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某

种田人,但是杭州户口;搞法律,但是很老实;不会写半行程序,但是热衷电子商务。
正文

网络广告CPC入门

(2007-06-12 08:34:17) 下一个
1、PPC之终结
上回说了pay per click, PPC。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费某发了,iMac也发了。但是都没怎么发,因为这个世界上,谁也不是傻子。有钱挣的事,大家就一哄而上了。比如洋洋妈也去读了个法学院考了个执照,在10街挂牌营业;还有race街的,9街10街,甚至有人在cityhall也开了离婚事务所。iMac的菜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并不下于费某。不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iMac可以任意挑选advertiser, 费某也可任意挑选publisher。iMac认为只做费某的广告不能发大财,他要做所有的离婚律师,比如洋洋妈的广告。费某也不是吃干饭的,当然不会跟iMac绑定在一起。

市场竞争使得原本简单的业务变得复杂,而且越来越复杂。费某整天求爷爷告奶奶跟每个publisher讨价还价,而iMac则是跟无数的Advertiser讨生意。我们两个突然之间都成了孙子。而费某与iMac在这个市场中,拼得精疲力尽,由铁杆兄弟,变成了仇人。商品培植了自私,市场孕育了冷酷。。。。资本主义万恶!!!!

2、Google与CPC

话说乱世出奸雄。Google就是一代奸雄也。不过各位可能有所不知,Google在本坛的笔名叫做“人在”。费某也就是在这里透露一下,大家自己知道了就行了,不可外传。

人在兄把所有办离婚的人和卖白菜的人都召集了起来说,大家别乱了。办离婚的,把所有的广告都交到google的库存里,卖白菜的到google那里申请广告。这样一来,各方关系就变成了这样的:

Advertiser ===Ads Broker ===Publisher
费某 ===人在google ===iMac

CPC的模式就出现了。cost per click。利益的焦点在于cost。这是费某愿意支付的价格。什么价格叫做愿意支付的价格呢?人在google是绝顶聪明的人,他说,大家竞争吧。只要把广告放到google库存的advertiser,其广告都会出现在google搜索的sponsor link 里,也就是各位每天都看到的右侧列表和顶部的列表。很明显的,无论是洋洋妈还是费某,都希望自己的广告出现在第一页第一个,如果列在200页之后,等于没做广告。没有哪个无聊的人会持之不懈地翻200页,等候传说中那个费某的出现。

人在google对我和洋洋妈说,你们,拼吧。这就是传说中的关键字竞价。人在google还提供了一个拼杀工具:AdWords,这就是把Advertiser的广告,放置到google库存的工具,并且可以使用这个工具,设置愿意支付的价格。比如说,费某把CPC设置成了100元,而其他洋洋妈的只出了1元,显然,费某就凭着强大财力,傲视群雄,荣登离婚广告的榜首了。

3、CPC和publisher的下场

人在google又提供了一个工具,叫做google Adsense给iMac之芸芸众站长。这个其实是个广告批发工具。但是iMac已经无法自由选择Advertiser了。他是卖白菜的,在race街。iMac申请作google adsense。人在就派个机器人到iMac网站来翻了个底朝天,发现这个网站的内容是,白菜,race街,费城。人在google 就在库存里找出内容匹配的广告,然后发送的iMac的网站上。

话说,iMac忐忑不安地打开了他的网站,看看google给他的广告,立马傻了:
香港超市,离race只有1mile,原装美国进口白菜,价格只有iMac1/3
金门超市,位于10街,全球名牌白菜,吃了该白菜,赛过活神仙
Ads by Google

这简直是自掘坟墓!!!费某的CPC比如设置成了100元,而这永远跟iMac无关了。iMac 恼羞成怒了。为了赚取费某的cpc,iMac使出了他99分的IQ,在他的白菜说明里,加入了诸如perfect sex, divorce, marriage, unhappy, happy之类的关键词,期待费某离婚广告的出现。结果人在google马上发现了,说,你作弊,我把你K了。

iMac,这位在PPC时代不可一世的风云人物,在CPC时代,终于倒下,并且一蹶不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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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ice3 回复 悄悄话 你写的? 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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