退,乃為漸移漸變的趨異歷程,時遷勢易,嬗變多樣,不能是直線單向,而是分化交叉,衍生的方向非可預計,這才是達爾文原來天擇過程內物競、適存的「進化」。

進化原理實不複雜,內涵卻極豐富,發表百年後,到了新達爾文進化論的現代綜合,益見深刻。達爾文的天擇之說因現代遺傳學的發現,更得啟發印證,令進化機制愈為瞭然。遺傳學之父孟德爾Mendel,培植豌豆交叉授粉,試驗表示遺傳出于種群總體內若干各自分開的遺傳性單元,新生的豌豆特徵,並非由上一代一半加另一半的混合。他那時沒有基因一詞,但他研究的遺傳規律于其身後被重新發現成為基因學說發展之基礎知識,明白遺傳及其變化,非唤y從種群中可以孤立出來的結果。費希爾Fisher為廿世紀最重要的生物學家及遺傳學者之一,他遺傳差異的統計分析將數學方式的描述引進達爾文的概念。霍爾丹Haldane的遺傳學工作,為達爾文和孟德爾的綜合,自然選擇物種演變,予以量化表示,建構及分析進化的數學模型。遺傳學家賴特Wright致力建立統計模型,定量分析處理隨機遺傳漂變。杜布津斯基Dobzhansky的種群遺傳學,以天擇作用于變體,產生遺傳差異,大自然許多孤立的小規模基因漂變出現大規模天擇中,其理論促成現代進化新論。鳥類學家拉克Lack,重臨主要引起達爾文思考進化論的火山群島再行觀察織布鳥,從事種群密度研究,為進化論的現代綜合提供大量新理解的證據。這些研究揭示在相關生命種群中的遺傳複雜性,基因非互不相關的個別獨體,自己突變又彼此相競,多重基因互動下連續分配組合衍異,產生巨量隨機變數,積漸營造基因貯存的環境,在動態的生存條件中供天擇驅策,將機體推至最適存頂點完成新種。到進化論發佈百周年之日,現代進化論已為生物學界的定論,其領先學者分據所有著名學府生物講座教席並為相關學科之學會委員,杜氏認為,若再缺少進化觀念,生物學便會失去意義。然而有趣的是,帶動達爾文進化論更趨完善這一工程的殿堂級人物當中,並不乏宗教之信仰者,上面舉出的數位學者,其中霍氏喜愛印度教,餘皆基督徒。

當然這不為說進化論學者信教,只是欲指出,真懂進化論的,不必要反宗教,甚至最頂尖的進化論者,也有接受宗教,包括接受講創造論的宗教,這與俗眾以進化與神創矛盾相斥的想法剛好相反!進化論者不信教仍然很多,好像普及現代綜合進化新論的朱利安.赫胥黎,雖不信傳統宗教,卻以天擇當即宗教。古生物學家辛普森Simpson,用進化現代綜合新觀點找尋不相連貫的化石間之線性關係,他自福音派出教。行為生物學者道金斯Dawkins,以「自私基因」之說廣為世知,其反對宗教最力。古生物學家古爾德Gould,以間歇均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重新包裝新綜合。他出于主張社會主義的猶太家庭,但自己既非社會主義者也不履行猶太教義務,他與道氏竟成為筆戰論敵,反對一切文化的壓迫,尤其是以偽科學推行種族主義。這數位無神的進化論者之享大名,相當依賴他們對新達爾文主義宣傳的著作行世,和前述另一批有開創性的研究者多只會閉門努力不同。今公眾一般存在進化論者當不信教並且反教的印象,很大成因正在此。

故知現代進化論的著名學者,有不奉教也有奉教。然奉教的這一批不作有神進化,因科學不說超自然介入,這一點是和前一代許多奉教的進化論者的最大分別。新的達爾文主義科學家奉教而不講有神進化,但非說無神,神在科學範圍內存而不論,進化機制本身足說明演化之可能,奧秘之事屬上帝,應留給宗教踐證,神學探討。當今尚有教會抗拒進化論,因不明進化論近代的發展,一是作為純粹的科學不直接作形上論列與社會應用,二是已有新綜合成為更獨立具解釋力的學說。如仍以人的進化有損他受造屬神的高貴形象或以社會進化危害道德,這都不是今之進化論了。正版進化完全科學,是迄今為止絕對經得起證偽的生命科學理論,並不是幾個學霸專制或多數人成見的結果。如想攻擊進化不符合科學,是絕對的無知,若以進化不符合聖經直解之字面義即錯,則更屬絕對的愚蠢!難道五百年前誤判地動說為邪道的那個覆轍還要重蹈嗎?硬要科學描述與聖經語言一致,這樣的教訓還不夠大嗎?天下本無進化不容宗教之理,有些宗教腦袋智障不通,結果唯有自擾之了。
 
化石的間隔缺環,基因藍圖不能再有的複雜,從單細胞到人類仍要千山萬水,已都不是今日進化論的困難了。在新綜合光照下,看上去不變的種群,于總體水平同時且不斷綻現隨機和非定向的基因變異,正好貯備多樣多層的基因環境,等候驟變之天機與永恒之天擇!由化石到今之活化石或現代生物,同中有異,積漸為頓,不變又含變數,小種群的遺傳漂變和較短期環境壓力下的相對速變,雖不一定留下化石證據,但確造成突然顛簸物種均衡斷裂,微觀進化與宏觀進化為同一進程中的不同現象,田野與實驗可得微觀進化叢生的關係圖譜,足印合宏觀進化系統的相似恆穩。神智設計論者的Behe與Dembski從生化與機遇想說設計比隨機合理,完全蛇足。隨機就是隨機,若說設計也是天擇不自覺的設計,同為虔诚基督徒的Kenneth Miller以設計為假科學。幾何Mandelbrot集的不規則自我相似序列幅度由小到大,會產生新整體;力學的混沌自組織現象,可證由混亂到秩序之存在;進化中生命隨機無序與天擇必然規律,亦盡相適自洽。這樣的科學進化論,雖未談神,宗教毋必掉頭。妙哉天擇何須限定恰好如此?教徒若翻上一層,相應之天命Providence依然恒在!

〔附識〕前後二篇,討論宗教與進化論,你既可容我、我也可容你即共容之意義.二文當中有關進化論形成發展之處,主要採自下書,讀者有興趣進一步了解進化論科學史的,值得參考:
Edward J. Larson, Evolution : the remarkable history of a scientific theory. New York : Modern Library, 2004.

(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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