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回复:xiaobaitu及大侠:PERM核查国内工作经验问题

(2006-10-07 16:42:37) 下一个
我国内工作经验跟办PERM要求的工作经验基本不相关,如果以前上司愿意更改FORMEREMPLOYMENT
LETTER 中的措辞(当然留其本人的联系方式),风险到底有多大?
-- 风险不大,如果又有人配合(比如万一移民官打电话给发信人查询),风险更小。
但注意如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差太大,移民官不相信时,你要如何解释。

再严重点,如果找朋友伪造一封国内的FORMER EMPLOYMENT LETTER, 风险又有多大?
-- 伪造本身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建议不要轻易尝试,得不偿失。
适当地加工是可以的。且为了今后万一要换工作重新申请I-140时符合“相同的领域”要求,工作范围可尽量宽些,比如搞计算机的,软件,硬件,网络等都写一点,突出重点,带动其他。

核查国内工作经验是在那阶段?是申请LC时, I140时, 还是I485时?一般怎么核
查?
-- I-140 阶段,但许多移民律师要求在LC提出时就收集到FORMER EMPLOYMENT LETTER。
按信上所列的地址电话,打电话或写信,都有可能。

一般如果这个position是current的,FORMER EMPLOYMENT LETTER 相信只是走个过场。我在这个坛子里呆了也有些日子了,印象中还没有人说FORMER EMPLOYMENT LETTER不
符合规格要求RFE或重办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