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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律师、纪检:谁来监管他们?

(2012-11-30 09:43:45) 下一个


by王二傻


以民主国家的“样板”---------------美国为例,强大的媒体势力早己成为与行政、立法和司法这“三权”并列的“第四权”。这种“权力之外的权力”在制衡美国政治生态、推动社会变革、遏制腐败诸多方面发挥了独特的功效。但过度的权力必然造成腐败,无人敢惹的结果之一就是历史上造假不断,由此美国社会关于“谁来监督第四权力”的质疑声也就从来不绝于耳。尤其以伊拉克战争中杜撰新闻为恶,它的影响远远超出《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妮特 库克(Janet Cooke)编造8岁儿童染上毒瘾的故事而获普利策奖,(其后奖被收回、本人被开除)以及《纽约时报》、《今日美国报》前后发生的一系列丑闻带给世界的震动。


美国的律师队伍一如美国人的汽车,它早己成了美国社会的独特风景,庞大而无处不在。没有律师的制衡,美国的民主一定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即使这是一份既神圣又体面的工作,即使这是一个法制早已深入人心的社会,即使他们受到法官、特别检察官、律师协会的严密注视,但他们在民众心中依然是惟恐避之不及的一群人。他们之所以毁誉参半,原因正在于比起法律的神圣,金钱或许更加迷人。好莱坞对某些律师形象的表达充分传递了美国民众的现实感受,其中我们自然看到了对他们的警惕和厌恶。


有效制衡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关键。转型中的中国,政改前夜的中国,渴望公平正义的中国,今天也许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媒体,更需要律师,但又有谁来监管他们?


民主政治成熟到被世界“景仰”的美国尚且问题丛生,我们对自已的担忧就不会是杞人忧天的无病呻吟。惩治腐败的热情一旦越过理性越过法律,那一定比“重庆打黑”来的更糟,制衡权力的代价不是制造新的权力。比起美国社会对媒体、律师一整套成熟的监管,比起他们道德传统下的自我约束,对国内那些“权力之外的权力”,人们实在没有放心的理由。

在中国社会中,如果说媒体因为“新闻钳制”就自命“弱势群体”那实在是过于做作了,顶着无冕之王的桂冠胡作非为、“以权谋私”的媒体人真不是以“个别人”可以概括的,而律师也不会因为错抓一个李庄就让人改变对这支队伍人员复杂、良莠不齐的观感。在国内司法环境依然艰难的今天,居于司法实践中的特殊地位,居于监管似有似无的“暗环境”,谁又怀疑他们不可能成为“第五权”或者“第六权”的另外势力?无数事实表明,维护公平正义与维护到手的金钱也就一步之遥,他们中的一些人即弄权又弄钱,谁又怀疑他们不可能制造现实中另类的腐败,不是在以曲折手法与法律暗算?


脱离监管,各级纪检就更加危险。反腐不是整人,而整人不仅是我党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悠久传统。习李新政下,山雨欲来。站在反腐一线的纪检能是一个不自我膨胀自我放大为所欲为的纪检?能是一个按规矩办事、对事不对人,不续造冤假错案的纪检?能是充分自信,敢于开门反腐恭请监督,而不是帮会般自清门户秘密除奸的纪检?怀疑不是毫无理由的,因为他们曾经就缺少制衡缺少监管。与“维稳”一样,如果纪检不能尽快向公开化法制化转变-------------捉放曹放但说个中缘由,昭天下不讳难言之隐,那人们宁愿寄望微博而不是纪检,那就只能是越“维”越乱,越“检”越多,就只能人人自危人心焕散。玩大发了,党内外早晚会唾弃这类纪检。

任何权力都应受到制衡,真正的监管是百姓的监管是法律的监管。政改,要盯住各种权力。





2012-11-29   于无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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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lwllb 回复 悄悄话 媒体由中宣部管,律师由司法部管(司法部由中央政法委管),纪检或中纪委由党中央管,所以全部都是党在监管,就是不知党由谁来监管?
该笔名已经被注册? 回复 悄悄话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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