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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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亚包的中国战俘劳工人数——《南太平洋祭》(7)

(2011-06-24 21:49:28) 下一个


第二章
 
中国抗日战俘的来源(2)

 到亚包的中国战俘劳工人数

 如前所述,张荣煦先生回忆说,被日军押送到新不列颠岛做苦工的中国战俘人数约1600人。在此之前从网上查阅的结果,也只见到一位知情者于2000年提供的相关口述记录。这位知情者名叫田际钿,是当年四行孤军也是亚包中国战俘的幸存者。后来有人提到的有关亚包中国战俘劳工的数据,显然都是根据田际钿的上述口述记录而来。例如,有同是四行孤军幸存者王文川先生的回忆,曾提到有1000多名中国战俘被送到南洋做苦工之事,这与张先生所述比较接近。但其中所述之四行孤军中幸存者的人数,以及回国的时间等等,则明显与实际数字与记载相差太多:

1942年,日军还曾从老虎桥俘虏营调出1000余名战俘到南洋做苦工,其中也有数十名“孤军”战士,他们在炎热、饥饿和瘟疫流行的折磨下做苦工,最终,三十几名“孤军”只有十余人幸存下来,194610月随同其他俘虏,回到上海。[1]

 而在最开始接触到澳大利亚档案中有关被解救的那批中国战俘官兵资料时,由于这些军人和中国平民劳工的资料混杂在一起,因一时未及分辨清楚具体的数据,故在笔者从200710月份开始陆续贴出的博客文章中採用张先生所说之数据。由于这一缘故,可能也导致了后来一些人跟着引用我所提出的这个数字,引起了一些歧义。

 实际上,在此后进一步查阅档案资料时发现,中国战俘确切的数据应为1504人,分别来自南京和浙江两地。而四行孤军作为一个特殊的团体,其在亚包的幸存者则为36人。有关四行孤军在亚包的详细情况,将在下一节里进一步讨论。

 查台北国史馆编辑出版之国民政府外交部的档案,在民国3589日《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一文中,可能因无法提供一个确切的数据,只说有“南京被俘之国军千余名”。[2]而据这批国军幸存者也是四行孤军带队军官朱云少尉于同年早些时候(425)的来函,只是明确从南京经上海押送来的中国官兵为“千人”,战后“存者仅400名”。[3]另一份民国35911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电国防部长及外交部长请设法救济留澳官兵并尽速接运回国》的电文,引用同年112日由从南京战俘集中营押往新不列颠岛做苦工的幸存军官李维恂少校寄回的报告,也确认了他们被从南京“押赴澳洲新不列颠岛,计国军及忠义救国军被俘者共1000人”这一人数。200987日,李维恂先生在台湾高雄接受笔者访谈时,也明确表示,从南京押送来的战俘人数是1000名。[4]同时,上述电文更进一步表明,在这批南京战俘抵达亚包不久,“不日又由沪运到浙赣路作战,被俘官兵504名”。[5]而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所保存的中国官兵在1946年亚包战争罪犯审判庭上提供的证词,亦进一步确认上述电文的准确性,即1942年底被日军从中国押送到新不列颠岛的中国战俘人数,两者合共为1504名。[6]

 由此可见,在亚包的中国战俘来自二个不同的地点,合共为1504人,即从南京来者1000人,来自浙江者504人。上述张荣煦先生的回忆,与实际人数虽略有出入,但相差并不是很大。鉴于他也是当时在亚包的中国军人营地与中国官兵的交谈中,获知上述信息,在60多年之后仍能记得比较接近的数据,已属不易,至少是为我们提供了考订这一数据的线索。

 根据前述张荣煦先生的回忆及上引档案中已经提到的信息,来自南京的中国官兵,有四行孤军、忠义救国军和其他国军;而从浙江来到中国官兵,皆为浙赣会战中衢州战役的被俘者。下面,我们就对来自上述两地的被俘中国官兵的构成,分别追溯一下其原属部队等情况。


[1]李扬:《王文川忆四行孤军八百壮士》,《文汇报》2007813日。另外,网上也曾有报道,披露“1943年日军抓捕1500余人,押解到巴布亚新几内亚,为日军的军事工程服苦役。日本投降时,仅剩700余人。”但这个报道并未说明这些是战俘劳工还是平民劳工,因为太平洋战争时日军还押送往新几内亚有大量的中国劳工。详见中国网(2005423) “强掳劳工”一文。种种迹象都表明,上述对亚包中国战俘人数以及四行孤军在亚包幸存者人数的说法,基本上是来自田际钿20005月接受余玮、吴志菲的访谈记录。详见:余玮、吴志菲:《“八百壮士”幸存者回忆:从战士到战俘从未屈服》,《北京青年报》2001821日。

[2]《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民国3589),谢培屏编:《战后遣送旅外华侨回国史料汇编》(2),台北:国史馆印行,2007年,第47-52页。(说明:以下引用中文档案注解时,皆只引档案名称,具体页码详见书后所附之征引档案资料目录)

[3]同上。

[4]李维恂先生访谈,200987-8日,台湾高雄。

[5]《第一绥靖区司令部政治部呈请外交部设法将留澳四行孤军接运回国》(民国3489)

[6]“吴棪中校1946518日证词”, [War Crimes and Trials -Affidavits and Sworn Statements:] Treatment of Chinese Prisoners of War -statements by Lt Col Woo Yien of Chinese Army - Major Chen Kwok Leong andChinese Civilians, 1946, AWM 54, 1010/4/153;“李维恂少校194621日证词” [War Crimes and Trials - Transcripts of Evidence:]Transcripts of evidence - Court No 114 - Accused Ayizawa Harumoto, shooting ofChinese at Rabaul, AWM 54, 1010/3/15


粟明鲜:
 《南太平洋祭——新不列颠岛中国抗日战俘始末》,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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