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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内人士撰文揭露毛左势力复辟文革的七步曲

(2011-09-15 09:13:46) 下一个

中共党内人士撰文揭露毛左势力复辟文革的七步曲

文章来源: 多维 于 2011-09-15 08:07:46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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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公开复辟文革的言行在中国甚嚣尘上,大有卷士重来之势。就在前不久的毛泽东逝世35周年纪念期间,中国左派网站毛泽东旗帜网还发文呼吁,文革得再搞多次,才能使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生根开花结果。为揭露阴谋家们可能复辟文革的倒行逆施行为,同时尽可能避免涉及过于敏感的人和事,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近期刊登中共党内人士文章揭示出左派人士复辟文革的路线图。

这篇文章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进行了全面否定。邓小平同志曾经不止一次谆谆告诫全党:“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官方对文革那段悲惨历史一直遮遮掩掩,对文革形成的制度原因没有进行全面剖析,对中华民族和无数国人同胞因此遭受的深重苦难没有进行深刻揭露,对加害者没有进行彻底清算——甚至在政治现实利益面前,出现了兄弟一笑泯恩仇的大欢喜局面,导致近来公开复辟文革的言行甚嚣尘上,大有卷士重来之势。

文章指出,历史绝不会简单的重复。若左派人士复辟文革,必然不会是上次文革一模一样的复制,在发动者、政治纲领、不同阶段的依靠力量、打击对象和打击手段方面,必然出现似曾相识又不完全相同的新花样。左派人士复辟文革的路线图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在这一阶段,妄图复辟文革的头面人物先是在台面下发展自己的同盟军,并充分动用自己已经掌握的权力或通过利益交换,在宣传、政法部门和军队内安插自己的亲信;在已经掌控的部门,寻找机会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清除异己,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确保牢牢控制要害部门和关键领导岗位。这个阶段的主要依靠力量是自己和长辈长期累积的人脉、政治资本,包括一批对自己绝对忠诚的亲信死士;打击的对象是自己权力影响范围内的异己分子,包括占据要害领导岗位的不听话者和企图破坏自己政治意图、政治声誉的麻烦制造者。在没有树立自己绝对的个人权威前,打击异己的手段当然不能像当年文革那样,只要说谁反对毛主席就是反党、就可以将他打倒那一套,而是在个人生活作风和经济犯罪问题上做文章——今天能在这两个问题上无懈可击的官员及其亲属,可能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一个了,谁只要不听话,保证一抓一个准。将腐败分子清除出党,让人无话可说;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刑,同样是罪所应得。在树立个人绝对权威之后,则可以将一切不听话者,视不同情况或送劳教,或送精神病院,或随便找个理由判刑入狱;对犯罪证据比较确凿者,或者思想反动的死硬分子,则公开宣布其罪行,一律从肉体上加以消灭,必可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

第二阶段:舆论准备。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古今中外的政治家要实现其政治抱负,无不高度重视占领舆论阵地,扩大民意支持基础,一贯靠谎言来支持其政治主张合法性、正当性的左派人士自然深谙其道。妄图复辟文革的头面人物,在组织准备初步就位之后,会在其手下智囊的帮助下,提出一套自己的政治纲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铺天盖地的舆论宣传,力争实现三个主要目的:一是为复辟文革的正当性摇旗呐喊,立威造势;二是打击压制不同声音,进一步消灭政治异己分子;三是壮大自己的同盟军和支持者。为减少复辟文革的阻力和树立与时俱进的新形象,妄图复辟文革者绝对不会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要复辟文革,而是会提出一套能取得社会大众支持、与现行体制冲突不大但又令人耳目一新的政治纲领。比如,把复辟文革称为“复兴社会主义”。又比如,提出“四忠四反”的政治纲领——无限忠于以某某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无限忠于复兴社会主义思想,无限忠于人民群众利益,无限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决反对一切全盘西化主张,坚决反对一切官僚主义作风,坚决反对一切贪污腐败行为,坚持反对一切为富不仁恶行。

为争取民众支持,可同时提出一些诸如“民生至上”、“群众利益至上”这类贴近民情民意,容易迷惑社会底层劳苦大众的政治口号。由于这些政治纲领和政治口号抓住了人民群众反应最为强烈、要求最为迫切的反腐败、均贫富问题,既能让反对者哑口无言,又能煽动大批不明真相群众的狂热支持,为下一步“杀贪官、抓右派、打富豪”做好舆论准备,并从中发现“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进一步壮大政治同盟军和基层组织力量。

第三阶段:复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如果说第二阶段主要是发动官方媒体自弹自唱、引蛇出洞的话,到了这个阶段将彻底抛弃温柔的面孔,抛弃文革后宣称的今后不再搞“运动”的禁锢,明确提出“复兴社会主义运动”的口号,并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理论联系实际,在全社会掀起复兴社会主义教育的新高潮。这个时期对政治异己分子不再像前两个阶段那样以说服教育为主、打击惩处为辅,而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工作与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相结合,镇压一切宣扬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法治思想的“卖国贼”、“反党分子”,以及抱着陈腐的所谓改革开放教条不变、反对复兴社会主义理论的“反革命保守势力”。重点打击对象包括以下几种人:1、近年来在报刊和网络上散布过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的头面人物;2、在各种公开和私下场合,散布对新时期复兴社会主义理论提出怀疑和不满的保守势力;3、文艺、宣传、出版、教育和律师界倡导复辟资产阶级民主与法治的所谓自由派人士。为展示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同时威慑和挽救对复兴社会主义思想持有怀疑、观望态度的普通群众,最终起到争取绝大多数、尽可能减少打击面的效果,媒体要集中公开报道一批对卖国贼和反党分子进行逮捕、判刑、处决的案件,宣传通过劳教、强送精神病院、组织政治学习班等方式治病救人的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为避免国内外反动势力通过手机、互联网、国际直拨电话等现代通信手段相互勾结,煽动反革命动乱,在这一阶段开始后要全面实施手机、网络实名制,同时除保留政府内部少数特殊机关的海外通信、网络联系,切断所有普通民众的国际互联网、国际直拨电话和手机国际漫游功能,禁止使用一切卫星通讯工具,禁止收听敌台,必要时可停止一定区域内的手机、电话通讯和切断网络联系。

第四阶段:清党反腐运动。

鉴于干部腐败的公开化、无耻化已经到了令国人深恶痛绝的地步,严重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同时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不纯洁,行动中消极对抗复兴社会主义运动,而通过现有机构、常规手段,已经无法清除这些隐藏在党内和革命干部队伍内的蛀虫,因此有必要发动一场严肃的清党反腐运动。建立专门的权威机构如“联合调查保卫部”、“跨党派整党小组”等,整合党的纪委和公检法司安等相关部门的职权,赋予其全面清理干部队伍的权力,并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开门整党,防止闭门造车、走过场。对群众检举的每个违法、犯罪线索,由各级“联合调查保卫部”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先“双规”再查实。凡是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000元的腐败分子,以及反对复兴社会主义运动的反党分子,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永不录用。对于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或者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有其他恶劣情节,比如有索贿行为,或散布过反党、反复兴社会主义言论的,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为减少打击面,全面贯彻“三宽三严”的宽严相济原则,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处理从宽、党纪政纪处理从严,经济违法犯罪处理从宽、政治立场反动处理从严。在清党反腐运动中,尤其是在运动开始阶段,要注意保护军队和政法部门的高级干部及其家属免受冲击,确保不让别有用心的坏人造谣中伤、动摇党的核心依靠力量,在运动后期可以针对军队、政法系统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在这个阶段,既要将一大批腐败分子和反党分子清除出党、清除出干部队伍,又要注意随时在实际斗争实践中大力发展优秀分子入党,将大批表现杰出的人才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增加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岗位的新鲜血液,从而起到吐故纳新的效果。大约用一年左右的时间,经过党员干部自我检查、发动群众揭发检举、组织调查核实证据、做出结论和处理意见、党员重新登记五个过程,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经过全面审查,最终实现纯洁组织、培养锻炼干部队伍的目标。

第五阶段:除奸扫黑运动。

完成清理党员、干部队伍的阶段性任务后,有力地纯洁了革命队伍、巩固了革命政权,腐败现象得到了根本性改变,消除了反对复兴社会主义的杂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空前提高,但还没有彻底满足人民群众提出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合理要求。因此,需要吸取我党历史上土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镇压反革命的成功经验,以及总结几年前重庆先行、先试一步的“唱红打黑”斗争伟大实践中的具体做法,结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局面,深入开展一场以打击不法奸商和扫除社会黑恶势力为主要目标的“除奸扫黑”运动。查处打击奸商和社会黑恶势力,一是依靠公安、工商、税务、社保、环保、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已经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追到底,查过水落石出;二是深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深挖奸商和社会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奸商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按罚没资产金额的1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快速兑现。为防止官商勾结,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检举不查或查处不力的,或者给奸商通风报信、对奸商违法犯罪行为隐瞒不报的,一律视为黑社会保护伞,按黑社会组织主犯从严、从重处理。凡是有商业欺诈、合同诈骗、虚假注册、虚假出资、偷税漏税、欺行霸市、欠交社保、使用童工、非法排放污染物、走私、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可杀可不杀的杀、可抓可不抓的抓、可罚没可不罚没的一律罚没,奸商经营的企业一律收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抓住一个就必须使其家破人亡、倾家荡产。为减少打击面,尽快完成新时期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凡外资、民营、私营企业主或股东在其罪行被揭露之前,主动将其超过正常生活必需的全部家产和所属企业自愿捐赠给国家的,可以既往不咎。同时,为落实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实现居者有其屋,打击炒卖房产的不法行为,任何人凡是超过当地平均居住面积的家庭房产,以及超过经营必需的外资、民营、私营企业生产性用房,一律按房产评估价格的10%征收房屋保有税;允许持有多余房产的个人和外资、民营、私营企业,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捐赠给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自愿捐赠给国家的居住类房屋,划出其中一部分由政府无偿分配给无房户和住房困难的革命群众使用。为实现低碳生活、减少环境污染,并防止极端分子利用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禁止私人拥有汽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第六阶段:全面恢复计划经济。

经过几年的复兴社会主义运动之后,受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围攻,国内经济出现了暂时的困难,尽管如此,复兴社会主义运动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彻底消除了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打击了奸商、富豪对国家经济和人民群众的巧取豪夺,实现了中国几千年来没有过的全民医疗、免费教育、人人有房住、人人有饭吃,整体而言国家形势一片大好,人民生活蒸蒸日上。

在消灭剥削阶级之后,国有和集体经济占据了各行业绝对主导地位,因而必须彻底抛弃无序竞争、滋生罪恶温床的市场经济,全面推行有序管理、运行高效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此全面恢复国有与集体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统购统销,恢复居民购买生活日用品和大件消费品的凭票供应制度。停止农村的包产到户,建立类似以色列集体农庄的共产主义新农庄,打击乡村土豪和黑恶势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消除村民之间的贫富悬殊现象。借鉴亲密友邦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成功经验,为实现共同富裕,壮大国家财政实力,同时预防在消灭旧的腐败问题之后产生新的腐败,以新版人民币替代原发行的人民币,并禁止居民个人持有外币,规定每个城市居民可凭手中旧版人民币和外币兑换最多1万元新版人民币,每个农村居民最多可兑换2000元新版人民币,其余旧版人民币和外币一律上缴国库;单位只保留6个月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和职工工资,其余一律上缴国库。城乡各单位逐步过渡到由国家统一调拨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品;城镇职工工资经政府部门制订统一标准重新核定之后,由财政拨款或以实物形式发放;农村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由集体农庄统一采购和分配。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物资之外,停止进口一切外国产品,并禁止出口一切消耗资源的初级产品,进出口权全部集中到中央统一管理。

第七阶段至第N阶段:不断重复第三至第五阶段的各项政治运动,同时不断“完善”复兴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由于国家经济迅速崩溃,除特权阶层外所有民众陷入极度贫困,最终导致大量不相信复兴社会主义理想的不满民众被肉体消灭,但国家政权仍被强大的专政机器牢牢控制,直至出现一位开明的接班人重新开启又一次历史性变革为止,或当中国总人口由于非自然原因死亡急速锐减至5亿人以下,而被忍无可忍的国际社会以武力出手拯救,然后又有成百上千万过去的压迫者被复仇群众的怒火所消灭。从此中华民族走向民主与法治,在民主体制建立5年后中国大陆与台湾统一,散布于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大量回流到自己的祖国。复辟文革的“复兴社会主义运动”灭亡30年后,中国人口恢复到10亿,50年后中国人口恢复到13亿,其后保持在这个水平上下波动,并且经过差不多两代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的不懈努力,中国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强国,但每个中国人并没有表现出50年前那种狂热的民族自豪感,而自认为只是属于地球村普通的一员——那时世界各国都实行了民主政体,各国人员往来均实行签证互免,护照就像现在的居民身份证在国内使用一样方便,真正实现了各国贸易、信息和人员往来的自由化。惟一留下的悲伤记忆是,联合国将每年中国农历除夕定为全球“中国政治死难者哀悼日”,世界各国每年都会在一天纪念中国复辟文革时期死难的数以亿计的国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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