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算出境美國 王又曾無罪將保釋

(2008-01-16 13:20:38) 下一个
王又曾非法入境美國案情勢出現大逆轉,聖彼卓移民法庭台北時間廿九日進行第三次庭,拉丁裔女法官皮特絲(Rose Peters)裁定:「美國政府針對王又曾的非法入境指控不成立,王又曾無罪,美國政府保留卅天的上訴權。」

王案在結束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管轄後,律師緊接著轉向移民局提出受理要求,以王金世英美國公民身分,進行王又曾依親申請與入籍的後續事宜。

四月四日前 可望獲自由

在王又曾辯護律師三次秘密法庭努力下,華裔律師龍崗(Kevin G. Long)向媒體表示,第一場仗大獲全勝,王又曾沒有入境新加坡,所以不算出境美國,更無非法入境問題,四月四日前隨時可能被保釋出拘留所,保釋金額介於五萬到十萬美金。

移民法官皮特絲在庭中表示,將於四月四日上午八點半(美西時間),在聖彼卓法庭舉行保釋聽證會。據悉,王又曾和妻子王金世英在獲悉這項消息後,十分滿意律師團的努力,由於該庭為保釋庭,因此王金世英無須出庭。

王金世英為了救夫,斥資聘請洛杉磯大牌,領銜律師尼爾森(Frank Nelson)具有十七年執業經驗,出身法律世家,母親為資深移民法官,而專精政治庇護的華裔律師龍崗在接手後,和具有卅五年的老牌律師麥克米蘭(RolandWayne McMillan)聯手,龍崗宣稱律師團打了一場勝仗。

同步申請依親、政治庇護

王又曾在聖彼卓留置中心被關了兩個月,但據律師龍崗表示,王又曾精神相當好,身體健康,在留置中心裡面的適應力極強,唯一困難是語言障礙,以及與外界隔離過久,導致精神上相當孤獨。

王又曾預計可在四月四日重獲自由,除申請依親移民之外,因考慮未來需呈交母國所簽發的「良民證」,而台灣內政部勢必不會簽發,因此同時申請政治庇護,因為政治庇護者無須交「良民證」。龍崗說,王又曾出生地為中國大陸,他未來可能前往大陸定居,但一切仍須等他出來之後決定。

台灣起訴資料 完全無用

儘管國內動用多方管道,要求將王又曾遞解回台,但在移民程序庭期間,台灣起訴資料完全無用。龍崗律師表示,前三次庭期全數屬於非法入境指控與辯論的移民庭,台灣遞交的王又曾起訴資料完全派不上用場。

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態度相當保守,在庭訊當天下午表示還在「求證」消息,後來改口表示,已回報外交部。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媒體對外發言人表示,已將第一手消息立即回報外交部。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