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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论明、清时期奸臣与英雄

(2006-12-04 13:22:12) 下一个
成事贵于死事

  明朝晚年的文臣,多迂阔尚气之士。说起来慷慨激昂,大难临头也有一些敢舍生取义的人。但少有知权达变、实际操作能力强的外交、军事人才。腐儒的练成,和晚明一方面道德沦丧一方面用道德治国的风气有关。



为了自己的千秋令名,也为了政治上正确,不给政敌以短处可抓,许多文臣选择的是成就自己高尚的道德形象,而国事究竟如何则在其次。

  崇祯自缢,满清进京后,在摄政王多尔衮的治理下,兵强马壮,随时准备胡马南下。而在南京的弘光小朝廷,忙于党争,君臣不和,将帅不和,大臣之间钩心斗角,家务闹得很厉害。此时,双方力量不对等,但满清一开始并未有完全的把握一下子吃掉江南半壁江山,如果明朝对北方能虚以委蛇,甚至不妨委曲求全,争取时间整饬内政,南明未必不能如南宋那样存在更长一段时间。

  可是一开始,南明便以正统自居,不愿意放下身段,又不积极备战,对清廷抱以侥幸心理,外交政策和国防政策不明朗也不统一。派出兵部侍郎左懋第出使,不但没能为明朝争取任何的喘息机会,而且陷身北地,最后被满清杀死,成就了忠臣之名。

  左懋第是民族英雄、节烈忠臣,这个判断没问题,可在晚明那种士风之中,他的外交手腕远达不到晚清的李鸿章等人的水平。

  当他奉旨北上时,带有弘光皇帝的书信,书信称“大明皇帝致书北国可汗”,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在比对方高的地位,不无暗示对方是胡人之意,而且带有赐给已经投降清廷的吴三桂的诏谕,很明显还把吴三桂当成明朝的臣子,发布命令,这置清廷于何地,这一开始和谈的姿态,就能让满清找到毛病。

  左北上出使前,至交好友同朝为官的李清去送他,问他此番出使抱什么样的态度,左懋第回答是“以不屈对待。”李清脑袋很清楚,对他说:“成事贵于死事。”并举北宋富弼出使辽国为例,出使北国时富弼卧病在车中,听见辽国皇帝的诏书来了,立刻起来拜受,如此感受屈辱无非是为了办成辽宋通和的大事。李清认为以当时之势,出使满清的最重要目的要保全南京的朝廷,不如用缓兵之计。李清建议左懋第到了北京,首先以满清替先帝崇祯复仇为借口,去清廷表示感谢,等对方态度有所温和时,再谈议和。如果这样做还不行,对方毫无通融的余地,欺人太甚,再骂敌而死,不算太晚。而左懋第则认为,满清当年是我大明的属夷,非辽和宋可比。即使富弼活到今天,他也不会对北方屈膝。李清觉得左懋第的话都是道理,可对成大事没什么用处。

  左懋第到了北京,确实能做到大义凛然。他一身孝服进京,首先提出是如何以皇帝之礼重葬崇祯帝。以大明当时自居正统的角度来说,这样做是不丧国格,可满清当然很不高兴。谒见当国的摄政王多尔衮时,同行的总兵陈洪范认为可以屈膝行跪拜礼,兵部司务陈用极说:“吾辈千秋气节,皆系于此,何言屈膝?!”而左懋第以皇帝的最高指示“不屈膝即为不辱命”为由,坚持出使时南明的态度。最后,陈洪范可耻地降清,左懋第被扣留在满清,清廷指示他的他的弟弟前来劝降,------他是山东人,当时山东已被满清占领。被严词拒绝,和他的仆人左夏一起慷慨就义,成了烈士。

  还值得一叙的是左懋第使北前,弘光朝的辅臣们和北国谈判的条件,有人提出以淮河为国界-----这已经是面对虎狼之满清的非分之想了。辅臣高弘图说,山东一百零二县的山河,绝对不能丢弃,最多以黄河为界。有拥立弘光之首功的马士英更异想天开,他的意见是,北朝满清的主子顺治帝还年幼,与我们的皇上为叔侄关系最合适。-----你想想,暗弱如此的南明还有这样崇高的理想,好笑吧。当时富弼出使辽国,大宋和辽力量的对比,远不如满清、南明那样悬殊,但订立的条约是:“宋增银、绢十万两、匹,文书称‘贡’,送之白沟”。如果简单地对照,宋朝的郑国公富弼是丧权辱国之臣,而左懋第是以死维护国格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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