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孙子“全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2007-02-26 11:19:05) 下一个
内容提要:人类的精神生活和实践活动,总是在复杂的差异性中表现出大量的同一性。正是这种同一性,能够使产生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优秀思想文化跨越时空而相融。孙子“全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两者作为不同时代东西方文化的代表,其内在的同一性表现在:一切为了群众是“全胜”思想的最终目的,一切依靠群众是获取“全胜”的核心手段。正确认识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分析美军当前在伊拉克所面临的困境,如何加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探讨“反分裂法”的作用等现实迫切问题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全胜”思想 马克思主义 群众观
  《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思想,是一种以追求国家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伐谋、伐交”和威慑为基本手段,以求获得“安国全军”而益天下的国家安全战略观,它以其深刻的哲理性和思辩性支配了中国2000多年的军事发展脉搏。而马克思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毛泽东思想的三大灵魂之一。它被邓小平同志喻为我们党的传家宝,被江泽民同志认为是讲政治的根本问题。我们党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在近80年的奋斗中屡经磨难而不衰,始终站在时代前列,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发展与社会进步,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经过艰难曲折的探索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使中华民族走上全面振兴之路,创造了举世称赞的业绩。其根本原因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最大的“全”。
一、孙子“全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内在联系的哲学机理
(一)、是全是破以利合的利益观
  孙子认为,运用一定的军事力量去达成一定的战略目的,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式:一是以智驭力,孙子把它称之为“全”;二是以力驭力,孙子把它称之为“破”。在《谋攻篇》一开始,孙子对这两种方式从全局到局部加以比较:“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通过比较,孙子的结论是:“全”为上,“破”次之。因此,“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这就是说即使打了一百次胜仗,但是敌我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样的胜利,是付出惨重代价的胜利,得利相对来说比较小。那么,不通过直接交战,而征服敌人,才是完全的胜利。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不战”并不是取消一切军事活动,如果真的把军事活动,战争手段取消了,任何敌人也不会屈服。它这里说的是不直接与敌人对抗,而通过一系列巧妙手段使敌人不得不屈服。“兵不顿而利可全” 又反映了一个一般的经济规律,就是以最小的投入争取最大的产出。这个一般的经济规律反映在孙子的战略思想当中,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这就反映了战争的效益观。
  恩格斯在《反暴力论》中提到:“暴力仅仅是手段,相反地,经济利益是目的。目的比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基础性’得多;在历史上,关系的经济方面也比政治方面同样基础性得多。”孙子的全胜思想正是通过最小的代价来追寻最大的利益,“破”只是战争手段的一种,而不是战争目的本身。西安事变就是最好的例证,西安事变后,在如何处理蒋介石的问题上反应不一,来自东北军和西北军的少壮派军官和有着不满情绪的士兵和群众要求公审“卖国贼”蒋介石和他的僚属。许多人也认为,共产党为了要报蒋介石对他们进行十年无情战争之仇,现在一定会要求把他处死的。并利用这个机会与东北军和西北军联合,扩大自己的地盘,与南京进行新的争夺政权的决斗。而实际上共产党并没有采取这种“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不仅力主和平解决,释放蒋介石,而且还主张由他回到南京去担任领导。这并不是共产党不想在中国实现社会革命,而是当时中国的主要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对于一个被剥夺民族自由的人民,革命的任务不是立即实现社会主义,而是争取独立。因此现在最需要的是团结整个民族,对日本进行反帝斗争,谋求独立。而且必须先有这一斗争,然后才谈得上进一步努力在中国实现社会革命,它们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前者必须同时带动后者。蒋介石则是中国许多敌对势力暂时得到某种稳定的中心枢纽。一旦他离开这个中心地位,这些势力就都失去了向心力,各种意见发生公开冲突,中国就会重新出现分崩离析。因此共产党选择了“求全”的方式,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南京建立民主的政体。
  可见,孙子“全胜”思想的中心在于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而利益观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部分,其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理论,帮助人们找到了一套关于自身使命的逻辑严密的说法。中国社会矛盾重重,战乱不断,阶级斗争学说比和平宽容的自由主义更富于凝聚力。更重要的是,在马列主义描绘的世界历史图景中,蕴藏了重大的利益分配方案,而这种利益分配方式,特别能满足中国社会的各种期待,这也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群众观的核心所在。
(二)、“全”、“破”相互转换的方法论
  “全”与“破”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有哪些特点呢?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提到:“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存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可见,“全”只是暂时的,“破”才是绝对的。正如国共两党作为两个阶级的代表,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他们的斗争是绝对的,其两次合作不过是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暂时的统一,在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列宁曾经说过:“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全”与“破”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如果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另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两者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的,这就叫做同一性。也就是列宁所谓的“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但是,事情不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就完了,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这就是说,事物内部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着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这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全”与“破”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不仅相互依存,全中有破,破中求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以小破求大全。
  而这个条件又是什么呢?这是辩证法研究的重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部分,是以《资本论》为代表的对欧洲资本主义来龙去脉的历史与逻辑的分析性呈现,那是商品经济的逻辑展开,是剩余价值的产生发展及其导致的危机与革命的图景。而共产主义的立足点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调动最普遍的群众的参与,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这符合占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中国无产阶级专政得以实现的最根本的原因。历史上几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重大倒退,最关键的便是他们抛弃的社会主义能够存在的根基,不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其下台是必然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便是这个“全”“破”相互转换的条件,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所要阐述的。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孙子“全胜”思想在当代的具体发展
  孙子运筹整个战争问题的时候,应当说是从综合国力这个方面去考虑的。他提出运筹综合国力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经之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五事”当中,以“道”为首,是孙子的重要贡献。“道”讲的是政治因素,“道也,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诡也。”,让民众、将士与国君的思想意识保持一致。这里的“道”就是政治主张,争取民心,取得民众的支持。
  但是怎样的“道”才能争取最广大的民众的支持呢?分析“道”首先要分析阶层,《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开篇便是《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通过分析各阶级所面临的客观利益,团结与自己有共同利益需求的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争取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孤立地主和买办阶级,不断地壮大自己的力量,削弱敌人的力量,让条件逐渐向有利自己的方向转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观点便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道”的核心所在,也是我们最大的“全”。而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点,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前进是从“破”到“全”的转换条件。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很好地概况了“全”与“破”关系的这两个方面。
  那些将自己的利益强加在人民群众头上,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来谋求自身利益的集团必然会走向失败。马克思主义认为:战争正义性与非正义性的根本区别在于是进步的符合人民利益还是退后的违反人民利益。从希特勒种族灭绝政策到日本帝国主义的“三光”政策最终走向失败,其根本原因就是违反了被占领国和本国人民的利益。
今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进入第二年,虽然大规模激烈对抗的高潮已经过去,军事行动强度有所降低,但是伊拉克战事远未结束,美军的伤亡越来越大。一方面驻伊美军在伊拉克加紧武装清剿,强化美军对伊拉克的军事占领;另一方面,伊拉克什叶派反美派别领导人萨德尔及其领导的“迈赫迪军”,扎卡维和费卢杰武装领导人阿卜杜拉•贾纳比领导的反美武装及伊拉克民众在伊拉克全境对驻伊美军展开广泛的抵抗行动。伊拉克的费卢杰号称“抵抗之都”,在大规模战争期间,费卢杰基本上是和平落入美军手中。这是因为,费卢杰人民在萨达姆政权下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相反还是个严加防范的地方。萨达姆给每个伊拉克老百姓都发了武器,指望他们为挽救政权作最后一搏,但在大规模战争期间,美军以微小的代价轻而易举就扫平了伊拉克全境,发了武器的老百姓基本上都在当看客,一年过去了,萨达姆也被抓好久了,伊拉克人反而又拿起了武器浴血奋战,战斗的激烈程度和伤亡之惨重较“大规模战争”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真正的原因要追根溯源要到去年5、6月间,费卢杰人的一次和平示威中,美军因为人群中有人开枪,就大开杀戒,打死打伤近百人,从此费卢杰就成为了美军的噩梦了。当初人们之赤手空拳走到美军的枪口下,是相信美国人不会开枪滥杀无辜,无非是冀盼着美国人重建快点,多给工作机会,多给老百姓一点做人的尊严,不要动不动就踹门搜身,老百姓图的也就是和平安宁幸福的生活,机关枪一扫,扫倒的不仅仅是那上百号人,更重要的是扫掉了费卢杰人的心。在费卢杰,美军动用坦克、飞机、重炮等重武器大开杀戒,连集束炸弹都上了,表明美军存心想报复辱尸事件,两天功夫就击毙六百多,杀伤近三千。当然很快美国人就发现不对劲,“没有什叶派、没有逊尼派,只有伊拉克”的口号出来了,12个城市全面动荡起来,美国人在费卢杰两天的杀戮,轻而易举就葬送了一年来美军做群众工作的艰苦努力。美军在两次费卢杰战斗中共阵亡206人,伤亡上千,几千名游击队员做到了三十万伊正规军没有做到的事。截止到11月底,美军在伊死亡总人数达1274人,受伤总人数达9765人。美军取得伊拉克战争的胜利靠的是迎合了广大伊拉克人民想要推翻萨达姆政权的压迫、建立新生活的利益需求,而现在逐渐失去伊拉克的原因也正是破坏了广大伊拉克人民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利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轴线,“全”与“破”的转换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战无不胜的奥秘所在。中国革命所以能够成功,其中很关键一点便是进行土地革命:重新分配土地,取消高利贷,取消苛捐杂税,消灭特权阶级。土地重新分配使很大比例的农民等到了足以维持生计的土地,取消捐税也赢得了中农的感激,所有这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出发,奠定了共产党的群众基础,为进行革命赢得了人力和物质的支援,这种绵绵不断的力量之源是我们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的改革开放能够取得空前的成功,这与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渴望过上富裕的日子是分不开的。时代不一样,人民群众的需求也不一样,如果说解放前人民群众是生存的需要,那么解放后便是发展的需要。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最好的铨释。
三、孙子“全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如何维护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利益的积极探索
(一)、顺应社会利益格局变动,寻求新时期人民根本利益的着眼点
  探索社会利益格局变动的规律,必须认清人民利益的时代特征。人民是个历史的范畴。人民利益也是个历史范畴,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研究新时期人民利益带有规律性的新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但是这并没有改变中国当前的阶级基础,相反,只要我们策略得当,还能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就提出:“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个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阶级基础,无以立党;没有社会基础,党就缺乏强大的凝聚力。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这一点不能变。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把社会各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有利于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时代主题演译出人民利益的发展主题。如果说解放前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求生存,那么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求发展。在和平与发展依然走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告别“温饱”、迈进“小康”之际,人们日益看重生活质量,看重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与未来。追求发展的人民群众重视机遇,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对加强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日益强烈。当前,国际环境正拓展着人民利益的存在空间。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决定着我国人民的利益不仅存在于国内,而且存在于世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加入国际合作,立足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舞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才能充分实现,在世界村里,我国人民个人的利益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联系日趋紧密。建立适应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新型政治体制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中国历史上曾有过汉武帝时代:“敢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开元盛世时百国朝贡、大元王朝的铁骑饮马莱茵河,然而鸦片战争后,中国陷于了近百年的战乱,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才逐步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现在中国又重新站起来了,每一个炎黄子孙都渴望看到中华民族的再次崛起,然而却有那么一小撮台独分子企图分裂祖国,将中国从和平发展的道路上从新拉回内战,这是为13亿中国人民的意愿所不容的。祖国的强盛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国强则民强,国富则民富,维护祖国统一的愿望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另一具体体现。
(二)、结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建立和完善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法治机制
1、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的问题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系统阐明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的行动指南,它系统地回答了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一中国共产党55年执政实践中始终面临、不断探索并努力回答的一个重大战略课题。
  一是为谁执政的问题。《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中可以看出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最终目标,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利益观,是我们最大的“全”。二是靠谁执政问题。《决定》指出“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一句看是简单的话,却凝聚着我们党成立55年来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贫穷走向富裕、从胜利走向胜利一切智慧的结晶。我们只有真心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会取得人民群众的的拥护,才会取得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全”与“破”相互转换的关键所在。三是怎样执政问题。怎样执政问题实质上就是在当前国际形势曲折发展、国内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更好地依靠群众的问题。《决定》指出当前党的执政面临着如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这归根到底是如何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和如何克服违反人民利益的问题。
  《决定》的提出是迫切和及时的,它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上,全面总结了55年来我党成功的六条经验: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这些主要经验,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反映。
2、维护祖国统一要靠两岸群众的共同努力,提出符合两岸人民利益的政治主张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与大陆现在的分离状态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台湾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台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早就制订了“一国两制”的 “和平统一”方针,这是符合两岸人民共同利益的选择,也是绝大多数炎黄子孙的期盼。然而,在国际大气候和岛内小气候的共同异滋下,台独分子及台独势力正在有预谋、有计划、成系统、加速度的发展,并已成为海峡两岸人民共同的严重威胁。
为了针对这一小撮台独分子的分裂企图,维护两岸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4年12月26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有着及时的指导作用。国家提出的和平统一主张和抓住二十年战略机遇期求发展的思想是站在时代的高度,以维护两岸人民群众利益为前提的高瞻远瞩的决策。只有我们自己发展好了,国力强大了,才能给台湾民众一个希望,才能使台湾低势能的资本主义社会向大陆高势能的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才能具有和平统一的资本。而且,这是历史的大势所趋。然而,有那么一小部分称孙中山都是外国人的台独顽固分子,害怕大陆的高速发展最终使台湾和平统一,想在大陆还没有足够强大之前将台湾从中国独立出去,逆历史潮流而动。《反分裂法》的提出就是适时地针对这一部分人的。它将“阻独”与“促统”两个目标分开来,虽然二者有密切联系,但是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促统”代表大陆承认两岸分离、分治的现况,并预示未来两岸关系唯一选项为“统一”,而在当前的情况下,和平统一的条件并没有完全具备,使用武力统一并不能给两岸民众带来任何好处,相反还会遗留下来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而“阻独”则是认定两岸现状是合而为一,所反对的只是一小部分台独分子。它从维护两岸人民求和平、求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是用来阻止分裂战争的。“阻独”与“促统”实质上就是孙子的“全”与“破”思想的延伸,而两者转换的关键就是是否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反分裂法》是符合两岸人民利益需求的政治主张,是遏制台独的利器。
  《反分裂法》提出的“五个决不原则”:“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决不妥协,争取和平谈判的努力决不放弃,与台湾同胞共谋两岸和平发展的诚意决不改变,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决不动摇,对’台独’决不容忍。”代表着国家为了维护两岸人民利益而反对分裂的立场;所提出的“七项主张”则宣示着两岸人民的美好前景;所指明的“两条道路”: “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最终玩火自焚。”则表明当前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是台独分子,台独是两岸人民共同的威胁和敌人,明确这一主张将一扫笼罩在两岸人民上空的阴霾。“反分裂”将成为两岸人民的共同目标,台独将成为两岸人民共同的敌人,团圆、和平、安宁、发展与大家庭的荣耀将是两岸人民共同的利益选择。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