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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译语(8):清清淡淡也是真

(2007-11-06 18:59:48) 下一个
宋氏译语(8):清清淡淡也是真

不少人写文章都追求文辞华美,译文章也是如此。照理说,这本无可非议,但追求华辞丽藻,有时会进入误区。尤其是翻译别人的文章,进入这个误区后,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同时,不仅扭曲了原作,也误导了读者,实属危害非浅。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译者一时糊涂忘记,或者根本不懂遣词造句“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

译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你自己追求文字的华美,并不等于所有写文章的人都和你一样。有些人就是喜欢清清淡淡的文字,就像有人喜欢酽茶,有人喜欢清茶,有人喜欢浓妆艳抹,有人喜欢略施粉黛。这中间并不存在孰好孰劣的问题,只是个人的喜好。问题是作为译者,你是翻译别人的文章,就要按照别人文章的风格来译,如果让本来清淡的文字,非要符合自己的口味,即便译得妙笔生花,那也是不可取的。

作为一名喜欢文辞的译者,我有时还真地忘记了“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把本来用词质朴的文章,译得词藻之星金光闪烁。自以为得计,其实已经走了味儿。这其实就是一个是否忠实原著的问题。

今年春季,受中国一家出版社之邀,翻译英国早期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伦敦风景》(The London Scene by Virginia Woolf)。我把其中的“ 伟人故居” (Great Men’s Houses) 试译后发给出版社,不久出版社回信,编辑十分婉转地指出了其中的问题。下面就是那位编辑给我的信。

宋先生,您好!

试译稿和纠正的邮件都已收到,对您认真的态度非常感动。您的译文很简洁,有古文的感觉。现在,我就将您当作一位忘年的朋友,与您讨论讨论吧 :

在我的理解中,伍尔夫是个内敛的作家,写作的语气比较平和,行文从容,抒发情感不留痕迹。不知道这与您对伍尔夫的理解是否一致呢?伍尔夫算是现代作家,她的文风和莎士比亚或米尔顿的古典风格应该有较大区别吧?宋先生的译文,我总体上感觉,多有男作家的恢宏豪爽气势,而女儿的流水之态略显不足。

对宋先生这样的翻译家的译文评头论足,实在是罪过。如有不妥之处,请您千万别怪罪!不知道您可否适当减少译文中古语的用量,尽量用平和的白话文表达。您觉得可行吗?

祝,愉快!

某某


某某编辑对我译文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针见血,我则是“好鼓不用重锤”,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所以然者何?就是我已经忘记“清清淡淡也是真”的道理,从而进入了误区。我立即按照编辑的意见修改,寄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


宋先生,您好!

非常抱歉拖了这么久才给您写信。这段时间赶一本书,事情很多,希望您原谅我的低效和不及时。《伟人故居》我对照原文读了一大半,觉得您修改过的译文是符合原文文风的。译文也比较准确。是否可以请您接着往下译呢?我这里会准备合同寄给您。另外,请您将详细的通讯地址告诉我,方便邮寄。再次为我的拖拉向您道歉!

祝,愉快

某某

下面就以第一个自然段为例,把两种译法加以对比。

London, happily, is becoming full of great men’s houses, bought for nation and preserved entire with chairs they sat on and the cups they drank from, their umbrellas and their chests of drawers. And it is no frivolous curiosity that sends us to Dickens’s house and Johnson’s house and Carlyle’s house and Keats’s house. We know them from their houses – it would seem to be a fact that writers stamp themselves upon their possessions more indelibly than other people. Of artistic taste they may have none; but they seem always to possess a much rarer and more interesting gift – a faculty for housing themselves appropriately, for making the table, the chair, the curtain, the carpet into their own image.


初译:
噫嘘唏,幸运乎哉!伦敦现已成为伟人故居荟萃之地。这些故居都已为国家所购买,并被原汁原味地全部保存下来,他们坐过的椅子,用过的杯子,及至雨伞和屉橱,各类家什,一应俱全。我们之所以前来拜谒狄更斯故居、约翰逊故居、卡莱尔故居和济慈故居,绝非受轻浮的好奇心所驱使。知其屋必知其人----大凡作家都会在各自的器物上镌刻下难以磨灭的印迹,就此而言,与他人相比,这几位则更甚一筹。就艺术品位而论,他们也许了然全无;然而他们却似乎总是具备某种更加出类拔萃、更加趣味盎然的天赋----亦即某种与生俱来的才能,诸如:择屋而居,品味得当,择物而用,措置得宜,桌椅、帘幕、地毯,全然使之符合自己的想象。


再译:
伦敦,真是幸运,现在满处都是伟人故居。这些故居都已经被国家购买,并且连同他们坐过的椅子,喝东西用过的杯子,以及雨伞和屉橱,全部被保存下来。我们来参观狄更斯故居、约翰逊故居、卡莱尔故居和济慈故居,并不是出于简单的好奇心。知其屋必知其人----凡是作家都会在用过的东西上留下印迹,与其他人相比,他们的这种印记更难消失。他们也许没有什么艺术品位;可他们却很有天赋,而且很突出,还很有意思----也就是一种适当选择房屋,并使桌椅、帘幕、地毯都符合自己想象的能力。

我在给那位编辑的回信中说到修改的情况。
第一,还作者一个女儿身。把她从一名威风凛凛的沙场战将,变成一位柔情似水的闺中淑女。这主要是大刀阔斧地砍掉原来的“龙头”:“噫嘘唏,幸运乎哉!”这个句式本是脱胎于李白的《蜀道难》开篇之句:“噫吁嚱,危乎高哉!”此外,对译文来一番软化。

第二,使作者变古人为今人。为此我充分发扬书中卡莱尔太太捉臭虫的精神,对通篇来一番地毯式搜索,删掉不必要的文言词句。

第三,使行文变“滚滚洪涛”为“潺潺溪水”,以展示舒缓平和的“流水之态”,为此,删掉过多的四字格,变短句为长句,抹掉冷峻的棱角,添加温馨的圆润,为此尽量使句子口语化,适当添加俗语,如“只消片刻”变成“用不了多大一会儿工夫”等。

第四,变“性情粗犷外向,抒情豪迈”为“感情细腻内向,抒情含蓄”。砍掉越俎代庖式的添加句,如:“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至矣尽矣,蔑以加矣”以及 “凤尾”:“万般柔情千般意,一切皆在不言中”。

为使译文添加女儿的流水之态,我还仔细研读了著名台湾女作家严歌苓《第九个寡妇》中的典型段落。读后才更深切地体味到究竟什么是“女儿的流水之态”。据我体会,是否就像严歌苓那样以朴实无华的文笔,细腻的描述,把要说的故事娓娓道来,如数家珍?读着像喝爽口滑腻的牛奶,而不是口味刺激的苦咖啡。看着不像置身于危岩耸峙的大山,而是轮廓柔美的丘陵,就像我译的《春》里那座特有女人阴柔美的蓝岭山;也不像是心惊肉跳地在一片苦寒中,面对惊涛骇浪的大海,而是在春意融融的阳光沐浴之下,面临清澈甘洌,汩汩而流的花间小溪。有这样的文笔,心中的情感就会自然流注于笔端,那才是“一切皆在不言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因此不必口无遮拦的信口直言。这就是我的理解,不知对否。

其实,在这次的试译中,能荣幸地获得您这位行家里手的指教,收获实在大焉!这是我从事翻译以来收获最大,体会最深的一次。您的指教不仅使我在翻译技巧上收获颇丰,其实您有所不知,最重要的是您引起我扪心自问,深思再三。我第一次明确地认识到,翻译技巧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恐怕是一个“德”字,也就是“译德”。翻译是件“替他人做嫁衣裳”的事,因此讲究客观,不能以自己的主观喜好来主导翻译,要严格遵照原作的风格来译,不能越俎代庖式地硬是按照自己喜好的,或者熟悉的文笔去译,更不能掺加自己的私心杂念,他人不能借作者炒作译者,译者本人更不能借作者自我炒作。不然就会使译品偏离原作的轨道,就会使译品走味,读者读到的就不是作者原汁原味的真品,而是译者貌似“神来之笔”,但却极其蹩脚的假冒伪劣的赝品。有鉴于此,应该在铁律式的翻译标准“信、达、雅”之前冠以译“德”,因此就成了“德、信、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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