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居士

人类崇尚强盛,自然崇尚柔弱。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大海姿态最低,最后万川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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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强迫我爱国, 爱国不是恫吓出来的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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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永章 2008-04-27 13:01:04 发表于:博客中国

刚刚再次当选意大利总理的贝卢斯科尼,其准夫人韦罗妮卡·拉里奥日前公开说,“意大利从来都不适合统一”,宣称意大利应该分裂。如果爱国是一个价值判断上毫无选择的概念,那么显然,韦罗妮卡不仅不爱国,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分裂分子,意大利人能饶过她吗?事实是,目前要求意大利分裂的呼声越来越高,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把爱国说成国民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哪个国家的人,他都必须爱国。于是,这些人进一步把爱国说成“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可是,稍加推敲就觉得不对。比如,一个出生于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或军国主义的日本,那么,这个人懂事后也必须爱这样的国吗?这显然是荒谬的!

也有人在“爱国”后面加上“主义”二字,似乎这样就可以将它变成一种学说——爱国主义。但包括《不列颠百科全书》在内的一些权威辞书中,却找不到爱国主义这个词。可见,爱国主义不是一种学说。《现代汉语词典》中倒是有这个词条,但解释得极为简单,只有寥寥13个字——指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的思想。

其实,把爱国主义解释为一种思想也是大有商榷之处的。因为如果是思想,它就必须是一套系统。可是,爱国思想能成系统吗?至少我没看到过这样的系统。如果有人说他看到过一套系统的爱国思想,那么,请他解释一下,二战中德意日主张的爱国,是一种什么样的系统?反对这三个国家的本国人民是不是德奸意奸日奸?反对这三个国家的外国人民是不是类似于反华意义上的反德反意反日?

爱国主义者由于搞不清这个“思想”的含义,往往又将其扩展到进一步的混乱。比如,把爱国等同于爱某一党派、某一领袖、某一政策或某一政府。假如有本国人胆敢反党、反某人、反某政策、反某政府,立刻就被扣以各种帽子,轻则口诛笔伐,重则施以暴力甚至提起诉讼。假如有外国人反对别国的某一党、某一人、某一政策、某一政府,也被指责为反这个国家和反这个国家的人民。这显然是偷换概念,目的在于引起众怒。如此,人们就应当明白,小布什所指责的“邪恶政权”为何被故意翻译成“邪恶国家”了。

在法制国家,即使有人扬言推翻政府,司法部门是否抓他,也要看这种威胁是否具有当下的紧迫性和现实可能性,如果没有,他的反政府言论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别说这早已成为当今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即使19世纪的英国,公开著书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马克思,伦敦警方也没把他怎么样。因此,当人们至今仍生活在一个不允许反对声音存在的国度里时,那种被描述为血腥的原始积累的野蛮国家,似乎依然值得人们投以怀念的目光。这不是天大的讽刺吗?

其实,爱国仅仅是一种情感。当一个国家的权力自下而上产生,并因此较为广泛地包含了国民的意愿时,当一个国家的法律由民意代表制定,并每时每刻都能保护国民的权益时,当一个国家的财富增长主要依靠民众的努力,从而在最大限度上避免被公权贪污浪费时,当一个国家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极少数此类人群也能及时得到国家救助时,当一个国家的错误能被任何一个人或机构批评,并因此得到及时纠正时,国民就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热爱之情倾注于国家。否则,请不要强迫我爱国,爱国不是恫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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