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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5 11:09:10) 下一个

 多年后  知了 大情人 修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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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这么一个小生,不红似乎也很难,何必还要我帮忙!
  恐怕方导演这一次直是为了请吃饭,献献他的宝。
  我们挑了张桌子坐下来,蜡烛下我看看导演说:“我不说一白话!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别放他走,就行了。”
  导演眉开眼笑。他的新明星却还不明白我们说什么,但是他很稳重,礼貌的陪着微微一笑,无限的魅力露了出来。
  当面对着一个人评头品足,似乎真的很过份,但是我对着的是一个戏子,中国人对戏子有资格这样做,而且我是记老,有说长道短的权利。
  不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的确少见,不但五官长得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我心里想:他是什么出身呢?好还是坏?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实瞄了几眼。
  方导演郑重的对我说:“玫瑰,公司要捧他,应该怎么做?”
  我毫无犹疑的说:“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让观众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气的宣传文字。”
  导演又问:“你的报纸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连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怀疑我收了你的黑钱,我也不出声,怎么样?”
  “太好了。照片,一连十天,一个字也没有?”
  “最后一天登名宇,读者急死了,一定记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着方正的肩膀,“怎么样?”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谢谢姊姊呀。”我说。
  方正并不老实,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太年轻了。”他说:“怎么能做姊姊?”
  我摇头,“千万别学这种油滑,一学就跟他们一样了。”
  导演说:“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横看看他说:“太没道理了!导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么倒取笑我起来!”
  “对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说着笑,玩玩。”
  我也笑了,这此一年来,独自在外打天下,什么笑话没说过?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别可以装一下胡样。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对面,我就信口问:“几岁了——我是记老,恐怕可以问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么?”
  “范家树。”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现在签了八年合同,导演说时间太长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导演说武打片就快没落了,但是文艺片却难找题材,太婆婆妈妈的也不好。”
  “是导演无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参加国术比赛,才得第四,不过运气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着地。答是答得有纹有路,规规矩矩,然而三句不离“导演”,红起来导演还得看他的脸色。做戏的都这样。我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电影终归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难控制。
  看看他,我觉得自己老。虽然说只廿多岁,而且又长得年轻,但是不能比,一与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毕露了。我暗头里叹气。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点的太阳,无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对世事一无所知,好好的白纸总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来吃一顿饭,就带上了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无聊。
  吃完了导演还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辞,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过是睡觉,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们出没的咖啡座,导演碰见了一大帮熟人,一坐就坐过去了,剩下我与方正两个人在一张圆桌上。导演老半天没回来,像把我们忘了。
  方正不耐烦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会喜欢电影圈,这么不甘寂寞,这么爱热闹。
  他偷偷的跟我说:“玫瑰,我们先走?”
  “你不怕?”我笑问:“回头你导演不见了人,会找,”
  “才不怕。”他说:“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腻。”
  “来!坐我的车去兜风去!”他拉我起来,取出钞票搁在桌面,我们两个就这么溜走了。他牵着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动人。我总是觉得他的特色是动人心弦。
  街上的空气很新,却下着雨,雨是忽然来的。
  我问:“你的车呢?”街上映着霓虹灯的七彩,雨水一晕一晕,我有点心不在焉的问着。
  他有点尴尬:“就是没告诉你,车在停车场,而且是开蓬的,现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现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装是深蓝的。现在他还可以站在街上,三五个月之后,恐怕会围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点点,不会放松他,他会不会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这样走一下好不好?”我问:“空气难得新鲜。”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诧异的问。
  “不怕。”我说:“只怕导演现在穷找我们。”
  他低下头笑了。我们一直走看,雨很细。
  “以前干什么?”我问他:“念书?”
  他看我一眼,“别笑我,我是修机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点点头,欣赏他的坦白。
  “我父亲开一家小小的车行,我跟他做一辈子,也没出息。”
  我抬头:“做明星会有出息?”
  他犹疑了一下,“至少他们给我的薪水不坏,而且他们说我会有扬名的一天。你也这么说。”
  “是的,我没有骗你,我见过太多的明星,谁该红,谁该不红,总有点分数。不要见怪,你不像车行出来的。”
  他兴奋,“我希望好好的干一干。”
  我不出声。这是一项赌博,他赢的成数很高,但是吃这种暴起暴跌的偏门饭,还比不上守着一家小车行稳,现在跟他说,他死也不会明白,将来明白了,又来不及了。凡世事多数这样,如今他名利心织,再泼几盘冷水,也是徒然,我还是省点唇舌算了。
  雨忽而之间大了起来,我与他并没有急步奔,他只是指指前面有遮盖的地方,我们走到屋檐下去。
  他说:“这层楼就是我的家,要上去看看?”
  我诧异问:“这么近?”这附近都是中上级的小型住宅。
  “是。”他耸耸肩,“公司为我准备的。”
  电影公司就这样,把好好的年轻人拉过来,像买了一样道具,塞进什么模子里,就定个什么型——谁是玉女,谁是武后,谁是影帝,谁是巨星,出尽法宝,不过是想捞几个钱,不过总算互相利用,倒也公平。
  “你一个人住?”
  “是。”他说:“我会煮咖啡。”他春着我,“请你喝?”
  我笑了,跟他上了楼,他住第十一层,小小的一房一厅,布置可以说豪华,然而其俗无比,却也不会比一般明星住宅差到哪里去,公司待他是优厚的,方导演有功。
  他没一会儿就捧出了咖啡,肴来还真有一手,另外递过来一条大毛巾,坐在我旁边。
  我抬头,“干吗?”我问。
  “擦擦头发,都淋湿了。”他说:“当心伤风。”
  他做得这么自然,我一边用毛巾擦头,一边就呆住了。
  他问:“当记者,也很忙吧?”
  “嗯。”我答。
  “没见你之前,导演说起,我还以为你七老八十的,我看过你写的文章。”他说得很孩子气。
  “不敢当,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脱了外套,里面一件米色的麻纱衬衫。恐怕是他导演的杰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戏。
  “你不会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给我看。
  “为什么要笑?这是劳力。”我说:“劳力操饭吃,可贵。”
  “导演叫我说是练功练成的。”他天真的说:“不准再提车行了。”
  我笑了,“为什么不对我这样说?”
  他皱了皱眉,“你与他们是不一样的——我见过另外一些记者,你不一样。”
  “这算恭维?谢谢。”我伸出了手。
  他与我握握手,放开了。他的手强而有力,与他织致的脸不配。
  我问,“你认为值得?由电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个人,受他们的控制?你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进去容易,一当你习惯了荣华富贵、花花世界,出来可也就难了,你年轻,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惊奇了,“为什么你这样问?”他肴若我,“每个朋友都为我庆幸,他们都羡慕我,怎么你倒这样问?”
  我微笑,“我问错了?”
  他摇摇头,“我只是不明白——你对电影界很熟?”
  我默默头,“我在报上编娱乐版。”
  “你觉得他们怎么样?很多人说他们坏。”
  “坏倒不坏,”我笑,“哪里都有坏人,这样子说来,报馆里的坏人并不见得比电影界的坏人少。我有一句评语:他们都太聪明了。”
  “太聪明不好?”方正奇问。
  “不好,”我说:“都是‘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人。你耽久了,就会明白我的话,现在你年轻,我不想扫你的兴。”
  他不服气,“你有多大了?完全一个前辈似的教训我。”
  他替我把湿大衣挂在电暖炉附近供干,又再给我一个垫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岁。”我说。
  “真的?”他一怔。
  “骗你干什么?”
  他细细的打量我起来。我含着笑,由得他看。他是一个可爱聪敏的孩子。方叔叔选人,总不会错。他是好材料,我喜欢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过份,一点也不油头粉面,但是观众不会忘记他的脸——漂亮得太特别了。
  看够了,他说:“也不过八岁而已,而且看不出来。”
  我说:“八年。等你有我这么大的时候,回头想想,就不简单了。”
  “八年,八年后我会红吗?还是仍旧在车行里?”他倒在沙发里,“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是不是?”
  “放心,你会红。八年,可以维持到那个时间。”
  “赚到了钱,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较好的教育,”他说:“不用像我这样,做个粗人。”
  我听着他,不知怎么,嘴边一直含笑。电影界里特别多孝子孝女,现在又来了一位,还没开始,就牵念着家,皇天大概不会负他这样的孩子。
  他忽然说:“玫瑰,我喜欢与你说话。”
  “谢谢。”我说。
  “真的,你说了很多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导演,他也常常教训我,但是他的调子不同——你认识导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现在听在耳朵里,恐怕会觉得有点不伦不类?他学问很好,有魄力,是电影界难得的一个人物,你跟看他,听他的话,绝对不会错。”
  方正点看头。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现时觉得跟我说话有意思,将来就不会这么想了,将来他有随手可得的女人,大笔的片酬,闲来喝酒赌博,反正每个人都走这条路,他最有志气,也不过努力学习,升任导演,但是导演这么多,他会成功吗?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过是个牵线人儿,当导演得有脑筋?
  我看不出来,他只有一张漂亮的脸。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黄粱梦醒的时候了。
  看着地,我有无限的感触,任何一项职业都有起有跌,只是电影界的上落特别厉害,短短几年而已,旁观者都很清楚,但是当局的那些永远迷迷糊糊。
  “你的报纸真会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还是问了。
  “当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问。
  “你的导演会给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说:“不是假话。”
  “慢慢就习惯了。”我淡然说。
  怕拍照,怕应酬,不赌不嫖不喝不吹,闲来开跑车,看剧本,听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听过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欢访问明星,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都是绣花枕头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发上。
  他说:“累了?”
  〔想回家。”我说。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为什么?”我笑问。
  他坦白的说:“我寂寞。”
  “啊?”
  “签了合同两个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脱了节,又没追上现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买两瓶啤酒,坐着聊天,去武馆练拳,开着车子到处飞。现在没这些自由了,”他笑笑,“导演不赞成我见以前的朋友。”
  “这是牺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吗?”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导演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特别想她。”他说:“导演介绍了几个给我,也是公司里的人,很美,不过我还是想念阿桂。”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肤,扁扁的睑,大眼睛,一脸的纯真,穿套唐装衫裤。当然,这样的阿桂胜过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头,“恐怕以后见不到她了。”
  对他来说,我是一个陌生人,他对我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一句假的,真是难得。
  他抬起头来,“我没有说得太多吧?你有没有烦?”
  “当然没有。”我说。
  他放了一张唱片,声线很低。他朝着我笑了。
  我看他的举止行动,真的没有一点像是车行出身的,恐怕要归功两个月的严格训练。将来宣传稿子会把他写成怎么样?!
  他的电话铃响了,他去接听,听筒一搁在耳边就向我装鬼脸。“是的,导演——你不睬我们,我们只好先走。不,玫瑰在我这里,没做什么,我们听音乐聊天。什么?怎么可能?当然坐在客厅里。她漂亮?当然,从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记者,是编辑?好,我记住。再见,是,我知道。”他挂断了电话。
  我瞪他一眼,“你们俩倒是很会吃我豆腐。”
  “对不起。”他道歉,“是导演乱讲。”
  “而且你的咖啡里加了酒,”我说:“是不是?”
  他说:“有一点点白兰地。”
  我摇摇头,“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点合,“不会喝醉的,只有一点点。”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导演说什么?”
  “他说不反对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么好处?”我用手托着头。
  “好处多着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干,对我有帮助。报纸上会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给导演面子,也得给你面子。又能制造一段新闻,让记者渲染一下,对我这个新人来讲,有什么不好?”
  他分析得这样明白,真是难得的聪明人啊!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我问。
  “不,我喜欢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与电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这个好处,不管是真是假,他们懂得哄人。方正已经不简单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说。
  我点点头,站起来。他在咖啡里搁的不知道是什么酒,我竟有点晕。
  他拥着我,我们在灯光下慢慢的跨着舞步。
  他问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么样?”
  我摇头,“别傻了,你总归是个孩子,不管多聪明,还是个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做好宣传,我跟你导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余的别去听他,你当然很快会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许是吧。”他有点失望。
  “你会进入一个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后台,报纸上出现第一张照片,是叫你兴奋的,当每本杂志,每张报纸都有你消息的时候,说不定你还烦呢,将来自有一千个一万个捧你的人。”
  “不过你是第一个。”他认真的说。
  “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就不适合做戏。”
  “我会记得你。将来成了名才捧我的,并不稀奇。”
  “这倒是难得,”我笑,“我捧过不少新人,并没有希望他们记得我,他们也确实没有记得我。”
  “是吗?”方正怀疑的看我,“有这种人?”
  “有,”我笑,还是笑,“怎么没有?一个谁都不认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刚升了男主角,帮了他多少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大明星了,好几万块一部片酬,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要找他,却比登天还难,没什么稀奇的,人情本应如此。”
  他不响。
  曲子没有完,我们还是规规矩矩的跳着舞,他忽然在我额上吻了一下。我放开了他,取过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问。我点点头。“几时再见你?”他渴望的问。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脸,不响。何必见我?他还会有空见我?我也未必有空见他。
  照他导演的做法,他不出三个月就平步青云了。
  他开门,送我下楼。他说:“你会相信我,我是喜欢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说。
  “谢谢你。”
  “很高兴认识你,”我说:“祝你前程远大,方正。”
  “谢谢。”
  我看着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会回家。”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他说。
  我点点头。
  我想劝他,劝他回头,回去见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车行里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里他会找到应有的快乐,但是我怎么说得出口呢?
  雨仍旧下看,他陪我等街车,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温和。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这样,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乐。
  车子来了,他代我招手,街车停了下来,他替我拉开车门。
  “谢谢。”我说。
  “我应该谢你。”他说。
  “祝你快乐。”我忍不住说。
  他有点不明白,“再见。”他说。
  “再见。”我说。
  车子开走了。我觉得疲倦。或者我是来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刚开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辜负了导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谁都老老实实,没有做戏,倒是很美。这是值得纪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该倒头大睡了。

多年后
  下了飞机,回家休息,才沐了浴,就忍不住拨电话给李词平。
  我一直与她通信,她知道我要回来。
  电话接通,果然是她。
  “平姐。”我说。
  “谁,哪一位?”
  “猜一猜。”
  “不会是小功吧?”她的声音非常惊喜。
  “是我,正是我,平姐,我马上过来看你。”
  “小功,你的急性子!明天好不好!现在都十一点多了,相信你乘了那么久的飞机,也累了吧?不如快快休息,明天再作打算。”
  “明天什么时候?”
  “明天短周,不用到学校去,我们明天早上十一点见,我在美乡俱乐部等你。”
  “一言为定。”
  但是那一夜我并没有睡好。
  离开平姐已经六年,六年来只回来过一次,恰巧那次平姐又在南美洲旅行,错过见面的机会,惹得我无限惆伥,这一下子好了,多年的夙愿得以心偿。
  不知她有没有变。
  照说像她那个年龄,正是女人最成熟的时期,但是也要看保养得好不好,有些忙得太厉害的就很憔悴,也有一些坐在家中不问世事的,看上去土得不能言喻。
  平姐应该没有问题。
  她一直长得那座美,又在外头工作,与她通信时,她的语气笔调都很平稳愉快,我很高兴她会是个例外,但想到明天要见到她,心头难免一丝丝紧张。
  我在近天亮时才陲好的,闹钟一响,马上跳起来。
  双眼很忍,也顾不得了,忽忽洗把脸,马上赶到美乡俱乐部去。
  我说明了等李词平小姐。
  我早到许多,叫了一杯冻啤酒,缓缓的喝,挑了一个泳池旁的位置,欣赏在游泳的女郎们。
  她们华洋杂处,都似花如玉,挺拨的身裁,穿着暴露的泳衣,使观者心动,热闹地嬉戏。我嘘出长长一口气,终于回来了,终于见到平姐了。
  “小功。”
  我抬起头来。太阳刚巧在她那一边,我有点目眩。
  “平姐。”我站起来。
  她还是那么美,还是那么苗条,她一点也没有变。
  她甚至没有架太阳眼镜来遮掩什么。
  我太快乐了。
  我连忙拉开椅子,“平姐,让我来招呼你。”
  她坐下来,“好哇,小功,我真不好意思再叫你小功,你真的长大了。”
  我笑,“平姐,你别倚老卖老的,我今年廿六岁了,还什么长大不长大的。”
  我俩紧紧的握手。
  如记忆中一般,她的手,阴凉而柔软。
  她看看我,“晒得那么黑!”
  伸出手臂同我来比相形之下,她的手是象牙白的,而我的皮肤,却是深棕色,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
  “平姐,你好久没运动?”
  “唉,”她说:“不能再晒,太阳是皮肤的大敌,现在我只做室内运动。”
  我点点头,客套之后,我们的话题转向正路。
  “生活好吗?”我问。
  “还不是老样子,教一份书,十年八年也没有升职。”她也问:“你呢?”
  “在外国做苦学生,受了许多委曲,闲时想来,大哭一场,也不能二数清楚,人长大之后,对这一切也逐渐麻木,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好!”她喝采。
  在太阳底下喝啤酒,有种愉快的眩晕,我说话渐渐就造次了。
  “平姐,听说你离了婚。”我轻轻说。
  “没有,”她很爽朗,“我们分居,分开一段时间,想想清楚,也是好的。”
  “现在他在什么地方?”
  “回美国去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有没有见我小叔中.”
  “小功,你的脑筋怎么老是转不过来,我同你小叔分手,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他始终吊儿郎当的。”我说。
  平姐微笑,不愿再置评。
  我说:“平姐,你看上去,跟我当年第一次看到你,没有什么两样。”我是由衷的,相信她听得出来。
  “真的吗,小功,真的吗?不过你的话不能相信,你一直看好我。”我微笑,“可是到底我自己知道跟从前有什么分别,我经已不能穿两截泳衣了。”
  “从前你也不爱穿太暴露的衣裳。”
  “小功,你对我真好,”她笑,“无论怎么,你总是我忠实的‘影迷’。”
  我看着她白得如玉的面孔,是吗?我偏心吗?那么为什么其他的男人经过她身边,照样回头张望?
  她并没有过时,仍然爱穿浅色衣裳,配简单的首饰。
  “你呢,你与小雨订婚了吧。”她问。
  “还没有,现在哪儿还流行这么浪漫蒂克的姿势,现在干脆搬在一起住几年才说。”
  平姐很婉惜的说:“撇开道德问题不说,这种关系太欠缺想像力,男男女女都仿佛欲火焚身,有着不可告人的需要似的,非得在床上解决不可,太空虚了。”
  “是的,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环。”我承认,“而有感情,就该正式结合。”
  平姐很讶异的说,“你长大了,不爱标新立异了。”
  “同居怎么好算新同异?八百年前倒是流行过。”我笑。
  “这次回来耽多久?”
  “我不回去了,我回来找事做?”
  “什么?正式出来社会?”
  “廿六岁了,小叔一直说我们这一辈运气好,像他们,十七岁就要进军社会作肉搏战。”
  “他乱讲,夸张得要命,十七岁我还没认得他,他还在念预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岁才出来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还记得?”
  她把眼睛看向远方,叹口气,“有很多事,不是说想忘记就可以忘得了。”
  “你还想念他吗?”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语。
  过了”会儿她说:“现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人,现在的我,也绝不是认识他时候的我。”
  “平姐,你说得太玄了。”
  “我意思是说,我们两个人最就变了,变得互相不认识,再见面也是陌生人。”
  “可是你们都变得更好──”
  “我没有变得更好,”平姐打断我,“以前我有一颗真挚的心,所以与他合不来,我有原则有宗旨,所以要与他分手。现在我已变得铁石心肠,面具频密换,与什么人都可以相处七十年,何必还要吃回头草?谁都一样。”
  我快住。
  平姐的语气并不偏激,她以最温和的声调说出这么悲哀的一番话来,令我感慨万千。
  我说:“我始终不知你们为什么分手的。”
  “我也忘了。”平姐又微笑。
  “你还记得多年前我说过的话?”
  “记得,你在储蓄,你要追求我。”她仰起头,哈哈大笑。
  我的面孔仍然涨红了。
  平姐说下去:“你的第一志愿是希望我与你的小叔和好如初,第二志愿是要追求我,是不是?”
  我看着泳池碧蓝的水。“我并没有忘记我说的话,回来第”件事情,我就是找你。”
  “小功,我总是把你当我的小弟。”
  “你可不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乱说。”
  “十六岁的人或许或糊涂,但多年后的今日──”
  “你一直是个固执的孩子。”她叹口气。
  “不要太被世俗的观念拘束。”
  “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她拍拍我肩膀,“小功,这是你给我最大的赞美,我衷心感激。也许,也许爱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十年的年龄差距挡也挡不住,但是现在我们的感情很正常,谢谢上主。”
  “你为什么不说我控制得好?”
  她笑,“来,我们散散步。”
  那日我到七点多才与她分手。
  小叔一见我面就说:“见过词平了?”
  我点点头。
  “仍然像一张水彩画?”
  我点点头。“这些年来,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她?”
  “没有。”过一会儿他问:“穿什么颜色衣裳?”
  “天蓝色麻布套装,她一向不穿两个颜色,永远不穿花衣裳。”
  “是的。”小叔深深喷出一口烟,“你也爱她吧。”
  “一直爱,渐渐升华。无论她对我有什么要求,赴汤蹈火,我都在所不辞。”
  “你比我更懂得爱她。”小功苦笑。
  “你现在可爱她?”
  “说不上来了。”他搔搔头皮。
  小叔真是死硬派。
  “人家有丈夫。”他后来说。
  “你不想再见她?”
  “见面也不知说什么好。”
  双方都没有意思再见面,我何必在此多事。
  “她真的一点也不老?”小叔文忍不住问。
  我笑,“你们两人都不是七老八十,正当盛年,什么叫老,不过比我略大数岁而已。没想到她会成熟得那么不露痕迹是真。”
  “她真是得天独厚。”
  “感情上仿佛不大如意。”
  “是,我也听说了。”他说:“听说两个人合不来。”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我说。
  “你这家伙,从小像个老人精,说说你自己的事,你同小雨自幼青梅竹马,到底怎么了?”
  “我想藉这段时间静一静,廿六岁论婚嫁不太早嘛?”
  小叔默默头,“确是早了一点。现在男人应在三十五岁以后结婚,女子应在三十岁。”
  “孩子呢?”我问。
  “孩子?”小叔讶异的说:“三十多岁生孩子并不晚呀。”
  我无言以对。
  还是以前早结婚好,有许多要紧的事等看做,人没有那么无聊,现在男男女女都迟婚逃避责任,整日就是游泳吃茶跳舞,无聊得难以形容。
  “可以趁这个机会多多学习。”小叔笑,“可惜我那法文学了三百年还没学会。”
  我们两叔侄一起笑了起来。
  找工作的天路历程并不好过,南华早报上面登满了聘请广告,但是理想的终身职业有多少份?
  我应征了好几份,大公司,我怕自己淹死在人群中,小公司,又嫌寒酸。很旁徨了一阵子,这时候,也找平姐出来商量过。
  平姐说:“看你的宗旨在什么地方,如果立志做一番事业,就不要怕辛苦。像我,不过是找个精神寄托,但求有一份稳定高尚的工作,不计较前途酬劳,便选择教书,虽然沉闷一点,但到底比较轻松,不必打扮得似一只妖精的去做狗一般的工作。”
  我听得笑出来。
  “其实你与小叔可以合作做老板。”
  “小叔?他才不肯,他说做小伙计五点钟可以下班,做小老板晚上八点还走不了。”
  平姐笑说:“他就是这样吊儿郎当的。”
  “我与小叔,都不是发财的那块料子。”
  “我早就知道你们两个人的性格。”
  “可惜小雨不知道,其实……跟我也蛮吃苦的,我并没有多大的出息。”我说。
  平姐说:“有出息的人不一定是快乐的人,做人最重要是快乐。”
  我问:“我像是个快乐的人吗?”
  “你是,你小叔不是。”
  “既然常常提着他,叫他出来如何?”
  “好好好,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考虑。”平姐笑着效桁我。
  “又另外有人了?”
  “你在说什么?”她责怪我。
  “平姐,你对我那么好,什么话都对我说,为什么单单不向我透露感情上的事?”
  “每个人都得有些秘密。”
  “为什么不对我说?你可以相信我。”
  “我知道可以相信你,但成了事实之后,每个人自然会知道,未成事实之前,说多了坏名声,不单是感情上的事,许多其他的事,也多说无益,成年人总得替自己留个下台的机会。”
  我并不明白。
  不过她有权对我不坦白。
  我第一日开始上班的时候,平姐派人送了礼物来,是一对金笔。式样古怪,不知道什么地方买来,颜来她说,那是一对派克五一,是她第一次工作的时候,她的长辈送给她的。原来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应当珍惜。
  工作上乏善足陈。
  眼看着小叔与平姐两个人僵了多年,还不肯言归于好,非常痛心。
  说起对方,他们语气中全无芥蒂,但偏偏又不肯见面。我也不去勉强他们。
  小叔现在一个人住,至今尚未结婚,在局里升得很高,也颇有节蓄,成日价还是潜水打牌渡日,有时也躲在房中看上十日十夜的武侠小说。平姐也一样,在家听音乐,打毛衣,都不大出去了。
  她终于办妥离婚手续,恢复自由。
  那位男土是个面目模糊,无甚性格的男人,不是坏人,他只是不幸,刚巧在平姐失意时与她结婚,虽然维持五年,但平姐始终不投入。
  平始没说对不起他,但自她眼神中可以看得出她的歉意。整件事是多余的,毫无疑问,但当其时,她只能够做对她最好的事,我们都不怪她。
  小叔说:“没想到词平当年会那么冲动。”
  “他们说女人在廿五六岁时最想结婚,过了那段日子,又没事了,那是遗传因子发作,令她们情不自禁,平姐怕就是在那个时候结的婚。”
  小叔不出声。
  “你现在同谁走?”我问他。
  “很多女孩子。”
  “怎么还不结婚?”
  “有这种必要吗?高不成低不就,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爱的人未必爱我。”
  “小雨下个月就来了。”我说。
  “那多好,你多个伴,怎么,她也打算在此找工作?”
  “看样子是。此刻我们银行里也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子,月薪五千,一套衣裳六千,摊大手板向父母要。”我停一停,“这样的太太谁敢要。”
  小叔笑,“那么挑肯捱苦的呀。”
  “早捱得成一株咸菜,我亦受不了。”
  小叔大笑,“还说我娶不到老婆?”
  我亦笑。
  小叔说:“如果觉得在家住得不方便,就搬来与我住吧。”
  我说好,但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小雨回来后,我也开始忙,无异,她是个出色的女孩子,如果我略一松懈,不知多少男孩子会过来染指,但又如何呢,不过是吃饭肴戏之颊。小雨是个明白人,虽然内心烦燥,也并没有同别人出去。
  她扬言,“这年头的男人都是垃圾,既没能力负坦家庭,又没有勇气负起责任,全部实行打秋风。”
  她很快与平姐成为好朋友。
  她由衷地佩服平姐。“真不容易,有品味,又漂亮,经济完全独立,真是个时代女性的典范。”
  “人家经过多年的挣扎才到这个地位的。”
  “完全独立才难得,”小雨说:“不靠父母兄弟丈夫,全靠她自己一双手。很多女人振振有词作其独立状,其实不是那回事,总还得靠男人。”小雨停一停,“靠男人自然是最佳出路,不过半汤半水,就犯不着了。”
  “这又有什么分别呢,”我说:“有得靠好过没人靠,靠一半也胜过全部没得靠。”
  小雨说:“什么都得付出代价。”
  “那自然。”我说:“什么都要付出庞大的代价,你看平姐,这么年来,你听过她诉苦没有?看过她哭没有?什么人知她冷暖?而且社会也没有公认她是个强人。”
  “我老觉得她就是我的前身,我是她的影子。”
  “不会的,我若同你结婚,我就保障你一世的快乐。”
  “快乐怎么可以保障?”她笑,“网球明星干诺斯结婚时已订明离婚时付赡养费苦干,谁还能保证快乐?”
  “既然现代人做事那么清楚玲珑,快乐也可以科学化。幸福的婚姻不外由几个因子组成:负责的丈夫,听话的孩子,永远不要有第三者出现,安定的生活……一切事在人为,有什么困难?我们两个人的先天条件那么好,小雨,你想一想。”
  “什么都可以由试管制造出来?”她苦笑。
  “当然是。”我不经意的说:“事在人为,没有命运可言。”
  “性格是控制命运的主要因素。”
  我想一想,“是的。”
  “立功,我们会结婚吗?”
  我缓缓说:“我相信会的,但不是现在,但现在应该开始筹备。”
  那一日,小叔与平姐终于见了面。
  我与小叔约好去游泳,在船上等小雨,没想到平姐与小雨一起出现。
  小叔看见她,连呆都没有呆过,他很自然的与平姐打招呼,平姐当然更加镇定,她明知小叔会在这只船上。
  到底是成年人,修练到家,不比我们,一点点小事尴尬得要死,面红耳赤。
  小雨说:“是平姐自己要来的,我还警告平姐,小叔也会在。”
  我讶异。
  平姐打扮得很漂亮,条纹的T恤与三个骨长快,背部开得很低,看上去有文静的诱惑,小叔迎上去。
  他说:“词平,你仍是我所见过,最有克拉斯的女人。”
  “谢谢。”平姐笑一笑。
  “欢迎加上我们的旅游队。”小叔说,“起航。”
  潇洒的小叔与俊秀的平姐看上去像是画报上的时装模特儿,有什么理由这两个人不能在一起呢?单为了旁人的眼睛已是最好的理由。别以为旁人的观点言论不重要,人是群居动物,除非有过人的性格与意志力及才能,否则隔壁三婶说些什么事非还是重要的。
  我衷心赞美,“你们真是一对。”
  小雨坚持说:“立功说得对。平姐这么漂亮的人,只有与小叔在一起最好看。”
  平姐笑了起来,“你们这两个孩子!”她表情看上去充满了欢愉,但是声音中一点快乐也没有。
  一切都是试管控制的,在适当的时候,挤出欢笑,又在适当的时候,挤出客套的话,一个人若不对行为举止加以控制,很快会成为人神共厌的十三难。
  但平姐这样理智可爱,又有什么高兴?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
  自此以后,他们恢复邦交。
  唯恐打草惊蛇,我与小雨都故意不提他们的事。
  但可以看出小叔有改变。他开始早睡早起,修饰自己,本来三天也不刮一次胡髭,现在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衣履突然光鲜起来,心情也好得多。
  小雨很有深意的同我说:“这一对璧人,不知恁地,蹉跎这么些年。”
  我笑说:“圣经上说:什么都有时候。”
  小雨又提点我,“我们别跟了他们的样子学才好。”
  “不会的,”我很有信心,“怎么会呢。”
  “我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到什么地方去渡蜜月最好。”小雨说:“希腊?巴哈马?”
  “太阳太大了,没有一点想家的余地。”
  等平姐先结婚再说吧。
  小叔与她走得很好,两个人一星期见一两次,连我这么熟的“老朋友”,都不敢约平姐,生怕误了她的正经事。
  是她自己打电话来找我。
  “小功?怎么不见了人?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事,便不来骚扰你。”
  “你少跟我装神弄鬼的,今天下班有没有空,你来一次。”
  我兴致勃勃的上门去,买了许多生果礼物。
  一切与多年前一样,我还是那么的爱她,见到她,心底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暖洋洋。
  “平姐。”
  “你看上去很高兴呀。”她注意到,“心情好得很呀。”
  是的,为了她,因为她终于得到了归宿。
  我吹出一声口哨,躺在她的长沙发上。
  “小功,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
  “说呀。”我也猜到七八分。
  “说起来真难为倩,我仿佛有无限勇气似的,小功,我又要结婚了。”
  我舒出一口气,“太好了,平姐,太好了,我由衷的祝福你,这一次你一定会得到幸福。”
  “是的,我也这么想。”
  “别介意!人冢说,第二次婚姻往往比第一次幸福,因为当事人知道应该如何选择,你说是不是?”
  “我当然说是,但是这么一来,我像是成了结婚专家似的。”她有点不好意思。
  我微笑,“你千万别有这种想法。”
  她也笑,“小功,你永永远远是我的影迷。”
  “婚后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移民,过一种比较清淡的生活。”
  “移民,小叔不反对?他在这里的事业刚刚展开。”
  “小叔?”平姐愕然。
  我心沉下去,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太过想当然。
  “小功,我想你弄错了,我要嫁的人,不是你小叔。”
  我双眼里一定充满了失落。“是谁?”
  “他就要来了,我介绍你认识。小功,你这个人,怎么搅的,好像我这辈子非嫁你小叔不可以的。”她笑,“你误会了。”
  这并不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那你为什么与小叔和好如初。”我问。
  “大家都是朋友嘛,我们还替他介绍女朋友呢。”
  我类然跌坐在椅子上。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要走了,平姐。”
  “咦,他就要来了,你不等一等?我们今天存心请你吃饭。”
  “别客气了,”忽然之间我很疲倦,“平姐,你喜欢的人,我也喜欢。”
  我还是坚持着告辞。
  我找到小雨,我说:“小雨,让我们结婚吧。”如果学了小叔与平姐,成了两条平行线,永远遇不上在一起,多么悲剧。。
  小雨说:“是什么令你转变心意?”
  我咆吼,“女人总是喜欢问问题,什么都不放松,一直问问问。”
  她咕咕的笑。
  我仅口气,我实在不想跟小叔与平姐的路子走。
  把握幸福,要及时。


  自宿舍出来,司合对我说:“下雪了。”
  我一抬头,发觉豆大的雪点正自天空飘下,是本年第一场雪。
  下雪等于慢镜头下雨,雪点像是永远不会抵达地下,在空中徘徊不已,悲凉地找归宿。
  我把围巾在脖子上绕几个圈子,出门去。
  凯斯顿堂不过是十分钟路程,我缓步走过去。
  这条熟悉的小路我已走过千百次,开头以学士的身份走,后来是硕士,现在是博士,曾经自嘲是职业学生,果然。
  一个女孩子,念书不外是打底子,念到博士简直滑稽相,“嫁给谁呢?”母亲会问。
  其实我只有廿五岁。
  多么不公平。
  大嫂也说:“别以为念到博士容易找工作,除了教书之外,很少有别的行业需要这样专业的学历。”
  我啼笑皆非,中学毕业生担心出路,博士也担心出路。
  在学校执教也不错呀。
  我喜欢学校。
  一路走过去,忽然看到有一个黄种女孩子在小径中手舞足蹈,伸开双手向天空捕捉雪点。
  我立刻明白了,她是新生,第一次看见下雪。
  我会心微笑,缓缓走过她的身边。
  她有一把乌黑的长发,圆滚滚的眼睛,穿着件狐皮,修长双腿裹在牛仔裤内,加双高统靴子,神气得不得了。新生多如此。
  等到日子长久,都会得不修边幅起来。
  “下雪了。”她用粤语同我说:“我从来没见过真雪!”
  “是。”我礼貌地答。
  “小玫。”有人叫她。
  那人是个廿四五岁的男子,神清气朗,声音中带着溺爱,“要迟到了。”他说。
  我向他们两人点头致意,便去实验室。
  对牢一个房间的管子瓶子,我长叹一声。
  同学史密夫问:“为何不欢,中国玫瑰?”
  真倒霉,无论你功课多精,模样多么端庄,在洋人眼中,不是中国娃娃,就是中国玫瑰。
  今早那个叫小玫的女郎才像玫瑰。
  我?早成化石。
  我说:“人们会以为我穿着白袍不知在实验室干什么伟大的事业,没有人知道我写的论文只是与肥皂有关。”
  史密夫不以为然,“如果化学师能发明更好的洗头水或是洗洁精,功德无量,有益亿万人口,有什么不好?不一定要把大空人射上月球才算得伟大。”
  “谢谢你,史密夫。”
  “而且别妄自菲薄,爱斯化工厂并不乱发奖学金,好好的干。”
  “再谢谢。”我笑了。
  “你需要的是一些娱乐,姚,你完全没有社交,所以生活苦闷。”
  “你建议什么?”
  “城里这么多中国人,为什么不同他们约会?”
  我无言。我不是为约会而来。
  “都看不上?”
  我微笑。
  “洋人呢?桃乐妃陈年头嫁了邓肯林帝,两夫妻过得不知几快乐。”
  我仍然不晌。
  史密夫赌气,“不理你。”
  中午时分,我到饭堂吃饭,在喝咖啡当儿,有人跟我打招呼,说的是括辣松脆的广东话。
  “我叫王玫,你好,我们今晨见过。”她伸出手来。
  我只好与她握一握手。她真天真活泼可爱,如今很少有这么热心的人。
  她身边的男孩子亦说:“我姓阮。”
  两个都是广东人。
  我并没有说大多的话,默默吃完饭便站起来走。
  这是我的脾性。
  那一对年轻男女,分明是一对恋人,结伴来读书,不出半年便在这里结婚,然后想法子落藉,这是一定的,八年来已经见过不少例子。
  那日下午我在图书馆看报纸,又碰见阮。
  他低声说:“对不起打扰你。”
  “嗯?”
  “我未婚妻小孩子脾气,”他微笑,“她喜欢你的围巾,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买。”
  我说:“这是化工学院的校徽巾,她念什么科?”
  “啊,她是英国文学科。”
  “那么不适合,不过如果真的要买,可到凯斯顿堂学生会合作社买。”
  “谢谢。”他说。
  真是个好未婚夫。
  “你很冷。”他说。
  我假装没听懂。“所以穿很多衣服。”
  我继续翻报纸,他借到要用的书,离开了。
  大学数千名学生,怎么老碰见这两位。
  我的老姑婆心态已经毕露,同他们正沐春风的人有一段很大的距离,道不同不相为谋。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抽空逛百货公司。
  奖学金数目很理想,今天我做得成阔客。
  在女装部又碰见王阮两位。
  王小姐老远看见我就叫我,我被这女孩子感动,冷面孔一时拿不出来。
  我迎上去问:“买圣诞礼物?”
  “嗯,大衣款式又多 又便宜。”
  我微笑,“我在买手套。”
  “天气真冷,听说融雪的时候更冷,是不是?我们正计划假期到欧洲去。”
  我敷衍地说:“那多好。”
  售货员把大衣交予她试穿,她说声对不起便进试身间。
  阮忽然说:“你觉得她很幼稚吧?”
  我非常窘,一时间无辞。
  阮有点生气,“但是她有她的好处,”他护短的说:“她心里不藏奸。”
  我扬高一条眉,也气了,他言下之意是什么?难道我是只狐狸,既然如此,何必同我噜嗦?
  我冷冷的转过身子去,不理睬他。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自已爱上这女人也罢了,非得四周围的人也爱上他的爱人不可,否则的话,便是他的敌人──是有这种男人的。
  我步出商店,转道去吃咖啡,叫了一只比萨薄饼,举案大嚼。
  这下子不会再碰见他们两个了吧?
  以后的半个月里,我步步为营,到公众场所,总得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这一对宝贝儿,预备一见他们就避开。但是我运气很好。
  时间久了之后,我又自省其身。
  难道我的表情真的很差?充满蔑视,引起同胞不满?
  对牢镜子看半晌,又不觉那么坏。
  问史密夫。
  “要知道真话还是假话?”他问。
  “真话。”
  “与座冰山无异。”
  我不晌了。
  那么是我不好。人家对我亲热,我给人家没脸。
  得改一改?想过再说。
  在中国同学会见到阮王两人的时候,我态度善良得多。
  那女孩子丝毫不觉我之虚伪,亲亲密密的与我说长道短,我非常惭愧,人家又不比我小很多,为什么我这样老奸巨滑,把自己包在铜墙铁壁当中?
  阮过来给我一杯饮品,“对不起。”他说。
  我说:“不要紧。”
  有他处处保护着她,也难怪她老是长不大。
  “习惯这里的生活吗?”
  “开头一个月她兴奋莫名,现在已经觉天气冷得不堪,昨日哭着想回家。”他看着远处的未婚妻。
  “过一会子就没事,想家是这样的。”我淡淡说。
  “怎么同样是廿多岁的女孩子,你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好?”
  我一怔。“我十七岁就到这里,早已习惯。”
  阮苦笑。
  我说:“你瘦了,赶快多吃点,否则捱不过这个冬天,还会继续冷下去,并非夸张之词。”
  他笑,“你终于也关心别人了。”
  我蓦然涨红面孔。
  他说:“对不起,我又把话说造次了。”
  我不晌。
  没一会儿王玫过来,拉着我说长道短,硬是要试穿我的鞋子,我对她特别忍耐。
  这么好玩好穿的女孩是不适合在外国生活,真的,这里的作风比较刻苦勤劳节俭。
  冬天过得很快,假期过去之后,树梢抽出第一枝新芽,绿油油,特别青翠。
  第七个外国的春天。
  虚渡第七个加国的春天?
  我又还剩多少个春天?
  母亲写信来说:“女儿家终身大事比学业更重要,切切。”
  切切。切切什么?
  切切书论文。
  史密夫说:“天才即天才,快完成了吧?”
  “其中有点关键问题要同导师商量。”
  “我们在未来世界中,将会用什么样的肥皂?”
  我神秘的笑,“天机不可泄露。”
  “你可知道世上最英明的化学师是受化妆品公司聘用?”
  “自然。人家肯出钱。”
  “不,是女人肯付出任何代价来信取号称可以消除皱纹的面霜。”
  “还不是因男人幼稚地喜欢女人有光滑的面孔?”我瞪他一眼。
  他大笑。
  我仍觉得我的论文无聊。
  天气渐渐温暖。
  一簇簇的花朵开遍树梢,美不胜收,洋女们来不及换上薄衣,冒着害肺炎之险,在春衫下展露其美丽之身裁。
  我没有资格应景,但也剥下那件重达两公斤的厚大衣。
  春天真令人振奋。
  在网球场内,不少同学往来奔驰,展示他们的体育精神,我走过的时候,淡淡看一眼。
  “喂!姚。”
  我抬起头。是王玫。
  我都几乎忘了这个人。
  “你好。”我诧异的说。她仍然留在此地?还没回家?
  “你也好吗?”她仍旧天真烂漫,毫无机心。
  我点点头,往她身后看。
  阮氏呢?她的未婚夫在什么地方?
  “我与我朋友在玩。嗳,我转了校你知道吗?”
  “转到什么地方?,”我一怔。
  “转到商科学校。”她吐吐舌头,自己也知道不当。
  我说:“从头念起?”
  “是。”她笑着说。
  不过是挂个名方便在这里玩,等玩够了,学费也交够了,也该嫁人了。
  谁会去研究一个年轻的太太是否读得一纸文凭?
  我问:“阮呢?”
  “哦,他没有转校。”
  我放下心来。放心?我随即问自己?为什么?关我什么事?
  “你不知道吧,”王小姐说:“我们很久没见面,我与阮已经分手了。”
  我这次真的傻了眼。
  才三个月而已。冬去春来,一双恋人已经分手。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样子王玫也不见得怎么样悲伤。
  她先说:“阮都不理我,一天到晚温习功课,”她丢开朋友开始诉苦,“假期也不与我出去,什么都嫌贵,又忙着做这做那,闷得我不得了,我自己找伴,他还跟我闹。”
  我并不方便置评。
  “……后来,便闹翻了。”
  这“后来”之间有故事吧。可想而知,在这段时间内,她认识了志同道合,可以付出时间与金钱的男朋友。
  “阮成个人变了。”她说。
  我点点头。
  在家,阮可以容忍王玫的小姐脾气,因为人人如此,在异乡,他必需抽出额外的精力与时间来应付陌生的环境,他对王玫便忍无可忍。
  我说:“你要当心自己。”
  她耸耸肩,“我现在的朋友对我很好。”
  我又说:“可以结婚的话,快快结婚。”
  她感激的点点头。
  她是一个不坏的女孩子,奈何与我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我向她道别。
  我很怅惘。真多事,当事人都没事,要我多烦恼干什么?
  到这个时候,我反而渴望见一见阮,听他那边的故事。
  我终于在图书馆碰到他。
  这次是我主动上去与他打招呼。他用一本画报遮住面孔。
  我微笑:“假装没看到我?”
  他苦笑。
  我不客气的坐在他对面!“习惯吗?已经一整个学期,决大考了。”
  他说:“对考试一点头绪都没有,其实在本家也是个好学生,但换了学校,顿时六神无主。”
  “到现在我还不知阁下念什么科目。”
  “电脑。”
  “莫理巨教授是个好人,你不必害怕,而且此地的教育制度不是想令学生不及格,放心。”
  “真没想到,会叫一个女孩子安慰我。”
  “你也太大男人作风了。”我微笑。
  “你呢,你的论文写得如何?”他好像知道得不少。
  “已近尾声,很顺利,也许因为题目不够伟大的缘故。”我自嘲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也未免太高。”他说。
  “我们出去聊聊如河?这里不方便说话。”
  我们一起走到校园去。
  “听说你没有异性朋友。”
  “你知道得仿佛还真不少。”我看他一眼。
  “我去打听来的。”
  他说得很含蓄,但我已经知道他对我有某一程度的兴趣。
  在以后的一小时内,他与我讨论功课上的疑难,生活上的得失,以及对家的思念。
  他没有提起王玫。
  一个字都没有。
  为此我暗暗佩服他。男人是应该这样的,受过什么委曲天知地知自知,千祈不可乱诉苦乱为自己说话,因是男人,受罪只可暗忍,那才是个高贵的男人。
  我对他有一层新的认识。
  以后有空,他会与我通电话。
  有一次他忽然在电话中问:“你与我做朋友,是否因为同情我的缘故?”
  “同情你?”我莫名其妙。
  “是的,同情份。”
  我呆半晌,“你是指,我是同情你未婚妻同你分手所以才与你说话?”
  他默认。
  我吃吃大笑起来,“这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男人大丈夫何患无妻,为这种小事同情你,你不免把我的感情看得太泛滥了。”
  “可是你以前从不主动同我说话。”
  “先生,你也不想想,我怎么跟一个订了婚有个未婚妻钉在身边的男人说话呢?”
  他似乎有点释然。
  “别悲秋了,谁会同情一个失恋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这件事。
  “这件事,完全是我不对。”
  “你也别埋怨自己。”
  “真的,她从来没有隐瞒她的幼稚。”
  我停了一停。“可是以前她以同样的理由吸引你,单纯的女人有时候是最可爱的。”
  “你真是一个聪明女人。”
  “女人聪明,有时候是最最讨厌的。”
  他干笑,显然被我说中了。
  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需要不同类型的朋友,缘份其实是机会率。
  奋斗的时候,人们需要理智的刻苦的伴侣,否极泰来,又想有人嘻嘻哈哈地陪同享乐。
  阮这次同王玫闹翻,也就是这个缘故。
  之后他约会我,我去了。
  在小馆子内吃比萨与喝啤酒,别有风味,当然王玫是不会欣赏的,她见惯香港的大场面,男朋友在她身上用钱才表示爱她,而在这里,留学生难得看一场电影,除学费及宿食费用外,我们总把开销减至最低,不景要替家里省一点。
  我们并没有开始走,只是比较关怀对方。
  史密夫说:“那小子是否靠得住?”
  “谁关心?我又不是打算嫁他。”
  “有心理准备,比较好。”
  “他还爱着以前的女友。”
  “你怎么知道?”史密夫问。
  “看得出来,他嘴里不提,仍然看得出来。”
  “如此你真是明知故犯。”
  “我会得收放自如。”
  “但愿如此。”
  春夏天过后,秋天来到,树上柔柔结着果子,尤其是苹果,李子,杏子,更多至随搞随吃,我最喜秋天。
  我的论文快要完成,导师安排我面试的时间。
  史密夫问:“你会不会留下来?”
  “是不是要赶走我?”
  “不敢不敢。大概你要回去了吧。”
  “杜邦化工厂在新加坡分厂对我有意思。”书中自有黄金屋。
  “真有你的。”
  我笑笑。
  是的,仿佛有大把前途在我面前,领文凭、找工作,锦绣前程。
  但我寂寞,寂寞自心中发出来,无法抑止。
  有时候放学,仰头看碧蓝的苍穹,有种非常悲凉的感觉。喜乐有谁知道?
  那日回宿舍,王玫在门口等我。
  她瘦许多,圆面孔变了长面孔。
  “姚,见到你真好。”她上来,“我有事同你商量。”
  “什么事?”我问:“慢慢说。”
  我与她在会客室坐下。
  “我想回到阮的身边去?”她用手掩住面孔。
  “啊。”我一怔,为什么同我商量?
  “但我怕阮不接受我,”她哭泣,“他恨我,我知道。”
  “发生什么事?”我问。
  “我与朋友……闹翻了,想想只有阮对我最好。”
  我叹口气,“你们仍然是朋友,是不是?我想他不会给你白眼。”我安慰她。
  “是吗?”她用手帕擦眼泪,“你认为我尚有希望?我太胡涂,一时贪玩,放弃学业不要紧,连他都得罪了。”又哭泣起来。
  我心中踌躇,若果我没有猜错,王玫其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子,她分明是听到我与阮有来往,故此跑到我面前来哭诉,给我一个预告:她要收回阮氏了。
  我淡淡的说:“你们的交情非同小可,你尽管约他出来,同他把话说明好了。”
  “你认为可以?”她看着我。
  “如果我是你,我会那么做。”我微笑。
  她迅速站起来,“那么我马上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她几乎是奔走着去的。
  他们会不会破镜重圆?
  表面来说,一切似乎与我无关,王玫与阮假使和好如初,我所损失的不过是一个朋友。王玫不是笨人,她一定会令阮同我疏远。一山不能藏二虎,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即使是普通朋友也不行。
  阮会不会回心转意?可能性很大,他们毕竟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我沉着,一点表示都没有,照旧到实验室去。
  像我这种性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生活的节奏是完全不受影晌的,我必需要控制自己,可以让人知道的,才让人知道,该守秘的,三缄其口。
  在面试那一日,我隔夜便准备好衣服:是一套法国制天蓝的裙子套装,配黑色漆皮鞋及手袋,这套衣裳因为富朝气够精神以及端庄的缘故,最适合面试见工用,万试万灵,我们首先要卖的,便是外表。
  穿上衣服,自觉十分登样,加上熟习题目,看来十拿九稳!一切进行顺利。
  直至落得楼来,才发觉脚上穿的是拖鞋一双。
  我惊呼一声,连忙上楼去换鞋子,在床沿怔怔的呆想:怎么一回事?为何精神恍惚?
  但是我已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连忙抢出门外去。
  几位考官非常和蔼,我的成绩斐然。
  他们都说:“这么年轻……”
  “研究的问题多有意思。”
  “难怪杜邦看上了她……”等等。
  成绩一星期后通过。
  回到宿舍,我松曰气,倒在床上,不能动弹。
  阮已有十来天没找我。也罢,反正我在半年内便要离开这里,多个朋友多个挂虑。
  论文已经请人打出来,拿去精装订装,这一切都要化钱。
  在扉页我并没有把它献给谁。
  父母一向不赞成我念到博士,而我又没有爱人。
  拿在手中重叠叠的,这便是我寒窗十载的成果。
  我深深叹息一声。
  史密夫向我拿一本,我拒绝,“化工学院会得永久存一本,你去借来看也就是了,我不喜把作品乱送人,你略翻一下,也不过是丢开手算数,一本书成本不轻,我任何人不送。”
  他骂我为绝情之人。
  多情反被无情恼。最重情的人才不把感情友情四出滥派,他懂得什么。
  阮一直没有来找我。
  意料中事耳。
  两个人其实很配,都孩子气,无定力,软弱,而且本性很善良。
  我祝他们幸福。
  那日是学生会庆祝学期最后一日,我单刀赴会。
  老远就看到王玫与阮两个人。他弹结他,她唱歌,两小无猜,羡煞旁人。
  我不由得不乐,他应当向我交待一句半句。
  我随即哭出来,叫他怎样向我交待夕.说些什么好?
  我遥远的舌他们一眼,他们并没有发觉我。
  我坐一会儿,吃块三文治,喝杯水果酒就走了。
  学校生活到此为止,也真够腻的,永远的结他民歌,永远的合作社,永远的考试。
  我要出来工作了,过一段日子便得出发往另外一个国家去开始新生活。
  秋季已过一半。
  在路上我伸个懒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仍然孤零零一个人。
  路旁有洋人向我吹口哨,我回头一笑。
  一个人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看样子,我注定要理智地渡我余生。

知了
  七月初,三十多度的天气,知了不停的叫,住在小姑姑的海景别墅已有半个月,暑假情怀年年如旧,每年一过春天就盼望,假期真的来临又嫌闷。
  这是我最后一个暑假,明年此时便得离开大学投身社会服务。
  一听见社会个自已经魂不附体,小姑姑说几乎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敌人,为了很小的事情都能造成水火不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没有成就,叫人看不起,太有成就,叫人嫉妒。笑得太多,成为白痴,板着面孔,又惨遭孤立。
  做人,怎么做都不讨好,一出来社会就吃苦。
  不过每个孩子都得出来打仗,成为年轻时所看不起的老油条。
  我并没有躲在空气调节的室内,我躺在花园的绳网中。
  树荫下我眯着眼睛看金色的阳光,整个人也晒得成金棕色,我并不怕热,一不子就睡着了,醒了喝杯冻柠檬茶再躺过。
  小姑姑来过一次,她很讶异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生活,简直与小猪猡没有分别呢,吃了睡,睡了吃。
  不过,她说!年轻就是这点好,随便爱做什么都不会失礼,成天穿了T恤短袄就可以应付一个夏季,热就扑进水里去,头发晒黄了,秋季便长出黑发,雀斑爬起来,冬天自然会消失。小姑姑叹道!年轻有年轻的好处。
  年轻的知了喉咙嘹亮──喳──。
  影树下火辣辣地,朋友有空都进来看我,身边堆满了书报杂志,一点都不寂寞。就算人多也不打紧,一大半人数都泡在游泳池内。
  明年此时我就得出来找工作了。
  无论月薪多少都得出来捱,因为一个人不能没有工作,不能闲闲散散,啥子也不做。
  我看过报上聘人广告,薪水之低,待遇之可耻,吓坏人。
  但不得不自低层开始。
  爬完大学之路,又得爬社会之路。
  人的一辈子就在爬爬爬,而且这还不够,自身爬得九死一生,尚未告一段落,又生下孩子来,让他们也爬爬爬,多残忍。
  人生之哲理我一点也不明白。
  知了仍然长呜。
  不知它知道什么。
  小约说大学出来他要到美国去念硕士。
  我冷冷的告诉他,念完了还是要回来的,要申请做公民完全是两回事。
  他也气,说我想歪了。
  真实是不舍得他走。
  到英国去的大张,因为父亲有能力,所以他中学就在那边念,去年暑假同他打网球,说到自幼身在外国,叫天不应,叫地不闻,那么大个子,一下子就哭了,无限委曲。
  想回香港,又不敢宣之于口。
  小姑姑说:当然喽,父母望他成龙,他怎么敢说回来?
  为了将来出人头地。
  呜呼噫唏,有什么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呢?
  小姑姑说:两个同事相敬相爱,忽然之间,甲升了职,乙仍在原位,于是甲格于骄傲,不再友善,乙又因不肯服输,赌气噤声。
  两个人都寂寞。
  成功的代价是寂寞,失败的代价亦是寂寞。
  做人有什么味道?
  中庸之道最好保护自己。
  怎么样学?
  凭经验,吃亏多了,自然学乖。小姑姑说的。
  趁今年好好的轻松吧。
  考试,我一向不怕,我所会的,也只不过是念书,功课好,考试制度公平,一阵紧张过去,又可以乐天乐地。
  但是将来学做人才难呢,没有谁会教导谁,谁都爱看谁出丑……
  ──咦,那边是谁?怎么忽然来了一队人?
  我自绳床中起来询问──。
  是一队工程人员,大热天前来安装机器作探土工程。
  我静静地观望。
  人们在工作的当儿都有一种不可言喻的美态,全神贯注地做好一件事,发挥能力,使社会更进步……
  工程人员又比书生更为动人。
  我伏在栏杆上看他们工作。
  其中一个年轻人大概是工程师,指挥自如,非常威武,叫我注目。
  我男同学中并没有这一号人物。
  或许当他们离开学校,长大成人,找到工作,发挥所长,那时候才显露魅力。
  男人要待工作有成才会越来越好看。有自信,有权威,男人靠的就是这些。
  正当男人最具魅力的时候,他的妻在家中坐得与时代脱节,越来越老土。
  在外头工作的人,天天磨炼,情况怎么相同呢?
  婚后,我一定要照旧出来工作。
  我会结婚吗?我很怀凝。
  结婚已不再是人生必经阶段。小姑姑就没有结过婚。在她那一代都可以做独身女人,在我这一代,是更加引以为常。结婚,是因为真心想与一个人相处,不是想揩油……
  很少女人明白这个道理,我想我们这一代是懂得的。
  不结婚也有好处不必长期对牢一个人烦心。不必为下一代挂牵,培养第二代是越来越难了,谁也不会否认。孩子们不易教育。正如妈妈也常叹我不听她的话。
  我偷偷的笑,妈妈是永远不会满足的,除非孩子们像木偶。
  等我做了妈妈,保证也是一样。
  奇怪的是,孩子们生自父母,又偏偏都与父母作对,很少会得对父母言听计从。
  我用手撑着头,看隔壁的工人忙得满头大汗。
  我自己也不见得好得那里去,在这种天气下,除了知了,谁不怕热?
  我挥着汗。
  朋友小约在屋内叫我进去。
  我到屋子内洗了一把脸。
  年轻真好,不必化妆,成年女人浓妆之下,是怎么躲过热浪的?一层一层的粉,汗透出来,塞住毛孔,想想都可怕,我一天起码要洗七八次脸,就着瓷盘,掬起水往面孔上泼。
  我脱下T恤,洗了莲蓬头,用大毛巾擦干身子,换上干净衣服就往沙发上、听音乐。
  我听的音乐与他们听的不一样,为免混淆,用耳机。
  小姑姑的朋友替她录好音乐,是“白光与她的模仿者”,每次白光唱完,就轮到学她的人唱一次,优劣立分,不是别人唱得不好,而是由光那味道太足了。
  白光唱歌,完全没有劲,全部靠天才!懒洋洋,不经意,一个个字哼出来,更加吸引。
  别人唱得太起劲,一副尽忠报国的样子,叫人受不了。
  这些,都是小姑姑语录。
  我埋身在音乐中。
  真舒服,完全可以不做事,多好,时间都是自己的。
  爸爸说:做工就像坐牢一样,动也不能动,一天八个小时丧失自由尊严,加上来回写字楼,简直一整天就完蛋,回到家中,累得不得了,即使是晚上,也为着事业担惊受怕,不能休息。
  小约恐怕还不知道其中可怕之处。
  人家来不及的等待长大,我的心情则是矛盾的。
  长大,有好有不好,一半一半。
  不好之处,是自己要负全责,好之处,是有完全的自由。
  太多的自由,我能不能控制?
  我会不会抽大麻、酗酒,以及其他?
  我会不会胡乱与男人同居?一个男朋友跟着另外一个男朋友?男女关系乱成一片?
  会不会不成才,自怨自艾,埋怨社会?
  我会不会成名,使亲友都为我骄傲?
  又将来我会干哪一行?似乎现在已应该决定了。
  念的是英国文学,似乎教书比较适合。抑或是做公务人员?都很闷。
  不知做明星闷不闷?其实也闷。
  听说要大热天穿棉衣拍戏,冷天又要泡在水里,一个镜头重拍三五十次是等闲事,没成名心理负坦大,成了名更加有压力,所谓风光,不过是一大堆无聊的人挤上来问拿签名,一下子就变心捧别人去了,影迷最一罪不住。
  不过收入好。红那么三五年,强过做一辈子的牛工。
  我是不会做明星的了,竞争白热化,吃不消。且无本钱。
  总得从底下层慢慢爬上去,无论什么工作,开头总是闷的,要做得好了,才会有成就感。
  他们说我:小郑真静,一句话都没有。
  对呀,可是我在动脑筋,不说话不代表没心事。
  为什么不说话?他们问。
  我在训练自己的耐性。
  小尊说我花样最多。但是所有的女孩子花样都多,心思都十分慎密,都爱想东想西,这之所以女人是女人。
  小约又说我没有女朋友。
  真的,像今天一屋子人,只有小尊带了两个妹妹来,我并不认识她们,所以不好算是朋友。
  女人与女人做朋友,是很难的吧,但小姑姑有许多女朋友。
  她说她只够时间同三五个朋友来往,这三五个人是时常换的,看她当时的环境及心情,于是老有人怪她冷落了谁谁谁,又批评她没有朋友。
  不与阁下做朋友不代表没有朋友,少了阁下一个朋友也还不会寂寞,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较狭窄,数十年来都与这些人来往,因此认为朋友不应转换,但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较广,譬如说在外国读了十年八年书,香港早期的小朋友自然全丢下了,毕业后回来工作,在外国的朋友又渐渐疏远,非得在香港从新找朋友不可,兄弟,你能说他薄情寡义吗?
  况且所谓朋友,不外是说说是非,吃饭喝茶的人而已,谁会为谁两胁插刀?别开玩笑了。
  运气好的,也许会找到一两个导师型的朋友,这真是福气。
  女佣人说有人来借电话用。
  谁?
  在隔壁探测土地的工程人员。
  我迟疑一下,说好。
  他进来了。
  是刚才那个神气的工程师。
  他很礼貌很礼貌,说明地盘的电话下午就可装好!这是唯一次打扰我们。
  用了电话,他退出去。
  我留恋的肴着他,朋友们笑我:说我眼睛发光。
  是吗?我的眼睛真的发光?
  看到英俊小生或是美女,当然格外留神。
  那是因为他英伟。
  我同小约说:将来他如果也白毛虫变成蝴蝶,也有女生以发亮的眼神看牢他。
  不过不是我。
  届时我已经老了。
  女人到了三十岁,就要为自己铺后路,大方美观地退出,无谓留栈于公众场所,以打摺之面孔示人。
  三十岁!多么远,我伸个懒腰,要许久许久,才会降临。我还有十年的锋头,十年的享受,十年的学习等着我,一切都是最最美好的。
  午饭时间到了,大家吃自助餐。
  完全是欧陆式的,有许多许多沙律,许多许多烟制的鱼与肉,果汁、白酒、面包。
  大家坐着,大嚼。
  天气热,吃这些最最好。
  我在地毯一角,睡着了,不知自什么地方扯来一张毛巾,盖在身上免得着凉,便埋头苦睡。
  我知道自己做了梦。
  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走一段路,进入一间大屋子,不知恁地,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所以并不害怕。
  是一个大白天,光线很好,屋内的装修似曾相识,像是来过多次,奇怪,怎么会?是哪里?
  我在一张沙发坐下来,看到沙发上放着正在织的毛衣,熟悉之余,便取过顺便织下去,花样非常复杂,但是我织来却不费吹灰之力!怎么会?我失笑。
  抬起头来,看到对面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镜中出现一个老妇。
  我吓一跳,转身者后面是谁。
  没有人口
  再凝视镜子,搅了半晌,发觉镜内的人是我自己。
  我!
  老妇!
  尽管是做梦,我吓得怪叫,汗如雨下。
  老了,我扑到镜前去,看到自己的面孔鸡皮鹤发,看到双手都是青筋。
  我惊怖。
  有人叫我,我听见人声。
  但他们并不是叫我“小郑”。
  奶奶,奶奶。
  我转头,是一个小女孩,十二三岁模样。
  奶奶?祖母?我是她的祖母?
  她扑到我怀中。
  她长得太像我了,一般的乌黑头发,圆面孔,正在换牙,门齿阔板合板的,我觉得她太可爱了,忍不住一把将她拥入怀内。
  我的心定下来,这是我的孙女儿呢。
  我的儿子呢?没有儿子,何来孙儿?
  妈--
  我急急转头看谁唤我。
  一个好英俊的男子,三十多四十岁,赶着我叫妈,我张大了嘴。这是我的儿子?太有趣了,他已经大学毕业,成家立室了?这倒好,不费我吹灰之力呢。
  他很呵护我,一边叫小女儿去把她的兄弟也叫来。
  哗,我到底有几个孙子?
  一会儿大堆的孩子向我走来,亲亲热热的叫我奶奶。
  我开始觉得事情并不那么坏,老管老,我却得到年轻时所没有的宝物,像儿子,像孙儿。
  我的老伴又是谁?
  我急于要知道。
  儿子告诉我,他在楼下等呢,我来不及的要赶下去见他,足底一滑,摔了一跤,惊醒了。
  我跳起来,犹自怔怔的。
  俗语说的黄粱一梦,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我连忙走到镜子面前去看。
  镜内的我,仍然是锦绣年华。
  我松了一口气。
  朋友们见过了晌午,便纷纷告辞,乘船出去。
  女佣人开了长窗透空气收拾地方,我便趁空档散步到小径。
  隔壁的一组工程人员也早已收档归队离去。
  只有邻居的小孩,还在舌噪不已,好一幅夏天行乐园。
  怪闷的,喜聚不喜散,今天晚上,做些什么好呢?
  小姑姑有许多电影录映带,有一套“乱世佳人”,足以消磨三个多小时,想到这里,不禁心定。
  人最怕寂寞。
  正在无聊,猛地一抬头,发觉今早那个工程师正向我走来,朝我颔首。
  我的心无端端跳跃起来。
  我想同他说几句,又没有搭讪的艺术,只好关上尊嘴。
  想起来真是,梦中我那儿子,同他的相貌好不相似!
  我面孔激辣辣的红起来。
  他朝我身边擦过。
  知了还在叫。这一季不知孵了几只出来,听说只能活一个夏季,但它们仍然乐观。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更加要尽欢。
  做人有好几十种做法,各种生命尽他们的能力跳跃,谁是谁非,都没有一定的做法。
  我如何才能使他同我打招呼呢?
  打招呼只是礼貌,如何能够使他同我说话?
  算了吧,他一定已经有女朋友了,大慨是那种廿七八岁,最成熟最有韵味的女人,一走出来,有经验有风度,仪态万千……一定已经有了。
  好的男人,全部已成为别人的丈夫与男朋友,这是小姑姑说的。
  她作出这样的慨叹,不是没有理由的吧。
  我很有兴趣了解小姑姑的感倩生活,但看样子她不会照原版本告诉我。
  穷这二十年来,她什么也不对我说,我从她生活中细节观察到一切,同时又摘用她的语录。
  那个人为什么还不走?
  他留在这里干什么?
  也许他不急着出去,也许他约了人吃饭,这条路往下走二十分钟,有一两家很不错的海鲜馆子。
  我抬起头,也许已经去了。
  这个渡假村里的人越住越密。
  回到屋里,我说了一会电话,便睡了。
  起得很早,才六点半就醒来,前一阵考试,拨好闹钟,喝咖啡恶补。考完试仍然习惯早起,但下午便像老太太般支持不住,要打中觉。
  小姑姑常说,如果她有我的精力就好了。
  我老不相信精力有用,一条牛何尝不是精力充沛。
  如今也觉得了,如果够精力,可以多学一点东西,像中文,像烹饪。
  我老想学一些至为普通的手艺与学问,如针织。最近那么流行电脑,我也想学,据说其乐无穷,学会之后都是好消遣。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那么懒。
  不可救了,我悲观的胡思乱想。
  将来连小彼小约那些人都要离我而去,我太难受了。
  随即笑出来,起床跑步。
  跑过那个工地,看见他已经在那里。
  这么早!
  他如住在市区,岂不是要五点半出发?
  我忽然想到,五点半还没有船呢,这么说,他一定是住在这里的了。
  也许公司替他找了房子。
  他一清早便精神奕奕,指挥自若,一个将军的样子。
  好令人羡慕。
  有没有看那只香烟广告?一个粗犷豪迈的男人,涉山过水,寂寞而勇敢,男人气味扬溢……他就是这种人。
  不知他为人可风趣,与他相处,可是一件乐事。
  我的感情已经没有十六七岁人那么冲动,那时候喜欢一件东西,简直要飞身扑上,现在已懂得冷眼旁观。
  极年轻的时候……那种感情,激辣辣的爱恨分明,恨一个人,巴不得他死,连他的名字都厌恶,偶而在报章杂志看到相同的字眼,都巴不得跳过不看。
  可以恨到那种程度,也是很难得的。
  我佩服自己起来。
  现在受了刺激,不过是情绪紧张,有时候坐在床边闷哭,有时候不哭,一人做事一人当,总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八O年代的女性自幼受这种训练,性格焉能不刚强?天大的事一字排开,像玩太空电子游戏,一一把烦恼射杀解决掉。
  去年上课,选了新科目,功课发下来,根本莫名奇妙地上堂,哭得半死,眼睛像核桃肿,几乎没决定弃笔从戎。
  小姑姑赶来安慰我: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如果别人可以做到,你也可以做到,并不需要天才,哪来那么多的天才。专心克服难题,三个月后就好了,一上手就容易。
  这便是挑战。
  学做不会做的事情,把自己的能力一直提升上去,过程虽然痛苦,但是接受试炼,就是有进步。
  一年过去就考了第一。
  真时不耆要天才。
  不过要有意志力,成功的人甚至不需要是聪明的人,只要有毅力即可。
  一直死挺,努力苦干,没有其他的秘诀。
  我发觉小姑姑说得真对。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挣扎苦斗的过程,人会成熟沉着。
  大事能使人长大。
  人在工作中有美态,在忧伤中有高贵,一切乌云都镶有银边。
  我用手掩着嘴,打了一个呵欠。
  又有点累了,我进屋子去吃早餐。
  哗,果酱、白脱油、吐司,鸡蛋烟肉。
  我据案大嚼起来,吃了很多,添了一杯咖啡又一杯咖啡,饱得胀服的,倒在沙发里,顺手拣起一本杂志看。
  猪猡,真的快要成一只猪猡了。
  谁会娶像我这样的女人?好吃懒做。
  人家一天不知要做多少事情。
  即使是家庭主妇吧,还得带孩子管家务,一日打理三餐,就算有佣人帮手也还离不了做总指挥的职责。有些女人还要能干呢,在外头有工作不要说,在家也要出一分力!从早到晚,一双手不停,不知道要应付多少压力,但是她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公司与家庭中同时得到温暖。
  越想越远了。
  我又打了一个呵欠。
  眼睛渐渐合拢。今天会不会有人来探望我?
  他们也是藉此进来玩吧!
  他们看着我只会笑。大慨是没有见过我这么懒的女孩子,也有可能是替我将来的婆家不值。
  “起来!”
  我跳起来。“谁?”
  “你姑姑。”
  “小姑姑!”她怎么进来了。
  只见小姑姑满脸笑容坐在我身边。
  “来看看你,我的天?做到底胖了多少?”
  “恐怕有五磅。”
  “你要当心,”她说:““胖下去不得了。”
  “今天又不是假期,你怎么来了?”我问。
  “特地告假,来看一个朋友。”
  小姑姑今天打扮得一身白,好不精神美观,她面孔上有一股少见的喜气,真特别。
  “什么朋友?”我问。
  “一会儿我介绍给你认识,我约了他来吃中饭。”
  “男朋友?其实小姑姑的男朋友也挺多。”
  看样子不止是男朋友。
  我又问:“可以谈婚嫁的男朋友?”
  姑姑点了一下头。
  我高兴得跳起来,“谁?是谁?”
  门铃晌了小姑姑亲自去开门,我把脖子伸得老长,去看看那位幸运的男士是何方神圣。
  只见小姑姑迎着他进来。
  是他!
  是那位工程师!
  我心中先是强力的失望,又是强力的欢喜。
  真没想到。
  我那仲夏夜之梦,只有廿多小时长。
  我连忙招呼他,他坐在我们姑侄当中,礼貌的招呼我,说已经见过面。
  我用手摸着头。
  小姑姑说得对,好的男人,多数已是别人的丈夫或是男朋友。
  不过,不怕来日方长,在以后的夏日里,我一定会找到我的那一位,并肩作战,共渡人生难关,一定。
  我又笑起来。

大情人
  他诚然是个英俊的男人,五官配合得无瑕可击,长挑身材,穿着时髦而不抢眼的衣裳,三十八岁,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事业爬到最高峰,有他自己的游艇与别墅,而且未婚。
  他未婚是真正的未婚,不是外头有三个私生子的那种未婚。追求他的女人自然是多的,多至无法枚数,尽管他挑的严,十多年来也战绩不凡,数起来一连串说下去,恐怕要好几分钟,那种一夜风流的不算,有一两年交情以上的不少。
  这样的一个男人,女人还对他趋之若骛,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这个男人,是我们老板的最好朋友。
  我老板是一个好人,对我就不怎么样,他老喜欢调动我,别人的屁股搁在一张椅子上就是六年多,动也不必动,闭着眼睛也能把日常功夫做出来,他不会做吗?不要紧,给他能干的助手帮他。
  我呢?狗屎垃圾一脚踢,连女秘书都被他抽调出去,有什么信件自己打,报纸自己剪,专门叫我到新部门去座镇,自生自灭,也不必向他报告,总而言之,那个部门上轨道之后,我也一该被他调到别的地方去了。
  你可以美其名曰“能者多劳”。
  我很少那么想。
  我之所以没有离开,是因为他每年加给我丰厚的薪水,而且真的给我自由,只要我一星期同他述职一次,功夫虽忙,毕竟不必看人眉头眼额。
  这是我老板,生活正常,姿态正派,婚姻美满,有三子两女。
  他的最好朋友是甄自强,城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老甄时常来找我们老板,坐在那里据说好几个钟头都不动一动,滔滔不绝的诉苦。
  我找老板的时候见过他好几次。
  当时他的女朋友是名歌星崔露露。
  那个崔露露并非挂个虚名儿的小捞女,人家真的灌唱片,登台表演,一年赚千万以上,同老甄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因此两个人相持不下,走了许久也不见结婚。
  我老板同我说:“我劝他结婚,石澳的房子装修得那么美奂美轮。”
  我心中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说:“我只希望有一个小帮手,如果有个女孩子帮我,我就比较走得开。”
  他朝我瞪眼,“然后空闲的时候对牢对方擦指甲油、哈哈傻笑?”
  这个王八蛋,我忍住气,“没有道理叫我死挺。”
  “小姐,不是说我要请人就可以请得到,上面还有董事局呢。”
  “请个三千元月薪的女孩子也得上董事局?”我忍声吞气,“如果你允准的话,我自己出钱请一个。”
  “听听这口气,改明儿你还告诉我你要出去自己开公司呢。”
  我拍案而起。
  他又安抚我,“今年年底……也许。”
  我心中咀咒他一千次。
  “腹诽我?”
  我长叹一声。
  这个时候那个甄公子推门进来,我瞪他一眼,这个人好不空闲,吃饱饭没事做,太可怕了。
  我站起来离开。
  老板叫住我,“你认得甄自强?”
  我淡淡的点点一头,仍然推开门走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咬住铅笔头,拚老命的做稿子,预备在下次会议呈上。
  有人敲门,我说:“进来。”
  他进来,我抬头,是甄氏。
  咦,有何贵干?
  我诧异了。一脸的问号。
  他倒开门见山:“一起吃午饭?”
  “我?”我再问一次,像是没听懂。
  “是。”他微笑。
  “我走不开。”我歉意的说:“许多功夫要赶上。”
  他也像是没听懂,“可是你总得吃午饭呀。”
  “有两种吃法,”我说:“一是花两个钟头同你出去吃,一是花十分钟在办公室吃饭盒子。我决定采取第二个法子,我实在走不开,一 些东西我下午两点半有用。”
  “我叫你老板放你假。”
  不再去理睬他,继续工作。
  他仿佛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我朝他笑一笑,说声“再见”。
  他才出去了。
  我停下手来。
  那里有我形容得这么忙。
  拒绝他,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
  他请我吃晚饭我还没出去呢。午饭?他以为我是十七八岁的小毛头,哄一哄就上手,颠着屁股同他出去玩,揩到一点吃的穿的,立刻以为飞上枝头作凤凰……我早已成了精,哪里这么容易就摆得平。
  我冷笑一声。
  请我吃午饭!真是侮辱!
  有些女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不惜接受挑战,同花花公子来往,我没有一样的勇气。
  我要是有这种精力,下了班我去学非洲史华哈利土语。
  请我吃饭,他把我当作什么?
  越想越气,他把我当作什么?
  我可不以为一这是一种荣幸。
  见他的鬼。
  我把头伏在打字机上许久许久。
  等再抬起头来,已是午饭时分,我叫信差去买了只饭盒子回来,埋头苦吃。
  实际上什么也吃不下,但是一味硬塞,因为还要应付下午的工作,我是一只快乐的牛,吃饱了草,挤出雪白的牛奶满足老板。
  老板推开我的房门进来。
  一开口他便说:“老甄请你,你为什么不去?”
  “我为什么要去?”
  “换环境呀,总比在这里对牢打字机吃饭盒子好。”
  我调皮的说:“又不是对牢饭盒子吃打字机,又有什么关系?”
  “老甄约你,你都不去?”老板瞪我一眼,“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今天张三,明日李四,我何苦去凑这兴儿?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轮足也轮不到两次,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点缀公子哥儿的人生而活。”
  “有骨气。”老板有点儿高兴。
  “我要干功去。”我说。
  “还没有到时间。”
  “到了时间就来不及做了。”
  “看你说得像真的一样,你没来之前,人家老林还不是一样的做。”
  “你调个女职员来试试看,老林怎么同,人家是男人,要养家活儿,自然随你搓圆搓扁。”
  “好了好了,我说一句,你说十句,”老板不悦:“别持着劳苦功高。”
  真的,做不做在我。我吐吐舌头,表示知错。
  他去了。
  那日下班,老甄坐在一辆保时捷跑车里叫我,我向他点点头。
  他朝我说:“上车呀。”
  我微笑地摇摇头,“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车子。”
  我不想多说,一挤进人潮中,失了踪。
  这下子他可知难而退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例牌去到公司,门口一大束康乃馨。
  我每个女孩子分一朵,“送你们一人一枝插在可乐瓶子里。”
  大家都很快活。
  到了中午,电话来了,甄公子说:“还喜欢那些花吗?”
  我说:“喜欢,每个人都喜欢。”
  “晚上有没有空?”
  “没有,我累得贼死,不想出来唱歌跳舞。”
  “你没听清楚就来不及的拒绝我,”他不悦:“我接你上游艇休息,不好吗?”
  “不好。”
  “因为你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游艇?”
  “不,因为我自幼晕船,无福享受这一项乐趣。”
  “拒绝?”
  “对不起。”
  “为什么?故意给我看颜色?”
  “当然不,你一生看遍了红黄蓝黑,我这里还有什么颜色?”
  “算了吧。”他摔下了电话。
  我感喟,他或许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一定是也不希奇,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女朋友?但是我实在不能凑一个热闹。
  他长得真漂亮。
  可惜选男朋友,我一向不把英俊小生放第一位。
  我的男朋友要智慧、优秀、有学问。
  人家看电影,喜欢看锦绣豪门片集中的男主角。
  我却钟意可伦布探长。
  所以甄公子不明白这一点。
  老板来问我:“是不是要吊他胃口?”
  “如果我有一个女孩子帮我做影印之类的差使,也聊胜于无。”
  “你听见我问你没有?”
  “真鄙俗,”我说:“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那你为什么拒绝他?”
  “怎么?难道我不能拒绝他?”
  “不太常见有女人拒绝他。”
  “总有第一次。”我说。
  “为什么?”
  “他不是我那杯茶。”我坦白说。
  “但他是甄公子!”老板说:“这杯茶也许值得尝一尝?”
  “我没有兴趣。”我问:“怎么?他一直同你说这件事?”
  “他遭遇滑铁卢了。”
  我笑。“他被女人宠坏了,老实说,同他做朋友一定是不错的,但愿我是个男人,身为女人,我简直不能想像我会接近他。”
  “我同他说去。”
  “谢谢。”
  隔一日老甄走了上来,坐在我对面。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的脾气顿时坏起来,什么也不理,埋头做我的功夫。
  “真没想到有那么多的工夫要一个人做。”
  我不去理他。
  “我有什么不对?”
  “老兄,恃着同我老板熟,来骚扰我工作,就是不对。”
  “我不是说这个。”
  “我不管你说那个,下班再说。”
  “下班我们喝茶。”
  “不,我不会同你出去。”
  “那么来我家来。”
  “我也不会那么做,你请回吧。”
  “看,我有什么地方不对?”他吼叫。
  “没有什么不对。”我站起来关上门,“每个人都听见了,该死。但我不会同你出去,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男人,而且你的态度坏得很。”
  他瞪着我,我也瞪着他。
  我补一句:“我有一个很妒忌的男朋友。”
  “胡说,你老板说你根本没有男朋友。”
  “他知道个屁。”
  “他是谁?摔掉他。”
  “一百万也不丢掉他,他是我生命之引擎。”
  甄自强站起来走出我的房间。
  其实我并没有男朋友。我只有一堆朋友,周末在一起玩,但是我没有男朋友。
  如果这样说可以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烦恼何乐而不为?
  我很喜欢甄某,只是做男朋友,他不会是一块好材料。
  心太花了,没有啥人要求他从一而终,不过身边的人太多,也许会眼花了乱,过早老花眼。
  我保证他不会叫女伴的名字,记不了那么多,统统一概叫她们打玲……我禁不住笑出来。
  你看他这个人多有趣,还没同他走,已经那么好笑。我蛮羡慕他那些女伴。
  老板前来问我:“你不喜欢穿好的吃好的出锋头?”
  我答:“当然想。”
  “为什么心肠那么硬?”他的口气,像那种皮条客。
  “算了吧,人家不会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板,赔笑说:“外头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过见我健谈,同我开开玩笑而已。”
  老板疑惑,“就那样?”
  “嗯。”
  我摊开报纸,第一眼便在影剧版上春到他与一个当红模特儿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对,好漂亮,他穿正统的礼服西装,她穿黑色闪光的缎子长裙,化妆明艳,完全为爱而生,她的职业是表演。
  他当然应该同她们在一起,理所当然。
  而我,让我吃三文治与牛奶,坐在办公室里做我应做的工作吧,我乐天知命,愉快而平静。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际遇。
  我深觉过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这个人顶固执的。
  将来我会遇到我的德配,一个很平凡的科学家,我们组织一个家庭,隐居在乡下,以两个人小家庭式生活为单元,生几个孩子,快活不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欢把生活像播放电视剧般的展览出来给观众看,对我来说,那是致命伤。
  每个人都得有个宗旨,照着那个宗旨走,错不到哪里去,我说过,我是一个固执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甄自强仍然没有放弃,这家伙,大概是赌上了一口气,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释人各有志这个问题。
  像他们那样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见到我的时候,我请他在写字楼坐下。
  坦白的同他说:“别再送东西来了,我什么都不缺,再送来也同你退回去。算什么呢少这些衣服、鞋袜、花束、糖果……”
  “你要什么?”他问。
  我很诚恳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么都不要,你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我呢?咱们做个朋友不可以吗?”
  他呆呆的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老甄,你对女人的态度坏透了,为什么好像一定要把她们弄到手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涨红了面孔,“我对女人,一向很好──”
  “这我相信,但是你视女人如次一等的动物。”
  “不对,女人的确需要呵护。”
  我既好气又好笑,“于是你以礼物哄着她们?这还不是对她们如孩子。”
  “但是你们见到礼物是那么开心,”他抗议,“你们那么喜欢坐漂亮的车子,穿名贵的衣服,戴闪烁的珠宝……”
  说得对,也许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许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虚荣。
  我说:“你又不是爱上我,你只不过从未逢敌手,你以为我同你耍手段?你错了,我才不会呢。我们做个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当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么?那多旁徨。”
  “你这个人,”我摇摇头,“打惯了仗,停不下来?”
  他居然 腆的笑一笑默认。
  “你认为这游戏非常的好玩?”
  他点点头。
  “不怕累?”
  他据实说:“累是有点累,但是胜利的每每是我,所以并不是大痛苦。”
  “你这人!”我诧异于他的坦白。
  “你真可爱,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差不多?”他叫起来。
  我瞪他一眼,“谢谢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过我吧。”
  他的作风是:宁可杀错,莫可放过。
  他叹息一声,“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对了,男女之间,如果把对方当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会简单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问。
  “别太恭维我,我也会被宠坏,让我们维持友谊。”我伸出手要与他一握。
  他很颓丧。第一次失败吧。
  我要对他好一点。英俊,不是他的错,有钱,也不是他的错,当然你也可以说,连女人包围他,也不是他的错,但是,我不会选择他。
  虽然自小生长在一个繁华的大都会中,我维持着乡下人的本质,喜爱大自然,空阔的草地,碧蓝的海水,一间在乡间的平房,许多孩子,许多宠物……那并不需要很多钱,却要很多耐力,以及宁静的性格。
  甄自强并没有这些。
  我要的与他人有些不一样。
  他人或者喜欢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类……
  我爱煮一顿丰富的晚餐给一家子吃得饱饱的。
  奇怪,自小有这种做家务的兴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齐齐,不辞劳苦,不喜假手佣人。
  但是一番表白后,甄自强反而更勤力来找我。
  我简直不明白他的意图。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相处得还好,他不再约我,老是在近下班时分顺道来我办公室一坐,聊几句。
  我问:“你为什么一直来我们写字楼?”
  “我同你老板有密切的生意往来,怎么,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过我们俩的确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际、旅游,都结伴在一起,他们传说,甚至一个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给朋友,你说,还能更进一步的友善吗?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团糟,谁敢参与他们的生活?
  “你别相信外头的传言,那些人神经不正常,以散播谣言为乐趣。”
  “我从来没有轻视过谣言,”我说:“无风不起浪,无火不见烟。”
  “嘘,所以你对我印象恶劣?”
  “那里有,”我笑,“我对你好得很哪。”
  “为你改过也不行?”他忽然问。
  他把下巴搁在我玻璃桌子上,很忧郁的神情。能令甄某这么遗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没有快感,他还是不相信我对他的意思,这种人真是自信心过强。
  我仔仔细细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会相信有女人居然会不喜欢他。
  一双眼睛明亮而灵活,鼻子挺直,唇红齿白,皮肤细洁,太阳棕,连头发都那么光亮柔顺,理着最新式的样子,比陆军装略长那种。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动,随即压抑下去。
  他真的长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谈吐也不俗。
  不过并不足以引诱我,我并没有努力抗拒他,只是天性使我没有接近他。
  我说:“性格是不能转移的,再说,也没有这个必要。”
  “为了你也许可以。”
  我歉意地说:“这真是着了魔的想法,千万不要为什么人改变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终于有一日,你会遇到一个与你完全相配的人,你们的相处,将不花吹灰之力,你试想想,那多好。”
  “你对我很公平,并没有利用机会。”他说。
  “我不是那种人,”我紧张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会到现在,到现在太危险了,你会怕掉钩。”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说:“出来走走,还有不少可爱的女孩子。”
  “我有什么机会认识她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如果我要她们迁就我,必需要作出牺牲,那么那也不能不回报她们,我不想那样做。”
  “说来说去,还是阶级问题,”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会对他有不良企图。
  譬如硬说孩子是他的之类,令人难堪,这种事是会得发生的,却利卓别灵这么大的一个明星都为这种丑闻搅得险些儿身败名裂。
  我说:“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许多姨姑表妹,她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长大,都没有新鲜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脱离这个生活圈子,到外头自由自在去,我找谁嫁我?”
  说得那么可怜,真是的,每个人都有苦处。
  “一定有人向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向往吗?”
  “我?才不,我才不高兴上舞会剪彩,生孩子结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刚刚开始,别讲笑话。”
  “瞧,没有企图的女孩子,不稀罕我这种生活,有企图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们,多么糟糕。”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因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现在的人都总聪明绝顶,看来我也捡不到什么便宜去。”
  我说:“说也是,没想到你择偶的条件如此狭窄。”
  “还有呢,不是说我喜欢就可以,还得过我老子那一关。”
  “可是你经济是独立的。”
  “不错,可是我决不能为谁而得罪我父亲,我爱我的父亲──是的,有钱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爱,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点点头,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实不需要什么天份,只要有无限量的耐力便足够了,没想到光是这样也顶难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么可以跟我老板一诉苦便一个下午,如今他换了对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种感觉,老甄永远不会结婚,没有这个必要负要那么大的责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儿女满堂,更加使他有逍遥法外的资格。
  这次倾诉之后,我许久没有看见老甄。
  据说到欧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个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总该告个段落了吧。
  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薪水也许没有那么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辞职的时候,老板大为震惊,骂我没良知之类,吵了很久,终于不了了之,扬言不肯为我写推荐信。
  后来有一日在街上看见甄自强的跑车,飞快的经过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见我,连忙停下来。
  他开了车门跳下来与我打招呼,身边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说。
  我也问候他。
  “找你出来,会不会赴约?”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摇摇头,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见面吧。”他苦笑。
  “我们通电话吧。”我作一个手势。
  他的车停在马路中央,无法久留,只好无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岁。或许到他七十岁的时候,我会约会他,现在不,太危险了。

修女蓉蓉
  蓉蓉说要去做修女的时候,我像五雷轰顶似,三魂去了七魄,灵魂像是游游荡荡,走到一个极的地方。
  耳畔只听得她说:“对不起,品高,我决定了。”
  任凭她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万难,在九月份进入修道院。
  “为什么?”我问她:“为什么?”
  “主的恩召。”她说。
  一张小巧精致的面孔,包在白帽里,份外娇俏。
  我说:“你没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静含笑的说:“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为想做修女,很多人认为非要失意失恋才会来到上帝面前找解脱,他们错了。”
  我问她,“那么我们以后呢?”
  “以后,你会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来探访我,我并没有与世界隔绝。”
  “你不会后悔吗,蓉蓉?”
  “品高,我现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于门外,我再也无法与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说我不明白。
  妹妹说也许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对得什么似的,但既然她已经超过廿岁,就有自主权。
  她家人哭诉,“一个女儿养这么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毕业,去做修女,等于没生过她。”
  我也有一种朋友骤然逝世的感觉,就算不是死别,也是生离。
  我说:“她甚至未恋爱过。”
  妹妹问:“你怎么知道?”
  “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周末又泡在一起,怎么不知道?”
  “你不见得廿四小时同她在一起。”妹妹说:“要了解另一个人,迹近不可能,许多夫妇结俪廿载,还不是离婚告终。”
  “但她不是一个悲观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积极。刚刚相反,她们要比常人更聪明、智慧、忍耐、坚决。”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修女,但总觉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与事。”
  妈妈插阻说:“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异,有些女孩子认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时髦,不但够劲,而且可消磨时间,但同一件事对你们两姐妹来说,可能是一种折磨。”
  我说:“依你说来,对蓉蓉来讲,最美好的事,应是追随上帝?”
  妹妹说:“那自然,她已作出选择。”
  不可思议。
  社会有一套定律与标准,符合这套规格的才算合俗眼,咱们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异于多数人的行为,另具一格者,我们都不能接受。
  谁教人是群居动物呢。
  修女也是少数民族。
  从未听过谁家女儿要当修女,而谁家还普天同庆的。
  自小,蓉蓉异于常见,她特别文静,特别温柔,同学们大吵大闹,玩得天塌下来,她总是在一旁微笑,不动心不动火。
  所以蓉蓉是每个人的朋友。
  我常说她是滥好人,对朋友没有选择,她只含笑不语。
  在大考期间,还是帮大家温功课,预测题目。
  不过她一向不参予我们的课外活动。
  我也对唱歌戏剧组均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幼稚,我只挑运动项目参加。
  我泳术不错。是我在大学的池内教会蓉蓉游泳。
  她时常念念不忘这件事。
  我也记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游泳,任凭他是三岁的孩子,保证三小时内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跃。但蓉蓉却花掉我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两人泡在水中,晒得双肩发疼,她仍然没有学会。
  我想尽一句办法,她还是像一块石头般沉下去,直喝水。
  这个过程真考我们的毅力耐力。
  当她终于成功地游过塘对面的时候,我欢呼起来,鼓掌。
  原来起码有一打以上的人教过她游泳而失败,说她是天生的旱鸭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却成功了。
  “谢谢你无比的容忍。”她谢完又谢。
  “别谢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说实话。
  她绝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克服困难。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强的一面。
  之后我们时常结伴在泳池嬉水,成为出名的双妹唛。
  她本来略为瘦削的身体结实起来。
  她时常说:“若没有品高,我可没有这种乐趣。”
  真料不到她会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间乐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动的时刻。
  像遇交通意外,车子肇事后不顾而去,留下受伤小童,她会有所表示。
  那次我记得很清楚。
  我们刚放学自冰室出来,一部跑车撞倒过路小童,并没停车,飞驰而去。
  目击者都呆了,小童折断腿,血如泉涌,大家围观,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书包枕住那小童的头。
  那孩子并没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动身体,把我们吓得什么似的。
  更坏的是,他母亲不知自什么地方赶来,跪在他身边呼天抢地。
  不少同学见事不关己,看看就开溜。
  而蓉蓉却没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捡回书包才能走。
  警察与救护车终于到达,问在途人那辆逃车车牌,只有蓉蓉记得。
  她非常镇定地形容出车子的颜色款式及号码。
  警车与救护车离去,我才赞她勇敢。
  “很多人怕事。”
  “是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各人都做旁观者,万一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怎么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帮忙的时候,定要伸出手来。”
  我觉得她说话像那种志愿为社会服务的女青年,忍不住笑出来,蓉蓉想了一想,也笑了,她解嘲说:“略做一点好事,就自视为秋瑾,人的通病。”
  蓉蓉就是这点真可爱。
  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一直认为修女必需冷冰冰,阴恻恻才是。
  但蓉蓉毫无迹象。
  我同妹妹说:“我们还约好的,她结婚时我做伴娘,我结婚时她做伴娘。”我为这个而唏嘘。
  “也没有一辈子的朋友,”妹妹说:“像晓拂,谁知道她会移民呢,我们何尝不是最好的朋友。还有清朗,无端端患血癌,现在躺医院等死,你说,难道我不难过。”
  我说:“我最希望身边的人永生永世不要离开我。”
  “自私。”
  “是。”
  失去蓉蓉,犹如失去一条臂膀一般,什么事都没有人商量。不是说妈妈她们不帮忙,而是不那么了解。
  正因为我同蓉蓉熟,所以她父母派我做说客。
  我见到她面便说:“全世界人都不赞成你做修女。”
  “胡说,”她含着笑,“才不是全世界人。”
  “至少你的亲友都不同意。”
  “他们以世俗眼光来看这件事,”她说:“你也是教徒,我希望你会明白。”
  “我才不明白。”
  她微笑。
  “我是个半昏迷教徒,你是知道的,有事大声求救,没事坐在背后。”
  “天父一样爱你。”
  “但是你,你真必要牧修女?即使不做,天父也一样爱你。”
  “但我不能不做,天父呼召我。”
  “说得真主,她真的出声叫你?”
  “不,我们有默契。”
  “我弄不懂。”
  “你现在自然不懂,将来你会明白,如黑暗地穿过玻璃。”
  我抓住她双肩摇撼她,“我不明白,你现在就说我听。”
  她仍然微笑,“我想为天父做些事。”
  “你做俗冢人也可以这么做。”
  “我想全心全意做,所以要分别为圣。”
  “我一向不够你说。”我哭了。
  她静静递手帕给我。
  我擤鼻涕,擦眼泪。
  “你应喜乐。”
  我知道我任务失败了。
  我低下头,“你会习惯?听说很刻苦。”
  “我有信心。”她眼睛比什么时候都明亮。
  “你还会……同我做朋友?”
  “当然,你在说什么?”她推我一下。
  我悲哀的看着她,虽然她这么说,我知道我是没有机会再跟她与从前一样做朋友。
  以后她是德肋撒修女,一切高高在上,将七情六欲修练至最高境界,与我们常人不一样。
  我向她告别。
  回到家中,妹妹正在看电视。下午,天气炎热,躺在沙发上,边吃冰茶,边看电视,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我精神有点恍惚,坐下来陪她看了一会儿。
  这是一套相当旧的片子,叫做“黑水仙”,描写一队白种修女去到印度,受到热带潮热,诡秘风俗影响,一个个失去自制能力,异于平时。
  我看得很紧张很旁徨。
  片中美丽的修女一个个都变成蓉蓉般模样,她们尖叫,从悬崖旁摔落海中心,闯祸,勾引男人。
  我站起来啦一声关掉电视。
  妹妹转过头来。
  “什么事?”妹妹问。
  “我不要看。”
  “不过是部电影。”
  “我不要看。”
  “品高,”她说:“你怎么了?精神为何这么紧张?”
  我用手掩着睑。
  “你的反应太过份了,蓉蓉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朋友,并且她的选择也是正常的,为什么你像是受了偌大的刺激?”
  我不能回答。
  “将来人生中还有许多的大失望要跟看来,你事事这么紧张,将来怎么办?”
  我呜咽的问:“还有什么失望?我受不了,我要崩溃。”
  “你去崩溃好了,没有人会同情你。”妹妹说。
  “你怎么老气横秋?你是我的妹妹,不是我的姐姐。”
  “品高,你这个人顶软弱,平时声音大,够夸张,一遇什么大事,马上扮没脚蟹。”
  是,这是我。
  蓉蓉与我刚刚相反,平时像好好小姐,什么都没意见,任人搓圆捺扁,吃什么穿什么,都没有太大的意见,但一有大事,下了决定,四只大象都扳不转她。
  我告诉自己:事情并不是太坏。我仍然可以看得到她,她并不是大病,或是去别的地方,我仍可以与她接触。
  这样想着,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人总是这样的,遇到不如意的事,开头是大为震惊,随后习惯了做顺民,把痛苦深深埋在胸中,虽然伤心,也无可奈何了。
  蓉蓉成为修女,已成事实。
  现在的修女,无异比往日入世,一切仪式都简化,连制服都不再是传统的宽袍大袖。
  我并没有详细的询问,另外一个世界里的事,我不想知道得太详细。我与她渐渐疏远。
  她把头发剪短了,方便打理。蓉蓉一头长发是人人都羡慕的,但这一切比起天路历程,算得什么?
  她虽然没有离开我,也差不多如成为陌生人。
  夏日蝉鸣,长而寂寞,就像人生。
  妹妹说有人找我。
  我出去一看,是我所不认得的年轻人,一表人才。
  “哪一位?”
  “我叫刘靖基。”他站起来。
  我说:“我们并不认识。”
  “我是蓉蓉的朋友。”他说。
  我张大嘴,不置信,妹妹说得对,我对蓉蓉几乎一无所知,虽然是同学,放学也十天有八天在一起,有许多事,她不让我晓得,我硬是不晓得。
  “我刚自澳洲回来,找蓉蓉,他们家人说她已经出家,详情你最清楚,叫我来找你。”他很焦急,“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她家人说我最清楚?不不不,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乱摇头。
  “这到底怎么了?”刘张大嘴。
  “蓉蓉做了修女,就是这么多。”
  “但凡事总有个因由呀。”
  “她说上帝呼召她。”
  “我们认识三年,平均每星期都有一封信,直到三个月前,信中断一段时间,忽然之间,她告诉我要做修女。”
  这么说来,整件事是个急促的决定?不会的,蓉蓉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我说:“这里面一定有原因,不过她不会告诉我们,我们无从得知。”
  “一个人可以永久保守秘密?”刘问。
  “怎么不可以?”我笑出来,“最十三点的中年女人也不会把她的年龄公开。”
  “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已经过了焦急阶段,像蓉蓉的父母一样,认了命。”
  “我们很谈得拢──”
  “认识三年了?真意外,我们都不知道她有男朋友。”
  刘靖基涨红了面孔。
  看来他们的交情也不浅。
  “我去年便同她说,今年暑假会到香港来看望她,她也表示欢迎,没想到现在又这样。”
  刘靖基很是困惑。
  他大概还以为她开玩笑。但蓉蓉是个不开玩笑的人。
  我与刘靖基面面相觎,无可奈何。
  我与他去看蓉蓉,现在见她要预约时间。
  在简单的宿舍之中,我们见了面。
  她并没有穿制服,整个人看上去极之朴素,胸前悬一十字架。
  我问:“不是要说分别为圣?不穿制服也可以?”
  蓉蓉笑,“品高的脾气是不会改的。”
  我坐下来,“别以为我见天皇老子也就是这个口气,将来一出来做事,见到老板,恐怕已经不同嘴脸。”
  “靖基,你来了,真好。”
  我问蓉蓉:“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我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她不回答,只是低着头微笑。
  我无奈,当然,她此刻已是德肋撒修女,多说无益。
  我觉得气氛异样,良久,才忽然醒觉他们两人也许有体己话要说,便站起来。
  “我到外边去站一会儿。”我说。
  他们两人并没有人说不必。
  我很生气,我被蒙蔽了。他们已经到这种地步,我竟不知蓉蓉有男朋友。
  我站在门口足足有十分钟,几次想私自离开修道院,但终于忍下来。不能小家子气,我同自己说。
  她现在是德肋撒修女,纵使以前有什么瞒我,此刻也已烟飞灰灭。
  刘靖基出来,他精神很委顿,眼睛红红。
  我很好奇,但如果他不说,我也不讲。
  我转头就走。
  “你不同蓉蓉道别?”
  “不,”我忍不住发牢骚!“人家根本没有把我当朋友。”
  刘靖基不晌。
  我又说了几句:“我幼稚,嘴又快、眼又浅,也怪不得人家那么想。”
  刘靖基还是没说什么。
  我很光火,按捺着性子,回家途中再不多说话。
  然后一股脑儿对妹妹倾诉。
  有妹妹真好。
  妹妹说:“有些朋友喜欢心里保留些秘密。各人的性格不同。”
  “但有了亲密男朋友三年!”
  “我觉得你粗心,”妹妹说:“人不说,你不见,像蓉蓉这样成熟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只不过人不在香港吧了。”
  “什么时候认识的?”我问。
  “不外是一次露营,或是一个讲座,甚或亲友介绍的都可。”
  “他们两人说了些什么?”我又问。
  “你既想知道,当时又何必避席假作大方?”妹妹笑。
  我就是这么幼稚。
  妹妹又说:“我想没有什么话说,不外是拒绝他。”
  “你怎么知道?”
  “不是说刘某的双眼都红了吗?”
  “他们已经论到婚嫁了?”我问。
  “不知道,我想不会吧,出家做修女,不是立时三刻可以下决定的。”
  “真神秘。”
  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事神秘起来,根本没错,永远得不到答案。我所以喜欢看侦探小说,因为是非黑白有朝会得水落石出。”
  我问妹妹:“她到底为什么出家?”
  “上帝的恩召。”
  “我不相信。”
  “蓉蓉从不说谎,你不该这么说。”
  “她的确没有说谎,但也有许多事瞒着我们。”
  “她没有必要什么都对人说。”
  “她现在见到我,一直淡淡的。”
  “格于身份,她不能再同你疯。不要说她是修女,就算出了嫁,在长辈面前,也得端庄一点。教师当着学生,职员当着老板,都不可太过放肆。”
  妹妹就是这样玲珑剔透。
  我仍然气,觉得被欺骗,我的事,她都知道,她的事,我一无所知。
  刘靖基回澳洲之前,又来看我,向我道谢。
  看得出他很不开心。
  我安慰他:“你还年轻,前面有很多路等着要走,路上有许多风景。”
  “蓉蓉呢?”他反问:“她怎么甘于过这种生活?她此刻的路是透明的,从这里一直看到终点,清晰无比,多么闷。才廿二岁,怎么熬?”
  我说:“对她来说,并不是煎熬。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古佛青灯的日子……”
  “现在做修士也得参予社会,不愁寂寞,所差的只是结婚生子,但很多人决定抱独身主义,不做修士也没有婚姻生活。”
  刘靖基无话可说。
  我也没有再问什么。
  最后刘说:“蓉蓉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我为她庆幸。”
  我说:“她已是德肋撒修女,现在不需要我了。”目前她当然有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
  刘与我道别。
  我同妹妹说:“将来不知还有多少人要来找她。”
  “不会了。”妹妹预言。
  还有些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我无意刺探友人过去的秘密,渐渐也同意“人各有志”这四个字。
  我开始新生活,结识新朋友,接触新阶层的事物。
  与蓉蓉疏远后,时间较多,与新朋友来往,也觉松动。
  有时无意中,会与他们谈起蓉蓉。
  “──我那时候有个朋友,她说……”
  “是,我朋友蓉蓉也这么说。”
  “我朋友蓉蓉告诉我的。”
  新朋友都说:“有那么一个朋友,当今也算难得。”
  “是,我们不是吃吃喝喝的朋友。”我答。
  如果她不是做了修女,我们的子女会成为好朋友。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的子女会得进一步恋爱结婚。
  现在一切在她身上终止,出家成为修女,一切常人的习俗便与她无关。也许我太消极才会有这种看法。
  日子过去,我也渐渐忘却我的忧伤。
  有时想去看蓉蓉。
  “为什么不去?”妈妈问。
  “她不像很欢迎我。”我说。
  “你老这样多心。”妈妈笑。
  “她为什么不主动与我接触?”
  “她那间教会比较严格,有许多规矩,也许她不方便。”
  “既然不方便,也就算了。”
  妈妈说:“你不发觉是你疏远她,不是她疏远你?”
  “俗云: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会有一条界限,到底有异常人。”
  妈妈说:“那当然,不然她父母也不必反对得那么厉害。”
  我耸耸肩,仍然想念蓉蓉。
  没想到她会自动来找我。
  我们约在小公园里见面。
  真尴尬,我与她不能约在咖啡室,戏院门口,茶楼、或是在街角等。
  真的,谁几时见过修女站在饭店,或是酒店大堂?
  她们活动的范围,真是窄之又窄。
  除了公园,也许只可以去图书馆。
  我见到她坐在长凳上等,一身洁白的制服。她守时的习惯仍然不变。
  我问:“好吗?这身衣服真有型,听说你们要自己打理洗熨?”
  她含笑,“你那脾气──”
  “一辈子都不会改?”我也笑,坐她身边。
  “你这身打扮很时髦。”她说。
  “没想到你还注意这些。”我说:“好吗?习惯吗?”
  “自然有许多困难要克服,新环境中必然会遭遇到此类事。我求主帮助我。”
  “从前你掉了一枝铅笔都会告诉我。”我说。
  “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
  “是的,我将永远记得。”
  “有没有男朋友?”她很关心。
  “还没有固定的。”
  “我为你祷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渐渐这个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觉得要将终身奉献给上帝,现在我心中很喜乐,很平静,我会向我的目标一步一步迈进。”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声。
  “最近将来,我会随教会到北美洲去。”她说。
  “呀,你与我道别来的。”
  “我们可以通信,”她说:“我知道你一向很冲动。”
  我苦笑,“现在已经好多了。”
  “你记得吗,”她说:“曾经一度,有人说我们两人同性恋。”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别转面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来,“再见。”
  “再见,德肋撒修女。”
  我们没有握手,只是低头道别,各走各的路。

东道
  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徐太太,你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他稚气而伤感的说。
  是他的模样感动了我,我笑出来。
  “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你?”
  “来,我们喝一杯东西,”他恳求说。
  我说:“我的脚被鞋子夹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们家有司机。”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给我一点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气,因为他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谁说只有女人要重视青春?换了是个老头子,才没有那么好心思对他。
  他嚅嚅说:“天鹅酒吧?”
  我一怔,连脚尖上的痛都不觉得了。
  我停停神,“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进电梯,“我不认识你。”
  我在停车场找到司机,便嘱他开车回家。
  到家立刻除下鞋子医脚。
  电话铃晌,是信华。
  “你自己先回来了?”他一贯很客气,咱们相敬如冰。
  “是的。”
  “早点休息。我与老陈他们有公事要谈。”
  “再见。”我说。
  他挂上电话。
  公事?老陈?全世界都找不到老陈的户籍,恐怕是到陈小姐的香闺去了。我悲哀而荒唐的想:这种生活还要捱到什么时候?
  算了。我正要沐浴,电话又晌。
  我接听:“徐信华太太?”
  “是。哪一位?”
  “我们刚才见过面,我叫蒋光明。”
  呀,是刚才那个男孩子。
  “小朋友,我不认识你。”
  “不,你一定记得我,你怎么可能忘记跟你同过床的人。”
  “小朋友,到我这种年纪,什么人都忘得了,况且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照你刚才谈话的内容,我可以报警有余。”
  他沉默一会儿。
  不知恁地,我竟没有放下话筒。
  “原来你是一个淑女,是徐信华的妻子,”他很激动,“我真没想到。”
  我很温和的说:“我不认识你。”
  “你知道我是谁!你一定知道!在天鹅酒吧──”他固执地说下去,“我找了你三个月。”
  “你找错人了,小朋友,别再打电话来。”我挂电话。
  那夜我没睡,整夜喝酒。
  心中有点害怕,第一次害怕。
  我没听到信华回来,我们不同睡房。
  天亮时我瞌了瞌眼,起床时十一点多。
  我问女佣:“先生回来过没有?”
  “回来换了衣服,又出去了,说今天不回来吃饭。”
  是个大晴天,阳光普照得刺眼,我眯着眼在早餐桌子上喝血腥玛丽。
  女佣体贴的替我放下窗帘。
  我把空杯子交给她,她有点不以为然。
  ──太太,大清早不该喝酒,她以前也劝过我。如今也放弃了。
  我骆益君什么都喝,只要是酒,只要使我麻痹。
  太阳穴暗暗作痛,昨夜喝伤了。
  有人按门铃,女佣去开门,客人进来,我抬头远远地看到他,已是一呆。
  好,索性找上门来了。这个小朋友。
  他也不客气,一直向我走来,坐在我对面。
  我没奈河,指着桌上的早餐,“请便。”
  他说:“已是中饭时候了。”
  “看,我不认识你。”
  “好好,你不认识我。”他似哄孩子般。
  我反而想笑。“你自什么地方得到我电话地址?”
  “你们是名人,一查就知道。”
  我笑。“还查到什么?”
  “你们两夫妻貌合神离,已经有很久的一段日子。”
  我讶异,“是吗?我们装得那么好,终于也叫人发现了?早晓得不装也罢。”
  “自从在天鹅酒吧之后,我真的到处找你。”
  “年轻人,别再说下去了。”我伸一个懒腰,“我累了,要休息。”
  “你不必下逐客令,我并不是无赖流氓。”他恳切的说:“你少喝一点,对身体有益。”
  “你倒真是体贴我。”我语带讽刺。
  “你喝得面孔都肿了。”
  “谁关心呢?”
  “我关心。”
  我凝视他一会儿,站起来,“再见,年轻人。”谁要听这种空话。
  “何必呢,假如这段婚姻令你不快乐,你可以走出来,从头来过,很多人愿意帮你忙,真的,你也很年轻,这样下去,几时熬得到六十岁?”
  “我与你素昧平生,你的话说造次了。”
  “走出来。”
  “走到什么地方去?我什么都不会做,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你叫我出来,我岂非死路一条?做舞女太老,做女工怕苦,坐写字楼没本事,叫我走出来?”
  他怔住。
  “小朋友,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生活。你以为我真是高塔上待救的公主?不,我是心甘情愿的。”
  “你可以问他拿赡养费……”
  “说穿了还不是靠他?那又何必走?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外是自己,我干吗要骗自己?我已经是我自己,唯一朋友。有些女人离了婚出来,衣食住行都由前夫打点,饶是如此,也寂寞得半死。没有本事,离什么婚?”
  他呆呆的坐着。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么他为什么不同你离婚?”
  “我不知道。”
  “如果他提出来呢?”
  “那倒比较好,我可以乘机敲他一笔。”我笑,“很可怕是不是?做人就是这样。”我把酒一喝而尽。
  他很惋惜的看着我,“徐先生也不管你?”
  “我不管他,他不管我。”
  “我真不明白。”他叹口气。
  我又坐下来。“你真有意思,小朋友。”
  他忽然生气了,指着我,“我不是什么小朋友,我有正当职业,我们家在此地也薄有名气,你别轻看我。”
  我立刻正襟危坐。这小家伙。
  “他任你去天鹅酒吧那种地方?”
  “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
  “是吗?要不要我再提醒你一次?”
  我提高声音唤女佣,“送客。”
  他说:“我明天再来看你。”
  “你不怕酒精味?”
  “大早你就醉了。”
  “我是神秘酒客。”我格格的笑起来。
  他走了。
  那日我睡到晚上十一点。起床看见信华中在客厅里看报纸。偌大的地方只他一个人,显得孤寂。不知恁地,今天我客观地看着他,反而同情他起来,一个家一点温暖也没有,这个地方甚至没有人气。
  我走过去,“回来了?”
  他抬起头来,“睡到现在?日夜颠倒,整天在家就穿件睡袍,再性感也没相貌。”
  我蹲在他身边,“我都可以改掉。只是我穿好衣服等你回来,你总是人影不见。”我笑。
  他握住我的手,感喟的说:“我也有不是之处。”
  “恶性循环。”我们很久没有这样好好的说话了,“这样吧,我先戒酒。”
  “你少喝点。已经是哈利路亚了。”
  “我会戒得掉。”
  “我可不晓得是否可以天天回来。”
  “不要紧,我会一边打毛衣一边等你回来。”我夸张的说。
  信华大笑起来。
  我们夫妻俩很久没有这样融洽的说话了。
  “我尽我的力。”我说。
  他也说:“我也尽我的力。”
  至少我们双方在这一刻是有诚意的,很多人口中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你今晚是不用睡了?”他问我。
  “你呢?”
  “我累,明天一大早要开董事会。”
  “我们的生活方式永远不协调。”我叹口气,“不要紧,明天晚上我等你回来。”
  “好,八点钟。主妇,晚餐看你的了。”他拍拍我背部,打个呵欠。
  轮到我一个人在客厅干坐。日夜颠倒,我一定要改过来。不为了信华,也为了自己。
  捱过今天,明天白天死撑着,就可以把生活恢复正常。到了晚上还不累个半死,自己睡得着。
  我取过武侠小说看。
  做了一百样事,才捱到天亮。
  那日早上,信华看到我,一呆,“怎么,你是认真的?”
  我勉强笑道:“陪你吃早餐。”
  想喝酒。
  女佣见到我那么早,也大吃一惊。
  我送信华出门上班。“记得今晚的约会。”我说。
  “做个鸭片汤,”他笑,“好久没吃鸭子。”
  “遵命。”
  女佣看得呆了,我们夫妻俩少有见面的机会。
  我渴睡,勉强换上衣服,跟她去买菜。
  阳光很刺眼,我有种吸血僵尸被人在日头底下抓住的感觉。
  菜市场中挤满人,主妇与菜贩互相吆喝着,我觉得自己荒谬,怎么,真打算改过自新?也不必太过火吧。但我的确想看看清晨的一切。
  我的脚有点软,心跳加速,我知道,肚子里的酒虫需要安慰。好不容易挽着菜篮回到家中,我抢先斟一杯冰冻白酒喝。
  解嘲的跟自己说,戒酒跟罗马一样,不是一天可以完成的。
  我倦得不得了,但明知倒头一睡,晚上一定又起不来。十个闹钟也不管用。
  我支撑着,中午吃了一碗鸡汤面。
  蒋光明又来了。
  刚在我要改过自新的时候,碰上这家伙,真倒霉。
  “怎么?”他说:“你这只昼伏夜出的蝙蝠,还没睡吗?”
  “回去吧,我不会开门给你。”
  “就算你丈夫看见,正如你说,我只是个小朋友。”
  的确是。我打开门,也许有他陪我说了话,我的双眼可以睁得开来。
  “你想说什么?”
  “我们或者可以做个朋友──咦,你还在喝。”
  “是的,还在喝,也许永远戒不掉,不过白酒总没有伏特加凶。”我嘲弄的说。
  我与他在露台上坐下。
  我要熟习阳光。
  “你同徐先生,怎么会搅成这样?”
  “呈强,双方要逞强。”我说:“他有‘应酬’,抛下我,我就借酒浇愁,打他入冷官,于是他更不回家,我也成了酒鬼……”
  “没救了?”
  “今天是一个新开始。我等他回家来晚饭。”
  “他会回来吗?我打听过,他是著名的花花公子。”年轻人拨我冷水。
  我微笑,“即使我们离婚,你有什么好处?”
  “再到天鹅酒吧去等你,”他很坦白,“再续前缘。”
  “天鹅酒吧的怨妇,要多少有多少,穿金戴银,全部喝得昏昏迷迷,像你这么漂亮的小伙子,爱挑谁就挑谁。”
  他说:“哈!承认去过天鹅酒吧了?”
  “我没有去过,”我狡猾的说:“我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个地方。”
  他作一个“拿你没法子”的表情。
  “你不用上班?”
  “午饭时候。”他说。
  “年纪轻轻就做事了?”
  “在父亲的洋行里。”
  “啊,”我点点头,“有来头。”
  他侧侧头,“你不醉的时候,亦另有一股味道。”
  我笑了。
  我泡了一壶黑咖啡提神。
  “怎么,真的从头开始?”他问。
  我点点头。
  “只怕你肯他不肯。”
  “要不要打赌?,”我问。
  “好,赌一千块钱,徐先生今天不回来吃饭。”
  “谁跟你赌一千块。”
  “一万块?”他又挑战地问。
  “赌一个东道,如果他今天回来吃饭,你以后不得来烦我。”
  “好。”他一口答应。
  我问:“你希望他不回来吧?”
  “不,刚刚相反,在天鹅酒吧那次,我不知道你是谁,只觉你美丽,当是一次艳遇,后来发觉你是徐信华夫人,就替你难过,如果这次你俩回头重修旧好,我会替你们高兴。”
  我略为意外,“既然如此,你干吗来缠住我?”
  他说:“怕你更加沦落。”
  我有点感动。
  “那种地方很杂,不可以多去。”他说。
  我不响。
  “你要是遇见了别人,此刻上门来勒索,怎么办好?”
  我还是不响。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承认我大胆妄为。
  “自暴自弃最吃亏的还不是你自己,你也不想想有多危险。”他振振有词。
  我笑问:“那你呢,你又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做什么?”
  “我是男人。”他涨红着脸分辩。
  “男女有什么分别?一样可以身败名裂。”我说。
  “因为你实在很美。”他嚅嚅的说:“我不是那里的常客。”
  很久没有听这种赞美的话了,小时候谁没有听过?十八无丑女,现在钻进耳朵,又别是一番滋味。
  我仰起了头。
  我也希望信华今日回来吃饭,好使我了却一件心事,从头再来过。
  蒋光明小朋友问我:“你认为他会回来吗?”
  我说:“老实讲,我一点把握也没有。结婚这么久,什么新奇感吸引力都没有了,如果他回来,恐怕也是为了他自己,在外头玩腻了,这里天长地久,终究是他的家。”
  “你呢,你戒酒,也是为自己。”
  “你有没有发觉咱们两夫妻简直是德配?他嗜色,我嗜酒。”大笑。
  “美女喝醉的时候还是很美的。”
  “谢谢。”
  “要不要出去走走?”
  “我很疲倦,”我说:“眼袋大如鸭蛋,到哪里去?”
  “去外头走走,出身汗日──试想想你多久没出汗了。”
  “你不用上班?”我要轰走他。
  “我一走你就瞌上眼,别忘了你还要等你的良人回来。”
  我笑。
  也罢,出去走走。
  他驾车把我送到郊外,我吸一口新鲜空气。
  “下车来。”
  我闭上眼睛,靠在车椅上,不肯下车。我累得慌,肠胃乱成一片。我用舌黏黏嘴唇,酒,最好有一杯冰凉的威士忌加冰。
  “运用你的意志力。”蒋笑,“你的酒瘾不致于到那个地步。”
  “你知道什么。”我懒懒的说。
  “为了你自己,不是为别人,为自己总是值得的。”
  我瞅着他,“看来你倒是真的关心我。”
  “我的心,可昭日月。”
  我格格声笑起来。
  他递给我一罐橘子水。
  “不要!”我吆喝道,一手推开,“渴死也不要。”
  他呆视我,“你丈夫怎么会跑出去同旁的女人鬼混?我要是他,我只要对牢你就够了。”
  我叹口气,“你将来年纪大了,就会知道,这世界上有许多更好的。”
  “戒了酒,同他离婚,过来与我生活。”
  我摸摸他的头发,“真天真。”
  “我不会亏待你。”
  “光明,我是一个纯装饰品女人。男人要我装饰他们的生命,就得拿其他的来换,你这么年轻,你不懂得,我是不可能跟你的。”
  “我没有钱?”
  我微笑。
  “那么至少出来走走,我带你去看瀑布。”
  “我不要看,”我皱着眉头笑,“谁要看那些玩意儿?你以为是初中生去远足?”
  他生气,“你就是会孵在家中喝喝喝。”
  我拗不过他,只好下车。
  我们走了十分钟的路程,在密簇簇的亚热带植物中,吸饱了含青草味的新鲜空气,来到一座峭壁,有一道雪白的小型瀑布美妙的挂下山谷。
  “你常带女朋友来这里?”
  “只有最心爱的女人。”他说。我没好气的笑,顺道打个呵欠。
  “你像毒癖发作似的。”他骂我。
  “送我回去吧,我的心情,同你的不一样。”
  “如果嫌这里老士,我们可以去欧洲,我们去尼瓜拉加,去岑里……”
  “光明,我想回去。”
  他悲哀的看着我,“金丝雀关在笼子里,再也不懂得飞。”
  我说:“我从来不会飞,我跟本不是雀类。”
  “你是什么?”
  “我是一个想东山再起的女人。”
  他没奈何,开车送我回家。
  我说:“记住我们的东道。”
  “如果我赢了,在天鹅酒吧见。”他说。
  “如果你输了,以后不准再说认得我。”
  他很有信心:“我会赢。”
  我气馁,我连一成的把握都没有。
  到一个时候,回光反照,我又不那么疲倦。
  蒋光明把我送到门口,我自己上楼。
  一进门就问女佣,“先生有没有打电话回来?”
  “没有。”
  没有。不会是一出门就忘了家里吧?信华一贯是这样。
  也许没有电话只有更好,证明他尚未改变心意。
  我居然为他患得患失起来。忍不住尴尬的笑了。
  我到厨房督促女佣做了冬瓜鸭子汤,另外配三只夏季小菜。多少年没替信华准备小菜了?我想想看来我对他还有感情。
  他今天晚上会不会回来?
  我看看钟点,下午四点,还有两小时便可知分晓。
  我弄得混身油腻,到浴间去洗澡。
  他会因我而改?我又会不会因他而改?
  这些日子来我们一直没有撕破脸,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的修养都会这么好,与我不爱说话的习惯有关,什么事都放心里,没有叽哩呱啦的痛骂。
  等男人回来的滋味不好受,五点钟,我斟出第一杯酒,松弛一下神经,我没有那么容易醉,喝到八九点,如果他不回来,也就算数,正好趁酒意上床睡觉。
  如果他不回来,那么我们这一段,可也真的应该结束了。没有本事不能离婚,可是我能够明目张胆创下劣迹让他叫我走,那还不容易。
  但是我沮丧的希望他回来。我不想堕落,我希望他回来,我们重新收拾旧山河……
  六点钟,我又斟一杯威士忌。心里似乎略略安慰镇静一点,酒就有这个好处。
  电话铃响,我心剧跳,是他说不回来了。
  我取过话筒,作最坏的打算。
  “是蒋光明。”
  “干什么?”我声音很粗。
  “徐先生还没有回来?”
  “关你什么事?”我更加暴躁。
  “我来打听打听,着看嬴了几成。”
  我摔下电话。
  我用手撑着头。信华是不会回来了。
  他怎么会变呢?
  我叫女佣开饭。几乎七点了。渡日如年,这种虚妄的希望。
  刚在这时候,大门处锁匙响起来,信华应声而入。
  我像是做梦一样,吞一口唾沫,迎上去。
  他意外的问:“真的有鸭子汤?你未喝醉?你没有死睡?真的在等我?”他张开手臂。
  “是的,而你,你真的推掉其他的约会,准时回来吃饭?”我投入他的怀抱。
  “我一直在担心你会照旧烂醉如泥。”
  “我也一直担心你又有非去不可的应酬。”
  信华说:“不会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说:“以后再也不酗酒了,一定。”
  我到厨房去端菜,电话铃又响。我同佣人说:“说徐太太在陪先生吃饭。快去。”
  那一定是蒋光明,他输了,不过他会祝福我。
  我与信华坐下来晚餐,因为紧张,吃得不多,我累得眼睛都睁不开来。心中存着股安全感,加倍渴睡。
  “真难为你了。”信华说:“不过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累一点也值得。”
  我点点头。他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以前种种,比如昨日死。我赢了东道。
  赢了!

荼蘼记
  见到他我也不再引以为奇。
  他每星期都在这里,叫侍者开了他的杯莫停,斟出两杯,一杯放在对面的空位上,一杯自饮。领班老莫说:“恐怖不恐怖?他到底与谁共饮?”我微笑:“不知是谁的英魂?大概是一位佳人”老莫打一个冷颤。
  客人姓茹。
  他们叫他茹先生。
  他实在英俊潇洒,每星期六晚八时便来吃晚饭,订着近窗的位子,对着宝光灿烂的香港夜景。
  每次他都穿着礼服,但面无欢容。
  他自己会吃一个简单的晚餐,吃完之后,呆坐一会儿,便结账离开。
  付很多小费。
  这事跟我,于如明,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寡妇,这间著名的饭店,是我的亡夫的产业,我守着它,也有三年。
  饭店不是很赚钱,毛利可观,净利甚少,维持着几个老伙计的生活,使我每日下午有个去处。
  先夫去世也有三年了。
  廿十多岁的人,甘于寂寞,大家人都说难得。
  而]我事实并不寂寞,我与丈夫渡过极丰富的感情生活,我并不会作他想。
  他离开我之后,我守着饭店,视为每日工作的一部分,又有一班好友,时时吃茶聊天。
  我处于半退休状态,不大问及世,没有威胁性,又知情识趣,这样的人物,在社交上是很受欢迎的。
  我并富贵,又不穷,我不是失婚,又不在恋爱,情绪稳定,手头充足,我请人不要紧,人请我也欢迎。淡淡的做个最佳陪衬,你看,这样的人,会没有朋友?
  晚上我习惯早睡,到饭店巡一巡,吃些简单的东西,便回家休息。
  开头我不接受单身生活这个事实,渐渐也只好习惯下来。
  现在我通常穿素色的旗袍与梳一个髻,然而看上去也不过是廿十多岁的人。梳髻并不会使人更老,大家看十多岁的芭蕾舞娘梳髻也青春便知道。
  老莫时常倚老卖老。
  他说:“守着干什么,少爷也不想看到你古佛青灯的。”
  我瞪他一眼。
  老莫笑:“少奶奶,不怕你使眼色,同你说,我同老爷打工时,少爷才三岁大,看着他上小中大学,结婚,得病、、、”声音渐渐沉下去。
  我说:“我早知他有这个病。”
  老莫双眼露出欣赏的神情来。
  “我们有个三年神仙似的日子,”我微笑,“记得吗?开这家饭店,就是因为他要吃好的菜。”
  老莫又笑:“少爷真有一手”。
  所以饭店面积不大,只放得下六张桌子。
  不过这六张桌子,最低限度,要在一个星期前预定。
  “少爷无论做什么都成功。”
  我点点头。
  我说:“今天星期日,茹先生吃什么?”
  “海鲜沙律,例牌。”
  “也不腻,”我皱眉,“次次吃这个”
  “我们的海鲜沙律,怎么一样?”老莫即时卖花赞花香。
  “别太肉麻,”我笑说:“客人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吹牛有什么用?”
  “宣传呀!”老莫凸胸膛。
  “你看过大笪地江湖卖艺的没有?”我说:“叫兄弟慢打锣演武的时候大把人围着看热闹,但是一取出铜锣乞钱时,大家一哄而散,宣传有个啥子用?”
  老莫笑:“真不够你说的。”
  “劝茹先生多吃个龙虾汤吧。”
  侍者小张说:“姚太太自己日日喝龙虾汤不厌,还最好客人也天天喝。”
  “咱们的龙虾汤用的是真--”
  老莫朝我眨眨眼笑。
  我只好停止吹嘘。
  我约了裱画师傅在店里商谈上些事,取起手袋便走。
  自画店出来,便到载缝处,再去同高太太,马太太,杨小姐,金小姐她们吃茶。
  七嘴八舌,说到前一日看过的电视节目如何似一团泥之类。
  突然金小姐说:“瞧,茹东生。”
  大家转过头去。
  “哦。”我说:“是他。”
  “怎么。”杨小姐兴奋问:“你认识他。”
  “不,他是我店里常客。”
  “啊。”
  “怎么,是个名人吗?”我诧异问。
  回到家,点着一支烟,坐在诺大的客厅中央,深思一会儿,便开始看书。
  我比较喜欢看那种看后可以一笑置之的小说,不伤脾胃。
  心静的时候也读红楼梦。
  但今夜,客厅特别空,小说特别闷,我只好转看电视。
  这么能干的科学家发明了一流的七彩电视,可是出色的科技不代表出色的节目。节目闷死人。
  我熄了电视,上床睡觉。
  半夜醒来,无所事事,我把以前的照片部子取出细看,伏在桌上,心酸非凡。
  失去的人又不会回来。
  我落下泪来。
  第二日。
  不知什么地方来了一班法国人,饭后一定要见主人。
  老莫说:“鲜得眼眉毛都掉下来,要同老板诉衷情。”
  我只好出去运用久已生疏的法文,客套一番。
  我叫他们有空再来。
  这班人走后,我才发觉,茹先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他惯坐的桌子上。
  老莫说:“茹先生也请你过去。”
  我啼笑皆非地说“怎么,我竞坐起台来了。”
  但也很诧异他竞会这么做。
  我很大方的问:“是茹先生吧?”
  “是。于小姐请坐。”他站起来替我拉椅子。
  “喝什么?”他问。
  老莫早已取来我喝的龙井茶。
  我看着他面前的酒杯。
  他察觉到,嘲弄地说:“于小姐一定觉得我怪。”
  我什么置评也没有。
  “我也是这里的熟客人了,”他说:“相信你们也见怪不怪。”
  我微笑。“今日的沙律还好吗?”
  “可口。尤其是是青菜部分,鲜美绝伦,难怪法国人也说好。”
  “多谢。”
  “于小姐的法文竞这样好。”他说。
  “我在魁北克住过三年,有空在大学修过一阵子。”
  “我的女友,法语说得也很流利。”他黯然说。
  我不响。
  他抬起头:“生离死别,无力挽救,然而有缘份在一起的人却不知珍惜。”
  我深深诧异,面部露出有同感的神色来。
  他说:“这番话象文艺小说中的对白吧?”
  “小说也是受生活影响的。”
  他心事更重了,不知从何开口。我当然也不去催他。
  后来他一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酒一干而尽,向人们道别。
  老莫问:“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咱只怕一开口,他就不来了。”
  “不会的。”老莫具信心。
  “为什么?”我看他一眼。
  “咱们的厨房不会失去他。”
  我笑一笑。
  人所料不差,茹先生果然不来了。
  一连半个月没看见他。
  老莫说:“咱们把那瓶酒喝了它。”
  我笑:“也许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不是说因触起他的伤心处,他才不来了?”
  我瞪眼:“谁这样说过?”
  “你说的。”
  “我才没这样说过,你快好做小报记者了,听得不相干的三两个字,立刻炸起来,好写成一篇文章。”
  “大家都有点想念茹先生。”
  “还有白家三口也许没来了,谷氏老夫妇减了次数,郝少爷最近亦不见人,我们这里最近竞成了外国人天地,快变成了卖野人头圣地,厨房再不加把力,我会考虑结束营业。”
  这才把老莫说得一句话也没有。
  过几日老莫给我看报上财经版上登出的消息。
  “这不是茹先生的照片?原来他叫茹东生。”
  我取过看。
  原来他到西德开会去了。回来之后接受访问,说了一大堆关于未来经济上的事。
  “是个大人物呢。”老莫说。
  那当然。有些男人的名字老在娱乐版上出现,也自以为是名人了。
  我入下报纸。
  那天晚上他就来了,精神奕奕。
  适我也在吃饭,他便问:“可不可以坐这里?”
  我笑说:“请。”
  他坐下,仍叫海鲜沙律,也不试别的。
  “与你说话,于小姐,真是舒适。”
  我笑:“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你知道为什么?”他问。
  “自然知道,那是因为我早已退休了,我没有侵犯性,人们就觉得舒服。”
  “退休?”
  “是,在任何方面来说,我都已经退休。”我说:“工作方面,感情方面……一个人到无所求的时候,态度自然就会清高一点,所以大家都喜欢我,”
  “你分析得很好。”他笑说。
  我微笑。
  我叫的是意大利粉。
  我们两人相对吃起来。
  他说:“吃这个容易胖。”
  “不必太紧张,胖些无所谓。”
  “真的退休了?”他幽默的说:“身为女性而居然不怕胖。”
  我很久没有开怀,竞哈哈的笑起来。
  远远看见老莫瞪我一眼,我马上正襟危坐。
  “我喜欢你们的饭店。”
  “象间饭堂是不是?”
  “是,气氛和洽愉快。”
  我笑:“先夫一开这家饭店,本来就是为了自己来吃饭。”
  茹先生诧异。
  “信不信由你,虽是西餐馆,但是熟客可以在这里吃到大闸蟹。”
  “好吃吗?”他骇笑。
  “怎么,你没吃过?”
  “没有。”
  “唉呀,天下第一美味,怎么不好吃?”我说:“你从来没有尝过?”
  “没有。”
  “可惜可惜,快上市了,一定要来试试,老莫会服侍你。”
  “一定要试。”他也笑说。
  他轻轻喝完杯中之酒。
  过了一会他问我:“于小姐,恕我无礼。”
  “什么事。”
  他欲语还休。
  我早知他想些什么。
  “是不是想问我做快乐寡妇之秘诀?”
  他面孔涨红。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上天待我不薄,我曾经有过十全十美的生活伴侣,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感情生活,他此刻离开了我,我仍然比许多人充实,我并不贪心,只有曾经得到过的人才有资格失去,我很乐观。”
  他细细咀嚼这番话。
  随后他说:“我很佩服你。”
  “佩服我看得开?”
  “只有最聪明才做得到。”
  “或是最迟钝的人。”
  他说:“大智若愚。”
  “我也想过,他也一定希望我好好的过,若果我真的做不到,还不如随了他去,否则总得自力更生。唉,许多寡妇活是活着,面孔象是被判了死刑似的,看着总令人难过。”我说:“也许我生性太豁达了。”
  “你是说我吧。”他苦笑:“我面孔很难看,我知道。”
  “不,”我冲口而出:“我认为你很坚强,你应付得很好,只有我们知道你的哀伤。”
  “是的,这里是我的避难所,真没想到这里的主人与我有相似的遭遇。”
  “可不是,”我说:“也许是这里的特有的气氛感染了你。”
  他说:“她是车祸去世的。”
  这样没头没脑的一句,我却完全明白。
  他轻轻说:“当时我不在车里。”
  我静静听他倾诉。
  “我到另外一外城市公干,回来就见不到她了。”
  我忍不住问:“你后来一直没有结婚了?”
  “没有。”
  “为什么?”我很惋惜。
  “没有比她更好的。”
  “我相信好与不限是很主动观的事。”我微笑。
  “在我眼中,没有比她更好的。”
  “这就对了。”我说。
  “你的情况怎么样?”
  “我一直知我先生有病,咱们是青梅竹马守长的,他父亲也是这个病,我们还是结婚了,一边看医生一边渡蜜月,这是我的选择。”
  “多么动人的故事。”
  “是吗?在旁人眼中看来,一切都是动人的好运气,身历其境才知不是那回事。”我说:“我们有我们的悲哀。”
  “那自然,但这种悲哀是很凄艳的。”
  “对这件事我并不后悔,不过有时很希望我与他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可以白头偕老。”
  “有些夫妻同床三十载,不停为油盐柴米争执。”
  “是。”
  我向他举杯。
  他告辞了。
  老莫说:“他今天说了很多。”
  “寂寞。我也说了很多。”
  “真的,一个月的话加在一起,也没有今天的多。”老莫看我一眼。
  我抱着双臂笑。
  这之后,我同茹先生真的成为熟朋友。
  我们的交往完全是中性式的,说几句话,关心一下对方。
  很纯洁的友谊,虽然这年头也计较这些了,但我们的确是客气礼貌的交往。
  不过旁人却不这么想。
  一位老太太很打趣的说:“如明,听说你的第二春呢。”
  我啼笑皆非,一方面也往好处想,人家也是关心我呢。
  丁太太也说:“人家男朋友是鼎鼎大名的王牌单身汉茹东生。”
  我涨红了面孔:“这话是怎么传出来的,我们是很普通的朋友,根本没有单独相处过。”
  贺小姐讶异:“我弟弟亲眼看见你们在烛光下喁喁细语,一边喝酒一边谈心,他可以发誓不是造谣。”
  我说:“那我的饭店,他是客人,我招呼他一下而已。”
  她们笑。
  我也并不再分辨。
  我都懒于解释,对不相干的人分辨那么多干什么,是否第二春又何必同他们交待。
  现在干什么?开公审大会?把一举一动都向别人交心?没有这种必要。
  如果要这样才可以交到朋友,那还不如不要朋友。
  以前因为我这个人一点新闻都没有,所以朋友特别多特别好,但现在突然有这么一段新闻,无法控制人们的咀巴,我觉得要失去他们了。
  些微的的利害关系就使人际关系产生变化。
  一般人都只能共贫贱而不能共富贵。
  不幸的朋友往往使人们觉得高高在上,况且除了同情心,又不用付出什么。
  朋友一但富贵之后,他们觉得事事不如朋友,于是免得朋友看不起他们,他们先与朋友疏远,一方面作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
  真的,错的永远是别人。对的永远是自身。
  我忽然觉得自己要不受欢迎了。
  一向脾气最好最无所谓的于如明,现在居然有主张起来,不欲别人侵犯她的私生活了,老朋友一向对我的私生活了如指掌,此刻未免不惯。
  纵坏了他们。
  为了争取朋友,只好纵容他们,为了怕寂寞,尽量做会得令他们高兴的事。
  日子 久了,多么累人,偶一不当,立刻失去这班人。
  难怪人们要结婚,寻找自己的伴侣,关起门,俨然一个小世界,不必理会闲人,也不必取悦他们。
  以前我也有这么一个家,坚固得象座小堡垒,什么人也不用想打进来,我也曾花了不少力气来逐步建立我的世界,每一块砖头都是我的心血。
  此刻这个家仍然在这里,只是少了我那一半,我已无意成日耽在里头。
  我花给在饭店里的时间渐渐多起来。
  茹与我时时在一起吃饭,说的话也越来越多。
  以前是一个星期一次,现在他隔天就来。
  他仍然斟出白兰地,放在对面的座位,我坐在另外一角。
  与他说话时,我也当有第三者存在,尽量做得无私。
  成年人交朋友,如打心理战,很少有少年人那么顺心舒畅。
  但一个人,总不能完全孤独吧。
  不知不觉,茹东生成了我的新朋友。
  今日他同我说:“听说明晚那音乐会不错,值得一听,我有两张票子。”
  这分明是约会我,我呆住。
  最可怕的事终于来临,我多么希望他永远不要进一步有什么行动,我们就一辈子说说话,止于此。
  他轻轻问:“怎么,不想去?”
  我不敢出声。
  “怕?是不是?我也怕,想了很久才买的票,又想了很久,才拿出来。我没有出音乐会已有多年,老实说,我也根本不知会是否精彩。”
  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他也笑。
  “算了,”他嘲弄说:“就当我没想过。”
  “不不,”我按住他要撕票子的手:“不要浪费,给我来送人。”
  他只好把票子给我。
  那日回家途中,我思想良久良久。
  下雨了,我拉紧雨衣,站在海畔把过去的日子又在从头想一遍。
  我不相信自己可以站那么久,我痴痴的立到天黑,发觉脚酸,抬头一望,已是满城灯火。
  头发和衣服已湿透。
  回到家,佣人吓一跳。
  我很疲倦,沐浴后吹干头发便睡了。
  第二天睡得很晚。
  推开窗户,园子里一派“花落知多少”的景象。
  退休那么久,什么都生疏了。
  天天十二点钟才起来,也不做什么,对于清闲的生活也不觉是一种福气,更不认为是享受。
  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如此豪华,时常旅游,没有工作台,活脱脱是个富贵闲人。
  很腐败和一种生活,如等死一般,我原本应有很多事可做。便不知怎的,一概提不起劲来。
  如今,如今我要改过自新,我都不知打什么地方开始。
  我在家蘑菇,又想了很久,才决定回饭店去。
  老莫扑克扑克我,吓一跳,“你怎么了,少奶奶,憔悴不堪。”
  “没睡好。”我说。
  那日茹在七点钟到达。
  我犹疑一刻,过去与他说话。
  他很安慰的样子:“我以为你不肯再同我说话了。”
  我半晌不出声。
  他很紧张地等我开口。
  我说:“听说今晚这个音乐会很好听。”
  他张大眼睛,扬起一道眉。
  我把票子搁在桌子上,“我有两张票子。”
  他呆住了,半晌才会过意来。
  他抢着说:“我喜欢音乐会,我们马上去。”
  “刚巧来得及。”
  “是的,来,走吧。”
  老莫张大咀,看着我们匆匆出门。
  我松驰下来。
  茹的感觉也一样。
  我们什么也没有说。
  在这时刻,一切的话都是多余的了。

离婚前后
  真的决定离婚,是一个月前。
  “真是中了妇解的毒。”姐姐说。“仿佛女人不离一次婚,就不似个女人似的,还有一些好事之徒,把离婚妇人宣染得好不美丽,似一种时髦新装,于是你相信了。”
  其实也不是这样,但景伯近日来在见别的女人,这件事我怎么忍下去。
  “总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动不动离婚,你以为离婚后真的条条大路通罗马?”
  我说:“如今几个出锋头的女人,都是离过婚的。”
  “出锋头,抑或是出风疹块?”姐姐一张咀很厉害,“一个个还不是六国贩骆驼似的,瞎七搭的推销自己,皮都打摺了,还穿粉红色迷你绍,到处急急忙忙乱晃,跟一些二流子姘在一起,你真以为她们风流?她们的苦水不见得喷得到你身上,你这个人好不幼稚,人给个棒锤,你就以为是针,你几时见过幸福怏乐的女人到处拼老命争那一点点光的,做得再努力也不过是她们那个样子,何况你根本不是那块料子。”
  “一离了婚,我再也不想男女的事。”
  “赶明见你还做姑子去呢。”
  “我们有代沟,”我说:“不用多说了。”
  “鬼才同你有代沟。”大姐啐我,“你廿七,我三十四,我有风度才说声自己老,你不见那些中年少妇闻老色变,至少我有资格优雅地认老。”
  我呵呵的笑了,搂住大姐,到底姐妹俩,有什么话不能说呢。
  她自己嫁得好,一头家管得头头是道,结婚六年来,与姐夫相敬如宾,对婚姻自然有信心。
  姐夫的事业很成功,并且是世家,一向低调,并不爱出风疹,姐姐染上那种斯文气派,便顺理成章的对一些抛头露脸的新女性表示诧异。
  我明白她。但我的情况又不一样。
  我与景伯,我黯然的想,恐怕是没有希望的了。
  人同人有个缘份,到那一月那一日,走至尽头,留都留不住。
  局外人会以为我们年轻不懂,事事儿戏,当事人却有第六感。
  如今景伯已搬回他父母家去。
  半夜梦回,我梦得很坏,总忍不住偷偷哭泣。
  没有景伯,我就贱了。
  我们要好的时候,也常戏言:“景伯,没有我服侍你,你就贱了。”
  他会看我一眼说:“彼此彼此。”
  我立刻说是。
  真的,女人过了三十还没有个主儿,任凭你胳臂上走得马,也奇怪相。
  尽管有人请客吃饭看戏,那作不得准,这年头贪小便宜的男人比女人多,阁下愿意穿戴整齐了而去做人家花瓶,自然有人欢迎,但有什么好处?爱玲女士早四十年都说过了,男朋友多有什庆用?
  一不能结婚,二不能赡养。那个女人没男人追?也看看是什么货色的。
  牡丹虽好,尚需绿叶扶持,这些道理我也懂得。
  只是景伯与我都觉得有离婚的必要。
  不能拖下去了。
  既然觉得外头的女人好,何必留住他。
  他应有他的自由。
  他不是为我而生,亦不是为我而活,我是个精神经济皆独立的人,所以我可以争这一口气。
  听到他与别人在一起的谣言已经很久,据说那是一个大学二年生,长得很清秀,最主要是温柔。
  景伯老说我欠一份柔驯。
  人都是这样的,得陇望蜀。当初他要个能帮他的妻子,得到了,又嫌她不够温柔。
  也有人要个相夫教子的贤内助,得到了,又觉得她不够时髦能干。这年头做人是难的。
  很多男女有种怪脾气,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我与景伯都还能心平气和,也不张扬这件事。
  我如常地生活,人瘦了许多,但并没有为此而荒废日常工夫。
  妾心如铁,不然也不行。才廿七岁,以后一大段日子,难道还拖着一颗破碎的心过日子不行。现在都不在兴这样。
  最可惜是没有孩子。我此刻有足够能力与魄力只手带大一个孩子,如果这孩子,如果这孩子不象景伯,那也是很优秀的。
  我甚至不介意孩子蠢。笨人有笨人的神气,自然会有聪明人来替他服务,再也不怕的。
  孩子。下了班可以看他扑上来叫妈妈,轻呼呼白雪雪的面孔,再笨也是自己的孩子,爱他至死的那日。
  如今落了空了。
  不知恁地一直没有怀孕。
  看过医生,都说情绪紧张虽然有些微的影晌,但也不致于不孕。
  如果要彻底检查;那也是可以的,只是谁抽得出空去做这个呢。星期一至六上班,加上一周两次在港大上课争取硕士衔头,星期日去做健身操,有时又兼职做即时传译,时间排得密密麻麻。
  我们曾有很多幻想。
  其中一项是希望生很多孩子,多得像小白兔似,成日在家跳来跳去。
  都准备好了!空房间,小床,还到处去打听有什么可靠的褓姆。
  最令我伤心的是这一项。
  一向不那么爱美,自问不怕辛苦生孩子,又看破做人的道理:纵然没趣,也得看看有什产作为。
  正准备大旅拳脚,都落空了。
  约了景伯出来谈细节。
  “房子一向是你的,”他说:“你大半生的节蓄与心血都在这房子里。”
  “你也有出力。”
  “是你的。”
  “好。谢谢。”
  “车子呢?”景伯问。
  “车子自然归你,”我说:“我一直没考到车牌,要来也没用。”
  景怕用手托着头,“我们是怎么会离婚的?”
  “呵,是你呀,你与不同的女人在外约会,拆穿了,那我说:不如离婚吧,你也没反对。”
  “现在我都改过了。”
  “也不算是过,人各有志。”我说,“有些人就是喜欢这样,各人生活方式是不同的,我特别爱静,可是没有权利逼你也陪我闷在家中。”
  “你太文明了,为什么不野蛮一点呢?同我吵呀。”
  “没有那个精力了,以前小时候也同男朋友吵,现在想起来,既丑陋又无聊,唉,为了那种男人……”
  景伯不由得生起气来,“你同我吵又不同,我不是那种男人,我是你丈夫。”
  我笑了。
  有许多朋友,离了婚后根本不明白当初是怎么同那个男人结的婚,想起来毛骨耸然。
  但景伯是个出色的男人,我再恼恨他也不能不承认他不会使我羞愧。
  “银行有十万美金存款,你都拿去吧,防防身是不错的,真的花起来可不经用。”
  我微笑,“可以买只钻表,或是两件狄奥皮大衣,或是一部跑车。”
  他也微笑,“不是想存钱,而是什么都买不起,只好不花,反而存起来。”
  我也笑。怎么花呢,东西这么贵,我们又不是爱充阔的人。
  “没有你,真寂寞。”
  “我也是。”我坦白。
  “想去看电影都没人陪。”
  “你那女朋友呢?”
  “根本不是女朋友。”
  “否认又是何苦来?”
  “真的,不是女朋友。”
  “明明一起出入不止三五个月了。”
  “那时……”他住了咀,不解释了,一解释当然是别人的错,“不是就不是。”
  我又笑,有点心酸。
  他想起来,“什么都办好了,我已约了周律师。”
  我点点头。
  景伯忽然感动起来,“必人,你是最正直的一个女人。”
  “不敢当,因此没女人味道。”
  “必人,或许我们可以出来看看电影。”
  “有空的话。”
  “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吗?”景伯盼望的说。
  我摇摇头。何必文过饰非,故作大方,我没有这个本事。
  这样清醒的离婚。
  姐姐说:“将来你就知道!他不是没有悔意的,原谅他不就算了?俗云柴米夫妻!大家都是凡人,眼睛里揉不下一粒砂,你真当自已是神仙中人?”
  我说:“我有一个女朋友,她说只要丈夫高声些同她说话,她就离婚。”
  “你相信她?”
  “相信,她早已离婚了。”
  “活该,谁配得起神仙妃子。”姐姐说:“她现在好了,可以独个儿斯斯文文的过一辈子。”
  我沉默一回儿,“听说在追求一个比她小的男人,追得很苦,被那男人另一个女友笑话。”
  “活该,人各有志。”
  我不出声。
  “你明知道后果,怎么不原谅景伯呢?”
  “原谅一次又一次,很累的。”
  “人与人之间应该有这个量度,”姐姐说:“他是你的丈夫,你不为他累一点,又为谁去?”
  我不出声。
  “你想想去。做母亲的若怕累,迟早与儿女脱离关系。”
  我想了很久。
  有一日景伯在下班时上来看我。
  在我们以前的沙发上坐长久,什么也不说,忽然哭起来。
  我别转面孔。泪流满面。
  我知道景伯是深深的后悔了。
  但这一切都帮不上什么忙。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让这段婚姻维系下去,世上哪一段感情哪一宗事不是千疮百孔的,眼开眼闭,图个太平。二、离婚,然后用我的下半生来怀念这段婚姻。
  都不是好的选择。
  其实我们做人,几时有过好的选择。
  我耿耿于怀景伯对我不忠,女人现在有资格要求男人对我们忠心。大跃进。
  可是几时开始,男人才会觉得有必要对女人忠心呢。
  哭完之后,景伯同我说:“天气热,你要当心身体。”
  “知道。”
  “别又冰淇淋当饭吃。”
  我笑起来,顺势擦干眼泪。
  “又给我说中是不是?”他问:“一到夏季,就不高兴吃饭!把冬季好不容易长的肉付之流水,
  一天到晚,糖果饼干冰淇淋。”
  我不出声。
  以前一到夏天,他便押我吃饭,现在搬出去,当然不可以再做这种事。
  “必人──”他恋恋不舍。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静静答。
  “让我搬回来吧。”
  我低下头叹口气。
  “如果你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我们搬一个家。”
  我微笑,“孩子气,自欺欺人。”
  “不,真的,搬一个家,气氛完全改变,我们名正言顺的从头开始。”
  “这一段日子,你以为我要惩罚你?”
  “不是吗?”他充满了疑惑。
  连他都不明白,我又欢一口气。
  “不是吗,以前你生气,也叫我离家住一两日,一会儿下了气,又叫我回来,不是吗?”
  真是天真。
  忘记谁说的,男人永远带着孩子气,到三四十岁,也还一样。景伯在这种要紧关头,忽然之间充满孩子气的幻想。
  我很不忍,他们闯了祸,又希望事情没有发生过。
  我可不可以把事情当作没发生过?
  照说不是太难的事,成年人都有这个本领。
  在公司里,明知谁对牢老板说我的坏话,或在背后放冷箭射我,我都可以装作不知,第二天见到那个人,照样的和颜悦色,若无其事。
  为什么在家里不能?
  在外头,谁把我骂得臭死都不要紧,看见他仍然打招呼,讲哈罗,我做这些,都不费吹灰之力,但为什么对景伯就不能够?
  现代人的悲哀,在任何场合,为了生活,为了表示量度气派,都不能把脸皮撕破,况且与不相干的小人物又何必有什么计较?
  但是在家中,对牢伴侣也这么虚伪!我会疯掉。
  我不能学一些职业妻子,对牢丈夫犹如对牢老板,虚与蛇委,唯唯诺诺,但求饭碗不破。
  我实在做不到。
  啊,景伯,你必需要原谅我。
  “我一定不会再惹你生气了。”他说下去。
  我倒并不是生气,我只是悲哀。
  如果连他都不能信任,我只好相信自己。连丈夫都不能崇敬,只好崇拜自己,多么悲哀。
  诚然,我们女人是抬头了,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寂寞。
  我要维持最低限度的尊严,故此不能答应他的要求。
  “让我想一想。”其实是很敷衍的。
  与他都要用这种手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沦落至底。
  “必人,这次你真的动了真气。”
  我不说什么。
  他走了,临走放下戏票,叫我去看电影。
  我没有去。
  姐姐说景伯在她家里哭得昏死过去,后来无法定动,睡在他们家。
  真夸张。我皱皱眉,如果他稍有知名度,怕不就此招待记者呢。
  为什么要闹出去给第三者知道?纵使是姐姐,也不能如此放肆。
  我微笑,“有没有说我坏话?”
  “当然没有,他知道你成日忙,也是为着家庭。”
  “是,我预备储蓄一默钱,过一两年退休生孩子。”
  “是呀,而他趁你忙就去找旁女约会,他自然是不对的。”
  “算了。”
  “他要是身边有个钱,你不但不必如此辛苦,夫妻的感情也不会生疏。”
  “别怪他。不然他会说,住徙置区也可以生七八个孩子,何需劳碌。”
  “那不公平,有什么理由叫你沦落到徙置区去?”
  “就是呀,一讲道理就会吵架,”我微笑,“最讨厌两夫妻分手在外人前互诉不是,羞不羞,丑不丑。我有一个女朋友,前夫与她分手后即时再婚,第二个老婆生的孩子也超过十岁,忽然失意,又在人前诉说第一任妻子的不是,你说这么长情的男人谁有福消受?”
  “大概他前妻最近景况不坏,他就心生妒忌了。”姐姐也微笑,“是有这种男人的!她没有让他糟塌一辈子,他十五年后仍不甘心,而又有一帮闲人,因没有机会看到她被他折磨一辈子,失去一伤好戏,故此在旁呐喊,帮助弱者,而那种男人,做成弱者,沾沾自喜,忙着掀十五年前的底子。什么样的人都有的。”
  所以无论生在二十世纪抑或二十五世纪,女人选择对象,也还得当心。
  有什么能力都没有用,没有能力堵住这些人的咀。
  姐姐说:“仿佛是给景伯一个机会,但何尝不是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话还没说完,景伯忽然病了。
  我的公婆赶紧把他送医院。老人家急电召我去,见到我,眼睛红红,什么都不说。
  我心难过得半死,看他们白发萧萧,心事全在儿媳身上,而我们又令他们失望。
  我看到景伯,暗暗埋怨,“你怎么了?有事没事吓唬老人家,一点儿头晕身热,就跑到医院来。”
  他说:“发烧到一0三度。”
  我欢口气,“由我来照顾你,让老人家回家去。”
  景伯闭上眼睛,又挤出一滴眼泪。
  我心如刀割,在那一刹那原谅了他。他一直哭,男人的眼泪有时候最见效。
  我同他父母说清楚,老人家似乎放下心中大石,欢欢喜喜的去了。
  景伯的病却比想像中复杂,他在医院裹住足一个星期,公司那里告了假,不成问题,我日日夜夜的看护他,有一两日形况恶化,医生怕他有并发症,我更加寸步不离,婆婆提了汤来侍候我吃,我则侍候景伯,姊姊趁我午睡,也来帮忙,弄得一家人仰马翻。
  伟大的景伯昏昏沉沉的睡,偶尔睁开眼,只是叫我的名字,我们虽焦急,护士却知道这病不妨,打趣说:“这么情深的丈夫,几生修到的福气。”他们哪里知道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
  一星期后退了热度,景伯闹着要出院回家,医生说回家休养亦可,所谓家,是我同他的家。
  我累得什么似的,意旨力都崩溃,所以也不与他们争执。
  公公同我说:“必人,你看,景伯没有你是不行的,原谅他吧。年轻人大把前途,给我面子,不要同他计较。”他苦苦的说。
  我疲倦得两个黑眼圈。
  回到家,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足足睡了十多小时。
  醒来时听见姐姐的声音。
  她与景伯在说话:“必人爱吃鸡,熬些鸡粥。我真怕她倒下来,那么瘦。”
  “为什么不请特别看护?”景伯埋怨,“累得她双眼都窝下去。”
  “少爷,护士多少钱一更?”姐姐笑道:“她多省的一个人。”
  “都是我不好!说真的她嫁我,这五年都没享受过。”
  “算了,以后对她好一点是正经。”
  “我真是猪油蒙心……”景伯的声音低下去。
  “你这个人,病一场,灵魂苏醒了吧,平时那些女朋友呢?人影都不见。”
  “姐姐,别再说了。”
  “你要是再对必人不好,你当心,我再不帮你的。”
  景伯不响。
  我撑着起来,姐姐听到声音出来。
  “怎么,口渴吗?”
  “给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递给我。
  我诧异的说:“究竟谁是病人呢,是你还是我?”
  他红了睑,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说:“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这个道理我懂,我点头。
  有恩于人,切忌提着提着,标榜自己,迟早对方会受不住,再一次离去。
  “知道。”我说。
  “你看你。”姐姐说,“累成那样。叫人痛心。”
  我在书房里搁张小床,自己就睡那里。
  景伯很虚弱,开头一两日半夜还要喂药,随后就好了。前后大概有三个星期光景我们天天对牢在一起。
  婚后这么多年,我们两个人都忙于工作,早上起床打个招呼,立刻出门,中饭又不一起吃,晚上回来,已累得半死,不到两三个小时,已经要休息,难得像今次这样,两个人有机会相处,宛如二度蜜月。
  我们之间并不多话,气氛倒还融洽,两个人一起去吃小馆子、郊游,听音乐。
  我忽然发觉世上有许多事是比赚钱升职更重要的。
  早上八点多才起来,伸个懒腰,做两客丰富的早餐,一起吃,边听无线电新闻。
  随后为盆栽淋水,修补衣服上的纽扣之类,也不觉得时间被浪费,反而觉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们第一次看清楚钟点女佣的面孔,以往我们都不在家。
  佣人来的时候我与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码头边看放暑假的学生钓鱼。
  我与景伯的心情异常平静,仿佛当年恋爱般,一切金光闪闪,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经事。
  我说:“假满后不知如何收拾旧山河。”
  “你没有放假已经很久了。”
  “蜜月后没有放过假。”我说。
  “为什么不放?你看现在多轻松。”
  “为着升职。”我答得很简单。
  “野心?”
  “不,为看做事方便,升一级便少受数十人的气,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现在不是已经达到目的?”
  “所以毫不犹疑;放假一个月。”
  “必人──”
  我看着他,他像是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尽在不言中。
  “几时胖回来就好了。”我顾左右而言他。
  “记得吗,那是我们初相识,你叫我肥蛋。”他说,“你自己瘦,人冢略有几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来,肥蛋,多久没听过这样的称呼,连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爱我了。”景伯忽然说。
  我不回答他。
  他面色很惨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俩午睡,至六点多起来,开车出去找各式新鲜食物补身。
  我同他说,秋季将届,有大闸蟹吃。
  去年一年我们买了不少蟹来大嚼,味道之佳,无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面孔的一只轻毛刷来洗蟹。
  我们可以说是恩爱的夫妻,不知怎么样,感情一下子崩缺,变成现在这样。
  晚上我们看电影或是电视,我在编织一件线移,差一只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问自己,这样的日子会不会过腻呢?
  我并没有想念办公室。
  节蓄的利息亦足够请一个褓姆来照顾孩子,没有什么是绝对无伸缩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个孩子。
  孩子,蹒跚的跑来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迟。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迟,如果我可以忘记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叹口气。
  景伯终于复原。
  他自动再搬出去。
  “没有用,”他说:“必人不会原谅我,与其两个人怀着疮疤过一辈子,不如分手。”
  他说得对。
  姐姐知道已尽人事,摇头说:“太固执了。”
  我正式与景伯分手。
  不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为一默默自尊。
  也许因此害死了我,但一个人的性格控制命运。
  我们终于到律师处正式办妥手续。
  要分手了,我凄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与我握手。“我们曾经是相爱的。”他的眼睛又红起来。
  “多多保重。”我说。
  两年后我们可以离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个人总有他的宗旨。

猫型人
  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领,上山时认错路,兜了近半小时。
  我暗暗注视沈瑛白哲的面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烦之神色。
  并没有,她侧身观看窗外的风景,什么也没说。
  到了山顶,我们虽然肩并肩走到咖啡室,也没有什么可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并不迫切地要表现自己。
  我们两人对牢,缓缓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点暖,大概是没搁在冰箱里太久的缘故,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埋怨。
  我们的生命由时间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时间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
  然后结账。我们两个人合骑一辆脚踏车,我坐在车后那只篮子里,双腿荡来荡去,在山顶那条小径兜了个圈子。
  我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郊游。
  太乐了。
  沈瑛是最佳拍挡。
  就这么简单的上一次山顶,就消磨了好几个小时。
  我们并没有再继续下去,搅得精疲力尽。我们下了山就道别,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窝心,安乐地回忆刚才的情景。
  妹妹问我为啥这样开心,我说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镜头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说:“不信拉倒。”
  “有没有机会?”
  “现在还不知道。”
  “真结了婚,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慢小宝,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时,看你们怎么办。”
  “慢小宝?那么好,”我向往的说:“睡醒了并不哭闹,只是睁大眼睛静候爸妈来抱他,多好。”
  妹妹既好气又好笑,“想得那么厉害,你十划有一撇了没有呢?”
  “还没有。”
  “那么努力吧。”
  “不要紧,有我的总是有我的。命中注定,不用强求。”
  “这个人!告诉你,手快有,手慢无。”
  “抢?我不流行这样。”我说:“我最不爱同人争。”
  “你自己仔细吧。”妹妹没我这么好气。
  她出去我乐得清静,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听一整天的音乐都不会闷。
  我便是一个这样的人。
  功课是越来越紧了,念硕士最后一关头,相当吃重,有一个知情识趣的女伴,当可松弛一下神经。
  我伸伸懒腰。
  妈妈会说:“这个孩子许是猫变的,圆头圆脑,又懒,幸亏读书用功。”
  妹妹说:“连怕洗澡的习惯都像只猫。”
  这形容很对,沈瑛在太阳底下闲坐的时候,也像只猫,我们是猫型人。
  哈哈哈哈。
  太美妙矣。
  经过这次约会,再在学校看到沈瑛,便似同她有种默契。
  大家也没有故意作出亲热之状,也没多说什么话,但感觉非常好。
  下课的时候我朝她笑一笑。
  见她没有反对,我跟在她后走。
  我说:“难得的好音乐会,你要不要听?”
  “什么乐器?”
  “梵哑铃。”
  “你喜欢哪个大师?”
  “奚菲兹。”
  “这次谁表演?”
  “重阳庆子。”
  “不错。买了票没有?”
  “马上去。”
  “买两张,”她微笑,“八时正我在门口等你。”
  我说:“我来接你。”
  “你知我家?”
  “在校务处可以查得到。”
  “我说你知。”说了地址。
  就这么简单。
  这是我的福气。有没有见过一种扭扭捏捏的女子?非要男人跪在她面前的那种?
  沈瑛不是这样的。
  她家住旧房子,我到的时候,她自露台出来,已换妥衣服,但是还穿着双缎拖鞋。
  我早到了。
  她拍拍沙发,叫我坐。
  佣人斟上茶。
  沈瑛等闲不开口说话,但有时候言语不重要,无声胜有声。我依言在她身边坐下。
  她用一只手撑着头,一头乌亮的黑发垂在脸畔,有一条走到眼睛里去了,我替她轻轻取出。
  她双眼溅出无限笑意。
  我心充满快意。
  然后她起身,找手袋鞋子。
  我们一起出门。
  音乐会无暇可击。沈瑛的音乐造诣也非常惊人的深。
  我们为同一节音乐赞叹,又为同一段拍子皱眉。
  我开始觉得大事已经定了。
  那日散了音乐会,我们吃了顿简单的晚餐。天气还很热,我们喝了杯好的白酒,吃海鲜沙律,人与酒同样的美妙,我感动得很。
  我放下心来。
  照这样的进展,两年后我们可以结婚了。
  妹妹不赞成这个说法。“两年?最好是半年。”
  “半年才六个月,何其匆匆。”
  “太了解就结不了婚。”
  我慢吞吞的说:”这是哪一家的说法?当然越了解越好,万一不对头,亦可以即刻分手,难道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时才后悔?“
  妈妈问:“几时带她回来看看?”
  “时候还没有到。”
  “懒猫。”
  我咕咕的笑。
  “这孩子自小便这样,他祖母说抱着他犹如抱着一只小肥猫,极温柔可爱的。”
  妹妹加一句:“谁知长大了这么惫懒!”
  我仍然不动气。
  我的心很充实很满足。
  不知道她有没有约会其他的人,大概是没有,不然怎么我一开声她就有空了?
  妹妹问:“两个人都这么慢,将来家务谁做?”
  我说:“请一个勤快的佣人。”
  “好算盘。什么时候结婚?”
  “早哩,等我拿到博士再说。”
  “哗,有没有弄错?还要等多久?”妹妹嚷。
  “两年。今年我拿硕士,明年取博士,再找一份好工作,那就可以谈婚姻大事。”
  “挺有计划的。”妈妈微笑。
  “当然,”我洋洋得意,瞄妹妹一眼,“难道像她?没头的苍蝇似。”
  妹妹作势来打我。
  我膀子上着实捱了几下,哈哈的笑。
  我并不是没有火气的人。
  我肯定懂得保护自己,小事胡涂点无所谓,像看电影,我肯定不会轧在第一天第一场去看,甚至于看不到也无所谓,但大事我是很精明的。
  我悠然想,我有我的原则。
  妹妹问:“她叫什么?叫沈瑛?让我去打听打听她的来龙去脉。”
  “千万不要。”我说。
  “为什么?”
  “我从来不信别人所说,我只信自己的感觉。”
  妹妹沉默,“对,”她第一次不与我抬杠,“你说得对。”
  我解释,“这年头谁没有仇人?小至阁下戴了一只他人负坦不起的金表,就被骂足三个月。谁也不知道谁在几时得罪了人。正经人当然不肯乱发表意见,七嘴八舌之人有大把话要说,你听还是不听?”
  妹妹点点头。
  “大家廿多岁的人了,总有点过去,有什么好调查的。”
  “你在恋爱了,只有在恋爱中的人才会这么说。”
  “是吗?”我不以为然,“这是我一向的宗旨。”
  “一个人宗旨太多便变得不合群。”
  “那么合群干什么?”我笑起来,“我这个人一向独来独往,你不知道吗?”就似一只猫。
  “怪物。”
  我点点头,“以前还有资格做猫,现在只好做怪物了。”
  妹妹出去了,房门关得老晌。
  我耸耸肩。
  沈瑛那么有气质的人,想来又会有什么过去?
  有什么过去又有什么重要?
  所以我们对白中,一向没有“告诉我关于你自己”这类句子,我们之间对白并不多。
  对白不重要。
  第三次约会,是我生日。
  我没有通知她是什么日子,一约她,她马上答应,她从来不刁难我,这真应该记三个大功。
  但是坐在晚餐桌子上,她却递上礼物。
  我跳起来,“你怎么知道?”
  她慢条斯理的答:“山人自有妙计。”
  “奇怪,你怎么会知道?”
  她微笑,不愿透露更多。
  “谢谢你。”我说:“是什么礼物可以拆开吗?”
  “请便。”
  我拆开一看,是条黑色鳄鱼皮皮带。
  我吃一惊,连忙说:“太名贵了,谢谢你,怎么如此花费?”
  “可以用十年。”
  “我一直想一只条这样沉实的皮带,可是老不舍得。”
  “很高兴你喜欢,生辰快乐。”
  我忽然说:“我的确很快乐。”
  她缓缓的展开一个笑容,哗,灿如芙蓉。
  我完全爱上了她。
  连她的打扮都喜欢,永远是松松动动的衣裳,没有紧张曲折的首饰,连化妆都是淡淡地。她喜欢擦一只比较深色的唇膏,那似乎是她唯一的化妆品,配她白皙的皮肤,整张面孔有五十年代复古的清新味道。
  眼睛完全是自然的双眼皮,长长的眼纹,长长的睫毛,很动人。
  我没想到女猫型人会这么美。
  照说,慢性子的人应该胖胖,但是她不是,她相当瘦,更加清秀。
  这女郎是我所想所求。
  我想我们有缘份在一起。
  那夜我送她到家门。
  她忽然说:“以后多叫我出来。”
  “是,我会。”我立刻说。
  步伐也仿佛快起来。
  猫有时候身手异常敏捷,所谓静若处子,动如脱免。
  我们很快成为一对。
  同学甲诧异说:“沈瑛据说是出名的急性子,怎么会跟小鲁在一起?小鲁三年的时间只折作一年用。”
  我拉住同学甲,“你说什么?沈瑛急性子?”
  “可不是,”他说:“我的表弟与她是中学同学,她是火爆脾气,拍桌子跟老师吵架都试过,像只指天椒。”
  我像听到天方夜谭一样。
  “她?”我作掩嘴葫芦。
  沈瑛?她会得拍桌子发脾气。
  我绝不相信,她才不会这么做,她要是有气力,也留着暖一暖胃。
  她决不是为小事发脾气的人。我可以做她发言人否认这一点。
  她与我一样小事懒理,大事,安静处理。况且,有什么事是值得大跳大叫的呢?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何苦出丑给别人看。
  她是个聪明人,我绝对有信心。
  也许念中学时年轻,有时候忍不住会发一次脾气,就被人家永志在心。
  做人便是这样,因为人同此心,只记得别人的坏处,不记得别人的好处。只要有一次坏形状被人记住,立刻十恶不赦,同样的错误,若是人家犯,那还得了,简直要清算她的祖宗,发生在自身身上,却一定是社会可以原谅的。
  这种小事,我并不打算向沈瑛提及。
  我一耸肩就把谣言耸掉,一干二净。
  我也是猫型人的另一特色,不把闲事记在心中。
  我与沈瑛的感情随着日子,又进一步。
  现在我们一星期约见两三次面,只要相对一会儿,便无限满足。追随肉欲主义的人觉得我们错过了人间最美好的事,毫无疑问,但我们并不急于这些。
  “天下有他们这样的人!”妹妹嚷嚷:“两个人也不拉手,也不说话,也没有痴痴的相望,只会过些时候微微一笑,我的天,这怎么可以?”
  我看她一眼。
  “你们几时拉手,再隔半年?几时接吻?又隔半年?几时入洞房?又是半年?”
  我笑:“时间算得刚刚好。”
  “你这人!”妹妹老话一句。
  这样才有意思,慢慢来。
  妈妈却被感动,她赞成的说:“以前咱们也是一这样子。”
  “以前,以前才刺激呢,”妹妹呶呶嘴,“一见面就进洞房,盲婚。”
  我笑。
  “可是后来文明结婚,”妈妈说:“男女也见面的。”
  “是吗?还不是表哥表妹,自小一起长大,一点新奇也没有,所以感情似温吞水。”
  妈妈瞪妹妹一眼,“你打算怎么样?莫不是干柴烈火,统统一起来?”
  我大笑。
  “我情愿现在的男女都像沈小姐与你哥哥,斯斯文文,那我们大人也可以松口气。有时候在公共交通工具看见那些欲火焚身的少男少女,扭在一起哼哼唧唧,哎呀!真受不了。”
  “妈妈是老古董,不过时下年轻人的姿态也甚为难看,怪不得她眼痛。”
  所以,猫型人对于重整道德,亦有贡献。
  我们真的不大拉手。
  沈瑛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也是。
  有时候我们会绕一下手臂,把自己的手插在自己的口袋中,我们的衣服,包括外套与裤子,都有口袋。
  就在这段时间内,我拿到硕士学位,申请到念博士,而沈瑛也开始她第二年的功课。
  她写论文并不紧张,第一年进行得很好。猫型人通常努力读书,因为够耐力,有长心。
  我偷偷的问她:“沈瑛,结婚需要很多钱吗?”
  她看我一眼,“不见得吧,结婚又不是请客吃饭。”
  “那为什么有人大宴亲朋?”
  “有些喜欢热闹。”她微笑。
  “你喜欢吗?”
  她摇摇头,我得其所哉。
  “你父母呢?”
  她亦摇摇头。
  “那么,有什么条件才可结婚呢?”
  “经济独立成熟,性格自立成熟。”
  “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很镇静,看我一眼,说道:“差一点点,过一两年就堪称有十足的条件了。”
  我说:“毕了业,我会找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做。但我不会发财。也许可以买一辆平治,但不是劳斯莱斯,可以拥有五百平方米的公寓,但不是白色的滨海别墅,你说如何?”
  “可以了。”她仍然微笑,但有些喜气洋洋的。
  “那么,我的心就安乐了。”
  我并没有说为什么我的心会安乐,想来她是明白的。我有一丝心急,还要等一年多哪,真是生平第一次心急,以往什么事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有什么了不起,我总是眉毛都不挑一挑,但这一次,我的心就躁了。
  沈瑛真是聪明女,她大约是看出我的心事,她握住我的手摇一摇。
  “不要急。”她说。
  我原是怕她急,所以自己才急,女孩子的青春有限,怎么可以一年两年这样等下去,如今见她反而劝我不要急,我松一口气,所以也不急了。
  她轻轻说:“我还要一年才可以读完硕士。”
  我感激地将她的手贴在面孔边,良久良久。
  她的手不冷不热,如一块象牙,贴在面孔上,非常舒服。
  我知道在人生道路上,我不再会寂寞。
  那日回家,我蜷缩在床上,偷偷哭了一场。
  有时候太关心了,也会哭起来。
  第二天,看到沈瑛,她眼泡肿肿的。
  我讶异,“眼睛怎么了?”
  她羞涩的说:“昨日哭了一夜。”
  “为什么?”我问。莫非同我一样。
  她答:“世上最难找的是终身伴侣,如今不花吹灰之力找到,太高兴,忍不住哭泣起来。”
  我说:“我也一样。”
  她向我看来,我忽然拥抱她。
  妹妹说:“到现在可以带她回来了吧?”
  “可以了。”我说:“妈妈,我明天叫沈瑛来吃饭。”
  “要准备什么菜?”
  “什么菜都可以。”
  沈瑛来了,穿着一件松身的旗袍,妈妈一眼就喜欢她。我们这顿饭吃得很愉快。
  事后妹妹说:“真令人赞叹,想不出有什么衣服见伯母会得好过她那件旗袍,端庄美丽兼有,不得了。”
  我笑,“那么轮到你去见伯母的时候,你也做一件那样的旗袍吧。”
  “我一定会得请教沈小姐。”
  妹妹问:“妈妈,有没有发觉他们两个人的面孔很像,都是圆圆扁扁的。”
  妈妈笑,“人家沈小姐的鼻粱高多了。”
  一家人都开心。
  妈妈又补了句:“像小鲁子这样子恋爱,用心又用脑,多好,既甜蜜又开心,又不叫家长担忧。”
  有些人不这样,有些人爱得欲仙欲死,像做一台京戏,喧闹不堪,一下子离,一下子合,一下子爱,一下子恨。
  我们不同,我们的恋爱是宁静的理智的,光明的。
  也许我们太幸运,也许不是每个人的恋爱都可以像我这般不劳而获。
  “不过,”妹妹说:“像猫一样,哥哥看中了猎物,绝不放松。”
  猎物?不是这样的。
  唉,怎么样才说得清楚呢,那一日,到学校,第一眼看到沈瑛,就知道她是我同道中人。
  我是先天性的猫型人。
  而她,相信是后天性的,我没有问。

母亲
  邓家三姐妹已经好久没聚头了,终于由小妹玉英发起,在温哥华的大姐玉元家见面。
  玉英自伦敦告了假赶去,老二玉永在纽约,路途比较近。
  三姐妹在大门口紧紧拥抱。
  “没出发时直咕哝,”玉永笑,“见什么见,通电话不已经足够了吗?老板又不给假,可是咬咬牙,放下一切跑了来,又认为值得。”
  王元说:“前年我见过老二,去年见过小妹,可是三人聚头,已是四年前的事了。”
  玉英笑,“太不像话,亲姐妹,连胖了瘦了都不甚了了,妈妈知道,会怎么想。”
  说到母亲,三姐妹黯然,母亲去世,已经多年。
  玉元连忙说:“快进来坐下,我们交换情报。”
  三姐妹中只有玉元已婚,孩子才一岁多,蹒跚走出来,含着手指,笑嘻嘻看着两个阿姨,玉元立刻说:“囡囡,过来叫人。”
  褓姆领着那幼儿走近。
  玉永与玉英未婚,穿戴考究,最怕接近孩子,最终还是维持安全距离,客套数句,由褓姆抱了走。
  “带孩子很辛苦吧。”
  “有人帮忙,还算是好的了。”
  玉英问:“荣任母亲,有何感想?”
  玉元答:“我相信如果有子弹飞过来,我会毫不犹疑挡在孩子身前。”
  玉永咋舌,“声音那样平和,可见是真的。”
  玉元微笑,“你们俩呢,孤家寡人,可风流快活?”
  老二与小妹异口同声,“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
  “有无异性知己?”
  两人又齐齐答:“有。”
  三姐妹相视而笑。
  “比较母亲那一代,我们的选择比较多。”
  玉元沉默片刻,“我一生最不甘心的,是母亲早逝。”
  玉英苦笑,“大姐这不是打趣我吗,我三岁就失去妈妈,比你们更苦。”
  玉永忽然说:“不,今年是母亲去世二十年纪念,那年王英才两岁。”
  玉元说:“我七岁,我记得很清楚,母亲病了颇长一段时候,脸容逐渐消瘦,可是还坚持照顾我们,小妹颇爱夜哭,她晚上时时起来看小妹。”
  这时,家务助理出来说:“茶点准备好了。”
  玉永诧异说:“玉元你过的是什么生活,居然有两个工人服侍,好不奢靡。”
  玉英一看到巧克力蛋糕,几乎没把整张脸埋下去,两个姐姐直笑。
  “可怜,那么贪吃,将来最胖的一定是她。”
  “我记得母亲去世后,她不知妈妈去了何处,逐间房间找,然后坐倒在地哭叫妈妈,妈妈,真叫人心酸。”
  玉永说:“所以我怕做母亲,身为人母仿佛有个责任非活到八十九岁半不可,可以想像母亲去世前是多么不舍得我们,尤其是才两岁的小妹。”
  玉英抬起头来,“不,是三岁。”
  “小妹,你当时太小,记忆混淆了。”
  玉英很肯定,“不,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夜,妈妈推醒我,笑嘻嘻说:‘囡囡你三岁生日,快来吃蛋糕’,那小小蛋糕上有三支小蜡烛,我三岁。”
  玉元大大纳罕,“小妹你三岁生日那天是外婆与我们在一起,外婆落泪说你可怜,从此见不到妈妈。”
  玉永按住大姐,“慢着,且听小妹把话说清楚。”
  玉英坚持:“不错,那一阵子,父亲在新加坡出差,外婆来陪我们住,下午还带我们到游乐场,是不是?”
  王元笑,“这部份记忆又丝毫不错,难为你了。”
  王英说下去:“二姐不小心跌破膝盖,结果外婆买了棉花糖补偿她。”
  玉永也答:“是,一点不错。”
  “晚上,我特别累,故此上床先睡,后来,妈妈回来把我推醒,叫我吃生日蛋糕。”
  天元与玉永面面相□留
  玉英说下去:“她长头发拢在脑后,穿件藏青色旗袍,把我搂在怀中很久,叫我好宝宝,我记得我高兴极了,但稍后她告诉我,她要离开我们,到一个比较远的地方去,可是将来,我们必能见面。”
  这时室内忽然静了下来。
  半晌,玉永说:“小妹那是你梦见母亲。”
  “哪有如此清晰详尽的梦境。”
  玉元忽然说:“若是梦境,如何解释其他的事?”
  玉永跳起来,“什么其他的事?”
  “第二天清早,外婆说,怎么衣服都收下来折叠好了,还有,老二那从不整理的书包全收拾妥当,而客厅当中,放着只吃了一角的蛋糕。”
  玉、水嚷:“当然是慵人阿三做的好事。”
  “不,阿三当时回乡探亲去了。”
  三姐妹用手托着头,沉默良久。
  隔一会儿玉永说:“二十年前的事,大家都小,记不清楚,母亲在我心中,只是一个淡淡凄酸的影子。”
  玉元感喟:“她从来没有享过福。”
  玉英却说:“她回来看我,大姐,她舍不得我,知道我到处找她,她回来看我。”玉元落下泪来。
  玉英追问:“那一夜,你可听到什么声响?”
  玉元答:“我的确听到启门声,起来视察,看见外婆与老二睡得好好地,但是你,小妹,你醒了,坐在床沿傻笑,双目凝视墙角,一直憨笑。”玉永惊问:“你可看到什么?”
  玉元叹息,“可惜我什么都没看到。”
  玉永温婉地说:“现在你自己也是一个母亲了。”
  王元恻然:“所以我知道,如果回得来,我一定也会回来看囡囡。”
  活泼的玉英刹那间恢复了本色,“母现必然知道我们生活得不错,可以放心了。”她握住姐姐的手。

偶像
  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着。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着。
  过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着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跟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情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情欲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着,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与我有个约会,你也一起来吧。”
  我抓着电话,心头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么样都有空。”
  “我再同你联络。”她说。
  我高兴极了,本来早有约会,统统都推掉,给小朋友骂个半死。人嘛,当然都如此,那里有好处往哪里去,识事务者为俊杰。
  我磨拳擦掌,为星期六见我的偶像作出准备。
  穿什么衣服?当然是白色。
  带什么礼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么选一些糕点。男人多数不爱吃甜腻的东西,怎么办好?
  买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驻不要太浓,他讨厌化浓妆的女人,在小说中时常讥笑那些女人的面孔像日本能剧的面具。
  发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辫子好了。千万不要松洒出来,像那种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议好了,我出去买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装?不。两截裙?不。最好是一件头略为直身的细麻布衣裳,小圆领,一个颜色,无花无边,简单幽雅的那种。
  这类无花款的裙子是极贵的。
  结果我没有挑白色,我选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纱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还是米色清爽。顺道配了双平跟凉鞋,不穿丝袜,晒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过得去。我用一只不大不小的半旧织皮手袋,整个人就准备好了。
  什么手饰都不用,免得看上去累坠,只戴一只手表,是还没有流行起来的极薄极小的瑞士石英表。
  我可以出发了。
  大战前夕,心情反而特别平静。
  星期五莫小姐告诉我时间地点,我记了下来。
  星期六下了班梳洗打扮停当就出门。
  大哥在门口碰见我,也忍不住说一声:“好一个高尚女士,有气质。”
  我笑说:“谢谢。”
  “约会谁?”大哥问。
  “莫天地。”
  “别说笑了。”他一脸不置信。
  “是真的。”我侧侧头不以为然。
  “什么?谁替你约的?”大哥不得不信。
  “莫天真,他的妹妹。”
  大哥“嘘”的一声,“祝你幸运。”
  “我需要幸运。”我给大哥一个飞吻。
  希望见了他别紧张得打翻茶水碰跌杯子。
  我迟到十分钟,是故意的,他们有伴,我没有,一个人孤零零坐着,算什么呢。
  我到的时候,看见莫小姐穿黑白两色坐在那里,我连忙迎过去。
  她笑,“怎么?别太紧张。”
  我一定紧张在面孔上。我坐下,带一个询问的神色。
  她说,“他转进书店去了,我们在这里等他。”
  “他常常买书?”我顺口问。
  “才不呢,”莫小姐说:“他根本不是书虫,他买的是室内装修的书。”
  话没说完,莫小姐抬起头,我知道他来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果然是他。
  哗,白衣白裤,一双破球鞋便衬出无限的气质,这样子的清秀模样,到什么地方找去?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莫天地,我的心兴奋得咚咚跳。
  莫小姐替我们介绍。
  他并没有太在意,略略与我默点头,对我很冷淡。
  他放下书本,点燃一枝烟,便跟他的姐姐说:“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妈妈说很久没有见到你了。”莫小姐说。
  他说:“见到我,说来说去,也不过是那么几句话。”
  “这是老人家的通病。”莫小姐解释。
  “还有什么事?”他已开始不耐烦。
  我很吃惊于他这种态度。
  我愕然,真没想到他的脾气这么急燥,连对小事也是这样。
  “你最近忙什么?”莫小姐还是很关心他。
  “忙铺子里的事。”他仿佛不愿多说。
  “什么时候开张?”
  “还差廿多万的资金,遥遥无期。”
  “最近你的单行本子销路颇好……”
  “那个?那个那里养得活人,只好当外快,不无小补。”
  他猛力的抽着烟,我看得呆了,真的那么现实?莫天地为钱烦恼?我想都没想过。
  “廿多万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回去同妈妈商量商量,没有不准的,”莫小姐说。
  “可是她又有许多附带的条件。”
  “母子之间,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你不明白。”他很不耐烦。
  莫小姐不好意思的看我一眼,叹口气。
  莫天地说:“我有事,先走一步。”他连看都不向我看一眼,就起身走了。
  我怔住,很久说不出话来。
  大浮燥了,太没有礼貌了,怎么会这样?是不是因为今天心情特别不好?
  “他呀,他就是这个样子,一向如此,心情很坏。”莫小姐苦笑,“我都不晓得怎么解释才好,唉。”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
  “他神经一向紧张,再说,家里也把他宠坏了,又有点艺术家脾气。”
  我不出声,这些都不是好理由,我不接受。我认为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
  “不过也难怪他,生活这么烦忙,社会这么虚荣,为了生计,他也忙得透不过气来。”莫小姐帮他转弯。
  “可是他赚得那么多!”我不服。
  “谁说的?”莫小姐笑问。
  我不出声,想当然耳。
  “一家不知一家事,”她说:“赚得多开销也大,最近他被税务局追得透不过气来。”
  我很失望。
  “别不高兴,我只是希望你知道,小说家也是人,不可能永远维持最佳状态。”
  原以为他会拉着我的手殷殷问好……真的是,我太天真了。
  “他的脾气就是那样,所以不爱见人。”
  我点点头,是我太刻意要见他,是我不好。
  那天告别回来,我再翻翻莫天地的书,发觉他的幽默风趣热情都单单只在书中出现。
  我很惆惘,这是他外表形像,与真实的他完全不一样。
  大哥问:“见到偶像了?”
  “见到了。”
  “失望?”
  “不。”
  “为什么板着面孔?”他奇问。
  “原来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我把头枕在双臂上,“是我把一切想得太美妙了。”
  “那就是等于失望。”大哥笑。
  大嫂问:“那以后还看不看莫天地的小说?”
  “看看看,当然看,”我叹口气,“不看他又看谁?只是不要把他小说中的世界带到现实中来好了。”
  大嫂点点头,“这话有点意思,是成熟了。”
  原来他也为俗务缠身,为钱财头痛,时时皱着眉头,发脾气,唠叨,就像我爸爸,我哥哥,我同事,以及我那些男朋友。
  他是真人不是偶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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