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玫瑰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有野心的舞者,总会随风而起,飘到一个个有风景的地方作短暂的停留,准备下一次旅程。一不小心却变成了一支芝加哥的玫瑰。密歇根湖的风让芝加哥的气候变化很大,夏天很热,冬天很冷。。。。。。
正文

芝加哥玫瑰(三):雾都偶遇

(2008-01-05 18:47:14) 下一个


  伦敦的地铁基本上很准时方便,但是除了万不得已,我更喜欢坐公共汽车。在伦敦住了 4 年了,我养成了坐公车看风景的习惯,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热情有增无减。常年绿草茵茵的海德公园,琳琅满目的牛津街,游人如织的 Trafalgar 广场,以及让人总是流连忘返的西敏寺桥等等,渐渐的甚至让我对伦敦这座城市的感情超过了对故乡西安。华灯初上的伦敦,夜幕下的泰晤士河畔,风景真的很迷人。如果你也住在伦敦,碰巧在公车的顶层前排看到一个东方女孩,总是悠闲的听着随身听,陶醉般的看着窗外,那个痴人或许就是我。 
 
  今天也不例外。因为不急着回家,我像往常一样,登上了 98 路车的顶层。 6 点钟的伦敦夜幕早已经降临,因为圣诞节和新年刚过,街上为节日而准备的装饰还没有撤去,我透过车前的大玻璃,看着眼前的繁华,渐渐的迷失在五彩缤纷的光晕里。

  芝加哥的天气怎么样呢?会很冷吗?现在刚好是中午时间,乔森应该在吃午饭吧,新年第一次上班后的午餐会是什么呢?意大利面条,三纹鱼三明治,还是简单的西红柿乳酪沙拉呢?我的思绪像脱缰的野马,飞到了他那位于芝加哥河边的办公室里,时而又飘忽到办公室楼下我们经常共进午餐的咖啡厅。。。。。。

  别天是新年,也是我和乔森结束 3 年的跨洋爱情长跑结束后,迎来的第一个新年,对这一天我设想过很多,但是没有哪一个方案像现实那样更接近现实。乔森并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至少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电子邮件给我,像个朋友一样表示一下问候,这对于已经习惯了在他的百般呵护和柔情蜜意中度过一年中第一天的我有些失望,或者说是心痛。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本来也不会期望什么,但是昨天不一样,昨天是地球上每一个人向自己在意的人表达亲情,抒发友情,表露爱情的日子。这么重要的日子,他怎么可以忘记了 ?!

  手机铃声响了又响,但没有一个来自那个我又爱又恨的国度。当客厅里的钟响过 12 点的时候,我放弃了等待,熄灭了蜡烛,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躺倒在沙发上。在黑暗中,我看见自己那憋了很久很久的,以前怎么也哭不出来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真的结束了,就把今天当作 2008 年的第一天吧,坚持固然可贵,学会放弃更是一种美丽。冥冥之中,我听见一个声音对自己说。

  可时间真的能像人们说的那样,让曾经的爱恨烟消云散吗?如果是真的,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中外哲人,赞美爱情的永恒呢?如果真的有一天我把什么都忘记了,雁过尚且留痕,那我又用什么来纪念自己曾经的爱情和青春呢。可否把它铭刻下来,乘纯真未泯,泪痕未干的时候?
 
。。。。。。
  我和乔森认识于 2004 年 12 月 6 日 ,确切的说是我 25 岁的生日的那天。很多人,特别是女孩子喜欢过生日,或许是因为只有在这一天,一个人才能最大限度的享受到集千万宠爱于一身的乐趣。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都不是生日狂,有时候会任意到几乎忘记自己的生日。三年前的那个生日,还是在朋友的极力怂恿下张罗起来的,当时我想想也好啊,不然的话恐怕下一个生日就要等到我三十岁了,乘 25 岁还算听起来娇美可口,就留个纪念吧。

  我所谓的生日会,也不过是约了一帮比较亲密的朋友,去莱斯特广场边的一个酒吧玩。在英国生活过的人都知道,英国人离了酒吧简直可以说是活不了的。酒吧文化在英国人的日常社交,生意往来以及谈情说爱中的作用,完全可以和我们中国人馆子文化相媲美。在英国街头巷尾的酒吧里,常常可以看到一帮朋友各自举着一杯啤酒,站着聊三四个小时,而且仔细一听,说得大多数是废话。所以我认为,从这一点上来说,英国酒吧文化的威力比起我们华夏民族源远流长的餐桌文化,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最起码没有多少中国人愿意站着彼此忽悠几个小时。

  长或短说,在酒吧里喝酒跳舞过生日,在英国是很稀奇平常的事情,我也乐得入乡随俗。那天刚好是个星期五,临下班前,自诩为伦敦第一 Banker 的好朋友爱德华突然打电话说他有个在美国读 MBA 时的校友刚好从芝加哥来伦敦出差,问我可不可以顺便带朋友一起来。我想想反正人多了也热闹,再说我也想看看,是不是从号称世界第一名校镀金出来的人,个个都像爱德华那样自认为无所不知,并且油嘴滑舌。爱德华带来的那个朋友就是乔森,一个我曾经认为是我生命之爱的人。

  在莱斯特广场喧闹的 Yates 酒吧中,爱德华一出现就近乎夸张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生日拥抱,然后一转身,用中国人‘请’的姿势,把身后的乔森介绍给了我。我至今还清楚地记着乔森那天的样子。来自芝加哥的乔森穿了一件长度刚好过大腿肚的黑色大衣,里面配了一件暗红色的低领套头薄毛衣,下面穿了一条黑色的不知道是什么面料的裤子,外加黑皮鞋,再配上他最起码一米八三四左右的身高,整个人显得既简单又精神。对了,当时的他还有着一头漂染过的金发。总之看见乔森的第一眼,我就觉得自己可以考虑和这个吹惯了密歇根湖风的人发生点什么,当然前提是如果他还 Available 话。

 “你好,我是乔森。祝你生日快乐!”。乔森微笑着一边和我打招呼,一边双手递过来一张生日卡。 

  我有些意外,没有料到他会想得这么周到,还买了卡给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后来做了男女朋友才发现乔森这个人是有些送礼物癖的,最起码对我。

 “哦,真是谢谢你了。我叫西西”。我赶紧接过卡,并且自然的伸出右手搭在乔森的左胳膊上,仰起头不失风度的像西方人一样,和他在彼此的双颊上从左到右各亲了一下。可能是我们两个人初次见面,没有掌握好力度,乔森看上去干净的下巴不禁咯的我的脸有些刺刺的。

   等爱德华买酒回来的时候,就提醒我应该把乔森介绍给我在场的朋友们。大家也都是喝性正浓,挥挥手算是认识了。奇妙的是,在我介绍刚认识不到 10 分钟的乔森时,心里竟然有一种介绍老朋友般的感觉,那种感觉很自然,又有些亲密,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见如故,拟或是自己从来都不相信的一见钟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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