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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夢想﹕美國政府工 - I have been there done that!

(2010-06-07 15:42:08) 下一个

「一張報紙﹐一杯茶」﹐很多人以為我去了市政府會是如此安逸的生活狀態。豈料﹐一杯茶還得自己帶水、帶茶葉、帶杯子的﹔那一張報紙呀﹐得看仔細了﹐冷不丁地﹐哪個老美記者就把你的上司或者是上司的同僚給揭發一下﹐報紙上說他貪污了兩張球賽票﹐本月薪水立即自覺地減掉400塊錢﹐政客的態度要很諔┖蜔o辜的。

自認性格太單純﹐做了七個月的公務員﹐乖乖地溜回家當個家庭主婦比較心安。

離職後一個多月﹐電話來了 --- 來電顯示是 以前的同事﹕方。

我知道她不是來找我吃飯飲茶的。「你還記得那位80歲的老太太嗎﹖她又來了﹐你當時是如何處理的﹖」電話的那一頭﹐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毛骨悚然﹐思緒又拉回到任職的那段經歷。

坐在政府大樓裡面是有空調、電腦和舒適的桌椅的。但是民眾的每一件來信每一次來訪都會令你如坐針毯。那些事情都是很著急﹐很困難﹐很無奈的﹐選民對政客的期許都是很高、很強烈、很執著的。

剛放下一通投訴治安不良的電話﹐我答應說一定會以議員的名義去與警察局長深入溝通。一轉身﹐我的老美同事告訴我說﹐有一位只講國語的老太太找上門來了﹐需要求助。鑒于本人流利的中文能力﹐這一接待工作﹐非我莫屬。

那是一位87歲的老太太﹐客觀地講﹐長得眉清目秀﹐言語思路很清晰。自忖﹐如果我能夠活到80歲並能夠口若懸河地來到政府部門理論一番﹐我就很佩服自己了。

老太太的態度很急切﹐說她有個逾100歲的丈夫﹐夫婦二人現在住在市中心的老人公寓﹐但是即將被老人公寓的房東掃地出門﹐實在是愁苦無路﹐才來到政府。「如果你們不幫我﹐我們夫婦明天就在這裡打鋪蓋了」老太太言語是棉中帶剛﹐令心善的我又覺同情﹐又怕她真的在市府打地鋪。

快點拿出小本子記錄下她的公寓地址。畢竟是年歲大了﹐她說不清楚房東的名字 --- 那也沒有關係﹐我可以電腦網上查﹔而後問他房東為何要趕走老夫婦﹐是不是房租問題﹐「他是個壞人﹐他是個壞人」﹐老太太徑直這樣講下去﹐看來似乎跟錢也沒有關係﹔又問她是否有子女﹐我們可以聯繫她的家人﹐「我孩子都大了﹐女兒出差去了﹐不在美國」﹐在接下去的半小時內﹐就是沒有能夠問出女兒的名字和聯繫電話﹐一百個「不知道」。

老人的訴求是希望政府出面﹐讓她能夠繼續在該老人公寓裡居住。

而老人所住的公寓其實並不是我所服務的轄區﹐我完全可以把皮球踢給該區的公務員。但是我不能這麼做﹐人家就是沖著華裔民選官員來的﹐講國語的人不幫她﹐難道找個阿米哥跟她談天不成﹖

在她所居住的選區的公務員中﹐有位律師﹐我和這位律師一起出面與房東溝通了。房東的理由很簡單﹐說這位老太太製造了很多麻煩﹐包括騷擾鄰居和引起火災﹐甚至引來了消防隊和警察等等。房東已經在去年冬天發函給她﹐令其90天之內搬遷。而後﹐老太太的女兒曾與房東交涉要求延期﹐房東也答應延期了2個月﹐但是現在時間又到了….

謝天謝地﹐居然老太太真有女兒﹐而且這個女兒還為老母做點事情的。我們從房東那裡得到了她女兒的名字和手機號碼。

與此同時﹐我的律師同僚說﹐經查﹐房東還沒有起訴老太太﹐目前老太太至少是可以拖延時間。過時不搬﹐房東只能起訴而不能武力驅趕住客的﹐所以﹐等到房東起訴後再回應。老夫婦應該不會被趕到街上去的。
又與此同時﹐我們聯繫了政府內的住房部門﹐住房部門提供了全市所有可負擔老人公寓的名列﹐但需要申請人選擇並自行申請。這是我們無法代辦的。

既然有了那位女兒的聯絡方式﹐我帶著將信將疑的心情﹐撥了那個手機號碼。撥了好多次﹐好像是關機的樣子﹐我留言了﹐並留下了聯繫電話希望她能夠儘快回電。心想﹐老太太說女兒出國了﹐估計確實是這樣吧。

過了兩天﹐我盤算著﹐這位女兒也不知道何時回美﹐不如再打打她的電話看﹖1234567﹐電話號碼撥了之後﹐有鈴聲了﹗啊﹐有希望﹗「喂﹖ 」 --- 電話的那頭出現了一位女子的聲音。我不禁欣喜若狂。

在接下去的二分鐘之內﹐我由欣喜若狂變為憤怒﹐因為這位女士說她並沒有出國﹐她也聽到了我前日的留言。

「 那你為什麼不回電給我 ??!! 」 -- 我很想這樣質問她﹐但是我沒有。進而是以很耐心的方式與這位女兒作交流﹐她說﹐為了其母的居住問題﹐她也咨詢過律師樓﹐其它的老人公寓她也花了時間研究﹐多數都很貴﹐便宜的又都需要等待很多時候。所以她沒有採取其它行動。

對此﹐市府的住房部門表示﹐廉價的老人公寓確實需要登記並等待很久﹐但是如果你不登記的話﹐那就永遠等不到了。我也把這一信息轉達給了這位女士﹐但是她覺得等待太長沒有意思。於是﹐我只能作罷﹐我總不能拿著槍逼人家做什麼﹐畢竟﹐我的「功能」是協助解決問題﹐以此維護政客的形象。

在與這位女兒的對話過程中﹐她還透露說﹐其母女關係很糟﹐所以做女兒的感覺愛莫能助。這一點﹐我是無法理解的﹐因為我和父母的關係都非常好﹐如果我的母親在老人院裡感到受欺負﹐我定然會把她接回家﹐即便是住客廳﹐也比受罪好。當然這是題外話。

此後﹐我立即直接打電話給這位老太太﹐告訴她﹐我們已經聯絡上了她的女兒﹐並提供給她一些建議。讓她放心﹐房東答應不趕走她的﹐也希望她能夠與女兒溝通商量﹐尋找並登記其它的老人公寓是為長久之計。

之後數日﹐老太太又來了一次﹐我就把同樣的話再說了一遍。華人政客也與她簡約面談﹐讓她感到不虛此行﹐我們確實是關心她的。

再過了數日後﹐她的女兒在電話裡告訴我﹐她已經採取法律行動了﹐並感謝市府對於其母的關心。語氣是淡定的。

事至此﹐既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政府辦公室就不便插手了﹐我也與熟悉法律的同僚以及上司確認後﹐感覺舒了一口氣。總算﹐這個女兒在為母親爭取應得的利益。

沒想到﹐這位老太太又登門拜訪政府辦公室了﹐看來問題還沒有解決﹐甚或是更為棘手了。抱歉﹐我已經不在其位﹐不能幫忙。即便是仍然在職﹐也幫不上忙。畢竟﹐政客不是孫悟空。房東有他經營的考量﹐他並沒有違規操作﹐更不把政府的干涉放眼裡。

圖為母親在我曾工作過的地方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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