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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得救而面临死亡的结果以及得救战胜死亡的结果

(2013-01-30 11:14:35) 下一个
人不得救而面临死亡的结果

不得救的人都是撒旦的奴仆,活在水深火热的悲剧中;更悲催的是,死后水更深,火更热,还是永恒的痛苦。 正是:活着时,觉得是生不如死,死后又发现死远不如生。


1)身体死后,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
2)世界末日,被重新复活,灵魂身体重新结合,面临审判。审判后,跟撒旦邪灵一起,被投入火湖,这是第二次死,也是永恒的死,永恒的痛苦。

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是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这是在人身体死了之后,灵魂到阴间里所受的痛苦,是重在魂的死,重在魂感受痛苦。

(一)『他(财主)在阴间受痛苦』-『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八节。

这里所说的,就是那个财主的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受痛苦。凭前文看,这是在他身体死了之后而有的。这里给我们看见,人身体死了之后,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乃是极其痛苦的。但阴间还不是地狱,不过是地狱的序,像一本书前面的序一样。将来的火湖才是地狱。阴间所有的不过是火焰,火湖的地狱所有的,才是正式的火,??不知要比阴间的火焰加重了多少倍。所以人在阴间的火焰里,既已极其痛苦,就人将来在地狱的火里,更不知要何等的痛苦难当!

灵、魂、体,一同被扔在火湖里即第二次的死

死亡的痛苦所包括的,是灵、魂、体,整个的人全被扔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那就是圣经所说第二次的死。人先是灵死了,而后再是体死了,魂就在阴间受痛苦,也就是在阴间死了。这三方面的死,就是灵的死、体的死、和魂的死,加起来,就是人第一次的死。所以人这第一次的死,乃是逐渐的,先是灵死,再是体死,而后是魂死。到魂死在阴间里,就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的死。所以认真的说,人一生出来,不是在那里天天活,乃是在那里天天死,直死到身体死了,魂在阴间受痛苦,就完成了第一次的死。等到将来灵魂还要从阴间出来,身体还要从地里出来,全??人就复活起来,经过神的审判,而整个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受第二次的死,就是在永火里永远受痛苦。那是死亡痛苦的集大成,也是死亡痛苦的终极部分。第一次的死,是灵体魂一步一步,一部分一部分分开的死。第二次的死,乃是灵、魂、体,一下子整个总其大成的死。

(一)『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启二十章十五节。

将来所有的世人,凡没有得救,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而永远沉沦,永远灭亡。

(二)『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启二十一章八节。

将来世人所以被扔在火湖里,乃是因为他们犯了罪。一切犯罪的人,不论犯的是什么罪,将来都要被扔在火湖里。这是他们犯罪应得的分,就是第二次的死。

(三)『在硫磺的火湖里,…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昼夜不得安宁』。启二十章十节,十四章十至十一节。

将来犯罪的人沉沦在火湖里,必昼夜受痛苦,不得安宁,且是直受到永永远远的。他们第一次死的结局,叫他们所下到的阴间,乃是暂时的,其中火焰的痛苦,也是比较轻的。他们第二次死的结局,叫他们所落到的火湖,乃是永远的,其中永火的痛苦,也是不知加重多少的。

有的人说,人死了,就了了,就灭没无存,没有知觉了。但照圣经的启示看,并不是这样!圣经给我们看见,不得救的人死了,灵魂在阴间的火焰里,仍是满有痛苦知觉的。 (路十六23~28。)就是他们将来整个的人,灵、魂、体,被扔在火湖里,也是『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昼夜不得安宁,』『直到永永远远。 』(启十四10~11,二十10,15,十九20,二一8。)圣经所说的『灭亡』,(约三16,)不是『灭没』的意思,这同样的字,在马太九章十七节,马可二章二十二节,译作『坏』,即皮袋坏了,失了本来的用处;在马太十章六节,十五章二十四节,译作『迷失』;在路加十五章四节、三十二节译作『失去』或『失』;在路加十九章十节,译作『失丧』。这些地方所说的以色列人、羊、小儿子、罪人,虽然迷失了,失去了或失丧了,但不是灭没无存了。

信徒在基督里对死亡的得胜

1) 身体死去的信徒,灵魂跟身体分离,灵魂升上天堂,与神同在
2)末日七年的灾难之前,死去的信徒身体复活而得到永恒的身体,与他们在天上的灵魂复合,;活着的信徒身体也随后被转换成永恒身体,也一同升天。这就是教会的提升。
3)七年的灾难中,不信者将被消除,得救的,将进入千禧年。七年结束时,旧约里的以色列信徒身体也得到复活耶稣与天上信徒在七年灾难后返回地面,建立并统治千禧王国。千禧年王国只有七年灾难得救的信徒,他们还没有永恒的身体,还可以生儿育女。
4)千禧年结束,期间死去的信徒复活,得到永恒身体。活着的身体也变成永恒身体,他们都将进入永恒天国,与神同在。然而,所有历史上不信的已经死去的人被复活,跟活着不信的,一同接受神的审判,最后跟魔鬼以及死亡一起被扔进火湖,永远的被焚烧。


(一)『基督…为我们死。 』罗五章八节。

死亡虽是坚强的,虽是有权势的.所包括的痛苦,虽然也像前面所说的那么多、那么厉害,但信徒在基督里,却是胜过死亡的,是死亡没法侵害、没法辖制的。信徒所以能这样胜过死亡,第一是因为基督为我们死了。一切死亡的故事,基督都为我们解决了。因此,死亡在我们身上就再没有地位,所以也就不能再侵害或辖制我们了。

(二)『一人(基督)既替众人死,众人(信徒)就都死了。 』林后五章十四节。

基督一个人替我们众人死,在神看我们众人就都死了,所以我们就不必再死,就脱离了死,也就是胜过了死。

(三)『祂(基督)…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 』来二章九节。

基督替我们死,是为我们尝了死味。凡前面所说死亡所包括的那些痛苦,基督在十宇架上受死的时候,都为我们尝尽了。那些痛苦,从灵死,一直到全人被扔在火湖里,都是我们的分,都是我们该受的,但基督全为我们受了。那些痛苦,是神对我们忿怒的杯,本是我们该喝的,但基督都替我们喝尽了。所以我们不必再受死的痛苦,不必再尝死味了。我们因着基督为我们尝尽了死味,就脱离了死亡,胜过了死亡。

(四)『祂(基督)…特要借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 』来二章十四至十五节原文。

所有的世人都是怕死的,都是因怕死而作死的奴仆,受死的辖制。这是魔鬼借着死在人身上掌权的结果。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借着死,废除了这掌死权的魔鬼,而释放了我们这些因怕死而作死的奴仆,也就是作魔鬼奴仆的人。所以基督的死,把我们从死亡的权下,释放出来,叫我们脱离了死亡的权势,而胜过了死亡。

(五)『祂(基督)已经把死废去,…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提后一章十节。

基督在十字架上,借着死既把那掌死权的魔鬼废除了,也就把死废去了。并且祂从死里复活,又把祂那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所以我们不只能因着祂那废去死的死,而脱离了死亡,并且能靠着祂这不坏的生命,而胜过死亡。

(六)『已在出死入生了』-『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节。

因着基督为我们死了,替我们尝了死味,为我们废除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和死亡的本身,所以我们一听见祂的福音,而相信接受祂,我们的灵就活了,我们人也就出死入生了,就是脱离死亡,而进入生命了。

(七)『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二章五节,西二章十三节。

我们原是因过犯而在灵里死了的人。当我们接受基督,而得着祂生命的时候,神就借着祂的灵,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就是叫我们已经死了的灵又活过来。所以我们就在灵里脱离了死亡,而能活在神面前。

(八)『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约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

我们信主基督,而得着祂生命的人,都有一直活到祂来,而永远不死的可能。即使没活到祂来而死了,在祂来的时候,也必复活。因为祂已经为我们解决了死亡一切的问题,死亡不能再辖制我们,扣住我们。

(九)『在耶稣里睡了的人…必先复活』-『死人(圣徒)要复活…我们也要改变。那时…死被得胜吞灭』-『被生命吞灭了』。帖前四章十三至十八节,林前十五章五十二至五十七节,林后五章四节。

因着我们接受基督,我们的灵就有了基督的生命,而活过来了。我们的身体虽然还在死亡之下,但到基督再来的时候,就也必完全脱离死亡,而进入基督的??生命。那时那些死了的信徒,必从死里复活,我们活着的信徒,也必改变。所以到那时,所有的信徒,从灵到体,就完全脱离死亡,全人里面的死亡就都被生命胜过而吞灭了。到那时,才是我们在基督里完全胜过死亡的时候。所以,可以说,基督头一次来,是叫我们的灵出死入生,第二次来,是叫我们的体出死入生。祂这两次的来,就叫我们完全脱离死亡,而胜过死亡。

死亡与神的为敌

(一)『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 』林前十五章二十六节。

死亡和魔鬼是相联合伙的。所以魔鬼是神的仇敌,死亡也是神的仇敌,且是神尽末了所毁灭的一个仇敌。

死亡本身的结局

(一)『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 』启二十章十四节。

神怎样对付魔鬼,也怎样对付死亡。魔鬼的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0,)死亡的结局也是被扔在火湖里,所以死亡和魔鬼,是同样的命运,同样的结局。不只死亡是和魔鬼这样的同命运,同结局,就是一向和死亡同工合作的阴间,也是如此。

(二)『新天新地,…不再有死亡。 』启二十一章一节,四节。

死亡被扔在火湖里,是在千年国度结束之后。所以到新天新地里就再没有死亡了。这是告诉我们,神不只为我们作工,叫我们脱离死亡,胜过死亡,并且还在宇宙中作事,从祂掌权的范围里,根本把死亡这个东西驱逐出去,不让它在其中有任何的地位。因为神是生命的神,是复活的神,和与祂为敌的死亡是势不两立的。直等到神在尽末了,把死亡这个仇敌毁灭了,神永远掌权的范围,就是新天新地,才来到。

这些就是死亡的故事。


天堂,乐园,阴间


  问:启示录21章1~2节的"新天地",和彼德前书3章22节的天堂有何分别?乐园是天堂吗?阴间是地狱吗?


答:彼前3章22节所说的天堂,就是神和主耶稣所在的地方,是现在已经有的,正如彼前3章22节所说的:"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 边......"启示录21章1~2节的新天地,则是将来才有的,是信徒与神永远同在的地方。因启示录21章1~2节明言:"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地,因为先 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可见新天地是在旧天地过后才有。但一般人将启 示录21章中,论新耶路撒冷之荣美与天堂混为一谈,并无不可。因为实际上都是指神的境界。(参彼后3章13节)

乐园是否就是天堂,圣经无明文解释,但综合几处圣经我们可知不论天堂成乐园都是指神所在的地方:

①圣经明言天堂就是神所在的地方(希伯来9章24节;彼前3章22节),虽然"天堂"原文Ouranos在中英文圣经中均常被译作"天","天空",或"天上"......等,但有些地方实际上就是指神所在之处。(圣经关乎天堂的记述,最清楚的只是这一点)

②主耶稣明言将与那得救的强盗同在乐园里(路加23章43节),可见乐园就是已死信徒与主同在的地方。

③保罗对哥林多人见证他曾听见乐园隐秘的话语,而那乐园也就是"第三层天" -- 神所在之处。

由此可见,天堂、乐园都是指神的境域。可能乐园是附属于天堂的一部份,而与天堂同是属神的境界。

至于阴间与地狱的分别,大概是这样的:

阴间是现今罪人死后的去处,是痛苦的地方,有火焰焚烧(见路加16章16节至31节),而地狱就是指"永火"之处(见马太福音18章8至9节,25章 41节至46节),也就是将来的火湖(启示录20章14节至15节),当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之后,阴间不再存在,所有的人,就都归到火湖里去。

但在旧约中,"阴间"这个字的用法,未必仅指罪人死后的归宿,有时也用于形容一般人死后的去处,却不是灭亡的意思。如:创世记37章35节,42章38 节;撒上2章6节;王上2章6节;伯7章9节,11章8节,14章13节,17章13节16节等;但这只是少数的用法,大多数仍是指不信者死后的痛苦去 处。如:民16章30节33节;申32章22节;伯26章6节;诗9篇17节,116篇3节;箴15章11节,27章20节;赛14章15节,28章15 节;结31章15节至16节......。不过,既然旧约中"阴间"未必都是指罪人灭亡的意思,所以颇多解经家都推想旧约时代的阴间可能分为两部分,即: 善人的阴间和恶人的阴间。但这种推想仍缺乏可作最后结论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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