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个人资料
正文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八一):中山方烈民

(2022-09-04 02:58:01)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八一):方烈民

中山敦陶村

出生于一九二一年九月九日的方烈民(Lip Mun),中山县敦陶村人(在其英文表上则写为石歧人)。其父方基(Fong Kee)早在澳大利亚联邦建立之前夕,于一九○○年抵达雪梨(Sydney),此后便在此立足。可能是自来澳后相当一段时间里都在当菜农,建立了商业网络,后来便自己经营蔬菜批发生意。他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店名,主要做番茄经销商,日子过得稳定。

一九三六年五月三十日,方基以监护人身份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儿子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为此,他具结财政担保书,以其自己所营价值二百镑的生意作保,允诺每年可以供给学费和生活费一百一十镑,作为儿子来澳后的开销,要把儿子办到雪梨的华英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读书,并早早就请该校校长戴雯丽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出具了录取信。

当时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还是陈维屏,对华人办理在乡子弟来澳留学都给予大力协助。接到上述申请后,他认为方烈民尚未满十五岁,仍然处于勿需提供具备基础英语学识能力证明之年龄,便于六月三日修书一封,并附上这些申请材料,寄往澳洲内务部,为方烈民请领入境签证。

内务部秘书受理该项申请后,于六月十日行文雪梨海关,请其协助审查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十天后,海关便搞清楚了相关情况,上报内务部秘书。据他们了解,方基主要做番茄批发营销,每周净收入可得三镑十五先令到四镑五先令左右,虽然在银行没有开设账号,但却在广和昌号(Kwong War Chong & Co.)里存款二百镑,作为其生意经营的保证基金。因其兢兢业业地经商,广有人缘,颇有口碑。而根据海关的记录,在方烈民出生前后,他曾有回国探亲,即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境,一九二二年一月五日回澳[1]。方烈民在其回国八个月后出生,显系其探亲之结果,二者间逻辑关系明晰。如果其出生日期是按照传统农历来算的话,则方烈民的公历出生日期就应该是当年十月九日。如此,其出生就距方基的回国探亲有九个月的时间,其生育时间就更为充裕,他们两人自己的父子关系当毋庸置疑。

虽然上述调查结果显示方基符合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条件,但内务部秘书还是认为方烈民的年龄是个问题。尽管此时他还算是十四岁,但很快就要满十五岁,即便此时批复其入境签证,他也及时启程赴澳,待其入境时还是会到了满十五周岁的年龄。为此,按照规定,他须提供证据,以表明自己确已具备一定的英语学识能力。对于上述要求,陈维屏总领事无力反驳,而为让这位学生能按照希望赴澳留学的话,便是按照规定,尽快提供证明。

方基知道这是儿子能否赴澳留学的最后一道障碍,遂写信回乡,让儿子提供一份手写的英文作业抄件以充证明。只是这样一来一往,就半年时间过去。到一九三七年初,方基才收到了上述儿子所写抄件。此时,陈维屏总领事已经在去年末辞职,新任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换成了保君建。他接到方基转来的上述材料,便立即寄送给内务部秘书,也在信中力证方烈民学过英语,已经具备了一定基础。于是,内务部秘书遂从其言,于三月二十三日批复了这位中国学生的签证申请。保总领事接获批复通知,立即在三月二十五日给方烈民签发了号码为224076的中国护照,将其寄给内务部秘书,由后者于四月五日在护照内页上钤盖签证印章。由是,这项延宕近一年的留学签证申请得以圆满完成。随后,中国总领事馆便按照流程,将此护照寄往香港指定的金山庄,由其负责转交给持照人,并为其安排赴澳行程。

在家乡的方烈民还是很淡定,耐心地等待安排。半年之后,待诸事妥当,他才从中山赶往香港,搭乘“彰德”(Changte)号轮船,于当年十一月二日抵达雪梨港口。经卫生检疫,证实其身体健康,同时也通过了移民局官员的当场口试,显示出他确实具备了基础英语学识能力,因而顺利入境。海关当场就给他核发了留学签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在安顿下来并熟悉了周围环境之后,方烈民于十一月二十三日正式入读华英学校。戴雯丽校长提供的有关他在校表现的例行报告很简单,每次都是在校表现良好,各科学业令人满意。就这样,他波澜不惊地读到一九三九年底学期结束。

在一九三九年最后一个学期里,他的一个叔叔也从中国来到澳洲,经中国总领事保君建代其向华英学校请假,由方烈民带着叔叔去了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北部的乡镇磨厘埠(Moree),前后来回达两个星期。档案上没有披露方烈民叔叔的名字,也没有说明后者去磨厘埠的目的是什么。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最大的可能便是去到那里的华人商铺或商行中任职,因为只有在这些商行达到一定的营业额,才可以从海外聘请员工。如果是这样,就显示出他的家族不仅仅是他的父亲来到澳洲发展,还有其他的亲戚也在澳洲其它地方谋生,而这也是与当时粤人兄弟联袂、宗亲结伴、乡人同行的赴澳特点相一致的。

可是,就在一九三九年的年底,刚刚顺利地拿到了下一个年度的留学展签之后不久,未等到次年新学年开学,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这一天,十八岁的方烈民便在雪梨登上驶往香港的“太平”(Taiping)号轮船,返回家乡去了,结束了他在澳洲刚刚过了两年的留学生涯。走之前,他没有申请再入境签证,此后,澳洲也再未见到与他相关的任何信息。

一九三六年五月三十日,方基以监护人身份填表,递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儿子方烈民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Lip Mun - Education exemption certificate [0.5cm], NAA: A433, 1940/2/590


[1] Fong Kee, Low Poy, Ah Jew, Low Lum, Ah Hook, Ah Hoy, Young Nut, Ah Young, W Low Kay and Mrs Choy York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34], NAA: ST84/1, 1921/300/61-70。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