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我的梦想

许多年前,怀着我的梦想,从中国到日本,许多年后怀着我的梦想,从日本到加拿大。我爱温哥华,这里将是我永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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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离婚

(2008-03-23 15:49:27) 下一个


        我认识宮崎是在 2002 年,刚到温哥华时,是为女儿上学的事情向她咨询,因为都说日语,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后来 宮崎 请我和女儿到她家吃饭,使我了解到她的离婚官司和离婚对她的伤害。

        宮崎认识她的丈夫是在日本的英语教室,她的丈夫是加拿大籍的英文老师,比 宮崎 小 6 岁,长得很英俊,他们在日本经过了热烈的恋爱,最终使宮崎卖掉了日本的房子,带着所有的财产 8000 万日元,随夫移民到加拿大,开始了新生活。 宮崎过去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个女儿,因为前夫是独子,坚决要女儿的抚养权,打官司时宮崎因为没有收入,不能证明她有能力抚养女儿,败给了前夫,失去了女儿的抚养权,这更让 宮崎 把她的爱全部都献给了这位洋夫君。

        在日本教英语的白人,大多是在美国或加拿大没有很好的正式职业的单身男人,因为喜欢东方文化,日本给的工资也偏高,吸引了他们去日本谋职。 宮崎的丈夫除了在日本教书的工资,没有任何财产,回到加拿大后,一切都靠宮崎 。 宮崎在西温买了个 house ,还开了个公司,尝试着做出口冷冻鱼类到日本的生意,两个人过了几年幸福的日子。据宮崎说,她的丈夫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一切都靠 宮崎 打点,后来也学会了穿名牌,西装革履的进出 office ,生活讲究起来了。

        宮崎的女儿在上高一时,来到加拿大,和母亲同居,也为了女儿学习英文。女儿和这位年轻的丈夫和不来,使 宮崎在丈夫和女儿之间左右为难,加上一起做生意,不免时常有点小摩擦。当年宮崎要写遗嘱,因为和她丈夫之间没有孩子, 宮崎想把自己名下的财产的大部分留给女儿,让这位丈夫极为不满,质问 宮崎 :我是你什麽人?为了保全婚姻, 宮崎把所有她名下的财产都分给丈夫和女儿一人一半。当然,如果宫崎先去世,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只属于丈夫一个人。 宮崎是带着极大的诚意和对婚姻的忠诚,对待丈夫。

        女儿因为不喜欢这位继父,高中一毕业就回了日本,在日本上完大学,进了电视台工作,再也没有回到过加拿大,这让宮崎很难过,在丈夫和女儿之间,她只能以丈夫为主,和丈夫在一起,毕竟是她每一天要过的生活。

        婚后的第 7 年,有一天,丈夫突然不辞而别,离开了家, 宮崎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一个月后, 宮崎收到丈夫的律师来信,要求离婚,所有的财产五五分。 宮崎无法找到丈夫当面和解,只得也请律师,开始了 2 年多的离婚官司。

       首先,这位丈夫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 宮崎有生意在继续,每月要付给丈夫 1500 加币的生活费,这时的丈夫已经和另一位年轻的日本女性同居。 宮崎气不过,卖掉了公司的生意,让自己也变得没有收入。

        宮崎说,一旦启用律师,一切都要听从律师的安排,律师严禁她和丈夫有任何私下的沟通,不可以私下打电话,会面,一切都要经过律师,否则在法庭上会对你极为不利。经过 2 年半的官司,宫崎卖掉了西温的房子,连带卖掉生意的钱,外加所有的存款,五五分。律师告诉宮崎 ,如果你要继续打官司,有可能争取到六四分。但官司有可能再继续 2 年,还要付律师费,宫崎只有放弃。

       这场官司,宫崎花掉 4 万加币的律师费,让丈夫拿走了 36 万加币,断掉了生意。 这场官司,更使她身心疲惫不堪,至今要每天吃睡眠药才能入睡。她说,我有一肚子的话要找他说清楚,可是,从他离家后,再也没能见到过他,这口冤气要让我带到死。

        这位洋丈夫,认识宫崎时是 26 岁,离婚时是 35 岁,依然年轻,离婚使他变得富有,他又娶了个年轻漂亮的日本妻子,生了个孩子,又过上了幸福的的生活。

        宫崎,结婚时是 32 岁,离婚时是 42 岁,之后她在北温买了个 townhouse, 放在女儿的名下,和她的狗相依为命的生活在一起,每年去日本看望女儿两次。

        宫崎说,结婚时,两个人都没有自私的想法,为了对方都拿出了自己的全部身心。但是当爱已经不存在时,人都变得自私,卑鄙。至今她依然相信,前夫和她结婚时,并不是图钱,但是当有一天他知道,如果离婚,他就会变得富有,自由,为什麽不去争取。

        宫崎说,她本来是不需要工作的,靠吃老本可以生活的很自在,现在她要工作,存钱,老了,可以回日本生活。她最后悔的是和女儿的关系,女儿最需要她时,她未能尽力,现在,女儿再也不需要她了。每次去探望女儿,一大早,她起床为女儿做早餐,煮好了大酱汤,等女儿起床,可是女儿说,她不需要吃早饭,急匆匆的上班走了。宫崎看着我和女儿,含着泪说:看你能和女儿朝夕相处的在一起生活,多好!我很羡慕你们。

        在加拿大离婚,一切都以法律为准绳,在感情破裂和财产分割上,没有谁是过失的一方,更没有谁对不起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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