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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买票文化一直难以禁绝

(2014-12-31 22:33:22) 下一个

王昆义
 
  中评社台北1月1日电(评论员 王昆义)台湾从民主化前到民主化后,买票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在选举前候选人有的是一票500元或1000元的向选民买票,有的则是送香皂礼盒,选举后在选举议长和副议长时,想当议长或副长的,又向议员买票,今年在台南市议员的买票,竟然每票已经喊到2,500万元,这真是历史天价,教市议员怎么不动心?

  一般人认为选民很聪明,也许会一手拿钱,另一手就投给其他的人,错了,选民拿到的钱,通常是由该议员的桩脚发出去,并非候选人自己去发放,所以检调如果要去查贿选,除非是在桩脚之处查到某候选人的传单和现金,否则很难断定是哪一位候选人贿选。

  但是竞选议长和副议长就不一样了,这么大笔的数目,绝不可能拿现金给议员,只能期约贿选,所以只要查议员的帐户,应该不难查到行贿和收贿的人是谁。这次尤其是台南市议员,台南市议会共57席,民进党29席,国民党16席,台联1席,无党籍11席,再怎么选,议长都应该是民进党的,万万没想到却被国民党拿走。

  所以民进党中评会主委刘世芳就说她可以肯定的说,台南市至少5位民进党籍议员会被开除党籍,另有一位台南市议员、一位高雄市议员即使不是被以“最严厉”的党纪处分,也会遭“相当严厉”的处分。

  刘世芳还点名台南市议员陈朝来、曾王雅云、蔡秋兰、梁顺发、庄玉珠、邱莉莉和高雄市议员林宛蓉,认为这7位民进党及选上的议员,会遭到民进党开除党籍。

  其实,议员当选之后,他们就不怕被开除党籍,因为4年后他们可以自行参选,只要能够再当选,他们还可以再申请入党,届时民进党换了党主席,就可既往不咎,所以选议员是一种“投资”,选举前他们向选民贿选,选后从国民党要选议长的人再要回来,议员可从那里可以要回他们已经发出去的钱,这可是一拍即合的勾当,何乐不为呢?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台南市是南部农业地区占有最大比例的地方,所以贿选也是最容易的地方,如果那些议员是贿选上的,他们根本没什么好处可捞,所以违背民进党旨意,把手中的选票给卖了,虽然愧对党中央,但只要不愧对自己就够了。这也是台南市议员民进党过了大半,结果台南市议长的宝座会被国民党籍的李全教拿走之因。

  再说,台南市为何会有11位无党籍的人士当选,没有向选民贿选者,恐怕是绝无仅有,没有接受贿选,这些无党籍者,为何要投票给国民党的议员呢?一般民进党的议员都是比较平民化,家里也不是很有钱,所以不要说贿选,恐怕连选举的经费也都要靠募款餐会获得,所以要他们背着债务干4年的议员,未免太沈重了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出2千500万元买自己手中的一张选票重听,还是民进党下达的指令有效呢?就像刘世芳所说的:这几位议员未按民进党中央决议的“一致性投票”和“接受现场监票人员有效监票”,在12月31日将请这几位议员向中评会说明,只是按目前已掌握的书面、电子资料,可以肯定至少5位南市议员会被开除党籍。

  民进党中央口口声声要“开除党籍”,但是这就像“太阳花学运”女王的刘乔安所说的,10万元对她是多大的诱惑,何况议员的贿选单价是高达2千500万元呢,哪一位民进党议员能不接受这种诱惑呢?

  这就是台湾典型的“买票文化”,也是贿选一直难以禁绝之因,从议员向选民买票,再到议长向议员买票,从上到下一条鞭,虽然检调也再查,但能查到的毕竟是少数,所以民主虽是个好东西,但它的弊病要完全根除,恐怕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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