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zt没有民主,崛起的大国是一大祸害!!

(2007-07-14 22:42:10) 下一个
没有民主,崛起的大国是一大祸害!!

送交者: goodnews 2007年7月14日08:28:49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没有民主,崛起的大国是一大祸害!!
没有民主宪政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经济的发展只能带来更大的灾难


【按:没有民主,别说崛起的大国了,崛起的中小国家都给世界带来灾难。如果眼下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没有被眼前的贪欲陶醉的话,他们也绝对不会眼看着一个反对民主抗拒自由,宣称要埋葬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第一人口大国真正崛起的。您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有些人吃着某个党的饭,嚷嚷着“崛起了,崛起喽”,吆喝着玩儿,咱看热闹总是可以的。呵呵!-dck】


王从圣

2007-07-13


1.从高度封建到高度集中专权的“明治维新”。

在西方文明逼近古老东方的时候,日本与中国也正处于相反的历史进程中。统治二百余年的清王朝此时正像历代王朝那样走向解体;而日本——非常接近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正好借着宪法的幌子实现了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

德川幕府统治时期,全国分为大小不一的许多封建领地,其中最大的是幕府将军的领地,其面积占全国土地的四分之一,三大都市(江户、大阪、京都)也归幕府直辖。其余的领地分属于两百六十余个封建领主——大名。将军和大名都养有许多武士,全国武士有40万人之众。武士中除旗本外,一般都没有领地,他们靠将军或大名发给的禄米为生。武士是世袭的职业军人,负有跟随将军或大名作战的义务。他们有携带佩刀的特权。

幕府腐朽的封建统治、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及中国在鸦片战争后遭受悲惨命运的生动事例,使得日本一些先进人士担忧祖国的前途,考虑日本的出路。这些人主要来自西南诸藩的下级武士。1867年10月14日,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等倒幕首领从新即位的天皇睦仁(当时不满15岁)手中弄到一份给萨摩、长州二藩的“讨幕密敕”,命令二藩举兵征讨幕府。1867年12月9日,萨、长两藩的倒幕派在军队的帮助下发动政变,用天皇的名义发布“王政复古”诏书,宣布废除幕府将军制,将政权归还给天皇。1868年伏见、鸟羽一战倒幕派以少胜多,取得倒幕运动的胜利。1868年7月,新政府宣布改江户为东京,确定东京为日本首都;9月8日定年号为明治。1868年革命及革命后的国家改造称为明治维新。[1][1]

2.维护君主专制权力的“明治宪法”。

明治维新为自由民权运动提供了机会和可能,到1880年时,自由民权派的开设民选议院、私拟宪法运动进入高潮。在这一运动的压力下,1882年伊藤博文一行赴欧考察宪法,把主要目标选在德国。在德国受到了德皇威廉和宰相俾斯麦“弱化议会权限”的谆谆告诫。当看到普鲁士因强调君主大权弱化议会,多次取得战争胜利而国势蒸蒸日上的实情,伊藤博文开始放弃了以往只有实行议会制才是国家文明富强的主要原因的看法,坚定了确立君权主义的决心。归国后伊藤博文率领井上毅、伊东已代治、金子坚太郎开始了秘密的宪法制定工作。1889年1月11日,帝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公布。[2][2]

《大日本帝国宪法》共七章七十六条。第一章“天皇”共十七条。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天皇由帝国议会协助行使立法权”,“天皇裁可法律,命令其开会、闭会、休会和解散众议院”,“天皇统帅陆海军”,“天皇宣战、讲和及缔结各种条约”,等等。宪法第三章“帝国议会”有二十二条。规定议会只对天皇起“协赞”作用,而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只能审议通过天皇政府提出的国家预算和法案。议会对于任免文武官员、统帅军队,同外国缔结条约、宣战、讲和,都不得干预。议会对于天皇命令特别开支的经费无权过问。议会通过的法案,必须经天皇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天皇有批准和否决法律的权力。议会的召开,闭幕以及众议院的解散,只有天皇有权决定。第四章“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二条规定内阁由天皇任命的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组成,其职责是对天皇起“辅弼”作用,只对天皇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天皇决定官吏制度,任命各级文武官员。全国大小官员都对天皇效忠。枢密院是天皇的咨询机关。议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枢密审议同意,才能奏请天皇批准施行。根据上述规定,统治日本的国家权力尽归于天皇一人独揽,完全是以立宪之名行君主专制之实。

为了确保天皇对军队的统帅大权,宪法明确规定由天皇直接统帅军队,不准政府和议会干预。辅助天皇统帅军队的参谋本部等军令机关,直接属于天皇,不受政府管辖。军令机关首长有“帷幌上奏权”,政府首脑不得与闻。这就是在“天皇大权”名义下的“军部独立”体制。总之,按照明治宪法,天皇拥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外交权、官员任免权、军队统帅权、宪法修改权等所有的大权。这部宪法使君权高于一切,天皇凌驾于国会、内阁和法院之上,并直接统帅军队。明治宪法确保了军部和统帅部的独立,通过国家根本大法使军国主义体制确立起来。[3][3]

3.专制权力与资本主义方式结合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日本假借宪法实现了高度的中央集权。这一高度集权的政治秩序结合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实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甲午战争前后,日本实现了以轻工业为中心的蒸汽动力产业革命,或称“第一次产业革命”;日俄战后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完成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电力产业革命,或称“第二次产业革命”。1905年下半年到1907年,新建扩建企业投资额达到67477万日元,相当于过去十年投资总额的两倍。到1914年,全国已有机械厂1401个,职工87625人,原动力约8.9万马力。日本的产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工业化是在明治维新后靠国家资本大力扶植很快就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4][4]从1915年到1918年,日本对欧洲的出口额增加60%,对亚洲增加125%,对南美增加629%,对非洲增加1002%。日本从1915年起开创了对外贸易大幅度出超的记录,出口额的增长直线上升。贸易以及其他种种收入,使大量黄金源源流入日本。日本的黄金储备1914年为3.5亿日元,到1919年底已超过20亿日元。日本从战前的入超国变为出超国,由债务国变为债权国。1914~1919年,企业投资从25亿日元增加到400多亿日元;公司总数从16,858家,增加到26,280家;雇用五个工人以上的工厂从32,000个,增加到44,000个;工人由94.8万增加到161万。同期,工业总产值由13.4亿日元增至65.4亿日元,差不多增长了4倍。[5][5]

4.没有民主宪政对国家权力的有效约束,经济的发展为日本人民,也给整个世界带来了空前的灾难。

20世纪30年代以后,反政党、反议会的政治运动甚嚣尘上,军部势力不断扩张。1931年一些青年军官制造了“5·15事件”,犬养首相被暗杀,政党内阁被打倒。1936年的“2·26事件”导致了军部的进一步独裁。明治宪法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终于使日本陷入了军国主义和战争的深渊,军部借天皇的名义进行法西斯独裁统治,议会政治的机能丧失了。明治宪法为军国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条件。[6][6]

日本军国主义挑起的战争不仅给亚洲各国人民,也给日本本国带来空前的浩劫。日本战败投降时,战争经济已经破产,陷入了异常悲惨的境地。据日本经济安定本部1949年报告中统计,日本物质财富损失总额达1057亿日元,损失率达36%。由于美军的轰炸,日本境内有119个城市被夷为废墟,236万户住房被烧毁。船舶总吨位从战前的630万吨锐减至战败时的153万吨。日本这个海上大国,连从海外运进所需基本物资的能力也不具备了。战争中,日本人口损失268万,另有600余万伤残人员。[7][7]


http://wangcongsheng.bokee.com/catalog_2006.html

--------------------------------------------------------------------------------

[1][1]刘祚昌、光仁洪等著:《世界通史·近代卷》(下),第十三章第一节。

[2][2]郭冬梅:《关于明治宪法的再认识》,载《日本学论坛》2000年第1期。

[3][3]刘景泉:《论日本天皇制法西斯统治的确立》,载《南开学报》1995年第5期。

[4][4]吴于廑、齐世荣著:《世界史·现代史》上卷,第一章第二节。

[5][5]徐天祈等著:《世界通史·现代卷》第五章第五节。

[6][6]郭定平:《论战后日本政治多元化》,载《日本学刊》。

[7][7]吴于廑、齐世荣著:《世界史·现代史》下卷,第四章第一节。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