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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旅行社拖欠账款投诉项目调研报告

(2008-01-16 13:20:37) 下一个
编者按 目前,旅行社企业间拖欠款、三角债、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阻碍旅行社业良性发展的顽症。去年下半年,中国旅行社协会借助专业信用管理机构,对旅行社团队交易现状、拖欠款基本情况及其原因、旅行社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旅行社对信用管理的认知程度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而详实的社会调查。虽然此次调查的对象数量不是很多,但此次活动必将对逐步建立旅行社信用交易体系,形成诚信为本的行业风气起到重要作用。本报下周一将刊登这篇调研报告的续篇———《旅行社业信用情况调查及初步解决方案》。欢迎广大读者来信来电发表看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效益是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信用效益在经济效益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旅行社失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者很少或不需支付失信成本,反而可以从失信中获得相当的利益。在这种极不正常现象的影响下,旅行社自然就会置信用而不顾,选择失信这条低成本的获利途径。国务院为了加大打击企业失信行为的重要性,于2001年4月颁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行业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在目前行业信用体系和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的条件下,约束旅行社交易中的失信行为,中国旅行社协会决定借助专业信用管理机构的力量,从受理旅行社间交易拖欠款投诉入手,强化旅行社的信用意识,摸索一套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使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受罚的奖惩机制,为逐步建立旅行社信用交易体系,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风夯实基础。

  为此,中国旅行社协会与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此次调研工作,以了解目前旅行社与旅游批发商、经营商、代理商,以及地接社之间交易的具体过程和拖欠账款的情况,认知目前旅行社对行业协会开展受理旅行社拖欠款投诉服务的需求强度,征询旅行社对加强旅行社交易信用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态度和想法,从而为中国旅行社协会进一步开展为会员旅行社的信用管理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提出旅行社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旅行社团队交易现状

  旅游产品的综合性决定了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涉及众多部门和企业,旅行社与这些部门和企业间普遍存在交易关系。市场经济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在法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旅行社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容易出现各种违约行为。

  (一)签订合同情况

  旅行社与合作企业之间契约的合法、有效签订,对于旅行社保证服务质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着直接的影响。

  从问卷调查和走访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旅行社使用的合同很不规范,签订方式多样,有的甚至不签合同。本次调研的旅行社中,有24%的旅行社在所有团队交易中不一定都签署正式合同;有53%的旅行社认为目前该旅行社使用的交易合同不够规范;有76%的旅行社选择签字文本或传真作为合同签署方式;有10%的旅行社选择电子邮件作为合同签署方式。

  究其原因,是因为旅行社长期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业务合作友好关系网,彼此在团队业务中相互信任,认为合同的规范性并不重要。

  一些旅行社认为旅行社行业合同不规范问题是由于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对此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提出希望旅行社行业协会能够编写旅行社间团队交易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的契约行为。

  (二)旅行社拖欠款问题基本情况

  资料显示,自1989年国际旅游业已经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我国旅行社间的市场客源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争取客源,我国旅游市场出现了恶性的削价竞争、延期收款的竞争,一时间“先接待,后收费”似乎成了行规,旅行社不得不被动地参与到这种病态的“信用销售”中,因为“不参与就意味着没有业务可做”(某旅行社总经理语)。这种竞争给了一些境外旅行社可乘之机,他们肆意抬高推迟付款的期限,还要求国内的旅行社承诺同意。这种竞争也给国内一些不良的旅行社可乘之机,他们长期恶意拖欠账款,形成呆账死账。这种竞争最终造成了旅行社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流动资金严重短缺,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旅行社间信用关系不断恶化,旅游市场一片混乱,使得旅游行业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入世的大背景下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

  在调查中,不少旅行社也认为,近几年由于旅行社行业管理的不断加强,旅行社通过改制也加强了自身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拖欠款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但是拖欠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1.旅行社间拖欠款问题

(1)旅行社与长期合作旅行社的拖欠款问题本次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的受访旅行社有一定数量的长期合作旅行社有短期(2个月内)或长期(2个月以上)拖欠账款现象,个别有赖账现象。其中,65%的受访旅行社被长期合作旅行社长期拖欠的账款数额占合作交易额20%以下;30%的受访旅行社被长期合作旅行社长期拖欠的账款数额占20%-40%之间;5%的受访旅行社被长期合作旅行社长期拖欠的账款数额占40%-55%之间。

  受访旅行社的长期合作旅行社拖欠款的主要原因是:流动资金周转不开(占65%);在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故意拖欠(占47%);经营不善倒闭(占47%)。

  (2)旅行社与短期合作旅行社的拖欠款问题本次受访的旅行社相关人员反映,他们的短期合作旅行社出现拖欠账款、坏账的现象并不多,调查显示:35%的受访旅行社的短期合作旅行社几乎没有短期(2个月内)拖欠现象;59%的受访旅行社的短期合作旅行社几乎没有长期(2个月以上)拖欠款或赖账现象;90%以上受访旅行社被短期合作旅行社长期拖欠的账款数额占交易额的20%以下。

  受访旅行社的短期合作旅行社出现长期拖欠甚至坏账的主要原因是:其流动资金周转不开(占70%);其在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故意拖欠(占25%);其经营不善倒闭(占13%)。

  2.入境游业务中出现拖欠问题(1)本次调查中许多从事入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人员反映,现在一些境外组团社,比如日本的组团社,明确要求国内的接待社必须承诺拖后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收取团费,否则不予“放团”。旅行社为了争取海外客源,也不得不参与到“拖后付款”的竞争中,从而势必造成国内接待社之间一连串的相互拖欠团费现象。因此,受访旅行社认为,根本解决入境游市场旅行社拖欠款问题,应该从源头抓起,杜绝境外旅行社这种“拖后付款”现象。

  (2)境外旅行社借国内旅行社入境市场竞争激烈之机,除了采取“压低价格”、“拖后付款”等手段外,还通过变换支付币种等手段来规避风险、获取利润,增加了旅行社的资金成本和坏账风险。在调查中,58%的受访旅行社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加大了旅行社催收应收账款的难度。

  (3)另外,目前一些旅行社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与境外旅行社相互勾结,故意让境外旅行社拖欠团费,以便从中牟取私利的情况依然存在。旅行社方面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先收费,后接待”。在本次调查的旅行社中,65%的旅行社都有“先收费,后接待”的规定。但这些旅行社都承认不可能完全做到“先收费,后接待”。为了维持旅行社的正常客源,旅行社对他们长期合作的主要境内、外旅行社是不可能要求100%预付团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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