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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小小得意楼关于刘海阳泼熊及损害公物定罪。

(2007-12-16 13:06:22) 下一个
我发帖说,他其实是很单纯的孩子,我90%相信他不是出于残忍心理,是真的迂腐幼稚搞试验,我上学遇到过类似者。严格讲,刘应按损害公共财物定罪。

小小得意楼的一个跟帖:“胡医生在就可以问一下是否是人格缺陷的问题”,我回帖了,拷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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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泼完硫酸后见熊的惨状仍心安理得,那肯定是人格有问题,是一种残暴心理。

但如果他事前没有预见到这种情况,就不能认为他肯定有残暴心理。在电视上出现他回答动机的镜头时,其迂腐、可笑、幼稚的神态和我上学时遇到的一个同学没两样,“傻熊、傻熊,想试验试验熊的味觉。”我看刘海阳更像一头傻熊。那同学一大高个,平时啥都爱试,在铁轨上先放硬币后放铁钉,觉得碾压后的“艺术品”很好玩,甚至后来想放把钳子,幸亏被他人制止。一次他和一小个同学抢书,被打后者一耳光后也不还手,小孩赌气般地说,算了,我不跟你玩了,谁能相信他有暴力?这种在书堆中出来的人真的不是一个两个。

我觉得网上虐猫的MM肯定属于暴力性人格,因为她在虐猫的过程中寻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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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看到小小得意楼另一跟帖:
动物是公共财物吗?不知道有没有动物保护法 有的话按动物保护法。动物和一般财物还是不一样,它是有感觉的。


解释;
刘海阳最后如何处理,有各种争论。刑法中只有“捕杀野生动物罪”,动物园中的熊也属于野生动物,但刘海阳的行为不是“捕杀”。刑法中也没有虐待动物罪。

刘海阳泼熊,最后被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起诉,我认为“毁坏公私财物”名义比“野生动物”之类恰当,因为熊是动物园的财物。但似乎后来刘海阳躲过一劫,猜测辩护理由是,虽然毁坏公私财物但不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回过来说,我在“如果刘海阳SM熊”帖子里写到“第二天熊两腿间流血”,嘿嘿,这是一个伏笔。如果这样的话,我认为刘海阳就玩过头了,可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定罪。不然什么才叫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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