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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为何猫狗吃不得(针对网上众多叫嚣吃猫狗肉的一些心平气和的反驳)

(2010-02-10 09:40:07) 下一个

1. 为何猫狗吃不得?!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182074/d83358065.htm

¦ 猪牛羊鸡鸭鹅都是生命,既然吃得,猫狗为何吃不得?

答:动物与人类在多年的共同进化中,有些成为了人类圈养放养的家畜家禽,使人们不必再通过野外捕猎,能轻松可靠地获得肉源;有些则成为人类的伙伴,担负起协助捕猎和放牧、守卫家园、捕鼠等职责。

在城镇生活中,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猫狗原先的职能逐渐淡化。但它们凭借对人类的忠诚、愿意与人尤其是孩童亲近的习性、高超的智力、大小适宜的体型、与人类相近的杂食特性等等,在人类生活中担任起了“伴侣动物”这一角色(国内更多的提法是“宠物”)。猫狗作为伴侣动物大军中的一员,给家庭、孩童、孤寡老人、病人、盲人、肢残人等人群带来了欢乐、心灵慰藉和生活帮助。

作为人类的肉源,猫狗与猪牛羊鸡鸭鹅等相比,明显是不经济的。“肉猫”饲养我至今还没听说过!“肉犬”饲养至今未成规模,看看狗肉馆门前后院那些品种花色年龄各异的待屠杀的狗,你也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也就是说,它们作为肉用,并不适应当前的市场,这也是猫肉馆狗肉馆多收购被抓捕的流浪猫狗的原因。猫狗作为人类的伴侣动物,创造的精神价值远超肉用价值。我当年在湖南访客户,饭馆里,他们兴致勃勃地表示要马上上街去打一只狗交给后厨去做,来招待我。我问:是流浪的狗还是别人家的狗?他们说:管他呢!!!。。。???


¦ 既然不吃家养猫狗,那些被抓被卖的流浪猫狗为何吃不得?

答:生物学意义上的野猫野狗,在如今众多人类生存的地方已经绝迹。街上流浪的猫狗有些是走失,有些是被人抛弃,以及抛弃后繁衍起来的。既然有人吃,就有人做和卖,就有人收购,就会有人去抓,为了利益甚至还会有人去诱捕家养猫狗!而吃流浪猫狗就是对其不负责任的主人、对黑心商贩、对无良饕餮者的纵容和鼓励。流浪的猫狗命运本已非常悲惨,尤以被人抛弃者为甚。它们在城市的夹缝中,在车轮下、垃圾桶里、废墟内求生存。讨论该不该吃它们,这里就牵扯到了对弱势群体和弱势生命的态度问题。不想多说 …… 我只能说,无主的流浪猫狗既然可以被随便抓来吃掉。那么无家的街头流浪汉被抓去筛筛沙子又有什么不妥???你会说,猫狗是动物,流浪汉是人哪!下一个问题马上会说到。

¦ 人还顾不过来哪!还管猫狗?
答:持此理论的,坚信众生是不平等的,也不该平等,更不该最大限度去追求平等。而且接受了这个严酷的事实。并积极据此推衍。按照这个逻辑,街头流浪者并不值得这个社会关注,因为还有那么多拖家带口的在贫困线上挣扎哪!海地的地震灾民不应该救助,因为还有那么多中国人受苦受难呢。 中国的下岗工人不值得同情,因为还有那么多山区的孩子没书读没饭吃呢。 这都是些什么逻辑????


2. 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75/565596.shtml

今日的中国不可能还像解放初那样管理犬只。一根绳,一根棒,哪里出现狂犬病例,把全城的狗杀光光。以彰显当地机关的果敢能干。在这方面,我只能用一个“愚”字来形容他们的举措。政府事事声称与国际接轨可是在治理狂犬病和宠物猫狗问题为什么迟迟没有有效方案?全世界的政府都知道,给狗免疫是断掉狂犬病毒传播链的利器,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中国人住了上楼房,开上了汽车,为什么还要为被狗舔一下,猫抓一下而惶惶不可终日?

有些地方的犬只管理条例也只是流于形式,或是作变向收费的工具而已。如果把犬只免费注册和防疫,把流浪犬收容,逾期无人收留的情况下人性化处理实施安乐死,事情就会简单很多。

有人说,中国人的狗多,治理是不太实现的:

2008年12月23日一篇新华网的题为«美国旧金山狗比孩子多 宠物狗数量达到约14万只»一篇报道中说道据美联社21日报道,旧金山现有常住人口76万人,其中儿童约10万名,而该市的宠物狗数量却达到约14万只。美国的犬只拥用率如此之高,为什么在他们看来狂犬病就像我们现在听到天花一样的陌生呢?我国民间有俗语说:“生了孩子只一半,出了天花才算全。” 现在之所以我们几乎听不到谁的孩子生天花而夭折的原因是牛痘接种的广泛普及。为什么不能通过犬只管理和免疫让狂犬病也离我们远去呢?

马来西亚算是发达国家吗?他们可以作到,中国为什么不可以效仿?奥运会办的起,狂犬病防不起?关键是政府并没有把预防狂犬病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现在的政策是让人暴露后去接种疫苗。费钱费力,况且疫苗并不是绝对的有效和安全。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方法。

媒体舆论的不当宣传。有些媒体刻意夸大狂犬病的发病率,以及失实报道称很多健康犬也带毒,好像我们身边到处是狂犬病!在这个“坏消息”当道的年代,人们似乎更容易听信危言耸听的负面新闻。这些媒体无形中作了那些疫苗生产商的说客。事实上,狗只是传播狂犬病毒的一环。所有的温血动物都会传播。狗作为传播元凶这个角色在很多发达国家已不成立了,几乎没有狗传染狂犬病的案例。即使在我国,被真正的狂犬咬伤也只有一部分会被感染。而我国媒体把狗妖魔化,好像跟任何狗接触都有可能罹患此病。狗因为跟人接触较多而成了众矢之的。

从公正的角度出发,在我国,由于防疫措施的不力,犬类同样也是受害者。很多媒体宣称狂犬病的潜伏期可以达到十几年,几十年。这种蛊惑人心的言论不益于任何人,事实上,感染狂犬病后99%会在一年内发作,超过一年的不足1%,世界上最长的一例潜伏期为六年。那些声称N多年后发病的病例根本无证可查,或是后续有二次,三次暴露而当事人记不清的情况。我经常在网上看到,有些人幼年时被狗猫抓咬后已经过了几年甚至十几年了,听了媒体对狂犬病的KB宣传后,还在惴惴不安得发贴询问,要不要打针,会不会发病之类的。这些完全是媒体的错误宣传造成的。

此外,我认为WHO的十日观察在中国同样有效,不管是不是疫区,没有哪种动物或人感染狂犬病后可以活过10天。如果咬你的动物在咬你后活过10天,那么你就不可能因此患上狂犬病。(注:在目前的中国,保险的作法是,被可疑动物咬伤即立即接种疫苗,如果10日后咬人的动物依然存活,可以放弃后续的疫苗接种)。我希望媒体可以公正客观的来报道狂犬病,教育人们如何预防该病而不是一味的为了吸引眼球来加剧人们盲目恐慌的情绪。在这个已经纷杂的社会里,再以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来作新闻不仅是不客观的,也是没有职业道德的。

一名德国男子看了一段中国的虐狗的录像发誓再也不买印有made in China的东西,虽然这样作很难,但是他坚持。我想很多来自国际社会的对中国的仇视和敌意并不在于政治上的分歧或是体制上的不同,而是由于一些被我们忽视的“小问题”引发。 狗,在一些国家就像家庭成员置为上宾,而数万条狗在我国被脑壳迸裂的被当街打死,这种巨大的反差会使不同国家的两个人立刻站在对立面上去。我们的国家一直在苦心经营国际形象,却被这些小节毁于一旦并被扣上野蛮人的帽子实在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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