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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5 14:34:3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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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隊打算買一塊半的熱狗當晚餐的時候,問了朋友是不是要吃「beef」,突然想到古早年代蒐藏的的這一篇。回想起最初讀這位南方先生考據詞源的文章,就覺得自己這輩子應該是連中文都駕馭不好了。現在,我竟然還在想,有多長的時間可以鑽研用法、語態,有沒有可能讓我也培養出能夠考究英文字彙的能力。痴鵝說夢。

肉的文化及性別語言學 by南方朔

全文近年來,由於飲食的文化研究日盛,加以茹素人口漸增,單單以英國為例,茹素人口在1990年代初期,即已占總人口裡的12%到15%左右。「葷─素」的文化逐漸對立,而就在相互碰撞與解構的過程中,一些過去的語言現象遂告解體,而人們的肉食文化如何被包裹在語言中,當然也就漸漸地被人知道。

   「肉」具有特殊的性意涵

  舉例而言:

  在英美,人們明明是在吃「牛」(cow),但為什麼硬是不說吃「牛」,而要說吃「牛肉」(Beef);明明是在吃「豬」(Pig),但卻要說成是吃「豬肉」(Pork);明明是在吃「鹿」(Deer),但卻要說成是吃「鹿肉」(Venison)。這種將動物的名稱與牠的肉名刻意區隔,其意安在?

  再如,在14世紀以前,今日所說的「肉類」(Meat)這個字的起源,其本義乃是指「活物」,但為何到了近代,這個字已往「肉類」這個方向移動,當人們在吃牛肉時,絕對不會稱它為Cowmeat,也不會把人們吃的羊肉稱為Sheepmeat;可是對人們通常不吃的馬肉,則會用Horsemeat稱之,也會用Wombatmeat這個字,來稱呼英美人不吃的袋鼠肉。因此,「肉類」(Meat)這個字裡,究竟有著什麼樣的複雜意義?

  再如,在英美的現行俚語使用中,「肉」是個具有特殊性意涵的字眼。根據英國《歷史俚語辭典》所述,從15世紀,「來一點肉」(Bit of meat),指的乃是性行為。而「鮮肉」(Fresh meat)則指下海未久的娼妓;至於「熱肉」(Hot meat)、「熱羊肉」(Hot mutton)、「熱牛肉」(Hot beef)則用來指褲帶較鬆的女子、娼妓,或女性生殖器。「肉房」(或「肉坊」)(Meat House),則指妓院,「肉市」(Meat market)則泛指娼妓這個行業,至於「死肉」(Dead Meat)則指性反應冷淡的女子。在漢文化裡,取「妓」與「雞」的諧音,因而我們遂將「雞」這個動物的概念予以高度的性化。但在英美,他們為何會將「肉類」(meat)這個字如此的泛性化呢?《好色客》(The Hustler)乃是美國比較惡質的色情成人雜誌,它在辦雜誌之前,乃是克里夫蘭市的一家色情餐廳,它的茶單封面即是女性臀部的影像,旁邊附註曰:「本店以本市最好的肉服務客戶。」它所謂的「肉」究竟所指為何,每個人都知道。另外,紐約曼哈頓區,縱使到了今日,仍有一家名為「肉」的色情俱樂部。「肉類」這個字的英美性文化意涵,實在值得探究。

  再如,近代英美皆刻意將禽畜的蓄養,用工業概念來形容,個別的動物因而都成了「工廠的一個機器」(A machine in a factory),例如雞即成了「生蛋機器」(Egg-prodcing machine),依次皆可類推。稍早前,美國農業部在一份報告中,甚至不提任何家禽家畜,而用「消耗榖物的動物單位」(Grain-consuming animal units),難怪有人要調侃地說,根據這樣的定義,以後在談論人們自己時,可能已需要用「消耗動物的人單位」(Animal consuming human units)了。根據這樣的語用觀念,現在早已無人再使用「屠宰場」(Slaughter house)這個字了,它已被「肉類工廠」(meat factory)所代替。而同樣的道理,捕魚抓蝦,則成了「海洋收穫」(Harvest of the seas);而動物的毛皮則不說「皮」(skin),而用另一個字「毛皮」(pelts),它的交易則是「皮毛收穫」(Horvest of pelts),以工業和工廠術語來說禽畜動物,它的意義又是什麼?

   盡量不要聯想食物原本樣貌

  上述所有這些有關肉食的語言問題,其實都是有答案的。有關只用「肉類」這個辭,而不指涉動物的名稱,以及將動物的名稱及其肉的名稱區別開來,其目的乃是在於避免掉「吃死動物」(Eat dead animals)的相關意象與聯想。當代學者科曼‧麥卡錫(Calman McCarthy)即指出:「諸如肉類、牛肉、豬肉、小牛肉、雞肉等與動物名稱不相同的稱呼,都是語言的柔化劑。它可以讓那些想起來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如吃死的牛、吃牛的屍體等),變得更加怡人。」而另外的學者塞佩爾(J.Serpell)則指出:

  ──「語言文字的隱藏,在多數的領域裡,乃是在於避開動物的被剝削。我們用『海洋收穫』來說魚蝦介殼,彷彿它們和種麥子一樣;我們用pelts 來說動物的皮毛,也用『收穫』來代替可怕的『剝皮』(Flayed),這是一種刻意的美化包裝,目的是要遮掩掉動物和人類的親密關係,讓人與動物的疏離性擴大。」

  根據近代最早的飲食文化學家艾里亞斯(Norbert Elias)之研究,中古的歐洲上流階級,整隻或半隻死動物被搬上桌,乃是常事。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18世紀,因而在17和18世紀的餐桌禮儀記載,如何切割這些死而烤好的動物,遂成了重大的禮儀考驗。然而,隨著後來的發展,拉遠人和他們吃的死動物間的關係,遂開始逐漸形成。於是,動物的頭、腳、尾等遂依序在上桌前即先被拿掉。艾理亞斯在《文明化過程》中即如此說道:

  ──「方向是很清楚的。它的標準即是人的感受,讓他們在用餐時所見到的和切割食物時,能夠覺得愉快,或至少不那麼地不愉快。隨著這樣的標準之後,另一種標準也告出現,那就是讓人們用餐時,他的食物盡量不要讓他聯想到食物本來的樣子,於是,食物的準備與烹飪,遂以隱藏食物的起源為主要方向。」

  因此,如何隱藏動物這種食物的原來模樣,遂成了肉類飲食及語言使用的核心成分。當代飲食文化學家卡羅‧亞當斯(Carol J. Adams)在《吃的文化論文集》裡即指出,為了隱藏與掩飾肉類的起源,「肉類」這個字遂被逐漸形成。「肉類」(meat)這種字詞,在語意學上,乃是一種「大量辭語」(Mass Term),這種辭語只有整體性,沒有個體性與特殊性,它使得這個辭語所指涉的具體對象,被淹沒在字的mass中。於是,當人在吃動物時,那個動物其實已告消失。

  也正因此,英美的人當然不會用「牛肉」(cowmeat)之類的辭,因為用了這樣的辭,豈不等於他們違背了那個吃動物但卻要忘掉該動物的最基本原則。他們只會用這種方式去說那種他們不吃的動物肉,如「袋鼠肉」(Wombatmeat)、「馬肉」(Horsemeat)、「狗肉」(Dogmeat),這些動物名稱與肉相連的字,使人在吃動物時,給人的感覺是在吃動物。那是一種野蠻的象徵。英美人聽到韓國人吃「狗肉」(Dogmeat),氣得大力撻伐,因為「狗肉」(Dogmeat)這個字裡,肉的意義已告消失,被突出的是吃「狗」。

   英美特殊的吃肉文化

  因此,無論用「肉類」這個「大量辭語」;或者將「牛」(Cow)與「牛肉」(Beef)分開;或者用工廠術語取代動物的蓄養與宰殺捕捉,它們都有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要在語言的使用中忘掉動物,在吃動物肉時,不要去想到那種動物。這當然是有一點惺惺作態的偽善,素食論者甚至認為,這也是一種「肉食文化」維護其利益的策略,讓人們在吃動物時忘掉自己是在吃動物。但這個問題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評斷:他們刻意要在吃動物時,要藉著語言的使用來忘掉自己吃動物的事實,其中所隱藏的,乃是吃動物多少仍是一種有點讓人覺得沉重的因素。而正是這種因素的作用,遂使得他們儘管一直在吃動物,但那種殘餘的悲憐卻不會消失,從啟蒙時代開始,西方曾不斷為了吃肉問題而引發爭論,有的人如哲學家笛卡爾,認為動物沒有知覺,受苦對牠們並非受苦;但另外的哲學家像盧梭、伏爾泰、邊沁等,雖然他們從未停止過吃肉,但卻能為動物的有知覺,也知道受苦而辯護。這是反對對動物殘酷邉拥钠鹪础R虼耍?麄儍嵐苡悬c偽善,但偽善中卻有著一些人道的光芒。

  英美有關吃肉的文化語言學,在隱藏式的用字遣辭裡,有著許多不容忽視的深意。除此之外,有關「肉」和「性」的聯想,它們的語言關係,則是另一個問題了。

  在英美,自從吃肉文化形成後,同步的吃肉性文化與性論述也告形成。吃肉讓人有男子氣慨,學者馬蒂‧費爾德曼(Marty Feldman)在做了廣泛研究後指出,在長期的肉文化形成過程中,肉已被暗暗地加碼,使它成為一種雄性的象徵,肉是真正男子漢的食物,真正的男子漢必須嗜食肉類,尤其是鮮血淋漓的紅肉最被男子漢喜愛。肉的被性化,使得它成了一個轉喻,被大量用到性語言中──肉成了一種挑逗、誘引、男子漢證明自己能力的物體,肉也成了女性的化身,它是真正男子漢所慾之物。

  有關「肉類」的研究,目前已成為飲食文化研究中的新興學科,被稱為「肉學」(Meatology)。語言及論述是它的主要成分。肉不僅是肉,它同時也是儀式、語言、溝通的記號,人們在吃肉的同時,也在吃著肉的語言和文化。由前述各種肉的語言及肉的性化,證明了這樣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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