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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做中国人,耻吗?

(2012-05-10 16:37:58) 下一个

香港某报5月8日刊一署名评论,题为《以做中国人为耻》,文中称:“移民美国成为许多中国人的共同目标”,“都说中国崛起了,但炎黄子孙却以做中国人为耻,以做美国人为荣,实在讽刺”,云云。


笔者以为,民族和种族是人与生俱来的宿命。改变一个人身上的民族和种族符号,远比换一本美国护照要难得多。许多华侨移民国外,仍强烈坚守中华文化的认同和故国情怀,这是一个长期存在而且从未中断过的事实。正是在这种坚守中,他们获得了身份认同,获得了尊严感,获得了族群凝聚力,获得了精神家园。现在公开声称“以做中国人为耻”的人,如若移民国外,人家仍会把他们视为中国人,不信试试。“以做中国人为耻”,不会让任何中国人获得尊严,不信试试。美国黑人在反种族歧视的斗争中提出过“黑即美”的口号,以此提升黑人的尊严感。黄种人恐怕不应提出“黄即丑”的口号吧。


该文实际所谈的是当今世界的移民现象。移民现象古已有之,中古时代,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据说中国北部的匈奴人后来移到匈牙利去了。农耕民族则倾向稳定,有着“身土不二”的价值观,但实际上,移民现象也很多。以中国为例,就出现过“衣冠南渡”,“湖广填四川”的大规模移民。这是社会历史现象,想居住在哪里本是人的自由,而“耻不耻”的说法,只是文人们的泛道德化游戏。


如今已是工商经济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世界,移民行为更加轻松简便。以西欧为例,移民人数恐超过人口总数的10%,早在2200万人以上了。美国历史上就是移民国家。中美两国,国土面积相近,自然条件美国恐怕更好一些,美国有3亿多人口,中国有13亿人。按理说,中国应移5亿人过去,两国都有8亿人,才有可比性。当然,这是妄说,美国是不会这么做的,搞一点特例抢占道德制高点可以,实现“自由迁徙”的普世人权则不可能。据说,方励之去美国后,也发出过“先来后到,权利平等”的呼声,大约是心有所感吧,多少反映了美国社会仍存在的种族轸域。


从中国自身说,近年来,中央政府在人口流动上已相当开放了。在北京一个幼儿园,笔者就看到几个欧美小伙子在照看中国小孩子。中国人向外流动,障碍恐怕也不在中国。


《聊斋志异》中有个豁达先生的故事。豁达先生遇上一位上吊而死的女鬼,女鬼想吓死他当替身,以求自己还阳复生,但豁达先生实在豁达,不为所动,女鬼无奈,求教,豁达先生说:“好大世界,无遮无碍,你去我来,有何妨害。”在移民和人口流动问题上,中国大可仿效这位豁达先生。事实上,近年的中国也是如此。


但当今另一个基本事实是,外面的世界,有遮有碍。这个遮碍,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流入严格控制。对这件事,各国有自己的利益和社会考量,他人不宜去说三道四,扣人权大帽子。但这显然是“普世人权”的一个悖论。发达国家以往对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放得宽一些,也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最近西方闹金融危机,美国对投资移民制定了新的税收法规,据说,有些投资移民美国的中国人已开始掉头“逃离美国”。看来,在移民这件事上,“耻不耻”的更像是一种说辞,最重的砝码还是利益的权衡。从这点上说,中国为维护自己的国家社会利益,倒是应该制定有关的法规,不能稀里糊涂地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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