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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中日甲午战争

(2007-07-01 21:24:19) 下一个
1,在琉球国苦苦哀求清王朝不要彻底放弃它们时,李鸿章于1877年为什么突然赠送日本政府十万粒子弹?见<中外历史年表>翦伯赞主编,834页,"

2,在访问大英帝国时,为何要向红地毯上吐痰,这是不是国耻?

李鸿章与中日甲午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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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朝鲜唇齿相依,亲如一家,宗藩关系已经有数百年之久。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逐渐走上军国主义道路,举国上下以“大陆政策”为国策,千方百计要夺取朝鲜、台湾,进而侵略中国大陆。俄国则坚决贯彻其“亚细亚使命”,要在亚洲寻求不冻港。美国则强烈要求“开放”朝鲜市场。英国则与俄国针锋相对,处处设法阻止俄国侵占朝鲜(注: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第84页。)。既弱又小的朝鲜,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如何生存?这个问题,既为朝鲜朝野所焦虑,也为宗主国中国所深忧!

  同治初年,日本要求与朝鲜建立排斥中国的“正常关系”,被拒绝。日人愤恨,遂有“征韩论”出现。同治十三年,日本侵略台湾,身为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即有日本侵略朝鲜之忧。接着,日本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否定中国的宗主国地位,使李鸿章深受刺激(注: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第86页。)。

  为了牵制日、俄,李鸿章建议朝鲜与各国建交通商,使朝鲜成为亚洲的比利时、丹麦,各国均不得侵占(注:薛福成:《庸庵文外编》卷三,第40页。)。壬午事变后,中国在朝鲜的宗主国地位逐渐加强。日朝订立《济物浦条约》,日本在加强对朝鲜经济、政治控制的同时,也可以在使馆驻兵,进一步策划侵略朝鲜和中国。中国在中法战争中连连失败,日本联法反华,在朝鲜发动甲申政变,被清军击败。日本派伊藤博文来华谈判,与李鸿章签订天津专条,规定中日从朝鲜撤兵,将来朝鲜若有变乱,中日两国若要派兵,应先行知照。两国在对朝问题上暂时取得妥协(注:《李文忠公奏稿》卷五十三,第24页。)。日本默认中朝宗藩关系,是因为朝鲜亲日派在甲申政变中毁于一旦,朝鲜人民仇日情绪极高,日本尚无发动战争的实力,故让中国站在前边,对抗俄国。俄国驻华公使拉达仁则否认俄朝有密约,原意与中国订立互不侵占朝鲜领土协定,日后如有难于预料之事,由两国商定办法。李鸿章颇表赞同(注: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第95页。)。

  光绪十年以后,似乎是中日联合抵制俄国的局面。至光绪二十年,日本在军事制度、军事装备、官兵素质等方面已明显优于中国,在国际上对俄国的虚声恐吓也不甚畏惧,发动战争、扩张疆域已迫不及待。李鸿章等人对此估计不足。

  东学党起义,日本鼓动中国出兵镇压,为自己出兵制造借口。

  五月初二,日本设置大本营,进行积极的军事部署。李鸿章派兵赴朝,日本亦立即出兵。初六日,英国公使欧格讷会见李鸿章,不以日本出兵为然,称已致电驻朝英领事,驻日英使设法劝解。次日,李鸿章复电袁世凯,称日本驻朝公使大鸟圭介至汉城,朝嘱美调兵,汉城平安而日独调兵,各使当有公论,我宜处于镇静,若各调兵作声势,徒自扰也(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36页。)。初十日,袁世凯电李鸿章,已与大鸟商妥撤兵。李即电令叶志超部留驻牙山,订期内渡(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38页。)。十一日,日本阁议,决定向中国提出共同改革朝鲜内政要求。次日,又议定决不撤兵,如中国不允共改朝鲜内政要求,日即独力任之(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十四日,驻日公使汪凤藻电李鸿章,称:“日志在留兵胁议善后……察日颇以我急欲撤兵为怯,狡谋愈逞,其布置若备大敌,似宜厚集兵力,隐伐其谋。”李鸿章认为我再添兵厚集,适启其狡逞之谋,因疑必战,殊非伐谋上计。日军已至五千,我兵不及其半,命叶志超不可移近汉城,不可轻敌。袁世凯认为,中国劝日毋多派兵,日竟派五千;中国劝日军不入朝鲜内地,日反请与中国会剿;与日本谈判撤军,日本一再反复,恐非口舌所能争。“日知今年慈圣庆典,华必忍让,倘见我将大举,或易结束,否则非有所得,不能去也。”由总署酌请驻华各国使调处,或不至遽裂。李鸿章命丁汝昌添调数船往仁川,聊助声势。十七日,英使通知李鸿章,已电其外务部,请驻英日使传达,劝阻日本进兵。李鸿章又请俄驻华公使喀希尼切劝日与我约期同时撤兵,认为有此夹攻,日本或易就范。但各国实无发兵之意。总理衙门命李鸿章电袁世凯,喻以镇静。袁世凯欲请各国调处,似于中属体制有损,欧格讷亦谓非宜,未便照办。十八日,李鸿章拜会喀希尼。李称日实欲干预朝鲜内政为侵夺之谋,华决不允;喀称俄亦断不容日妄行干预,务望彼此同心力持(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43页。)。

  十九日,日本举行御前会议。陆奥宗光复汪凤藻,称中日所见相违,日本断不能撤退驻朝鲜之兵。此即所谓第一次绝交书。次日,日大本营命第5师团开往朝鲜。陆奥致电大鸟,日中谈判不成,冲突难免。俄外相电令驻日俄使劝日撤兵(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李鸿章电译署,称日军分驻汉城、仁川,已占先着,我再多调,日亦必添调,将作何收场耶?二十一日,俄政府电令喀希尼暂留天津,与李鸿章保持密切联系,处理日朝交涉(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49页。)。次日,清廷以朝鲜事机吃紧,诏命李鸿章及时措置,对俄国的调解当沉机审察,勿堕其术中。当天,俄使称俄皇已电谕驻日俄使,勒令日廷与中国商同撤兵,再会议善后办法,如日不遵,恐须用压服之法。李鸿章即电告译署,中枢大喜,以之告赫德。欧格讷频向译署调解,主先撤兵,再商共保及改革内政;译署以候俄消息,却之(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李鸿章复电袁世凯,称俄发勒令,似日不能不遵,速电叶志超,仍静待,勿妄动。又复电丁汝昌,称日并未与我开衅,何必请战?俄国出为调停,日或渐就范。二月六日,袁世凯电李鸿章,拟下旗回国,免受拘送之辱。李复电称:日逼朝不认华属,断不可从,俄在日议正紧,略忍耐,必有区处。复电译署,又称喀希尼前谓压服,恐亦空言(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51页。)。清廷颇为失望。次日,译署大臣张荫桓电李鸿章,对俄国调解表示怀疑。

  五月二十八日,清廷以事机已迫,诏李鸿章筹备战守事宜,并命南洋各督抚预为筹备。喀希尼电俄外相,称李鸿章愿中俄日三国共同商改朝鲜内政,主积极调处。李鸿章电复张荫桓,称喀希尼尚系实心;又称对英调处亦赞同。并电袁世凯,称俄国调处,必有收场,嘱勿怯退。天津英领事晤李鸿章,称日不允撤兵。李请英派铁甲舰勒日撤兵,勿令俄着先鞭。次日,清廷命李鸿章将堪备战守之海军舰只、北洋防军、直隶绿营,详细复奏(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清廷又命李鸿章转电刘铭传即来京陛见。李鸿章电译署称日所谓整理朝鲜内政者,与英待埃及相似,朝固不愿,中国向办不到,何能遽允(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五,第60页。)?在此期间,李鸿章曾写信给吴大说:“日本乘机以重兵突入其国都……叠经据约驳斥,英、俄、德、美各友邦先后出为理处,彼竟悍然不顾,势非用武不能取成,所虑兵衅既开,不易结束,而征调烦费已难亿计……前明封贡之役,与倭相持者七年,縻饷数百万,丧师数十万,始复其国。”(注:《李文忠公尺牍》卷二十七,第34页。)

  六月初二,李鸿章命叶志超率部绕路退驻平壤,将派大队接应。丁汝昌拟率舰出巡,李鸿章复电称:“人皆谓我海军弱,汝自问不弱否?”次日,李电译署,称袁世凯认为日志甚奢,俄、英调处,徒误我军机。初六日,译署认为日此番动作,本起于忌俄;李鸿章认为实由日本自由党众横议生事,当轴俯徇,非起于忌俄也。次日,俄国使节通知李鸿章:俄只能以友谊力劝日撤兵,未便用兵力强勒日人。李鸿章指责俄国前后语意不符,但也无可奈何。初九日,叶志超电李鸿章,认为派大部队前进为上策,撤兵为中策,守此不动为下策。次日,李电译署,认为上策须缓办,请示中策是否可办?在日本国内,勒办条款朝已悉遵,伊藤、川上谓大愿已遂,可即收场;而陆奥、井上据自由党议,坚谓朝仅面从,撤兵非计,伊藤不敢固争(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1页。)。日使小村寿太郎照会译署,拒绝撤兵,两国如起不测之变,日不任其责。即所谓第二次绝交书。清廷以事机紧迫,密谕李鸿章派兵进驻朝鲜边境,布置旅顺、威海防务(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十三日,奕kuāng@①奏请简派大臣会商朝鲜事宜,光绪帝派翁同hé@②、李鸿藻参加,慈禧、光绪帝一力主战(注:翁同hé@②:《翁文恭公日记》。)。李鸿章命叶志超部退扎平壤。电刘铭传,称内意令大举致讨,有将无帅,恐致偾事,拟即奏请会办北洋督办朝鲜军务,“公虽微疴,视鄙人老惫当胜万万!盼速复!”次日,清廷一意主战,命李鸿章不可意存畏葸,徒事延宕。李鸿章派卫汝贵、左宝贵、马玉昆部进平壤(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19页。)。十五日,光绪帝表示:日本撤兵,可以讲和,不撤不讲。慈禧不准示弱(21)。欧格讷建议日军撤至汉城南,华军撤至汉城北,再商朝鲜改革,奕kuāng@①同意。喀希尼电俄,请联合列强调停,以免英成功(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次日,喀希尼见李鸿章,称俄仍愿调处,不愿英居间。李问中日开战,俄当何如?答称未便袖手。二十日,李鸿章电译署,俄使表示对日势须动兵,俄有大兵船10只,调往仁川甚便,似俄真动公愤。次日,译署电李鸿章,勿依俄为助,致事后别生枝节(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24页。)。日军包围朝王宫,拥李shì@③应主政,攻掠中国驻朝总理公署。李鸿章雇英船运兵增援叶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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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年(1894年)六月二十三日,日军舰击沉中国运兵船,中日战争爆发。二十六日,聂士成与日军战于成欢驿(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次日,李鸿章电复译署,刘铭传病未愈,目昏耳聋,万难应召(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35页。)。经清廷准许后,李鸿章又写信给刘铭传说:“前日征书,正当事机紧迫之时……辄欲牵挽……兄年逾七十,愧不能为药师渡海之行……兄职司所在……力与相搏,讵易言和。”(注:《李文忠公尺牍》卷二十七,第40页。)七月初一,中日宣战。初三日,清廷命李鸿章察看丁汝昌有无畏葸纵寇情事。初五日,李鸿章电译署,称朝王派闵尚镐至津求救。又称海军仅八舰可用,未敢轻于一掷,致近畿门户洞开,局外责备,未知局中苦心,临敌易将,古人所忌。次日,李电丁汝昌,称参折甚多,谕旨极严,林泰曾在仁川畏日遁走,方伯谦在牙山之役躲入舱内,传为笑谈,汝一味袒庇,不肯纠参,祸将不测,吾为汝危之!十六日,李电卫汝贵称,“盛军奸淫抢掠,在义州因奸枪毙韩民一,致动众忿。定州又枪毙六人,义尹电由平安道清汝查办,置不复。何以庇纵所部弁勇,致军声大坏,殊为愤懑,务速认真究办,严惩以服民心。闻奉、毅两军纪律较严,汝当自愧!”译署致电李鸿章:定购三快船拨款尚不敷用,实需若干,日再添拨。俄有动兵逐日之意,不可联彼为援,至他日借,词要索,先由我兵得胜,毋虚盼强援,转疏本计。李电译署,前线仅一万四五千人,须添足三万,乃可图功。添调五千尚短万人,无从设措饷亦不济。二十日,李电译署,称朝鲜国王密电求救;电驻英公使龚照瑗,称买军舰事“翁司农不愿借洋债,又难筹巨款,故多棘手”(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40页。)。二十五日,命叶志超总统平壤诸军。二十六日,革丁汝昌海军提督职。二十七日,命李鸿章遴选可胜海军统帅之员。二十八日,叶志超辞总统职,不允(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次日,李鸿章电丰升阿、卫汝贵、左宝贵、马玉昆,称奉旨严禁骚扰,义州至平壤数百里间,官员、商民均逃,强奸烧屋,定州烧屋几及半里,锅损碗碎,牵民牛数千条,各统领宜各顾声名,速整营规,收拾人心,谨防后患(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六,第62页。)。二十九日,李鸿章递《复奏海军统将折》,称海军不得不求保船制敌之方,若提督以罪去官,总兵无功超擢,无以服众(注:《李文忠公奏稿》卷七十八,第52页。)。八月十三日,李鸿章电卫汝贵:“顷奉寄谕:卫汝贵kuāng@④怯无能,性情卑鄙,平日克扣军饷,不得军心,沿途骚扰……。现闻盛军在平壤,兵勇不服,惊闹数次,连夕自乱,互相践踏,……汝临行时,吾再三申诫,乃不自检束,敌氛逼近,若酿成大乱,汝身家性命必不能保,吾颜面声名何在?”同时,又电叶志超:多人参劾卫汝贵,卫“算小惜费,刚愎自用,若至决裂,定即请旨在军前正法,弟务传伊至密室,将此语切实告知……或令孙显寅帮统该军,或将不得力之分统、营官撤退。”十五日,电周馥:“叶电……粮钱缺少,……左冠廷右偏中风,……诚恐饥溃即在目前。”(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七,第11页。)

  八月十七日,日军占领平壤。次日,黄海大战。李鸿章以未能迅赴戎机,日久无功,被拔去三眼花翎,交部严加议处(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二十日,李鸿章递《据实陈奏军情折》,称“军情益急,臣力难支,……谤议咎责,实无可辞,……方倭事初起,中外论者,皆轻视东洋小国,……而臣……实虑兵连祸结,一发难收,……审度彼此利钝,尤不敢掉以轻心,……倭人于近十年来……倾其国帑,购制船械,……中国限于财力,拘于部议,未能撤手举办,……海军快船、快炮太少,仅足守口,实难纵令海战,……至陆路交锋,倭人专用新式快枪、快炮,精而且多,较中国……尤能灵捷及远,……开战后设法购运来华,尚需时日,……以北洋一隅之力,搏倭人全国之师,自知不逮,……伏愿圣明在上,主夺大计,不存轻敌之心,责令诸臣多筹巨饷,多练精兵,内外同心,南北合势,全力专注,持之以久,而不责旦夕之功,庶不堕彼速战求成之诡计”,请严防渤海以固京畿,保沈阳以顾东省,特简大臣督办奉天军事(注:《李文忠公奏稿》卷七十八,第61页。)。二十二日,命宋庆帮办北洋军务。以丁汝昌伤病,命刘步蟾暂署海军提督(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二十五日,李鸿章电译署,称喀希尼奉国命将至津过冬,俄廷初意不改,不愿日得朝地。闻已在海参崴预备海舰、陆兵颇多。又电叶志超:“卫镇是否已过江,闻盛军溃勇无人收集,彼所司何事,不料其无用无能至此,望切属勿再算小疲玩,自干重咎,……朝廷深恶其人,……不将溃勇整顿妥协,恐参折纷起,非汝我所能保全也。”次日,电卫汝贵:“汝前去时,声名太坏,致丛众谤,十三至十六,血战数昼夜,稍赎前愆,昨报平壤折回,奉廷寄自叶总统以下诸将,均因力战宽免处分,此实莫大恩典。闻汝溃勇尚未收齐,……勿徇私,勿算小,众愤自服。”(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七,第32页。)

  八月二十八日,慈禧已由不示弱变为谋和,召见翁同hé@②,说有一件事须派翁赴津面告李鸿章,不能书廷寄,发电旨。翁问何事?答:“俄人喀希尼前有三条同保朝鲜语,今喀使将回津,李某能设法否?”翁说:“俄若索偿,将何畀之?”叩头辞者再。慈禧说:“吾非欲议和也,欲暂缓兵耳。”翁说:“臣为天子近臣,不敢以和局为举世唾骂也。”九月初二,翁至津见李,传旨严责,李惶恐引咎,适廷寄一道,称喀希尼至津,李鸿章如与晤面,可将详情告翁同hé@②。翁说此时断不讲和,喀既有前说,亦不决绝。李说俄廷表示中国若守前约,俄亦不改前意,深忌倭占朝鲜。中国派专使,俄必出为讲说,保俄不占东三省。欧格讷提出各国共同保护朝鲜,中国对日赔款议和。十六日,翁面见慈禧,表示反对,但慈禧已决定接受英国建议了(注:翁同hé@②:《翁文恭公日记》。)。

  九月二十四日,李鸿章电宋庆,称“盛军驻防二十余年,毫未移动,勇多士著,向未见仗,……迨卫专统,见小性偏,又不服众,……望代主持”(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八,第17页。)。十月十二日,以金州失守,慈禧命张荫桓赴津晤李鸿章,商邀各国调停。明日,李奏请笼络俄、英、法、稍迟俄当有举动。十五日,派王之春使俄。次日,李鸿章函奕xīn@⑤,拟派德璀琳赴日探商和议(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电刘超佩:“闻威海南岸布置旱雷太少,汝亦无固守志,将来如有失事,定即正法。”(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八,第43页。)十九日,李鸿章电督办军务处:日欲甚奢,必取偿割地。二十一日,李鸿章询伊藤博文以和议条件。次日,派德璀琳赴日。二十四日,旅顺失守。美使田贝向译署提出朝鲜自主,赔偿兵费,先行停战。次日,译署表示接受。二十六日,以旅顺失守,将李鸿章革职留任。二十九日,德璀琳抵日,伊藤博文拒与相会。十一月初一,日本答复田贝,须中国派全权大臣,方可议和(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李鸿章电威海各将领,称:“各有守台之责,若人逃台失,无论逃至何处,定即奏拿正法,若保台却敌,定请破格奖赏,……半载以来,淮将守台、守营者毫无布置,遇敌即败,败即逃走,实天下后世大耻辱事,汝等稍有天良,须争一口气,舍一条命,于死中求生,荣莫大焉。”(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九,第1页。)二十一日,清廷拿问叶志超、丁汝昌。二十五日,命张荫桓、邵友廉赴日本议和。次日,俄表示,不反对日占台湾(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李鸿章电宋庆,称:“铭军接应不力,溃退骚扰情形,刘盛休督率无方,实堪痛恨”,刘称腿伤复发,应即准假,撤去统领(注:《李文忠公电稿》卷十九,第23页。)。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廷将卫汝贵斩决。二十八日,宥丁汝昌,令立功自效。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初七,日本拒绝张荫桓等议和。十七日,慈禧命李鸿章振刷精神,力图补救。次日,丁汝昌自尽,北洋舰队覆灭(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

  十八日,慈禧决定派李鸿章赴日。次日,发出上谕:李鸿章著赏还翎顶,开复革留处分,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议和(注:《李文忠公奏稿》卷七十九,第46页。)。二十四日,李鸿章电张荫桓:“来电谓倭虑胜兵太骄,归国难制,岂必欲借已占之地安置胜兵?鸿章虽死不能画诺,内意亦必相同,此事恐无了法,若借英、俄扛帮,不至另生枝节否?闻俄、英、法颇有此议。”(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16页。)二十七日,李鸿章到京。次日,光绪帝召见李鸿章等,李表示割地之说不敢担承,假如占地索银,亦殊难措。翁同hé@②表示但得办到不割地,则多偿当努力。孙毓汶、徐用仪认为不割地便不能开办。光绪帝问海防状况,李称实无把握。李请翁一同赴日,翁不答应。李表示割地不可行,议不成则归耳。李欲借助英、俄,翁极赞成,孙、徐认为办不到(注:翁同hé@②:《翁文恭公日记》。)。三十日,李电驻英、俄公使:“日电非有商让地土之权勿往,上意不允,允之,北则碍俄,南则碍英、法,倾商各使电知本国,祈速赴外部密商托。”二月初一,李电张荫桓:“连日为土地事,与各使商论,皆谓非此不能结局,与译署商,不敢担。上意俟长春大安禀商酌定。借助仍难著实。”(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18页。)初六日,光绪帝迫于形势,同意割地,李鸿章递《预筹赴东议约情形折》,称:“普法之战迭为胜负,即互有割让,……但能力图自强之计,原不嫌暂屈以求神。……苟利于国家,何暇更避怨谤。”(注:《李文忠公奏稿》卷七十九,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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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章赴日,日本不许李鸿章乘中国船,乃雇德国船,挂德国国旗,并挂中国头等全权大臣旗赴日(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22页。)。二十三日抵达马关。次日,李鸿章等与伊藤博文等开始谈判。李鸿章称:“我中、东两国最为邻近,……今暂时相争,总以永好为事。”伊藤答称:“甚惬我心。”(注: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第2页。)二十五日,日本要求交出大沽、天津、山海关方可停战。李鸿章要求搁置停战谈判,直接议和(注: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第7页。)。二十八日,李鸿章称:“战非仁人所为,……我年迈矣,不忍见此。”伊藤称:“相距数百迈(案:迈,即海里),回走又须数百迈矣。”李称:“少走几迈,不亦可乎?纵令再走数千里,岂能将我国人民灭尽乎?”(注: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第13页。)散会归途中,李鸿章被日本浪人开枪击中左颊骨,登时晕绝(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25页。)。三月初五,订立停战条约。因为日本蓄意占据台湾、澎湖,因而不包括此一地区(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初七日,日方提出和约条款:一、认明朝鲜独立;二、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澎湖让与日本;……四、赔偿军费三万万两;……六、添开北京、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共十款。李鸿章认为: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两国惟有苦战至底!”(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28页。)十四日,清廷电示:“让地应以一处为断;赔费应以万万为断。”(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33页。)日本以进攻北京相威胁,李鸿章拟割让凤凰厅、安东、宽甸、岫岩、澎湖等地,赔款一万万两(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34页。)。十六日,日本提出和约最后修正案,限三日之内答复,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注: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第18页。)。李鸿章被逼心酸,在会后垂泪对科士达说:“万一谈判不成,只有迁都陕西,和日本长期作战。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国,而中国可抵抗日本至无尽期,日本最后必败和。”(注:李守孔:《李鸿章传》,第274页。)电译署,称“鸿章力竭计穷,恳速请旨定夺”(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35页。)。十八日,光绪帝电谕:允割台湾之半(南部),牛庄、营口必争(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十九日,日本以大举进攻相威胁,李鸿章向译署请示:“应否即照伊藤前所改订条款定约,免误大局。”次日,电盛宣怀:“欲保京城,不得不尔,以后看各国办法。朝鲜准自主,商令两国勿干预内治,伊不允,非据而何?”二十一日,收译署电:“奉旨,……十八日所谕各节,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39页。)二十一日,最后一次谈判,李鸿章称:“去岁满朝言路屡次参我,谓我与日本伊藤首相交好,所参甚是。今与尔议和立约,岂非交好之明证。”伊藤答:“时势彼等不知,故参中堂。现在光景彼已明白,必深悔当日所参之非。”李称:“如此狠凶条款,签押又必受骂。”伊藤:“任彼胡说,如此重任,彼亦担当不起。”李:“事后又将群起攻我。”伊藤:“说便宜话的人到处皆有。”李要求赔款减五千万,被拒绝;要求减二千万,又被拒绝。李称:“讲和即当彼此相让,尔办事太狠,才干太大。”伊藤答:“战后之效,不得不尔,如与中堂比才,万不能及。”李:“赔款既不肯减,地可稍减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伊藤:“两件皆不能稍减。”李:“如此口紧手辣,将来必当记及。”伊藤:“我民中堂交情最深,故已多让。国人必将骂我,我可担肩。请于停战期前速即完议,不然索款更多,此乃举国之意。”(注:李鸿章:《中日议和纪略》,第29页。)二十三日,签订《马关条约》。

  李鸿章返国,二十六日至天津,奏称:“敌焰方张,得我巨款及沿海富庶之区,如虎傅翼,后患将不可知。臣昏耄实无能为,深盼皇上振励于上,内外臣工齐心协力,及早变法求才,自强克敌。”(注:《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三十八。)二十九日,俄、德、法三国要求日本放弃辽东半岛(注:郭廷以:《近代中国史事日志》。)。四月初八日,光绪帝含泪批准了《马关条约》。十四日,派伍廷芳等在烟台互换条约。二十四日,光绪帝派李经方赴台湾商办交割事宜,李鸿章电李经方,称“我父子独为其难,无可推诿”。次日,他却又向清廷请求收回成命。二十六日,光绪帝电称:“李鸿章身膺重任,当将此事妥筹结局,岂得置身事外,转为李经方饰词卸责。……仍著李经方迅速前往,毋许畏难辞避。”(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第61页。)五月初十,签订台湾交接文据。光绪帝又派李鸿章与日使林董谈判。八月十二日,李鸿章与林董谈判中日新订商约。八月二十六日,会商辽东交还事宜。九月二十二日,签订《日本交还奉天省南边的地方条约》(注:《李文忠公电稿》卷二十一,第43页。)。

  4

  日本迫不及待地要发动战争,并且计划把战火一直烧到北京(注: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第308页。),李鸿章对此估计不足,被日本拖入战争陷阱,这是他的第一大失误。在李鸿章发现日本一定要武力进攻之后,李鸿章认为中国的财力、兵力都难以持久抗敌,寄希望于英、俄等国的调停。他认为英国不会允许日本强占台湾,俄国不会允许日本强占朝鲜,俄国陈兵海参崴,表示对中日开战不能袖手旁观,很有可能对日本动武;结果,俄国担心英国站在日本方面,未敢对日动武(注:王信忠:《中日甲午战争之外交背影》。),并且同意日本占领台湾、朝鲜,使李鸿章大失所望。这是他的第二大失误。慈禧、光绪帝等怀疑英国偏袒日本,怀疑俄国要强索东北地区,督促李鸿章增兵朝鲜。战争打响之后,前线有将无帅,淮军屡战屡败,北洋水师表现不佳,清廷命令将丁汝昌撤职查办;购买新的船舰、军火,户部尚书翁同hé@②难筹巨款,也不愿借外债,矛盾重重,败局已定,慈禧转而谋和,光绪帝后来也不得不同意签订《马关条约》。《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地区给日本,又触犯了俄国的利益,俄国调动军舰,真的准备与日本开战,并联合德、法,要求日本归还辽东。因英国表示中立,日本知道自己的海军敌不过俄、德、法联合舰队,于是答应俄、德、法的要求,决定由中国另出一笔巨款赎还辽东半岛(注:张振kūn@⑥等:《日本侵华七十年史》,第50页。)。李鸿章曾复信给孙家鼐说:“前奉手书,远蒙存注,东事愈棘,日久无功,中外谤议丛积,然使数年来海军能逐渐添购快船,水陆各军储有快枪、快炮,何至于此?此中为难情形惟深识者知之,固难求谅于众也。”(注:《李文忠公尺牍》卷二十八,第40页。)甲午战争的失败,固然是由于中国缺乏快船、快枪、快炮,但从根本上说,则是中国、朝鲜近代化的步伐太慢,远远落后于日本所致。当时已是帝国主义瓜分世界的时代,弱肉强食,列强之间互相争夺又互相妥协,列强允许日本强占朝鲜、台湾,中国、朝鲜就抵抗不了日本的侵略,日本在军事制度,军事装备、官兵素质等方面都比中国、朝鲜为优。中国被迫将辽东半鸟割让给日本,俄国、德国、法国不允许,英国表示中立,日本就不得不将辽东半岛再吐出来。若干年后,各列强的力量发生了变化,就再次争夺,再次瓜分。中国、朝鲜不能自强,就难以避免被侵略、被瓜分的命运!

  甲午战争的惨败,李鸿章受到朝野上下的严厉谴责,众叛亲离。吴汝纶则竭力为李鸿章辩解,认为他有决死之志,将其子托与人;平壤之败,痛哭流涕,彻夜不寐;旅顺失守,愤不欲生。中国不变法,不能转弱为强,李鸿章欲变法自强,持之数十年,大声疾呼,无人应和。清廷持书生之见,使国事败坏至此,反委过于外,不够公平(注:郭立志:《桐城吴先生年谱》卷二,第9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曰下加正

    @②原字为禾的繁体

    @③原字为日加正

    @④原字为忄加匡

    @⑤原字为讠加斤

    @⑥原字为昆加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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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的战略思想与甲午之败




甲午战争是以海战为中心的中日军事大对抗,中国方面的枢纽人物自当首推李鸿章。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海军的创建者。早在19世纪60年代,李鸿章就与左宗棠、沈葆桢等人分头设局办厂,制造船舰,催生“中国海军萌芽”(池仲祐:《海军大事记》,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洋务运动》第8册。)。70年代,李、沈同受光绪帝之命,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1879年冬,沈氏去世。从80年代初开始,“海军之规划遂专属于李鸿章,乃设水师营务处于天津,办理海军事务”(池仲祐:《海军大事记》,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洋务运动》第8册。)。当时他的目标很明确:“日本国小民贫,虚骄喜事。长崎距中国口岸不过三四日程,揆诸远交近攻之义,日本狡焉思逞,更甚于西洋诸国。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洋务运动》第2册第49页。)1888年,拥有25艘舰艇的北洋舰队正式成军,从而为90年代中国应对日本海军的进犯和挑战,提供了物质性的基础。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没有李鸿章,恐怕也就没有甲午海战。

甲午之役,中国彻底失败了。总结这场战争的教训,言人人殊,而大致有一点“共识”,即归咎于李鸿章“避战求和”、“保船制敌”的消极防御战略。检视李鸿章在甲午期间的战争部署,诸如“惟须相机进退,能保存坚船为妥”(中国近代史料丛刊《中日战争》第4册第265页。);“海上交锋,恐非胜算”,“不得不求保船制敌之方”,“不应以不量力而轻进转相苛责”(《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78卷,第52~53页。);“大队必不远出,有警则兵船全出口迎剿”(中国近代史料丛刊《中日战争》第4册第269页。);陆军“固守大小炮台,效死勿去”,海军“率船出傍台炮线内合击,不得出大洋浪战”(李鸿章:《寄威海丁提督戴道刘镇张镇》,《中日战争》第4册第316页。)等指示,触目皆是,不容否认。需要辨析指明的是,李鸿章保守主义的军事思想也有它滋生的渊源和土壤,而且在创建海军,指挥战争的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始终以单纯防御为旨归。以下试从五个方面略予分疏。

首先,从时代、民族的大背景来看,19世纪是中国边疆冲突史的大转型时期。19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中华帝国的主要敌手,不再是长城以外大漠以北的社会经济比中原落后得多的游牧民族的铁马金戈,而是由南方漫长海岸线蜂涌而上的经济技术比中国发达得多的异邦人的坚船利炮。对付这些新敌手,中国政府毫无经验可恃,毫无成例可循,满朝文武纷纷扰扰,茫然不知所措。在此“一国生事,诸国构煽”,“数千年未有之奇局”的面前,李鸿章战术乃至战略上的闇昧和误导,我们虽不能曲宥其咎,却也不宜独责一家,而完全无视中国那个时代的整体军事决策水平。

其次,中国虽然兼有内陆和沿海双重特征,但自古以来它的国家安全机制或者说反侵略机制,则一直建立在陆上“塞防”的基础上。进入19世纪,海防问题日渐突出,日渐压过塞防问题,而海防战略本身仍不免受到传统的塞防经验的浸染,产生分兵把守口岸的消极防御意识。鸦片战争时期,林则徐提出英军“乘风破浪,是其长技”,应当“不与之接仗”,而“以守为战,以逸待劳”(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8卷第219、242、278页。);魏源则明确提出“守外洋不如守海口”(魏源:《海国图志》第1卷《议守》。)。李鸿章“自守口岸”主张,即承接林、魏而来,并付诸实施,予以发展。如,强调重点设防。中国海岸线漫长,势不能处处分兵把口,而只能择“紧要之处”,“直隶之大沽、北塘、山海关一带,系京师门户”,最为重要,“江苏吴淞至江阴一带,系长江门户”,仅为其次。他处有失而此二处能守,“于大局尚无甚碍”(《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24卷第16~17页。)。如,强调纵深设防。谋求“拓远岛为藩篱,化门户为堂奥”(《议复梅启照条陈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39卷第34页。),即由滨海向外扩展,形成“重门叠户之势”,使作为京师门户的津沽自身得以“隐然在堂奥之中”(《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52卷第29页。)。为此,他不惜重金,花费12年时间(1880—1891)创设了旅顺、威海卫(原拟在烟台)两大海军基地,构建出一幅比较强大的京畿地区的钳型防御网络。如,强调立体设防。标举“自来设防之法,必须水陆相依,船舰与陆军实为表里”(《复奏停购船械裁减勇营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72卷第37页。)。必须兼顾海陆两方面的防务,用新式陆军枪械保护地面,用海军船舰、水炮台保护水域,相互配合以加强近海的防御系统。

李鸿章上述海防思想,有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缺乏“制海权”观念。甲午海战的失败,败,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战略上讲,主要由于不能占有制海权。战争刚结束不久,日本人就总结经验说:“海军政略之要,在于占有制海权。而占有制海权,则在于能否采取攻势运动。清国舰队在作战伊始,就未能采取攻势运动,而采取绝对的守势运动,此乃清国之失算。”(川崎三郎:《日清战史》第7编(上)第1章,又,英国人格伦也说:“中国于开战之初,已不以海军争夺制海权,徒造屈服失败之因,自身承诺将战地置于中国沿岸。”见《海事》第5卷第12期。)中国国内,不独李鸿章,当时政坛军界都还不可能有这种认识。大致要到1905年,国内才有学者对“制海权”(海上主管权)的内涵予以厘定;要到1910年前后,才有学者运用从西方引进的制海权理论反省甲午海战及其他战役失败的原因(参见《说海权》(《华北杂志》1905年第9卷)和《重兴海军问题》(《海军》第1期)。)。

再次,李鸿章的海防战略,也存在一个以积极防御为主的时期。粗略言之,1879年以前,李极力主张“以陆军为根基”(《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第11~12页,第13页,第13页,第1页。),“收进海口,以守为战”(《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19卷,第48页。)的消极防御方针。在1879~1891这十二年间,李的战略思想是攻势防御占主导地位的。这个时期,他的添购铁甲船“与日本决胜海上”(《复沈幼丹制度》,《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17卷,第31页。)的计划逐渐明朗化、具体化。1879年底,他郑重上疏倡言:“夫军事未有不能战而能守者,况南北洋滨海数千里,口岸丛杂,势不能处处设防,非购置铁甲等船,练成数军,决胜海上,不足臻以战为守之妙。”(《筹议购船选将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35卷,第28页。)同是有鉴于海岸线绵延袤长的地貌和不可能处处分兵把口的形势,70年代中期的对策是重点设防,是以陆为主的守势防御:而70年代末的对策是以战为守,是以海为主的攻势防御。从此,他加快了购买、制造船舰炮械和组建、训练北洋海军的速度。80年代,他进一步提出“以战为防”的具体作法,“以铁舰御敌之铁舰以快船御敌之快船,再以鱼雷艇数十艘,密布各岛,伺便狙击,方可制胜。”(《复陈海岸不能遏敌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52卷,第30页。)在这种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我国的海防建设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而1891年以后,尤其是甲午战争中,李鸿章却奉行“保船制敌”的守势防御的战略方针。

李鸿章的战略思想何以会发生两次转变,择其显著者言之,从消极防御转为积极防御的契机有三:一是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对李鸿章的刺激,使他加重了海防建设的紧迫感,一是中法马江战役失败后,清政府对海军问题的关注和支持,使他改善了经营海防的条件;三是1888年北洋舰队的吨位和速度比较先进,堪称是远东第一流的海军装备,使他提高了胜利反击海上侵略者的信心。而后来又从攻势防御战略折回守势防御战略,其缘起除开上文已经涉及的,约略还有三端。一则囿于保实力以自固的政客意识。二则受到洗汰未尽的消极防御思想基因的牵制。李既然想挟兵权以自重,便唯恐实力削弱。在他倡言积极防御的时期,其实顾忌甚多,常常流露出守势防御、羽翼自珍的心态。1879~1891年间,他在章奏函牍中多次说到建立强大的海军未必为了穷兵海外、跨洋远征,而是要造成对敌人的威慑作用,以消弭外侮。幻想海防奠基于威慑之力而不是实战之功,仍属“避战求和”的幽灵在作怪。三则怵惕于清政府在对日海军竞赛中终于落了下风。中国近代海军的建设原本领先于日本。但从1889年开始,北洋舰队未购一艘巨舰,未添一门大炮,海军装备长期得不到更新;而日本平均每年添置2艘军舰,特别是1891~1894三年间添置了2000—4000吨级的铁甲舰和巡洋舰各三艘,速射炮百余尊。此时日本舰队的总吨位、航速、火力配备都已大大超过北洋舰队。对此李“时深悚惧”而又无奈其何,只是徒然慨叹:“北洋全系海面,海军规模虽云粗具,而就现有船舰而论,拟之西国全军之式,亦仅可云半支。”(转引自苑书义《李鸿章传》第213页,人民出版社,1991。)这半支海军,“以之攻人则不足,以之自守尚有余”(《复奏海军统将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78卷,第53页。)。于是,守势防御战略有了绝好的借口。

复次,应当看到,李鸿章的防御战略虽前后有变,却都从属于他办洋务事业的总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即“外须和戎,内须变法”(《复王壬秋山长》,《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第19卷,第43页。)。在国防问题上,“变法”主要指编练新式海军,“和戎”则是以外交斡旋为主,以军事威慑为辅。为什么一定要“和”?照他的说法,“若外洋本为敌国,专以兵力强弱决胜负,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战胜,必终败。”(《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第11~12页,第13页,第13页,第1页。)国防之本在外交得失而不在军事胜负。“和”到什么限度?照他的说法,“目前固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第11~12页,第13页,第13页,第1页。)“和”是长远方针而不是权宜之计,是维持现状而不是争取平等,只要外族不以“万分无礼相加”,就必须妥协退让,“力保和局”。这是何等软弱的国防观念。说甲午之役败于守势防御战略,毋宁说是败于洋务运动总纲。在政治方略的意义上,中日甲午之战原是同光洋务作派与明治维新作派之间的较量。李鸿章正是此中首当其要而又遍受掣肘的一个悲剧“名角”。

最后,还应当看到,运用历史比较的方法评价洋务派的军事方略,要充分注意实际运作与心中谋划的分别。李鸿章指挥甲午战争屡屡失误,节节失利,迅速陷入被群起弹劾、唾骂的灸烤阵围之中。这一阵围“由政府扬其焰,而后进之士闻声和之”(吴汝纶:《答潘藜阁》,《桐城吴先生全书·尺牍》第1卷,第148页。)。所谓政府,指帝党首领人物;所谓后进之士,则指一般的“后清流”人物。帝党、后清流一意主战,要求撤换将帅,“将不易,帅不易,何论其他!”(翁同和:《翁松禅致张啬庵手书》,第9~10页。)他们饬令湘系巨头刘坤一为钦差大臣,节制关内外各军。结果,“刘坤一驻山海关,一日伪言倭兵至,坤一惧而三徙,其怯谬如此。举国望湘军若岁,至是乃知其不足恃。”(文廷式:《闻尘偶记》。)放言议政不同于躬身行政,于此可见一斑。李鸿章称清流中人“皆鲠直敢言,雅负时望,然阅历太少,自命太高。局外执人长短,与局中任事者不同”(薛福成:《庸庵文别集》第4卷,第150页。),虽然说的是前清流“四谏”,且有护短之意,但局外、局内之别确也不能轻忽。1894年朝鲜战场偾事,康有为写了一篇《攻日策》,开头宣称“凡事制于人者弱,能制人者强。故必能战而后能和,能攻人而后能自保。”中间指陈“攻日本之势,当知其地形险。”末尾断言“舍攻敌,无良策也。攻敌以铁舰;铁舰不足,以帆船;帆船不足,以渔船。中国之力不足,则假之以外国。外国若守局外而不肯助,则以海关贷数千万金以饵之,或割无用之地以予之。投骨于地,则众狗争;投利于众,则英俄德法并起而攻之。我斗诸国而内谋自强,而后中国可自保,高丽可以救。”(《康有为全集》第2卷,第33~3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侃侃道来,志慨轩昂,句里行间不乏犀敏之识,却极少可操作性,倘若真让康氏组织实施,难免动辄受制,窘境环生,其结果将令主事者啼笑皆非。言政、议政不同于秉政、行政,它们各有其用,可以相辅相成而不可越俎代庖,其理至明,史家亦当褒其长而揭其短,不必逞意气之论。

甲午战争暴露出洋务运动的许多重大缺陷,老模式难乎为继。李鸿章思想上有所反省,曾对自己的幕宾子弟说:“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又“如一间破屋,由裱糊匠东补西贴”,终至“真相破露,不可收拾”(吴永:《庚子西狩丛谈》第4卷。);坦率承认“康有为吾不如也,废制义事,吾欲为之,数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深愧焉”(孙宝瑄:《日益斋日记》。)。行动上也有所更张,百日维新期间,对康梁党人常予回护,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他们练兵整军、振兴工商、废除八股、设立大学堂等改革举措。在另一位洋务首领张之洞身上,也有若干类似的变化。所以梁启超说:“甲午丧师,举国震动,年少气盛之士,疾首扼腕言维新变法,而疆吏若李鸿章、张之洞辈,亦稍稍和之。”(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由此观之,甲午之役,败中犹有未败者在,称其为洋务运动(同治维新)转向戊戍变法(光绪维新)的桥梁,也未必于史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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