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天如水月如眉

许多事不可做,许多事不屑做,又有许多事做不出;既不能解释,又不能抱怨;就是穷酸一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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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笔收入

(2006-09-10 08:32:55) 下一个

我应该是被父母保护的太好的典型了,工作经验很少,应该说极少。第一份收入是小学五年级时到一家做点心的小工厂打工。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其他人称好份量、装盒的点心搬到库房里码放好。工作倒也不繁重,每天也就是搬个四五百盒罢了。一周七天,共赚了九块钱。那时候把那九块钱藏得好好的,时不时还拿出来数数,用老娘的话我是一脸财迷相。再挣钱时便到了大二,时薪15块给院里设计招生展板和简章。大夏天办公室空调下、电脑前一坐,轻轻松松几百块到手。大三时,时薪增至25块大洋,四位数的工钱让我很彻底地在家中二老面前显摆了一把。到了澳洲,打工又排上了日程。那时候曾经陪朋友去面试,为了帮朋友争取利益,我扮了个总是微笑的黑脸,结果她后来去试工的时候,老板直问她我的背景,弄得我们俩一头雾水。好了那是她的第一笔收入,现在转回我的第一笔收入。

才到墨尔本的时候都是走路去Clayton Shops买菜,主要是为了省车票钱和减肥。我一向都是路不拾遗的,当然我不拾遗主要是因为我每次捡到钱——大都是几分硬币之类,连警察叔叔都不屑收——就会丢东西,一般都是手表、手链之类的。所以,在国内的时候我绝对是路不拾遗的好市民。好友们还曾打赌地上有多少钱我会弯腰去捡,我的答案——不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可到了澳洲的第一周我便不停的经受考验:买菜的路上躺着的、手推车里塞着的,就连不小心平地摔个跤也能看到一块、两块的硬币。后来索性我就都捡了起来,再趁左右没人丢进捐款箱里。现在算算,来了3年间捡了大概有十多块钱,也算是老天给我捡钱付的工资了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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