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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蹄儿的记忆

(2006-11-03 23:53:08) 下一个

小时候吃的猪蹄儿,都是过年过节妈妈从院里大食堂买来的,这个食堂是地地道道的职工食堂,每到五一国庆元旦的大节日,都会八方采购,给职工搞大会餐。到最关键的那几天 , 机关里的女同志,都是要到食堂帮灶,以完成平时七八个厨师完成不了的会餐大工程。妈妈每次帮忙 , 也就物色好了要买的几样好吃的东西了。煎炸蒸馏卤,各种风格的菜式非常够档次。尤其是蒸小酥肉,粉蒸肉,黄焖鸡,干炸黄鱼等至今想起来还会口水上涌,还有卤猪肚儿,卤猪蹄儿,极其入味,难以忘怀。大会餐是放假的前一天,到了下午快开饭的时候 , 从食堂里漂出的香气会诱着我这个贪玩的人早早回家 , 赶快排队去买好吃的。职工食堂每日都有剩菜剩饭 , 所以一直都喂着猪 , 一到会餐的时候,一定要宰杀一头,作为会餐的基本材料。一头猪,只有一个肚子,四个猪蹄儿 , 一个猪尾巴 , 如果多几个好这一口儿的人就抢不上了,所以有时间会和厨师们有个约定。我记得猪尾巴总是叫一家好酒的人家订走,所以从小到大我是没有吃到过猪尾巴的,当然我吃过的猪蹄也就限于这不多的机会里的一个半个了。长大了以后,日子好多了,大鱼大肉是常有的,可这猪蹄还是不多。爸爸经常到一个小县城出差 , 发现那里的猪肉特便宜,而且那里的人们愿意把肥肉削下来卖瘦肉,所以就经常捎些肉回来,这样的事情慢慢被邻居知道了,也就经常托爸爸为他们买些瘦肉回来。有几次爸爸为别人家买回了猪蹄,妈妈就要爸爸也买些回来,爸爸说老乡的猪蹄毛多,收拾起来太麻烦,妈妈说她就爱收拾猪蹄儿,因为以前在食堂帮灶时看见过食堂的人收拾。大面积的毛可以通过涂上化了的松香去除掉,猪蹄的犄角旮旯就只能用烧红了的炉钩子烫掉。妈妈说她最愿意用炉钩子烫猪毛了,因为听到吱吱的声音觉得很过瘾,比起吃来她做的欲望更大些。爸爸说那太好了,我是愿意吃,不愿意收拾,以后咱们紧密配合。从此以后,我们家也开始有了自己做的猪蹄儿吃。妈妈做的猪蹄很好吃,她不太喜欢多上酱色,所以猪蹄儿颜色总是淡淡的,不过猪蹄儿的那种独特的味道也被处理的很好,所以妈妈做的猪蹄儿虽没有食堂的味道浓郁,却也很香,我们都非常爱吃。没有得到真传,所以我做时就没有了章法 , 我觉得煮猪蹄时放些白酒比较可以除掉一些不好的味道。其他的香料也是有什么放什么了。不过,爱吃的人,怎么做都会接受的。

说来也巧 , 上大学后,同宿舍的人都好吃猪蹄,所以经常会到离大学不太远的那条街去买来解馋,其实对于穷学生来讲,买猪蹄是不合算的,因为物稀,所以价格不菲,骨头太多 , 解馋的作用远不如实实在在的肉。可是猪蹄儿那好吃的皮和筋,总是让我们过不了很久就会想念它了。也不知道我们天生不是淑女,还是那时的国情都是那样,总之,我们会在大街上大大方方地边走边吃买来的东西,烤红薯,葵花籽,甚至猪蹄儿,不用洗的现成东西大概都吃过吧。终于,大街上吃猪蹄这个行为给我带来了一件终生遗憾的事情。

大学二年一开学的时候,我开始在二号文科楼的一个新教室上晚自习,刚开学,上晚自习的人也不多,教室里总是空荡荡的。有一天,教室门开了,我不经意地抬起头来,看到走进来两个男生,不由心里一动,好精神!他们高高的个子,一黑一白,穿着相似的运动衣,背着相似的书包,一看就是好伙伴的样子,健康的男同学们也把眼神投向了我,一瞬间,默契产生了。从此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总会在那个教室碰见,没有言传只有意会。没有契机,无法正式认识,使我开始烦恼,不过看到他们自信成熟的样子,判断他们是高年级的,又是男孩子,总该是他们先向我开口吧,我只有等待,再潇洒的女孩子,到了这种时候都潇洒不起来,女孩儿的心地都是一样的啊。在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我竟然奢侈地选择起来,该喜欢哪个好呢,两个都挺好的,黑黑皮肤的男孩子看起来粗犷阳光,像是北方人,白白皮肤的男孩子看起来秀气文静,是我喜欢的书生样子,最后我觉得挑个长得更端正的,于是白皮肤男孩子在我心中入选,从此决定只向他放电,让他明白我的心,心的交流一切顺利,每每碰见,注目礼的时间也在延长,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微笑点头了。那时学校里时兴跳舞,周末大教室里经常会有舞会,我也经常和室友光顾,可是舞会中从没有那两位俊俏男孩的影子。终于有一天,我在女生楼底下的羽毛球场地发现了这两个男孩子的打球的身影。兴奋之余,就经常在下午两节课后的时间里,从楼顶的大阳台上往下看,看他们挥汗打球的影子,越看越心动。这中间我也做了一些努力,平生头一次啊,开始问一些高年级的女生,认不认识那两个打球的男生,哪个系的,哪个年级的,家是哪里的等等,这一切都得不露声色。慢慢地,教室里有时只有书生来学习了。一切在无言中进行着,无言中也充满了希望。就在这关键阶段,有一天傍晚,我和室友到校外那条街去买猪蹄,可能是肚子饿吧,我们竟然边走边吃了起来。在走近学校门口的地方,我啃猪蹄的动作进行的时候,眼里看到了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子正朝着我这面看,脑袋顿时停顿了,啊,完了,丢人了。有生以来头一次向往的美好恋爱梦,就被自己丑陋行为彻底毁灭了,沮丧难过,却无处诉说,没有人知道我那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精神恋。从来没觉得自己开朗豪爽有几分男孩子风格的性格有什么不好,直到我这啃猪蹄的不雅行为彻底毁了自己心中甜蜜的梦。后来,书生男孩带上了橘黄色的校徽,我在舞会上也看到过他,再后来,就看到他身边有了女孩子,那女孩和我毫不相干,可我总拿自己和人家比,总觉得除了她不会像我那样沿街啃猪蹄,没有哪里比我好。我心痛了很久很久,甚至有幻想要是当初选了那个粗犷阳光的男孩子,就会有我期待的爱情故事了。当然,最最遗憾的还是,没有让那个喜欢的男孩子看到过自己美丽的笑脸。结婚很多年以后,我也学会了自己煮猪蹄,有一次吃猪蹄的时候,终于敞开心扉,给老公讲起了自己的心酸事,被老公戏称为我的人生中的「猪蹄儿事件」。并强调说,幸亏我不拘小节娶了你,要不你啊该嫁不出去了,高兴吧,嫁给了我。并说,我要有女儿,不能让她啃猪蹄儿。

往事如烟,已经彻底到了讲求实惠的年龄,贴一张昨晚煮好的猪蹄儿,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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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feile 回复 悄悄话 拜见林姑娘, 湘云这边有礼了:-)
玄米, 谢分享。
玄米 回复 悄悄话 飞乐好。
那是稚青的爱恋,易葬不易死。
feile 回复 悄悄话 如此弱不经风的"感情", 实在不值的难过。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无缘" 吧。
唉,我们女人,就是这般感情风富。深有体会.
猪蹄好吃!
玄米 回复 悄悄话 谢遐思提醒,我还没有用过啤酒这一招,以后试试。

心远,我觉得挺可悲的,真的心酸。
心远地自偏 回复 悄悄话 哈,你太可爱了,‘一个猪蹄引发的失恋’!
Sweetie遐思 回复 悄悄话 浓油赤酱,一看即馋.有兴趣的话可用啤酒做,味更鲜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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