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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大饥荒中为苦难乡亲奋起组织农民暴动的北大学子黄立众(图)

(2011-10-01 07:50:25) 下一个

三年大饥荒中为苦难乡亲奋起组织农民暴动的北大学子黄立众(图)


1. 安徽省无为县的“大跃进”运动及其后果 


谢贵平  


 


1971年8月,“一打三反”运动中,黄立众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他被压上公审大会后在家乡土桥被枪杀时的照片。

1971年8月,“一打三反”运动中,黄立众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他被压上公审大会后在家乡土桥被枪杀时的照片。


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和灾难。安徽省是全国的“重灾区”,地处江淮之间的鱼米之乡无为县1]在全省率先创办了第一个人民公社,当时全县“五风”(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盛行,最后全县竟饿死20余万人,占“大跃进”发动时总人口的20%左右。笔者搜集了该县的相关资料,辅之以对当地经历过“大跃进”的干部农民的访谈,试图将无为县“大跃进”的始末和后果展现给读者,帮助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理解1950年代末期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这场浩劫。
    
    一、“人民公社”制度下无为县的“大跃进”真相
    
    1958年9月,无为县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将无城、虹桥、新民、观音、官镇、凤河等乡镇合并办起全省第一个人民公社──无为县红旗人民公社,10月上旬将全县乡镇合并为31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生产资料全部公有化,劳动组织按营、连、排、班建制实行军事化管理;生活则实现集体化,各村办集体食堂,财务上以连(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对劳动力统一调配。[2] 人民公社把原来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村合并,实行统一核算,实际上就是穷村共富村的产。当时流行的“全民大办炼钢铁、大办工业、大办交通运输、大办水利、大办文教事业”等群众运动,无一不是无偿调用农民的人力、物力、财力,连所需房屋、用具等多向各村和民众调用。
    那时任用基层干部只考虑个人关系、家庭出身、政治表现,很多干部的文化素质低,村一级干部大部分是文盲。地方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层层加码下来的任务,不顾实际情况,只知“下面听上面的、上面听中央的”,一昧蛮干。而人民公社制度却让这样的干部们控制了农村几乎所有的社区经济资源,而且可以集中分配,干部们得以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支配、控制农民的行为,中饱私囊也大为便利。结果地方干部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盛行,同时“大呼隆”生产、吃食堂制度也严重地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由于实行供给制和无偿劳动,收获的粮食一律归公,公社社员们认为,“干不干、三餐饭”,“做多做少、一样吃饱”,于是吃饭时人多,出勤时人少,装病的人多,没病装病,小病装大病,过去能挑1百斤,现在只挑50斤,过去一个人能挑,现在则要两个人抬。
    1958年底,全县有农业劳动力近35万人,非农业劳动力近4万人。为了实现工业“大跃进”,全县共抽调劳动力74,229人,其中外调支援省、地和其他县工业建设47,266人,参加本县工业建设26,963人(钢铁3,107人,机械1,517人,采矿9,126人,炼焦1,414人,电力工业164人,交通运输6,481人,建筑843人,纺织、冷冻等4,311人)。而各公社内和公社与公社之间的劳力调动则无法统计。被调走的农民每天只有约1.5斤至2斤口粮,毫无报酬,还得日夜苦干。后来发生了严重的饥馑,再加上超强度劳动,许多人饿累而死。笔者调查走访的对象多为60岁以上的民众,对那段痛苦岁月的经历记忆犹新,现在仍能娓娓道来。据新店大队靠山村农民程长水说,当年兴修全县最大的新华水库(位于昆山乡西南角)时,每天都有饿死人、累死人的现象;有的劳力被调往外地劳动,照顾不到家里的妻子儿女,致使家里人也饿死不少。他本人(父母已饿死)因在新华水库连续劳动40天,照顾不了家里两个年幼的弟弟,他的小弟被活活饿死。
    1958年姚奎甲任无为县委第一书记,他受到上级的压力,也对下级施压。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是6.2亿斤,却上报13亿斤;1959年总产量是4.4亿斤,上报11亿斤。[3] 为了制造“高产”假象,很多公社都采用了“并田”的方法,即把许多茁壮成长或基本成熟的庄稼移栽并到一块田里,因密度过大,又钉木桩支撑,用绳索捆绑住稻禾。当时任职县粮食局的夏可文[4]回忆说,1958年他奉上级命令去调查农民亩产的真实数,他随机抽取3块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个等次,亲自监督收割和打谷,结果发现上等田平均亩产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将真实数字上报,但区里干部怕影响政绩,不给盖章,最终粮食产量还是按区里干部虚报的数字盖章上报。当时流行的说法把创造粮食高产纪录称为“放卫星”。据当时的报导,石涧区拓城社第五作业区第17小队曾放出一颗中稻产量“卫星”,1亩多的稻田共收稻谷33,709斤;汤沟区蛟矶乡燎原一社的1亩4分“湖南籼”中稻共收稻子35,859斤,平均亩产25,619斤。[5]
    以前自留地、家庭副业是社员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向城镇提供蔬菜、副食品的重要来源。但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自留地归集体,家庭副业也不准经营,否则就被指斥为“搞资本主义”。1958年秋至1959年上半年,无为全县毁去村庄1,591个,拆毁农民住房6万5千多间;还有的公社移民并村,把农民一家祖孙3代并在一间房里睡觉。1960年春,为了办“万头养猪场”、“万鸡山”、“万鹅湖”,无偿夺走人民公社社员家中的家禽,集中到公共的饲养地,最后公共饲养场里家禽全部死光,而大部分村庄里则鸡、鸭、鹅断种。[6]
    “大跃进”时期的口号是,为了“赶英超美”,“一天等于二十年”。各级政府按照“人定胜天”的指导思想“瞎指挥”,不顾自然规律一昧蛮干。1959年春,县政府要求全县提前半个月(即在清明前3天)播种、提前栽插,结果因气温偏低,稻种不能正常发芽,8万斤稻种烂掉了,长出来的仅有的一点弱苗栽到田里,又几乎冻死殆尽,于是20多万亩稻田差不多绝产。有的地方干部还强迫社员用盐水拌种,仅开城区在早、中稻栽插后就在稻田里洒了近2万斤食盐,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7] 还有一些公社干部以为,耕地深翻是翻得越深越好,竟将地表1丈2尺以下的生土翻上来,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还破坏了耕地土质,降低了产量。据当地民众说,石门大队和兴胜大队(现改为莲花行政村)的干部为了完成积肥任务,竟将黄豆磨成豆浆,用大缸盛放置于野外田埂上,晚上大缸上面点白炽灯以吸引各种飞虫落入缸中,经日晒雨淋后发酵成臭气熏天的所谓“人造化肥”,却不用这些黄豆去救济正在饥饿死亡线上挣扎的群众。
    为了放更高的产量“卫星”或完成上级交给他们的层层加码的生产指标,地方干部大量采用强迫命令的手段,叫民众干活就象赶鸭子一样。有的干部竟打人成风,完不成任务打,出工迟到也打,说话不好听也有挨打的。在劳动中根本不顾妇女的生理特点,致使不少妇女发生子宫下垂和停经的疾病。由于强行实行集体食堂制度,取消了农民的家庭厨房,基层干部得以用控制食物分配的手段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动辄用克扣饭票或不给饭吃来威胁民众。农民干活迟到、误工肯定要被克扣饭票,若因饥饿或生病不能下田干活,或讲干部坏话被干部听见或被别人举报,只凭干部(指导员、书记、生产队长等)打一声招呼,开饭时食堂会计和炊事员便将这些社员的饭票扣掉并摔破其饭碗。农民们即使被冤枉了,心里充满怨恨,也敢怒不敢言。就这样,干部们掌握了群众的生死予夺之权,最后把许多农民逼上了饥饿而死之路。
    虚报了总产量,就得相应地增加缴纳给国家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这样各级政府便用高压手段强迫农民交出家中存粮和留给家畜的饲料粮,上交国家粮库,同时在集体食堂里减少社员的口粮供应,实行所谓的“低标准、瓜菜代”。“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农村全面推行了集体食堂制度,不准农民退出,群众也不敢退出。干部们对上级报告说,群众不愿解散食堂,其实是为干部们自己打算,因为办了食堂他们就可以多吃多占,晚上还能吃夜餐。
    1959年7月4日,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恺帆到无为县调查,发现“浮夸风”非常严重。7月7日他在无为县五级干部会议上提出了批评:明明亩产4百斤,硬说是8百斤、1千斤;你多我比你更多,横竖是越多越好。张恺帆还注意到,社员劳动强度过大,口粮供应偏低,社员面呈饥色,浮肿病患者普遍,年轻妇女几乎都丧失了生育能力,广大群众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及时向省委、省人委作了汇报,提出立即停止蛮干,提高口粮供应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1斤原粮);并责成县委纠正“共产风”,并提出“三还原(吃饭还原、房屋还原、小块土地还原)”、“两开放(集体鱼塘开放、自由市场开放)”等应急措施。[8] 如果能按张恺帆的意见办,数十万农民后来就不致于因饥饿而死。
    然而,就在这年夏天的庐山会议上,毛泽东指责张恺帆“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蓄谋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分裂共产党,在党内组织派别,散布他们的影响,涣散无产阶级先锋队,另立他们的机会主义党”[9]。由此,张恺帆被安徽省委定为“右倾分子”,一大批党员、干部、群众受到种种打击。这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组织批判张恺帆,全县有28,741名干部、群众也遭到批判。[10] 于是,张恺帆试图纠正的“共产风”在无为县又刮了起来,导致形势迅速恶化。张恺帆被批判之后,地方干部的专权和高压越来越严重。据夏可文说,当时由干部组织的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就是,“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是思想问题,还是现实问题?”经过一番“讨论”后,干部就“得出”主要结论:目前的困难是社员同志们思想认识不清,勇气不足,缺少建设共产主义的激情等等。至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自然是闭口不谈。在地方干部对人民公社社员的“帮教”活动和“点拨”指导之下,所有社员讨论的结果必须与干部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必遭打击。许多讲了真话的人被打击,甚至被判刑投进监狱。据夏可文说,当年被打成“右倾分子”的人不计其数,在无为县体育场上,公检法部门判处罪名的方式是用大喇叭喊来代替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喇叭上喊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于被判的人太多,以致于无为县监狱爆满,连仓库里都关满了人。后来政府不得不将那些无处关押的人押往临近的白湖农场(庐江县境内)和普济圩农场关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说劳改犯多得象行军队伍一样。
    
    二、从“大跃进”到大饥荒
    
    “大跃进”给农村带来巨大的破坏和影响表现在各个方面。
    首先,农民缺吃少穿,生活用品奇缺,人们生活、生产困难,导致土地抛荒,村野荒凉;而基层干部们却“多吃多占”,以致当地群众流传着“一两二两,饿不死队长;一钱二钱,饿不死炊事员”之说。据笔者在昆山乡和周边乡镇调查,“大跃进”时期最初每人每天的标准是1斤(原粮);后来由于粮食日益短缺,下降至7两、4两、2两,小孩再减半,每天只能吃两顿稀饭;最困难时,有时连续3、4天1两米都不供应。张恺帆1959年到无为县调查时,社员反映,当时每人每天的口粮“县里讲一斤(原粮),其实一家老小平均不过二两[11]”[12],群众个个象叫花子一样,不论雨雪天都带个瓢,扶着老人、带着孩子跑到公共食堂吃饭。[13] 据农民徐伍荣回忆,1960年下半年曾连续3天1两米也不供应,大年三十除夕之夜,社员必须打完规定数量的积肥才准吃饭。
    当时不仅城乡居民口粮严重不足,而且生活用品奇缺。1959年至1961年,农产品的黑市价高于国家牌价数倍,城市里粮、油、布匹、棉花等8种必需品凭票配售,烟、酒、食糖等10种则限量供应。[14] 据当时的一位回乡大学生黄立众描述:“只有公社书记或省、县级部长才能买到东西,当时社员每人每天口粮是每人4、5两。农民一年不见一块洗衣肥皂,连吃盐都没钱买。胶鞋、力士鞋是看不到的。纸没有了,把古老的封建时代宗谱拿来染色再用。……以前繁华的集市现在就像清水洗的一样。蔬菜比米还贵,毛鸡价值每斤80、90块钱。”[15] 连无为县城也是这样,县城里仅有的一点菜只卖给机关团体,不卖给群众。[16]
    农民们由于饥饿乏力,加上劳动强度大,个个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须带拐杖,致使农民无法正常耕种。同时,耕牛、农具也大量减少,1958年底全县有耕牛37,774头,而1960年底只剩28,100头,大型农具减少176,244件,占60%。[17] 这是田地荒芜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稻种白天洒下田,晚上即被成群结队的饥饿群众捞上来,清除淤泥后将湿稻种带回家,用两块砖头一搓即食其米。当时可以说每村晚上都有饥民用这种方法偷食。如此则田里何能长出许多稻谷?当时,即便田里长着水稻,往往也是四周有禾苗,而田块中间荒芜。其原因是,农民饥饿无力,走路都摇摇晃晃,需要拐杖,无法下田劳动;即使被干部用棍棒驱赶下田,农民两腿也深陷淤泥中而无力拔出,只好在田块四周播种、插秧,消极应付,于是田块中央长满了稗草。南方多水田,淤泥较深,正常情况下行走于田间本不费太大力气,当时农民居然连在田间连挪动脚步的力气都没有,可见其饥饿的程度。当干部在场时,农民们弯下腰假装劳动,干部不在场就消极抵制;尽管干部逼着农民日夜干活,但晚上干部一离开,农民们就在田埂上睡觉。
    官方的说法把这段时间农作物的普遍减产归结为“三年自然灾害”。据笔者查阅相关气象和灾情资料和多次走访调查得知,历史上对无为县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有低温、连阴雨、暴雨、旱涝、冰雹、龙卷风。笔者分析了无为县1957年到1988年各月平均最高、最低及极端气温表,各月平均雨量、雨日及最大、最小降雨量和一日最大雨量表,1952年到1988年梅雨情况表[18],发现在1958至1960年间,除1958年旱情较严重、1959年有轻微旱情外,基本上风调雨顺,并无其他灾害性气候的记录。据“三年困难时期”在无为县教书的杨金声分析,从1958年到1961年这4年无为县的气象资料来看,无论是从月降水量、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和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来看,还是从暴雨日数和暴雨连续日数来看,既不存在涝灾,也不存在旱灾。当时出现的大饥荒完全是一场人祸。[19]
    在大饥荒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由于政治高压的存在,各地干部对农民实行了“饿死也不开仓”的政策。在当时的政治气氛里,谁要是擅自开仓,轻则开除党籍、公职,重则挨批斗,甚至被整死。与此同时,干部们对私藏或偷取粮食的农民则严惩不贷。干部们认为,农民家中若藏有粮食,就肯定是偷来的,一经搜出必遭毒打。有些农民将晚上从田里偷来的粮食用瓦片煮烧(铁锅已被砸碎用于“大炼钢铁”),干部们发现谁家有炊烟,即蜂拥而入,砸打一气,并将偷食者拖入食堂吊打。干部们甚至不准农民采摘野生植物充饥,理由是野生植物也是地里长的,而土地是共产党的,所以野生植物也是共产党的。干部对偷食小孩也不肯放过。无为县南乡有一小孩,因饥饿难耐,大白天爬到生产队田边偷食田中稻种,被生产队长发现,冲上前去,一锹铲下去,将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齐刷刷铲断。后来张恺帆到无为调查时,经群众举报,这两位村干部被逮捕。
    
    三、从人口的大规模死亡到饥民食尸
    
    “三年困难时期”,饿、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县。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粮严重不足,社员收割后就近乎断粮。接着就出现非正常死亡、人员外流现象。因为人口骤减,进一步导致土地大量荒芜,粮食连年减少。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7亿斤,1959年为4.5亿斤,1960年仅4.0亿斤。[20] 据无为县志记载:1960年春,由于“浮夸风”、“高估产”、“高征购”,加之浪费严重,城乡居民口粮严重不足,发生了浮肿病,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严重情况。[21] 人口外流以石涧、陡沟、蜀山等区为甚,蜀山区得胜乡小坳第四社桥头坟和双泉两个生产队,就有45%的农户流往江西省。[22] 当时社员饿得没有办法,只好找树皮、树根、蒿草、糠秕、蕨类、小鸡草等野草野物充饥,实在没办法时只能大量喝水充饥,结果大批人浮肿,许多人饿死,昆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约27%。“三年困难时期”无为县的人口总数连年下降。除了干部家庭的妇女外,绝大多数妇女都不再能生育,在这3年中群众家里出生人口寥寥无几。据无为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全县饿死82,278人;1960年饿死126,524人。据《无为县志》记载,1957年年底全县人口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仅余662,557人。
    据笔者在昆山乡大范围内调查得知,当时几乎每村每天都有饿死人现象。在冬春季野外没有可供偷食的农作物,若粮食再供应不上,大多数农民就只有坐以待毙;若是在夏秋季,农民们如果不想被饿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长或收割的农作物,当时这是普遍现象。在饥饿的逼迫下,人们已经没有了羞耻感,每到收获季节,晚上田野里到处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惊弓之鸟,战战兢兢。如果是群众碰见群众,彼此都心照不宣,因为都是出来偷食的,一般不会互相检举;一旦群众碰上干部,不等对方看清自己就得拼命逃脱,否则落入干部之手,就难逃惩处。有许多人因此即遭捆绑拖入食堂吊打,还有许多妇女因偷食被干部揪着发辫倒着拖,沿村饶圈,或将妇女的头发剃成阴阳头,许多妇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
    据苏老村苏秀芳[23]回忆说:当时苏老村至昆山街沿途3、4里路,每天都见无人收埋的尸体十几具,要么是其家人已全部饿死,要么是家人因饥饿无力挖坑掩埋亲人的尸体。因此,各大队不断组织人民公社社员专门掩埋尸体,因尸体太多,埋尸的社员也饥饿而空乏无力,只将尸体草草掩埋。荒野常见不知是饿狗还是饥狼刨土扯拉啃咬尸骨的惨境,人见了也无力去驱赶。据她说,苏老村原有570人,到后来因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只剩下2百多人,好几户人家死绝。苏秀芳一房(共一个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饿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亲死后,她的弟弟时年2岁,依偎母尸旁,嗷嗷待哺;为了多领得一勺稀饭(当时他们村按人口到食堂领取口粮),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亲的尸体,与家人同卧一床,不让别人知道她的母亲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领取一勺粥水,从而使姐弟俩得以苟延残喘,度过危机;后因尸体腐烂臭不可闻,才埋掉她母亲的尸体。据笔者在昆山乡内随机访谈,当时为了多领取一份粮食,几乎每村都有苏秀芳家这种情况。据程长水回忆,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间,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后来只剩下70人,好几户人家绝户。
    基层干部常把外流人员和因饥饿而死绝的家庭之住房拆毁,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当时各村都见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杂草丛生,低矮的茅屋和残垣断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丛中,常有野兔出没其中,一片荒凉萧条景象。
    饥饿使许多人变得野蛮和残暴,为求生存,不择手段。曾任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南北美洲巴西营养研究所所长的卡斯特罗教授曾指出,“没有别的灾难能像饥饿那样地伤害和破坏人类的品格”,“人类在完全饥饿的情况下,所有的兴趣和希望都变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积极地集中于攫取食物以充饥肠,不择任何手段,不顾一切危险”,“而且对于环境的一切刺激所应有的正常反应完全丧失消灭,所有其他形成人类优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开不管,人类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约束逐渐消失,最后一切顾忌和道德的制裁完全不留痕迹”,“其行为之狂暴无异于禽兽”,盗窃、抢劫、卖淫以及其他一切道德堕落越轨行为,“或多或少都是饥饿对于人类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后果”。[24]
    这些现象当时在无为县全都出现过。一位当年对形势不满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云在1983年3月22日写的申诉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难时期”看到的情形:“有一点吃的,老子抢儿子的,儿子抢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25] 现任涧李小学校长的谢益文说,当时他父亲是生产队长,且在食堂工作,每次从食堂回家带些米饭之类的粮食,放在家中柜子里锁藏起来,等自己饿时再吃;而对几滴米未进、一直囔着叫饿的两个儿子置之不理,结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饿死,自己后来被叔父救济才活了下来。据苏秀芳说,她的堂妹饿死后,她的二伯以收埋尸体为借口,将尸体带到苏老村村后山冈上,割下尸肉煮烧食用,而将尸骨仅草草掩埋,苏老村许多村民都看到这一幕。据夏可文说,无为县城有一货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当时叫“投机倒把”),经常将赚的钱换一些食物藏在货郎担子里自己食用,从不给他的妻子和儿子吃;每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向他求食时即遭他的毒打,并扬言要杀掉他们母子俩;妻子饿得快要死的时候,趁丈夫熟睡之际,与儿子一起用绳子勒死他,以夺取食物。后来无为县公安局破了该案,周边群众纷纷要求减轻对这母子俩的处罚。据昆山乡新华村村民反映,当时该村有一老妇,一日邻居偶进其屋,见老妇人正在吃肉,忙问其来源,老妇良久不语,后在干部的追问之下被迫说出实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尸。“虎毒尚不食子”。“大跃进”竟逼得母亲腌其亲生子尸以食,由饥饿导致的人伦之变异,真是骇人听闻。当时即将饿死的人争吃无主尸肉也时有发生。据老人们讲,有些饥饿的乡民经常到处打听谁家最近死了人,何处有新坟?一旦听说某处有刚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坟,人们便结伙蜂拥至新坟地,掘尸而食,野外常见被剔除了皮肉的尸骨。
    据时任无为县看守所所长的胡大海对夏可文说,“看守所里的犯人,有女人杀丈夫的,有儿子杀老子的,有母亲杀儿子的,各种丧失伦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为饥饿的原因”,“无为西乡有一大队书记,以捆绑毒打社员而出名,深得群众怨恨。该村有两名社员因饥饿加仇恨,将这个书记七、八岁的胖乎乎的儿子杀吃了,后无为县公安局破获了此案”。
    历史已经过去,但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给了我们严酷的教训。
    
    【注释】
    [1] 无为县在安徽省中部,当时行政上隶属于芜湖地区,现在隶属于巢湖地区。该县地处江淮之间,地形平坦,水利方便,自然条件利于农业,历史上一直是鱼米之乡。
    [2] 无为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无为县志》,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2-343页。
    [3] 出处同上,第28页。
    [4] 夏可文,男,76岁,现居无为县无城镇上河街18号。“三年困难时期”曾任无为县粮食局主任。笔者曾于2004年8月份与夏可文多次交谈得知,他因工作需要,“三年困难时期”经常下乡检查统计粮食产量情况,经常与基层干部和农民打交道,所以对当时农村和农民的情况非常了解。他现在讲述起当时的事情来,仍然记忆犹新。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为笔者提供了许多真实的一手资料。
    [5] 1958年8月20日《无为日报》(号外)刊登。
    [6] 出处同注[2],第126页。
    [7] 出处同注[2],第126-127页。
    [8] 出处同注[2],第85-86页。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的毛泽东文稿》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31-432页。
    [10] 出处同注[2],第87页。
    [11] 当时市秤1斤是16两,每两等于公制31.25克。
    [12] 出处同注[2],第600页。
    [13] 出处同注[2],第601页。
    [14] 出处同注[2],第323页。
    [15] 黄立众是无为县昆山公社芦塘黄村人,原为北京大学学生,因被划为“右派”而遭开除学籍,回乡后因对“大跃进”不满,在当地组织了“中国劳动党”。其活动于1961年被破获,黄立众等8人当时即被逮捕判刑,对此案的追查一直延续到1968年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后来当地政府承认,打击面过宽,造成了大量怨案。这段话引自黄立众写的“告全国同胞书”,见无为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的案卷,现藏县人民法院,档号10120。
    [16] 出处同注[2],第602页。
    [17] 出处同注[2],第127页。
    [18] 出处同注[2],第88页。
    [19] 杨金声,“我亲历的的瓜菜代生活”,《炎黄春秋》,2002年第7期,第41页。
    [20] 出处同注[2],第127页。
    [21] 出处同注[2],第27页。
    [22] 出处同注[2],第126页。
    [23] 苏秀芳,60岁,现居无为县昆山乡莲花靠山村,访谈时间是2003年8月19日。
    [24] 约绪•德•卡斯特罗,《饥饿地理》。上海:三联书店,1959年译本,第63-66页。
    [25] 出处同注[15]。
    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 [第2期(总第93期)]


 


2. 大跃进大饥荒之安徽无为“黄立众事件”(图)


谢贵平


  1961年元月28日,安徽省无为县昆山公社破获了一起反党反政府暴动未遂事件,逮捕了首犯黄立众和骨干分子吴舜臣、方荣舟、焦兆祥、焦水云、汪正权、汪必贵和潘荣明等八名罪犯。缴获了「劳动党党章」、「宣言」(又称「告全国同胞书」)、「标语」、「口号」、「杀人条例」、油印机(包括钢板、腊纸、铁笔等)、「入党申请书」、花名册及粮食、斧头(据说是准备在暴动时使用的凶器)、军事搏斗知识教材等大批罪证。据说,无为县公检法军事小组为了预防「劳动党」组织激起事端,经过精心策划酝酿,准备了两个连的部队逮捕了他。后来,随著形势的发展,无为县公检法军事革命委员会对该案的惩罚力度加大,打击面增宽,许多无辜的人遭受打击,造成许多冤假错案。

  至于黄立众作为一个北大学子,本应该前途光明,却为何秀才造反,走上反党反政府道路。当地人民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想通过对这一事件的研究,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剖析黄立众发动反党反政府的真正原因。

一 黄立众其人与他被北大开除学籍的原因

  黄立众,字美琦,号立众,曾用名黄道河,曾化名赵为民。1936年12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无为县昆山乡芦塘黄村。195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1958年8月被开除团籍,1960年6月被开除学籍。至于黄立众为何被北大开除学籍,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大致有以下三种解释:

(一)北京大学证明材料解释黄立众被开除学籍的原因

  据北京大学哲学心理系1960年4月22日《关于开除黄立众团籍的决议》证明材料中叙述,黄自入北大以来,即由于达不到个人愿望,闹专业思想,一天到晚到处乱跑,坚决要求转系。当个人的目的达不到时,即与学校、行政上形成对立情绪,在班里也散布了许多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主要问题有:1、配合右派向党倡狂进攻;2、攻击领袖和干部,挑拨党群关系;3、攻击三面红旗;4、诬蔑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攻击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5、配合扩张主义分子攻击我国外交政策。

  在历次批判运动中,黄的态度极不老实,一直想以「头痛」、「思维混乱」、「记忆不清」等手法蒙混过关。他对自己问题的严重性毫无认识,他说甚么「不是反对人民公社」,是「自己糊涂」。支部几次找他谈话,叫他好好交待问题,认识问题的严重,但他每次都是说「没有信心改造」,「想去当和尚」,又说「改造最好是劳动」,想以此否定对他的批判的意义。他又说:「我脑子里没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概念,有的只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东西」。在批判过程中,支部曾多次找其谈话,但他仍执迷不悟,毫无悔改之心。

  根据上述事实和黄美琦在历次运动中的表现,黄美琦是怀著地主阶级对无产阶级强烈的阶级仇恨,他的很多问题已经超越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实在是大是大非问题。黄美琦又顽固地不接受改造,实属反动派的「硬骨头」。因此必须对他做严肃的处理,以便对他进行彻底的改造。我们同意上级党委对黄美琦的处理意见;划为右派,保留学籍,劳动察看。1

  黄立众被开除学籍则是在1960年6月,「我校哲学系四年级学生黄美琦(男),因一直坚持反动立场,怀有深刻的阶级仇恨,无培养前途,于1960年6月经校长批准开除学籍。」2

(二)黄立众的母亲解释黄立众被开除学籍的原因

  关于黄立众被开除学籍的原因,笔者曾走访黄的表弟徐伍荣,徐听黄立众的母亲(已去世)说,当年她儿子班经常上政治课,讨论国家大事。班上同学们经常就当时党在农村实行的政策诸如大跃进、人民公社、吃食堂、农民生活等问题进行讨论,以黄立众为代表的农村派学生极力批驳城市派学生认为农村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直线上升,已达到小康水准的谬论,遭到城市派同学舆论的围攻。以后,在每次的讨论过程中,黄立众都根据自己的耳闻目睹和亲身体验,去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无奈他的观点跟不上当时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形势的需要,与当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虽遭大多数同学和老师的攻击,以及一部分好心的同学和老师的善意劝解,但是他就是不肯放弃自己的观点,最终受到打击,被开除团籍和学籍。

(三)黄立众自述被开除学籍的原因

  关于黄立众被开除团籍和学籍的原因,黄立众自己则说:「在反右斗争之后,中国共产党又发出了新的战斗号召,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全国上下一片热气腾腾。为适应这一形势,党中央及时提出『教育必须为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我怀著一颗与一般同学不同的心情,欢欣鼓舞地投入到农村,当时我身上还带著恶性疾病。真没想到有那么多同学在农村,无论社员群众、男女老少同我真是鱼水相融,无所顾虑地畅谈。我感到干部身上的缺点,严重地妨碍著农业生产的发展。当我在小组会议上提及某干部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时,不知为甚么这些善意的探讨,却遭到嫉恨的对抗。于是我想假期回家探亲换一下这沉闷的空气。谁知道回家成了我的灾难。安徽情况比河北更糟,怨声载道,骂声冲天。这里说饿死人,那里说吃四两米。回到学校学习讨论时,我就提出了这样的论点:『大跃进取得了伟大的成绩,但农业方面,有个别地区却有问题,如安徽出现的饿死人现象』,但遭到了无情的批判。接著陆平校长又把我开除了。系领导宣布我离开学校,不到一个小时,我被押上火车。」3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黄立众在当时特殊的政治气候条件下,冒天下之大不韪,如实地反映农民和农村的真实情况,更重要的是对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对「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评头论足,提出批评意见,在那以言获罪的年代,其被开除学籍以至获罪也就不可避免了。另外,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政治部保卫科薛安义1968年7月17日《关于黄美琦开除团籍、学籍原因等情况》证明材料中说:「黄因写反动黑诗,思想反动,攻击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运动,说甚么庐山会议不应该反『右』,应该反『左』等谬论。黄在57年反右倾斗争中也不好,黄绝不是因为他反对陆平及教育制度而被开除的。」41960年6月16日,经北大人事处决定和校长批准,黄立众被开除学籍。

二 黄立众组织「劳动党」暴动的社会背景

  1958年,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大刮「五风」,对经济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无为县县委曾两次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左」的偏差,但由于是在肯定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前提下,整顿结果反而助长了「左」倾错误的发展。5严峻的现实,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党员和群众纷纷向中央和省委上书反映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1959年7月4日,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恺帆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到无为县基层进行社会调查,发现社员劳动强度过大,口粮供应偏低,社员面呈饥色,浮肿病患者普遍存在,妇女子宫下垂特别多,年轻妇女几乎都丧失了生育能力。广大群众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及时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作了汇报,提出立即停止蛮干,提高群众口粮供应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1斤原粮)。为减少浮夸风所带来的虚假及吃食堂所带来的层层克扣行为,决定把口粮按人口直接分配到户等应急措施,责成县委认真纠正「共产风」,并提出「三还原(吃饭还原、房屋还原、小块土地还原)」、「两开放(集体鱼塘开放、自由市场开放)」等应急措施,给无为县人民生活带来转机。6

  但是,这场被无为县人民称之为「张恺帆大闹无为二十天」的改革只进行了20天,反右倾斗争就接踵而来。庐山会议上,毛泽东指责张恺帆「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蓄谋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分裂共产党,在党内组织派别,散布他们的影响,涣散无产阶级先锋队,另立他们的机会主义党」7。

  由此,张恺帆被安徽省委定为右倾分子,一大批党员、干部、群众受到种种打击,59年7月,全县有92人因对张恺帆反映「浮夸风」问题持支持态度而受到斗争和处分。59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张恺帆受到不公正对待,被关押200多天,全县有28741名干部、群众遭到批判。8从而使刚开始纠正的「共产风」在无为县又刮了起来,「左」倾路线又占了上风。

  据笔者走访调查得知,当年张恺帆被打成右派后,地方干部不仅将社员从张恺帆改革后的口粮标准(每人每天1斤原粮)恢复到张恺帆改革前的口粮标准(一家老小,平均不过2两原粮),而且还将张恺帆改革期间用以救济社员的口粮全部分期扣回。

  1960年春,由于浮夸风、高估产、高征购,加之浪费严重,城乡居民的口粮严重不足,发生了浮肿病,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严重情况。9

  1960年6月,黄立众被开除回家后,因户口本上注明了开除原因,觉得很没面子,在回家乘铜陵至无为土桥的轮渡上,一气之下,将户口本扔进长江,曾先后去过芜湖、上海、南昌、长沙等城市找工作,均因没有户口证明无功而返,被迫在家务农。

  据笔者走访调查得知,黄立众也曾组织社员外流以求生存,但由于地方民兵看管过严,只有6人外流成功,其中包括黄立众的弟弟黄和道。而且当时地方法纪荡然无存,地方干部违法乱纪,任意捆绑、吊打社员和克扣社员饭票,普通百姓毫无民主自由可言。由于粮食供应不足,又没有外流机会,许多社员只有坐以待毙,家乡到处都见饿死人现象。正如他后来所交待的那样:「回到家,因户口失落,到处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被迫与社员一起参加劳动,……几两米的生活不是人受的,我们县的死亡率就高达27%。于是我就拿起阶级斗争理论,唤起人民群众为自己的生存权作斗争」。10正是这些残酷的现实使黄立众走上了反党反政府道路。  

三 黄立众组织「劳动党」暴动的经过

  黄立众从北大被开除学籍回家后,耳闻目睹农村农民生活困难,而且当地农民也经常向他反映地方干部横行霸道,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但农民只能是敢怒不敢言,他感到自己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有责任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生活的真实情况,于是调查民情,搜集农村粮食产量、人口死亡数字、口粮标准、干部作风、群众劳动情绪等材料,组织社员上访,向公社反映,要求政府解决困难。由于社员胆小怕事,他自己又是地主成分不宜上访而未果,看到许多农民被活活饿死,其他农民仍在饥饿死亡线上挣扎,黄立众决定自己组织「劳动党」,想通过暴力途径来改变现状。

(一)积极筹建「劳动党」组织机构,发展「劳动党」成员

  黄立众首先发展自己认为可靠的骨干成员,然后利用这些骨干成员筹建「劳动党」组织机构,自己幕后策划指挥,成立特别委员会、党委会和区委会,在区委会下面设立支部和小组。特别委员会负责与各区委员会联系工作,党委会负责审核和批准入党成员名单,区委会负责宣传和政务工作。还计划在当地小村庄建立「自卫团」,在大村庄建立「保卫团」,并从中选拔正规军和游击队,在各村设正、副村长,在群众中发展「农协会」、「妇女会」、「儿童团」等组织(还打算雇用转业军人做军事顾问。由于该案及时被破获,这些组织仅具雏形,有的还在筹画之中,没来得及成立)。

  黄立众发展成员的方式是通过熟人、亲戚朋友来发展联络的。先由他自己发展骨干成员,再由骨干成员分别向各处发展其他成员。要求参加者填写入党申请书,也可叫人代写。后来为了加快发展速度,口头报名即算是加入「劳动党」,甚至也可由别人代替报名参加「劳动党」。申请加入「劳动党」的人必须由劳动党成员介绍,本人鉴字和按手印,青年、妇女都允许参加。党费五分、一毛随便给,完全视其本人的生活状况和自愿决定。「劳动党」的活动经费,一部分是来自党费,一部分是木匠组成员节衣缩食和卖柴草积蓄的钱。黄立众还非常注重向外地发展,要其弟黄和道利用外流机会到淮北濉溪市发展。其发展原则正如黄立众所说,「要冲破一个集体到另一个集体去,这样全国就像一挂爆竹,编起来就可以一起爆炸」。为了与外地联系方便,在枞阳县、土桥等地建立了联络站。

(二)在「劳动党」组织初具雏形后,黄立众亲自撰写「致全国同胞书」、「关于人民群众就是力量问题」和其他宣传材料,制定「党纲党章」、「惩治官僚主义临时条例」、「入党申请书」和「土地纲领」11,等一系列「劳动党」组织理论,同时编制歌谣,刻写传单,进行宣传,动员社员加入「劳动党」组织

  针对当时农民的生活情况,黄立众编写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歌谣,,对农民的困苦情况进行宣传,如「政府说得都好听,口口声声为人民。我农民实在难忍,哎哟,哎哟,我农民实在难忍;四两米稀饭照见鬼魂,浮肿病到处流行,田里草长得比人深。一亩七斤、八斤,哎哟,哎哟,一亩七斤、八斤」。在田头地间向当地社员宣传参加「劳动党」的好处,如妇女一天只干8小时活,月经期不下地劳动。对农民说目前的困难不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在社会主义大家庭,就应该得到救济。并引用黑格尔的话说:「人民是大地之王,一切政党,其理论政策都是人民的工具,当它丧失了工具作用时,人民将它一脚踢开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他说目前的困难不仅仅是下面的官僚主义的错,这还是上级党的错。告诉群众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活动。

  他还向「劳动党」成员说,这个组织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没得吃,我们就要想办法,想偷的办法,偷不著,放一把火,一起来抢。据笔者走访得知,黄立众本人和当地群众尽管有这种想法,但是由于民兵看管过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这只不过是群众在饥饿的驱使下一种莽撞的想法而已。他还讲饿死了许多人,以后找公社算账,去惩办那些吊、捆、打、骂社员的官僚主义干部。

  除此之外,「劳动党」组织还购买油印机,刻写标语、宣传单,其标语和宣传弹内容有「还我民主」、「还我自由」、「反对打人骂人」、「反对夜间干活」、「要吃饱饭」等。要求解决群众粮食和冬天生活问题,要求增加粮食,改变粮食政策。

(三)欺骗群众,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混乱局面

  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利用社员想摆脱困境的迫切愿望和大多数社员的愚昧无知及农村中的资讯闭塞状况,黄立众说自己是北京大学派下来成立「劳动党」的,他是三县调查员,下来调查农村群众生活的,上面有彭德怀领导,省里有张恺帆领导。为了煽动群众的情绪,制造恐慌气氛和混乱局面,「劳动党」还利用当时国际形势和大陆同台湾的紧张关系,大肆散布谣言,如「毛主席不爱人民,人民饿死完了」,「美国很快就要同苏联打仗了」,「国民党飞机送粮,在襄安(无为县属下的一个镇)丢了兵,在福建丢面粉了」,「飞机来了不要怕,不是丢传单,就是丢面粉,不是丢饼子,就是丢红糖」,「上海活动了,南京活动了。飞机运粮到景德镇,还丢灰面」,「劳动党爱人民,共产党不给人吃」,「福建被台湾打过去了,上海、南京爆炸了,台湾飞机炸的」等等。尽管没有资料表明是黄立众亲自杜撰、传播和散布这些谣言,但有资料证明,确有「劳动党」成员在传播和散布这些谣言。

  谣言能够引起恐慌,自古以来,好事者和叛乱者都希望利用谣言来制造恐慌和社会混乱,以达到其目的,「劳动党」组织亦然。

(四)积极筹备武装力量,制定暴动计划

  在发展武装方面,1961年元旦,黄立众利用熟人关系到无为县县城大量搜集、侦查无为县城军警布置情况,以及县公安局、民警二支队人数和武器种类等军事装备情况。曾动员土桥公社民兵教员潘荣明,让其答应在暴动时,利用职权将土桥公社民兵使用的一梃机枪和三十六支步枪全部献给暴动人员使用,并打制一批刀矛。如果武器不够,一旦暴动发生后,就有甚么用甚么,如在田里做事手里拿著锄头,就用锄头,拿著鍁就用鍁。暴动时,一家老小全部上。同时准备在暴动时,散发传单,对解放军进行思想宣传,企图让解放军掉转枪口。

  暴动的时间确定在61年春节,黄立众开列了将要杀害的地方干部名单。布置徐长松抢夺临湖大队枪支,借木匠组作掩护特制八把斧子作为杀人武器,又召集焦兆祥等12人成立突击队,准备以500人攻打生产队、大队和昆山公社,以500人攻打普济墟农场(今属铜陵市,为关押犯人的劳改农场),劫夺犯人,扩大暴动力量。两支队伍汇合后再攻打无城,入山(大别山余脉一直延伸至无为县西南境内)展开游击战争。其计划周密而详细。正如黄立众后来所交代的,「原准备发展到一百万人才暴动,本来发展特别快,发展的社会条件非常好。可后来社员要求快点暴动,我打算将人数缩小到15000人才行动。准备足够力量全面行动,首先建立政权,建立武装斗争,将公社干部监禁起来,对那些罪大恶极、贪污腐化干部不客气,实行饿死政策,并建立自卫队来保卫人民胜利果实。对人民解放军采取说服办法,讲清我们不是造反,而是没有办法,来瓦解人民解放军……」12

  由此可知,黄立众组织的「中国劳动党」,组织严密,纲领明确。至破案时,不到3个月时间,共发展成员119人13,散布当时牛埠区昆山、汪田、民权、湖陇、练溪、洪巷6个公社和湖陇镇,波及无为、枞阳、濉溪三个3个县、市。从其成员构成来看,有地主11人,富农3人,坏分子3人,土匪1人,伪三青团分队长1人,地主子弟9人,小刀会会员1人,兵痞3人,被清洗干部12人,被开除学生1人,共45人,占该案成员总数38%。基层干部中少数政治上动摇的分子,也参加了这个组织,其中有木匠组组长1人,生产组长2人,民兵干部5人,社办工厂车间主任1人,生产队会计2名,共11人。其中还有共产党员2人,共青团员5人,基干民兵8人,普通民兵37人。这个组织共有骨干分子28人,包括主犯1人。其中有三青团分队队长1人,地主子弟5人,被清洗干部5人,计11名,占骨干分子总数39%,其他皆为农民。14其参加人员社会成份的多样性,涉及面之广,在秘密状况下,短时间内参加人数之多,甚至还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加入,也正说明了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的严重性。

四 黄立众组织「劳动党」暴动案破获后的结果和影响

  以黄立众为首的「劳动党」反党反政府案件被破获后,在无为县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劳动党」组织和成员受到无为县政府和公检法部门的沉重打击和严肃处理。经无为县委拟处,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当时无为县隶属于芜湖地区,后改隶属于巢湖地区)同意,判处黄立众死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吴舜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人有9人被判3至7年有期徒刑。

  黄立众本人自入狱后,无为县人民法院曾多次组织法官对其进行审讯,无奈黄的政治理论修养太深,常常针贬时弊,慷慨陈词,始终不肯认错,并在狱中组织号犯,冲击监狱,写「反动黑诗」,如(1)五言:「饿死千千万,家家无鼠粮。感时天落泪,悲来风癫狂。大道埋枪炮,羊肠伏虎狼。何当再北上,奏本给太阳。」(2)焦面诗:「一步一陷井,井井埋活人。先生教学生,为民要忠诚。饿死千千万,为何不动心?」(3)菩萨蛮:「铁幕难买自由贵,青春誓给人民累。饿死地灰悲,遍野尸骨堆。今朝还杀人,龙心何时碎?莫学秦始皇,快获真舜尧。」

  此外,还利用节省下来的草纸来记写他的思想。经狱警多次教育而仍不悔改,再以装疯卖傻以求保释出狱,继以绝食、自尽以示威,坚持「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写信给毛主席,要求狱中领导代其向省和中央上诉,自1961年至1970年在无为监狱关押期间,其生活基本如此。

  此后,随著政治形势的发展,在深入调查「劳动党」案件的过程中,对「劳动党」组织的审查和处罚力度也在加大。1970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无为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刑事判决书(62)刑字第27号判决书判决首犯黄立众死刑,立即执行;判处主犯吴舜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同案犯7人分别被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8人被判管制2至5年;9人被判为反革命分子、监督生产;有11人被判为反革命集团成员;有83人不定为反革命集团成员。给无为县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首先,许多无辜群众受此案的牵连,遭受打击和迫害。

  据笔者后来走访得知,即使那些没有被划为反革命集团成员的「劳动党」成员后来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干部的批斗和迫害,那些被判刑的「劳动党」成员不仅自己本人遭受打击,连他们的家属、亲戚及朋友都受到牵连,据《无为县志》记载,1968年,安徽省无为县牛埠区汪田、湖陇、练溪、洪巷公社和湖陇镇在清理阶级队伍中,错把一些人打成反革命组织「劳动党」。这个案件涉及12个生产大队,牵连180多人,关押70人达100多天,造成严重后果。15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

  其次,在物资极为匮乏的时期,无为县公检法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甚至动用军队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侦破、审理。

  第三,「劳动党」组织对昆山乡的生产也造成一定的影响。仅昆山公社临湖大队共6个生产队,就有四个生产队由于参加「劳动党」组织的成员较多,受其影响极深,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劳动力出勤率很低,第五生产队出勤率仅24%,第一生产队出勤率只有22%。16

  第四,给当地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

  该案被破获后,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对于那些参加「劳动党」的成员也没有区别他们各自参加「劳动党」组织的动机、原因和方式,许多「劳动党」成员或是被哄骗而加入的,或是被别人报上名,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稀里糊涂地加入的,有的人甚至与黄立众根本就未曾谋过面,都因为他们的名字在「劳动党」组织的花名册上,而遭受打击和迫害,前后直接被该案牵连者达180多人,打击面过宽,其中许多人都是无辜获罪。

  至于那些「劳动党」成员更是遭到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如「劳动党」成员之一的焦水云说:「我被捕后,在当时左倾路线干扰下,法院不以(依)法办案,大搞逼、供、信。历次提审,我总是向法院诉说误入理由,但是审判人员不由我分辩,强迫我认罪。我开口分辩,他们就采取所谓的「革命行动」,讲通俗话,就是动刑。我身上多处受伤,每逢天阴或干重活就发痛……,在证据未实,只凭我上名盖章为依据,判(我)为现行反革命骨干分子,判有期徒刑10年,强迫劳动改造。父母、妻子和子女受苦胜我十倍。当时阶级斗争扩大化,搞得很利(厉)害,帽子、棍子满天飞。他们哪天(每天)都挨骂受气,运动一来,要关就关,要训就训……」(原信字句有误,括弧内为笔者所注)。17

  焦水云因饥饿所迫,想改善生活,又盲目轻信,而加入「劳动党」,受到迫害,还情由可原。更有甚者,连那些劳动党成员的子女、亲戚都遭到牵连、批斗,如现为昆山某中学教师程某,曾因其父参加了「劳动党」组织,两次考取无为师范名额都被取消。其他被牵连者则被挂牌游行、劳动改造、监督生产,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

五 对黄立众「劳动党」反党反政府案件的几点认识

  笔者认为,黄立众组织「中国劳动党」图谋暴动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其主观原因是他勇于坚持实事求是、敢于为民说话的精神及其对现实强烈的不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识份子在平民百姓心目中通常占有重要地位,黄立众在当时的农村,可谓是很有学问的文化人,又是北京大学的学生,是乡亲们信任和崇拜的对象。群众有甚么问题都愿意向他反映,向他征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他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他也曾对当时农村的现实状况进行过调查研究,也曾努力为当地百姓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残酷的现实使他无所作为,特别是他被开除学籍回到农村后看到和亲身体会到的农村悲惨现实生活,当所有想改善现实的努力都告失败后,便产生了对现实社会制度的不满,于是想建立一种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中国劳动党」,来取代他所认为当时已不代表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愤而走上反党反政府道路,企图用暴力来改变现状。

  其客观原因是党的「左」倾政策给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破坏和由此引起的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其中大范围的饥饿问题和地方干部的横行霸道问题尤为突出。从全案角度来看,黄立众等人当时指向的矛头,主要是针对三年自然灾害这段历史时期。出发点是关心群众疾苦,讲的也是当时实际问题,例如他在「告全国同胞书」、「关于人民群众力量问题」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所反映的情况。当时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实际情况是,群众听干部的,下级听上级的,地方听中央的。上层所下达的任务,其下级得不折不扣地完成,以致地方干部弄虚作假,谎报产量,国家粮食征购增加,强迫农民卖过头粮。粮食紧张,副食品紧张,同时地方干部克扣社员饭票,吊打捆绑社员都非常残忍毒辣,人民生活越来越困难,许多农村出现了饿死人的悲惨局面。所以,当时社员对地方干部都痛恨之极,在黄立众《惩治官僚主义腐败分子条例》中共有10条,其中有7条规定是针对「五风」干部的,如规定「捆、打、吊、骂、克扣饭票、罚款、贪污腐化及损伤生命财产的穷凶极恶的官僚主义分子,立即就地正法」。

  由此可知,黄立众组织「劳动党」,待机暴动,主要是反对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极「左」政策,对「五风」干部不满,为群众说话,其组织成员大多数又是基本群众和少数党、团员。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某些方面也是正义的、合理的。因为当时他们所处的环境是「干部违法乱纪,群众生活确实困难,加上自然灾害,群众民不聊生」。他之所以不再采取正当的提意见方式,是因为事实上他也尝试过,而当时的现实已阻断了这一途径。他又像是敢为群众说真话,如他在交待中说:「我告诉农民,这样的社会主义我们不要,我们要的是真正的衣食温饱的社会主义」,「我认为共产党58年以前都是正确的,以后是不正确的,是冒牌子的」,「我对现政权不满是事实,我建立政权是事实,我认为农村实行责任田,食堂自由与我思想是一致的,我是想反党,我觉得党是搞社会主义的,为甚么搞成这样子?我的理想是从社员生活好角度出发」18。其思想基础反映出他对党的现实不满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而他的出发点又是关心群众。

  正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法刑三鉴字(82)第107号批复无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所说:「被告黄立众为首的『中国劳动党』,主要是出于对当时农村受『左』倾政策的影响,农民生活没有改善和对『五风』盛行不满,想要改变和改善这种现状,并非出于反革命目的,而且他的主张现已证明有些是正确的,但被告黄立众为首成立的组织是非法的,错误的,原判以反革命集团罪处刑不当,属冤杀,其余被告均宣告无罪。」历史终于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但留给我们的教训也足够惨痛。

  但是,黄立众撰写的一系列反党反政府政治纲领,成立「劳动党」组织并发展「劳动党」成员,待机暴动,其行为已明显具有反党反政府性质,其方式也是极端的,因为社会主义矛盾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然而他却以秘密地组织反党反政府组织,希图借助暴动手段解决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却是错误的。

  由于党内「左」倾政策的错误,造成了当时农村社员生活的极其困难。自古以来,中国农民都有「好死不如赖活」的思想。在饥饿的驱使下,连基本的生存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一经别人鼓动宣传而乘机作乱,也是情理中之事。当然,全国各地当时的具体情况也许不一定都像无为县昆山公社这么悲惨,黄立众案件也只是具体个案,但是全国当时农村农民的饥饿状况,昆山公社的情况虽不能概其全貌,也可借其窥见一斑。黄立众组织反党反政府活动,在短时间内竟有这么多人参加,且有大肆蔓延之势,其原因,即使在今天仍值得我们去深思。据笔者调查,当时社员对「劳动党」主要抱有三种态度,一部分胆子大的社员一开始就加入「劳动党」组织,并对之坚决拥护,积极活动;一部分胆子较小的社员持犹豫不决、徘徊不定的态度;更多的社员则持观望的态度。倘若「劳动党」组织再酝酿一段时间,饥俄会驱使更多的饥民加入,其后果将不堪设想,所幸的是党及时破获了这起案件。

结 语

  总之,黄立众进行反党反政府活动的主观原因是对当时农村中由「五风」引起的饥饿的不满和对地方干部暴行的愤怒,而这些又是当时的「左」倾政策的产物,所以说,「左」倾错误的政策才是黄立众进行反党反政府活动的主要原因。

  历史已经过去,但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给我们的教训,我们应该吸取。黄立众反党反政府暴动未遂案件再一次告诉我们做好农村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村的稳定是国家长久治安的前提和保证。目前,我国农村长期以来潜伏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地处理好「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长久之计。   


注释 1
无为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制案件档案《现行反革命集团──「劳动党;黄立众》,档号10120,无统一页码,现藏无为县人民法院档案室。

2 同注1。 3 同注1。 4 同注1。 5 无为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无为县志》,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页342-343。 6 同注5,页127。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的毛泽东文稿》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页431-432。 8 同注5,页28。 9 同注5,页27。 10 同注1。 11 同注1。 12 同注1。 13 同注1。 14 同注1。 15 同注5,页31。 16 同注1。 17 同注1。 18 同注1。


谢贵平 1972年生,安徽无为人,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新疆塔里木大学文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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