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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的道德哲学课程

(2007-01-11 10:10:23) 下一个
江怡:今日哈佛道德哲学见闻
作者:chun    教育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975    更新时间:2004-7-8 【哲学在线编辑
受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科斯嘉教授(Christine M. Korsgaard)的邀请,在美国福特基金的资助下,我于2002年2月-8月赴美进行学术访问。访问期间,我主要选听了哈佛哲学系的一些课程,参加哲学系的系列学术研讨会和"怀特海讲座",与许多哈佛哲学家进行了有益的交流,同时还参加了哈佛燕京学社的学术活动,走访了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普林斯顿大学、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迈阿密大学等几个美国东部学校。在哈佛期间,我最大的感受是哈佛浓厚的道德哲学氛围:其中既有罗尔斯的学术传承,更有众多哲学家对道德问题和实践哲学的现实关注。

    在学术传承方面,哈佛哲学系的课程设置首先就明显地体现出道德哲学在整个教学安排上的突出地位。我抵达哈佛时正值2002年的春季学期开始,科斯嘉教授给我了一份哲学系2001-2002年的全部课程安排,关于伦理学、道德哲学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的内容就占据了整个课程安排的一半,其中不仅有给本科生和研究生上的公共课,还有专门给研究生开设的研讨班课程,比如Anthony Appiah教授的"同一性和个体性:种族、社会和国家"、Melissa Barry教授的"女性主义的道德观和政治哲学观"、Thomas Scanlon教授的"道德与行为"、科斯嘉教授的"近代道德哲学史"、Derek Parfit教授的研讨班课程"实践理性和伦理学"等。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科斯嘉教授和Parfit教授的课程。Parfit教授是来自英国牛津大学的客座教授,他的代表作《理性和个人》(1984)早已成为当代英美哲学中以分析方法处理传统实践理性问题的典范,而他的"实践理性和伦理学"课程是为他的同名新作寻求批评意见。科斯嘉教授的课程正是罗尔斯教授课程的继续,她是罗尔斯的得意弟子,她不仅接替了罗尔斯的课程,而且她在哲学系大楼(即爱默生楼)二层的办公室也是罗尔斯先前使用的。虽然罗尔斯已退休近十年,但他的哲学影响和学术风范似乎仍然保留在这座美国第一哲学大楼中。遗憾的是,我在哈佛时得知罗尔斯早已卧床不起,无法接待客人。他在我离开哈佛后的11月24日去世,享年81岁。更为不幸的是,罗尔斯的同事诺齐克教授也于2002年初去世,这使哈佛失去了一位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领域战斗的勇士,他的课程还被列在我手里的课程表中:"哲学和文学:托斯妥耶夫斯基"、"哲学和历史:俄国革命",他的事业未竟,他与罗尔斯的争论还将在哈佛哲学家的思想中继续。

    在哈佛期间,我较为完整地参加了科斯嘉教授的"近代道德哲学史"课程,对她的授课风格和思维方式留下了深刻印象。这门课程最初是由罗尔斯开设的。实际上,罗尔斯在哈佛工作的30年中开设了许多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课程,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为本科生开设的"伦理学入门"(有时也称作"道德心理学"),主要是围绕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讨论了哲学史上的重要哲学家的道德思想,包括了亚里士多德、康德、密尔(即"穆勒")、休谟、西区威克、罗斯等人,他在这门课程中的主要工作是要研究道德观念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如道德观念是如何构成道德推理的,如何预设个人的观念以及道德观念具有什么样的社会作用等。后来,由于罗尔斯更多地关注康德的道德哲学,所以,这门完全的历史性课程就逐渐被他的康德讲座所取代,直到1999年才由科斯嘉接替罗尔斯重新开设这门课程。虽然我无缘亲耳聆听罗尔斯的教诲,但从各种途径得到的认识是,科斯嘉的授课风格与她的导师罗尔斯如出一辙:站在讲台上缓慢而清晰地宣读早已准备好的讲稿,期间偶尔有几次板书,但很快就转向讲稿,整个课堂很少学生提问,这与我在其他课程中的印象完全不同,通常的美国课堂是非常活跃的,但科斯嘉在下课后都会留下一会儿等待学生前来提问。虽然在课堂上是"照本宣科",但科斯嘉的讲稿内容非常丰富,逻辑非常清晰,论证非常全面,这也是使得学生们在课堂上无法发问的原因之一。这也正是罗尔斯的一贯授课风格:他讲稿通常稍加整理就完全是一篇很好的文章,实际上他也很乐于把讲稿分发给学生,请学生们对讲稿内容提出书面意见。他于2000年出版的《道德哲学史讲演录》正是根据他在1970-1991年间的讲稿编辑而成的。我曾询问过科斯嘉,她也有计划在若干年之后出版她这门课程的讲稿,这可以说是导师"言传身教"的结果吧!

    这里顺便提一下哈佛哲学系以及美国哲学教学的一些特点。我在赴美前曾有出版社的朋友托我了解美国大学哲学教科书方面的情况。其实,在美国很难找到类似我们国内哲学教材一样的教科书,因为每个哲学教师都是根据课程要求选择相应的阅读材料,主要是原著性读物,按照自己的理解对这些材料进行解释和分析,所以不可能有统一的教材。虽然美国的一些出版社也纷纷出版了一些类似教材的入门书大肆向教师和学生推荐,但这样的书籍通常是为非哲学专业的爱好者提供向导,而对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毫无帮助。近年来,英美哲学界出版了一些"读本"或"指南"类的读物,主要是帮助读者较为全面地了解相关领域或话题的经典文献或思想背景,这些对哲学专业的学生的确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但哈佛哲学系的教学活动主要还是取决于教师对课程的设计和对阅读材料的选择,每一门课程都会在网上有专门的介绍和安排,其中包括了指定的阅读材料和思考问题等,教师完全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安排授课内容和材料取舍,这样,每个教师的课程内容都直接反映了他或她的研究成果,由此也可以判定教师的学术水平。在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往往都是很好的教师,这与他们能够把自己的哲学思想在课堂上直接传授给学生不无关系。在我选听的一些课程中,戈德法布(Warren Goldfarb)、斯坎龙(Thomas M. Scanlon)、培里(Melissa Barry)、普赖尔(James Pryor)以及帕菲特和科斯嘉等人都是很好的教师,受到学生们的普遍欢迎。

    回过头来再看一看科斯嘉的这门课程。正如前面所说的,罗尔斯最初开设这门课程的时候,基本上是按照哲学家的思想脉络来展现近代道德哲学的发展,所以,他的课程大纲是以哲学家为核心,分别介绍了休谟、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的道德思想。他的基本方法是,首先提出这些哲学家的问题,阐述他们当时对这些问题的论述和理解,在此他接受了科林伍德的观点:"政治理论的历史不是对同一个问题做出不同回答的历史,而是一个多少会不断变化的问题的历史";然后,他把这些哲学家的思想推向及至,由此揭示其中存在的困难并试图寻找解决这些困难的办法。科斯嘉的研究思路与罗尔斯大体相同,但她的课程大纲则迥然相异:她是按照问题的历史发展安排课程内容的,主要讨论了这样一些问题:"自然法"、"对道德理论的挑战"、"理性主义的反应"、"情感主义的反应"、"精英理论"、"联想主义和道德意义"、"情感主义与责任"、"理性主义与情感"、"功利主义的诞生"和"康德主义的诞生"。这些问题主要围绕的是1600-1800年的近代道德哲学史展开的,通过引述不同哲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论述和回答,揭示了康德哲学之前的道德思想的缺陷,表明了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历史地位:由于受到英国和法国道德哲学家的影响,在他开创了哲学中的哥白尼革命的同时,康德提出了一种基于实践理性观念的新的理性主义,一种基于自主性的对责任的新的说明。

    从历史上看,哈佛哲学系历来有关注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深厚传统:她不仅是美国实用主义的发源地,更是美国崇尚自然的人格主义和先验论哲学的大本营。美国先验论的创始人爱默生对哈佛的深远影响不仅体现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哲学系大楼,更重要的是,迄今为止,他仍然被看作哈佛哲学乃至整个美国哲学的灵魂所在。同为19世纪美国重要的人生哲学家的索罗(Henry David Thorean,或译"西奥鲁"),如今在哈佛也不断地听到有人提及这个名字。这主要归功于目前在哈佛已退休的哲学家卡维尔的自传体著作《哲学高调》(A Pitch of Philosophy)。从目前(截止到2003年秋)哈佛哲学系的13个教员专业构成来看,专门从事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就有五位,其中斯坎龙是从数学哲学专业转向道德哲学,而弗朗西丝·卡姆(Frances Kamm)则一直担任哈佛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研究员,她的《创造和堕胎》(Creation and Abortion, 1992)、《道德与有死》第1卷《死亡与由此再生之人》(Morality, Mortality, vol. Death and Whom to Save From It, 1993)和第2卷《权利、责任和地位》(Rights, Duties and Status, 1996)等著作,在关于人权和人类普遍价值的理论以及规范伦理学等领域都有很大影响。斯坎龙的《我们相互感激什么》(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 1998)已成为目前道德哲学领域的经典性著作,因为他在书中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关于对错的道德判断标准,认为思考对错实际上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我们的行为,即某些东西对他人来说是可以得到证明的,而且他们无法合理地加以反对。他由此表明,判断我们行为的对错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与他人有关的复杂问题,因此诸如公平、责任等道德观念完全可以通过它们在相互证明和批评过程中的作用而得到理解。

    当然,对现实道德问题的关注始终是哈佛道德哲学的焦点,诺齐克的著作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与罗尔斯关于康德道德哲学的规范性研究不同,诺齐克一直把自己的研究重点放在如何用恰当的道德理论去说明我们面对的生活和世界。他在获得了爱默生奖的代表作《哲学说明》(1981)中就把哲学与生活的意义问题联系起来,把哲学本身就看作人性的组成部分,甚至看作一种艺术形式。在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1974),诺齐克讨论了人类自然状态的永恒魅力,并竭力提倡一种无政府的或最小政府的国家以避免一切对人性的限制,这恰好是索罗曾经倡导的观念。在《已经过考察的生活》(1989)中,诺齐克还专门讨论了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如死亡、父母、孩子、信仰、性问题、情感、幸福、自私与无私等等。而在《苏格拉底的困惑》(1997)中,诺齐克又讨论了选择与功利、哲学与方法论、伦理学与政治等问题,这些构成了他患病期间的道德思考。从他的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诺齐克的视线始终落在现实生活中的人身上,落在如何使人更好地生活的目标上。从我参加诺齐克追悼会上得到的各种反应看,他不仅获得了美国哲学界的尊敬,而且在整个美国学界都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哈佛道德哲学的最新成果是科斯嘉于2002年5-6月在牛津大学所做的"洛克讲座",题目是"自我建构:行为、同一和正直"(Self-Constitution: Action, Identity, and Integrity)。始建于1950年的牛津大学"洛克讲座"是世界著名的讲座之一,当代许多重要哲学家都曾在这个讲座上首次发表了自己的重要思想,如王浩的"形式化的数学概念"、古德曼的"艺术的语言"、塞拉斯的"科学与形而上学"、乔姆斯基的"语言与心的研究"、戴维森的"真理的结构"、普特南的"意义和知识"等等。科斯嘉在这个讲座中讨论了这样一些问题:"规范性的形而上学基础"、"实践理性和意志的统一"、"自主性、功效和力量"、"逐出花园:人性的转换"、"建构性模式和糟糕的行为"、"正直和互动"。与她的《规范性的根源》(1996)和《创造目的王国》(1996)一样,科斯嘉在她的讲座中仍然从康德的道德哲学出发,从讲座的题目上就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一点。但不同的是,科斯嘉没有完全按照康德的思路展开她的论证,而是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更多的启发和灵感,她提出的许多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更接近了当代伦理学中的德性理论,如她认为,一个好人的定义来自他或她的内在自我对自己的规定,而每个人都是在以与自己互动的形式与他人互动,如此等等。这种观念仍然是在追求道德的规范性上努力,同时这也反映了哈佛道德哲学的一贯传统。

    (本文刊载于即将出版的《中国哲学年鉴·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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