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情书话

三十以后牢骚日增无处叙。
正文

更正:所恶有甚于死者

(2005-03-22 06:36:30) 下一个
虽然我的信手涂鸦也没什么人看, 但是一旦发现错误还是应该提出更正的。 原来“预先治疗指示”和“安乐死”不尽相同。 前者是在已知康复无望后, 拒绝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疗、或延续生命的人为辅助, 然后说白了: 就是顺其自然, 等死。 后者是主动提供帮助, 协助病患自杀。 前者比较容易为人所接受, 虽然美国的保守人士还是趁机借题发挥; 而后者的争议性就比较大。 但是我还是保留原贴中的基本看法, 即人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存在方式。 如果在拒绝了治疗后是必死无疑(就算接受了也还是一样), 那么, 速死自然是选择存在方式的重要手段。 否则, 从拒绝治疗到最后一口气之间, 还是不断地受着病痛的折磨、或完全不再有理智, 那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实际上, 我想人们无法接受安乐死的一个关键, 是亲属在情感上的负担太重, 所以我们宁可要躺在病床上的亲人继续受罪。 有些人也许真的希望有那最后几个月的时间, 或者想再过一次年、或者想要看见孙子结婚, 所以愿意忍受病痛。 但也有些人已经没有牵挂, 这最后的数月或数周, 除了病痛, 已经没有什么其他的期待了。 那速死的心愿就可以理解, 也应该被尊重。 现在有许多父母喜欢择日择时生产, 那必死的末期病人为什么不可以择日择时离开? 按照所在国而选个大家容易记得的法定公共假日离开, 以后每逢忌日, 才有人来祭。 大家方便, 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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