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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街的小屋

(2021-03-23 15:12:51) 下一个

查尔斯街的小屋

前不久,整理照片时,又看见了我在查尔斯街住过的小房间,一时间心中又是生出许多感慨。看过去的摄影总会让我有这样的感慨。摄影技术的发明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时空维度,甚至影响到对于生活的真实性的感知,我现在是这样想的。

查尔斯街是我刚来到澳洲时住的地方。当时我的前妻先到了悉尼大学。到后她就在这里租下这处小房子。查尔斯街尘封而幽静,它的年代久远,离悉尼大学非常近,走路不用十分钟。我刚来到澳洲下了飞机第一次看见这间小屋,感觉它小到那时产生出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可能因为在美国每个人都住很大的房子,而这个小屋只有一间工作间,一个厨房和一间小浴室。房间里面放了一张双人床和一张很长的长条桌,桌子我很喜欢,非常简单,就是很长的长条木板,下面支着四条铁腿,然后,屋里就没有什么多余空间了。不过,门边立了一支小鞋架,后来我们的许多鞋就都纷纷从各自的盒子里跑出来,七仰八翻的躺在鞋架的周围,有趣的是成对的两双总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它们一般会相距在一起,但有时也会离得很远,不过,即便远仍然一眼就能找到,可能是因为形状和颜色以及新旧程度的相似。我的前妻先来到澳洲后就告诉我,等我来后我们会一起去找一个更大的地方。结果我来之后,在这里一住就喜欢上了查尔斯街的小屋,于是就一直住下去,一直到租赁的公司要重新整修房间把我们赶走。那是在一年的年底,12月,当时我们很有些狼狈,仓促间买了房。其实,我们已经看了一年的房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一年做不出决定的事情可以在一两周做出。现在这些都已经变成我在澳洲生活中最温馨的记忆之一。在重温这些照片时,我心中油然生出的温馨和那种眷恋有些难以述说,对于查尔斯街、对于查尔斯街的这处小屋以及在这里度过的时光,我意识到这温馨和眷恋的独特,它是在此之前和之后再也不曾且从来没过的。说实话,我也并不是不喜欢大房子,但大房子对我从来没有过特别的吸引力,一种对于大房子的特别的渴望、喜爱或幸福感,没有,更不用说什么自豪了,从来没有过。此刻又看到这些照片,回想当年每次回到查尔斯街的小屋时我所感受到的那种亲切,那种特别的温馨、解乏的感觉,是住在大房子里所没有的,甚至当我想象住在豪宅里时也不会产生,似乎我总是对小的房子更喜爱。这在过去我们看房买房的过程中也可以得到证明。每当我来到那些只有一间或两个非常小的房间时,尤其当里面的布置整齐紧凑而有品位时,我们的确看了好几处这样的房子,我的心中就会产生出一种特别的喜爱,尽管当时我们并不准备买这种小房子,只是每逢周末各种房子都会去看看,但我的确羡慕住在这里的那些人。想象两个人住在这样的一个有些拥挤的小房间里,或者一个人独享这样的舒适的小空间,总会给我一种幸福感,想象本身对于我就有着一种奇异的吸引力。住在查尔斯街的经历也证明我的这种感受并非浪漫的空想,叶公好龙。装饰这样的一个小房间是非常有意思的,你需要发挥想象力巧妙安排,但实际上布置一处小房间却更容易制造出一种既简单又丰富的空间环境。因为空间小,里面不可能放很多东西,所以所放之物都是必须且常用之物,它们有如亲人;同样因为小,在这里放入几件就会产生出远近高低错落有致的变化之美,既简单又丰盈。小屋子总是更美的,它与世隔绝,只与相爱的人相守,生活在这里会有一种更真实的相互拥有的感觉,有一种时时刻刻偎依在一起的感觉,你可以在坐卧行走间做事情的时候随时的感觉到你的爱人就在你的身边,如果是你单身一个人,则可以时时感受都自己,听到自己的心声,与心相伴,而你的周围,无论高低贵贱,都是你的心爱之物。大的房间东西多了就会显得繁冗拥塞,没有用的东西总是越来越多,徒成累赘,东西少了又生空旷。后来,我们买了一个三居室,客厅很大,我在里面只摆放了一只不大的白色真皮长沙发,沙发前放一只旧皮箱权当茶几,旁边放了一个摆音响和光盘的黑色小矮柜,那个小箱柜是我捡来的。这样一来,客厅里就显得空荡。不过,这样的布置对于我远比塞满东西要好。但是,查尔斯街的小屋为什么会给我如此独特的温馨和眷恋的感觉,我认为仍然有许多更深隐的原因值得探寻。或许是因为初次来到一个全新的大陆,这里四季颠倒,有着许多奇异、著名的动物、植物,这里冬天的圣诞节是炎热的;或许更加简单,仅仅是又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每个人的一生都应该有机会在不同的国家生活;而悉尼是一个美丽的城市,著名的歌剧院白色贝壳的建筑是人类现代都市最著名的梦幻符号,我们从小就在照片里见过许多次了,而第一次当飞机开始不断下降向着悉尼机场飞去时,我从玄窗往下终于可以看到它了,这时令我惊奇的不再是在照片里她的梦幻般的洁白身影,而是另一种不可思议的样子,它不再像是一个童话,一个梦,她现在既非常真实,而且正在变得越来越真实,但又似乎不再真实,它不是洁白的,而是一种污浊中的灰蒙的白,也没有照片里那样漂亮,她似乎就是一个建筑,而非一个梦境,而且它的周围有许多杂乱的灰黑色的楼房,大铁桥和船舶,一些桅杆丛立的白帆船,但是你看着她,仍然能够感觉到她的奇异,她与众不同,在混乱污浊的背景中,她仍然美丽,她仍然不像是建筑,所以,她仍然像是一个梦,但是一个杂合怪异的梦境,然而,悉尼是一座美丽的城市,生活在这里很快你就会爱上它。它既现代又富有历史感,而且还有着大都市生活的繁忙、压力和丰富与闲适。但我想更加重要的或许还有,对于像我们这样的有高学历的小人物,漂泊海外,生活在种种难言的压力与束缚中,这样的狭小的生活空间会给予我们一种承受,一种使两个人产生相依为命的外在推力,或当一个人独处时,这样的小空间会给我一种归宿感,这是每一天人生你最后要回到的地方,而那时你身在异国他乡。其实,人生有时需要的并不是一个辉煌的成功,或者一处很大的豪宅,万贯家财,那些日常生活中平常的、轻微不足道的小小的成就、获得与拥有,这些都是同样的珍贵的和有价值的,并且它们是你可以把握并应该细心享受的;而对于我们最终有意义的就是这样的温暖的爱的情感,和这种每一天生命里的最后的归宿感。它一点也不虚幻,或许有一点点的虚幻的浪漫吧,但它们肯定是美好的、值得信赖和拥有的虚幻。而这一切又都是源于都市生活的本身的性质。如果说农耕生活的本质是耕耘的辛苦劳作和对于收获的期盼,农民关心的是天气的阴晴和季节的变化,那么城市生活的本质就是生存的残酷竞争,是工作的机会与压力,心情的变化是城市生活的天气与季节。压力、忙碌、职场冷酷的打拼、希望与机遇、细碎的快乐和无穷无尽的欲求交织在一起、混合在一起,热闹与孤寂,失落与满足,小小的成功和小小的挫折,它们不断的出现又消失,此起彼伏,潮汐涨落,调制出一杯极为矛盾、复杂、细腻的心情,那是城市现代的室内乐,而你永远不会真正的、彻底的厌倦城市的生活,有时你可能的确感到厌倦,但那只是暂时的疲惫,这里的生活总会又给你滋生出对于热闹、愉悦和希望的渴望,你于是会又一次重新的恋爱了,爱上城市的生活,你的灰色的心情只是一个阴雨的星期天,还会有许多晴朗的日子和明媚的阳光。因为,城市是人类唯一的选择,它就是我们人类的小屋,是我们人类生命最终的归宿。这样一来,都市生活本身就成为生命里的时光的记忆,它的一次次日出与日落,出门与回家,尘嚣的升起与尘埃落定,构成并酝酿出都市生活的情感基础。

摄影与日常生活中的照相是不同的,尤其如果你沉迷于摄影,并对此进行长期时间的思考,那么,你越思考便会越感觉出摄影与照相的不同。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事物。照相的完成是现场的,而一幅摄影的完成是脱离现场的,在现场之外。当刚完成一幅摄影作品时,我会清晰的意识到这种不同,即我眼前看到的这幅作品中的影像与不久前我在拍摄这张照片时所看到的那个场景并不一致,甚至是根本不同的东西,而我要寻找的是这张照片中的影像,而非那个真实的场景,北京,西安,纽约,悉尼,巴尔的摩或布里斯班,墨尔本,我的家,所有的梦幻之地。当我一次次像一个世界之外的旁观者注视着那些眼中的场景,或像是在取景框里反反复复移动那个四个小黑边的取景框,犹豫不决审慎良久之时,但也有很多时候是看到了便想也不想随即举起相机便按下了快门,在那一刻那场景的光影就摄入了照相机机身内部严密封闭以绝对避光的静置在黑暗里的胶片底片或数字芯片上,通常是几十分之一到千分之一秒的时间,一瞬间快门打开,光线将一刹那的一个特殊的时间定格在了底片上,随即快门关闭,胶片过卷,信号传递,机身内又恢复了绝对的黑暗与静止,这样,刚才的场景就凝固在黑暗底片或数字芯片的苍茫之中了。随后,有一天我坐在居室桌前,在数十甚至数百张照片里寻找,然后,又在电脑的屏幕前长时间的调改,改变构图和裁剪,改变光的强度,曝光的时间,色彩和对比,饱和度和锐度,这些过程貌似简单,但非常奇妙,因为在这些过程中那些影像在渐渐漂移,它们在渐渐远离它们现实的场景,越来越远,而且它们还在不断变幻,我一直注视着屏幕微微调动着小小的调节杆、箭头、曲线和鼠标,直到我看到的影像和我意识深处的某个影像重合在一起时的一刻,我一下子停了下来。那时,我就看到了我的真实,我的无意识的意识。其实,在当初当瞬间透过快门的光线与底片的介质产生反应的那一瞬间,世界的性质已经在我的影像中发生了悄然的转变。

但是,随着时光流逝,这种不真实感,这种在初次得到这些影像时的梦境感会迅速消失,以至于几乎完全被忘记,继而产生出一种奇异的更加真实的真实感,这是一种更为牢固的岁月的停滞与驻留的感觉。显然,这些摄影仍然在时光中发生着变化。所以,许多年后当我重新观看这些查尔斯街的影像时,我会更加感受到它的温馨,较之单纯的回忆,看着这些影像让我更加感慨,那些爱已经失去,现在它们在影像里如此真切亲切,它们更真实,并且,它们停在时光中某个奇异的光线里,那是在具体中的某一年、某一个月记忆里已经回忆不出的某一天的一个特殊的时刻。而在当时它们似乎都是微不足道的日常生活中无穷无尽的琐碎的瞬间,但是,不,它们不是微不足道,也不是无穷无尽,它们是某个特定的、唯一的、不可替代、不可重来的时刻,现在在这些影像里,它们才显示出意义的非凡。这是许多年后的此刻当我现在在重新看到在查尔斯街的小房间的照片的时,我才真正的蓦然的意识到了。我们对于生命的理解正是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的。不是的吗?相反,审视记忆总是模糊的,除非我把它们变成文字,让它们从我的指尖传到笔尖,再丝毫不受束缚的流淌出来,建筑出稿纸上的一个个神秘的小方块,那些文字,我们为什么看到这些线条建筑的建筑,那曲线弯曲出的迷宫的路线图,那一个个抽象的小符号而可以理解,并且跟随着它们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这时那些模糊的记忆才蓦然变得清晰、锐利,简直锐不可当。当然,也许所有的理解都是误解的一种形式,它把我们带到不同的世界而离开那座真正的迷宫构筑的世界,即文字不是把我们带入而是把我们引领走出迷宫,不是让我们猜出谜底,而是为我们得到我们自己的似是而非的答案。我们需要一个答案。所以,现在当我意识到了这些,再看着照片里的查尔斯街的小屋时,便感到难以分清真实与梦幻或梦幻与真实,所有的往事不都是这样的吗?于是,我又回到记忆中,沉溺进那些没有诉诸影像的鳞光片羽的模糊的而非清晰的记忆里,并不断下沉,我于是开始游弋,追寻着我在查尔斯街度过的那些如梦如幻的岁月年华,有时它们会忽然明亮一下,那是我的生活中的某个时刻,某个事件,某个感悟,那是埋葬了我美好生命和年华闪光的无情岁月,现在,它们一下又变得清晰起来,闪亮了一下,但随即又暗淡模糊在一起,当然,非若如此,我的那些生命和年华又有何意义?玫瑰如果不燃烧成为灰烬,就从来不曾绽放。

最后我和前妻在澳洲分手了,分手时我们恩怨颇深,彼此深深厌恶,往昔的交情和爱意早已全无,虽然如此,但澳洲并非伤心之地,她的美丽依旧,并且因为所有发生在这里的故事而迷人。但我在她的美丽面前无可挽回的老去着,我们在不断的散失着我们生命和青春的光和热量,失去爱。而那些城市的一个迷人的特质就是,她们越是古老,越是保留住她的古老,便越是显得美丽迷人。悉尼是楚楚动人的。有意思的是,回忆当初住在查尔斯街的小屋时,我们似乎连一次争吵都未曾有过。那时每到周末我们就会一起步行走到繁华的市中心逛街购物,悉尼的市中心有一座非常大的中国城,Hale Market,大得有些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因为通常我们要买许多蔬菜水果和日用杂物,所以我们去购物就会穿上旅行鞋,运动服,背着双肩包。走到中国城要很久,路上先要穿过几个连绵的住宅区,那些住宅区的房屋紧密相接,里面的房子都是在不同年代中建造起来,然后慢慢积累随着时间变旧,到现在那些建筑就像时光在空间里叠加在一起的绘画,它们有着不同的岁月的陈旧感,在不同时代里形成的不同的外貌、风格,高高低低密集的聚在一起,样子非常好看。我想这些房屋里的住户随着时间的延绵而不断变化,转手,这真有意思,而且,它增加了这些古老住宅的美,在路上还经常会有各种有趣的小店。然后,我们走下一个很深的石头台阶,那些石头很大,颜色发黑,磨的已经圆润发亮,我认为已经可以称为古老,它经常让我想到拿着沉重的铁剑和弓箭的年代,比如,圆桌骑士,或查理大帝。下了石头台阶我们就走上一大片城市绿地,这里地势开阔,阳光明媚,绿地的远处有时会有一两个身穿紧身运动服健身的青年男女,他们的被现代材料制成的紧身运动服勾勒出的身体在阳光中显得健美,像是一些完美的事物,因为距离和青春,而近处经常有小孩儿在草地上打秋千。我们就经过那些远处健身的男女和近旁荡秋千的孩子,而穿过绿地走进一条笔直马路旁的人行道,这里光线会从绿地上的格外的明亮突然变暗,道路既不狭窄,也不过于宽阔,只是路上车很少,环境幽静,究其原因在于这条路的两边是废弃的巨大厂房,所以色彩变为灰色,连道路两旁粗壮茂盛的大树的那浓密的绿叶都变成黑幽幽的暗绿,这条街总是像刚刚下过雨,到处都是湿湿的,走出这条街,阳光就又一下明亮了起来,接着我们要沿着人行道通过一条横向的马路,然后登上一处很高的斜坡,我想开车从这高坡上俯冲下来一定非常过瘾,走上这个斜坡,便开始进入真正的市中心,身边渐渐热闹越来越繁华起来了。当然,还有另一条路线,沿着主路而行,这样两边始终都是时尚亮丽的高楼大厦,汽车往来的噪声、行人的喧嚣混杂一起,非常热闹,而且如果我们不辞劳苦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还可以走到悉尼的红灯区。那里是另一种生活,另一个昏暗华丽的世界,当然不会有菜市场,要是去那里,我们会换一身衣服,而不是穿着运动服。悉尼的市区丰富多彩,同样是著名的现代都市,它既不像纽约,也不像北京,它是二者所无法替代的,因此,如果你没有来过悉尼,那你就是没有来过悉尼。

相信我,那会是一种遗憾的。

回来的时候,路途会显得有些漫长,因为我们已经在外面游逛了一天,现在时间已是下午,中午通常我们会在市中心吃饭,那里有许多泰餐馆、日本面馆,韩国饭馆,印度饭馆,汉堡店,披萨店,还有许多中国的餐馆,兰州的拉面馆,西安的和北京的。挤在小餐馆里吃饭是最有乐趣的事情,而现在在回来的路上我们提着背着买来的东西。不过,我们的身体很好,仍然会兴致勃勃边走边聊。关于悉尼的饮食真的值得以后专门写写,在市中心有许多非常别致的小餐馆,物美价廉,而且内部的装修也非常有味道,市中心历史的陈旧感与现代的时尚感相混杂,那是两种不同的光泽在闪烁着。走进悉尼大学附近居民区里的一座安静昏暗的旧书店是一次奇妙的经历。而在我工作的研究所附近的书店,虽然仍然很有品位,但要明亮和现代,其中有一家有许多绘画和摄影的大本的艺术书籍,并且,特别的,有许多色情另类的视觉图册。我经常在中午休息上去那里,一个站在那里捧着这样的摄影画册看。而关于市中心的那些餐馆,我只想再说一家旅游区里的豪华餐厅,因为,我们在那里吃过一次鳄鱼肉的牛排。光是这个矛盾的说法听起来就已经够令人振奋了。当然,鳄鱼肉质粗糙,味道一般。我一直主张人类文明发展未来一定会走向素食。但我不能素食,我已经沉溺于习惯,我没有救药了。在澳洲我的确吃了很多牛排。不知道为什么,当想到鳄鱼牛排想到那些被宰杀的鳄鱼然后肉被切割下来烤成牛排被我吃下,我的心里是感到一些不适和悲伤的。但是,我想说的是,当我想到我吃的那些牛肉烤的牛排时,我却并没有感到悲伤,实际上,在我吃牛的牛排时,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仿佛那不涉及屠杀,那就是一块肉,而不是杀死一头牛,然后从它的身体上肢解切割下来的。所以,现在我们在谈论那些照片时也发现了一些生活里的荒诞。当然,那时采购结束后,我们经常乘坐公共汽车回家。悉尼的公交很方便,有时在上下班的高峰甚至车上会非常拥挤。在周末不少人会像我们这样提着大包小包上车,但并不会引来别人的反感。回来时市中心的那个车站周围也十分热闹,我记得车站旁是一家当铺,我经常在等车时会仔细观赏它的玻璃橱窗里的各种展品,看的最多的是各种名牌的二手机械手表。而车站附近站了许多等车的人。他们或者看着手机,或者无所事事的站在那里,显出无聊的样子。

有一段时间星期天我会和前妻坐着城市地铁到很远的地方。我们没有特别的目的和计划,就是买张票然后在里面一直坐着。直到地铁呼啸着从地下冲出地面,我坐在车窗旁一下子看到天空和明亮刺眼的阳光,列车继续飞驰,再后来周围的景色开始变得越来越荒凉,车站的名字也开始变得非常奇怪,那英文的发音像是一些奇怪的鸟的叫声,这些名字都是当地土著语言留在澳洲英语里的残迹。仅仅从这些名字的发音就让人仿佛又看见了当年英国殖民者初到这块奇异大陆时这里的样子。当车开到足够远时,我们就以性之所至随便决定一个车站便下车。在小镇上徜徉一番。那些小镇像是被遗忘在年代久远的时光中,镇上的人大都是白人,有时偶尔会看见亚洲人的面孔。当年澳洲的土著人几乎被英国殖民者屠杀光了。

身如不系之舟,但那河水在流向过去。走在这样的小镇中就是时光的回溯,我们就又走进当年维多利亚的大英日不落帝国的年代里了。心似风中之烛,空中的柳絮,水上的落花。

后来,也是在住查尔斯街的时候,我终于骑上了摩托车。我认为这对于我的人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它是我很多年的心愿。骑摩托和开车对于我的感觉如此不同。开车似乎是一件平常的事情,而起摩托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骑摩托也需要考驾照,考摩托车的驾照可真不容易啊。操作摩托车比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因为我在国内没有骑过摩托车,所以理解用英文教授骑摩托本来就会困难,而在培训课上老师讲的是一种难以理解的语言所谓澳洲的土著英语。第一次上实际操作课,我也终于第一次握住了一台摩托。当时我们班上的学员一字排开,每人一辆摩托车。我和前妻都没有想到,摩托车骑起来时看着是那样的轻松潇洒,但实际上竟然如此沉重、笨拙,推着都不容易,结果我的前妻由于思想上的麻痹,没有把稳车子一下连人带车摔倒到地上。她那胖头胖脑带着一个大头盔摔倒的样子,让我看了禁不住笑了出来。这也成为日后我是一个冷酷的人的一项罪证。我的前妻认为我当时应该立刻丢下自己手中的摩托车,带着头盔飞奔过去,跪在她的身旁,一边摇着她一边大声呼唤:“喂喂,怎么回事儿,亲爱的?你怎么了?你有没有伤到?你疼不疼?你那里疼?你会不会骨折了呀?要不要叫救护车?教官,教官,你快来呀,我的老婆她跌倒了!”结果感人的一幕没有发生,我只是站在那里更谨慎的用力扶住我的大摩托,然后哈哈大笑。教官是个可能50多岁也可能60多岁,满脸皱纹,头发凌乱,样子看上去苍老硬朗,很曼的硬汉,所以,这也构成了他的英文我们无法很好理解的一个原因。他过来把我的前妻扶了起来,告诉她:是的,摩托车是很沉重的。我想没有教官的扶住那时我的前妻可能已经很难自己爬起来了,她那时已经被大摩托的沉重击垮了。后来的一天,教官用凝重的眼神看着我和我的前妻,在他的简陋的办公室里,我们坐在他的面前,他坐在我们的面前,然后告诉我们说,可能我们需要参加一个为特殊人群准备特殊的辅导班。他告诉我们,我们没有通过考试。然后,他又特别强调,这个班不额外收费。这可以称为一次耻辱了。在我求学的漫长生涯里,我第一次受到挫折,而且,我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我听不懂教官向我讲授的操作摩托的动作。不过,我并不灰心,我那时意志坚定,一定要骑上大摩托。当然,坐在回家的车中,我对于澳洲英语已经感到恐惧了,这真很头疼。你知道,重要的是我感觉到我已经不再年轻,已经不再是那样的年龄相信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我想做就可以做成。当然,骑摩托车的理想是一定可以实现的,我给自己打气。在家里,我会半蹲着摆出骑着大摩托的架势嘟嘟的骑着摩托飞驰,我还让我的前妻上来,可是,她对此没有兴趣。在回来的路上我的前妻忧心忡忡,她反复念叨着说我们无法学会骑摩托。当然,她从来没有过要骑摩托的理想,她只是听我说后而一时间的好奇、兴奋而已,所以,她放弃了。我的前妻容易忧心忡忡,后来我也成为她忧心忡忡的原因之一。对此,我应该感到歉意。最终,她也没有学会骑摩托。她把它想象的太难了。

过去看到街上穿着一身黑色摩托服的女性伏身在一辆巨大的赛车式摩托车飞驶而过,我总会禁不住的慨叹,那个女人真是太酷了。如果有一个男人端坐着骑一台样子老式而雅致的雅马哈远程巡航摩托车从路上驶过带着黑色的传统头盔则又会激起我的另一番的神往,我会想到夏天通往乡间的法国的波尔多地区的大路,一路阳光明媚,两边是绿色的田野,风中有花的香味。而哈雷党骑着震耳欲聋的哈雷招摇过市的样子总是很滑稽,每一种哈雷都要摆出一种怪异的样子驾驶,这真可笑,而且它噪声也太大了,污染环境。后来,我终于通过考试在悉尼骑上了摩托车。了却一桩心愿。而这样一来,有时买菜的重任落到我一人的肩上,开始我颇为自豪,兴致勃勃,后来就是完成任务。摩托车像我们中国人一样的灵活,不受堵车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遵守交通规则,路上也没有限速,所以我在悉尼极为拥堵的路上骑着摩托钻来钻去,一路飞驰,非常便捷。骑摩托让我对风有了特别的感觉,在盛夏一旦摩托车飞驰起来,周身凉爽,两翼生风。这样,很快就来到中国城,迅速买好东西然后回家。我厌烦一个人卖菜的挑选。中国城一层的蔬菜水果市场极大,每一种蔬菜水果都有许多买家,这些蔬菜水果的品质和价格各异,但也不会有天壤的差别,费时间挑选实在是必要,但烦人,所以我选择付出代价,我也根本记不住看过的摊位,因此我就是随便看看转眼就买好了。

就是这样,骑摩托渐渐变成了一种生活。

我想当年如果有人在悉尼街头的人行道或汽车中偶然看到我买菜后骑着摩托车回家的身影,可能他们会感觉很好笑。那时我穿着一身黑色的摩托服,头戴头盔,但身后背着蔬菜,西红柿,苦瓜,茄子,白菜,洋葱,沉重的土豆,芹菜和大葱常会从包中伸出来,还会有桃子,苹果,木瓜,火龙果,杏和又大又甜的青色硬中有一种柔韧的梨子,以及许许多多其他的日用物品。我们的现代生活每天需要多少种商品啊。回家后,它们把巨大的冰箱塞得满满的。有时车后还要绑着包,但是,那时他们看见我恐怕也只不过莞尔一笑,甚至那时的他们正陷入自己的沉思对我视而不见,而我一闪而过,已经从他们的漫无目的的视线和混沌的脑海中消失了,然后,我们迅速远离进入各种的风尘之中。那时,我骑着摩托车背着蔬菜飞驰在悉尼的路上,我的生活与他们又有着什么样的关联,这些谜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

有时下大雨,那时我骑着摩托在雨中飞驰,穿过无尽的雨幕,眼前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前方,耳边是风声、雨声和摩托车的轰鸣。再后来,我就不再骑摩托了。那台车也卖了。            

但是,那些我和我的前妻在查尔斯街居住时一起走过的路程对于我是极珍贵的,即便我骑上摩托车可以很方便的去购物之后,我们仍然经常在周末一起走到市中心。这样的一起走很远的路,在当时是我们的一种快乐,现在来看也是我们相互的一种给予。所以至今它仍然是我生命里的重要的东西。这是我对我的前妻应该予以感谢的,尽管我们彼此如今已无好感,各自东西,但我们的生活因为查尔斯街的小屋而美好并无需悔恨。同样,这一段路程之所以显得格外浪漫,我想不仅仅是因为爱,另一个原因可能还在于,它的终点是查尔斯街的那处小屋,而非一座豪宅。它等待我们,向我们敞开,并且给予我们一个最小的也是最保温的空间。所以,当回到家时,我们就不能再有更多的要求,那时我们感到的就只有如释重负和到家了的幸福了。现在我仍然能记得那幸福感在进屋的一刻如温水般传遍我的全身。而这种感觉也将永远是我个人内心里曾经的隐秘的喜悦。曾极有限的和我的爱人分享。

关于那只头盔,现在我一点也不知道它的下落了。当年我们是在一天下班之后,吃过晚饭才开车去了一家专门卖摩托器材的店里买到这只头盔。我不知道我的前妻怎么知道这个店的。在这些方面,我指找到一些奇怪的地方或了解到一些奇怪的消息,她非常在行。不过,当时买到这只头盔可真不容易。我们先是顺利的买下了摩托服和手套,但在买头盔时我们遇到了一点小麻烦。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这家店里的头盔型号不全,结果我试遍了柜台后面挂在墙上的最大号头盔样品,那些头盔挂满了一面墙,但也没有能找到一只足够大到我可以戴下的。我的脑袋的确稍稍有一点大,但从来没有人说过我的脑袋畸形的大,或者用硕大之类的字眼。那个年轻的店员最后气馁了,他不想再继续让我试更多的头盔,他对我指的头盔只是看一眼就说我戴不了,我说要试试,他就说他有经验,我肯定戴不了。我觉得如果人类有理想的社会,那里消费者一定可以直接解雇店员。这个小伙子如果经常思考,想到未来都是机器售货大量的人口失业,那么,他会更珍惜他现在的工作机会的。最后他对我说他们店里没有我能带下的头盔,他解释说:“你们亚洲人的脑袋普遍偏大。并且,”他又解释说:“你们的头型和西方人不一样。所以,”我接着竟然听到,他,竟然荒诞的建议去——中国买,他说可能我们可能要到中国才能买到。重要的是,我看着他的小脑袋上的表情似乎他并不是在嘲讽或开玩笑,我真不知道他的这个小脑袋是怎么思考的,我想那里面可能是灌水了,他现在还没有醒或者睡着了,或者现在遇到无论什么麻烦,这些西方人都会联系到中国。反正当时我听到后脑袋都大了。我的前妻很沮丧,她想走,但我认为我的脑袋并没有那么大,我仍然在辩解,说许多西方人的脑袋比我的脑袋要大很多,我坚持让店员再找找,我指着那些我还没有试的大头盔要试,可年轻店员坚持说我戴不下,然后,他又一次告诉我,说我们亚洲人的脑袋和西方人的头型不同。这时过来一个年长的店员,他了解过情况后就去后面的库房里找。最后他抱着一只白色的大头盔出来,说他认为我能戴下这只。果真,这只头盔我终于戴下去了。但我又问他有没有黑色的,他说只有这一个了,而且肯定的告诉我说,不可能再找到了。本来我还想让他再找找,但听到他这样说也就只得作罢。我想厂家不把大号头盔做成黑色或许是为了避免视觉上产生过于庞大的感觉,不过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多进一些这样的大号的头盔呢?悉尼有许多亚洲人,还有许多中国人,难道连脑袋的大小和头型今天都存在歧视吗?而且,我不相信那些西方人都戴比我的小的头盔。但那天我们最终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满载而归。我的前妻也买了一个白色的头盔。我的前妻的脑袋看上去才真的显得很大,我一直以为她的脑袋比我的大很多,但没有想到她却能戴上我戴不下的头盔。当时在店里当她把一个我戴不下的头盔戴下去时,我曾担心那个头盔会摘不下来,但是她顺利的又取下了头盔,并对我表示出一种自豪和得意的神态。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自豪或得意的,她甚至还轻佻的拍了拍我的脑袋。我想在过去她的大脑袋可能给她带来许多心理压力吧,现在她终于可以开心了。可能是因为我的个子比她高,所以她只是显得脑袋比我大,所以,我们的主观印象在没有客观数据验证的情况下是极不可靠的,但也可能的确与头型有关,所以,店员说的也许是有一点道理,我的脑袋或许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形状,但平时被头发掩盖起来了。总之,我的前妻有更多挑选的余地,最终她也买了一只白色的和我的那只样子类似的头盔。当我们俩和我们的两个硕大的头盔和我的那套摩托服一起走进查尔斯街的小房间时,小屋子就显得拥挤了。

有一段时间我开始在悉尼的街上注意行人的脑袋,中国人的,西方人的,那些白人,黑人,亚洲人,还有那些看着像穆斯林的,可能来自伊朗,伊拉克,或叙利亚,那些越南人,泰国人,或者马来西亚人,还有北欧人,东欧人,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或者西班牙人,我发现悉尼汇聚着来自世界各地来自不同民族国家的人们,他们生活在这里并没有变成同一种人,但似乎又都和过去不同了。脑袋的体积和外观的变化是非常小的,我不仅注意他们脑袋的大小,还注意观察脑袋的形状。我发现脑袋有圆形的,有的是纯圆形的,有的是椭圆形的,有的是不规则的圆形的,有的是方形的,有的是长方形的,有的是正形的,有的是三角形的,有的是棱形的,有的是梯形的,当然要想看出我看到的这样多的形状,没有一点洞察力和想象力是不行的。不同人的头型的确是有些不同的,总的来说差别不大但不容忽视。我的头型绝对不是完美的,可是什么样的头型是完美的呢?当恋爱时相爱的人常常会情不自禁抱着恋人的脑袋亲上一口,养狗的人也会抱着狗头亲上一口,世界杯夺冠的球员会抱着奖杯或足球亲上一口,那些其实都不是完美的东西。后来有一次我在一个路口看到红灯亮起,汽车纷纷减速,一个骑着宝马大摩托的男人刚刚停稳摩托车,这时后门的出租车却犯晕没有停住撞了他一下,顿时大摩托被撞翻,那个大个子摔在地上,不过他显然摔得不重,一下子爬了起来,出租车是稍停了一下然后车门才打开的,出租司机从车里慌张的走出来,是一个长的黑黑的小个子印度男人,他当然不会是戴着头盔走了出来,而这时那个大个子已经愤怒的摘下头盔,他是一个白人,带了一只白色的大头盔,他的个子很高,可有两米多,但他脑袋仍然在这样高大的身躯之上显得很大,而且,很圆,我敢肯定他的脑袋要远远的比我的大,但愿他买头盔时没有去我去过的那家店遇到我遇到的那个青年店员,不然他可能就真的会打一张机票去中国买个特大号的头盔了。这时,大个子长满柔软金发的大脑袋,已经熊熊燃烧,他满脸通红,我看见他在愤怒,指着那个小个子咆哮着,那个小个子印度人的脑袋就更黑了,像泼了墨汁,他很非常恐慌,在那个大个子的可怕的愤怒面前不停的说着,我离的很远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可能已经结结巴巴,但他在不停的说着,他的话一定是印度口音浓重的英语,他试图安抚被他撞倒的那个大个子的愤怒。这个可怜的小脑袋印度男人,他违反交通规则了,要负全责。

在美国,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一个中国人的基督教会。每当新生入学,教会都会组织一些活动新同学介绍美国,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一些帮助,这样以吸引他们信教。其中有一项就是开车带他们四处看看。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一次我开车带着一个上海来的清秀的小男生和一个我已记不清的女生一起去看豪宅,记住了那个男生是因为后来我们经常一起踢球。当车开进豪宅区不久,我就听见后面的小男生的惊呼,然后他开始啧啧不绝的发出赞叹,他有些话痨,当看到更大的一处豪宅时,就又是一声更大的惊呼。然后,小男生开始唠唠叨叨的表示他要好好读书以后也要买这样的豪宅,我说:会的,会的。他那时大学刚刚毕业,那样年轻,人生充满新的机会和希望。我的一个哥们告诉我,说他一次拉了一车女生去看豪宅,结果那些女生一路不停的叽叽喳喳的赞叹。我的哥们说他感到压力很大,我拍拍他的肩膀说:会的,会的。他是学汽车专业,未来是相当有可能也买上一栋豪宅的。他那时大学刚刚毕业,来到美国读研究生,他是那样年轻,他的人生充满新的机会和希望。我说,你有没有在这些女孩子中看看,有合适的就去追吧。他说:我操。这样的女孩子我哪里敢要。她们看见那些豪宅时的眼神你没有看到。我太经常的看到人们对于大房子表现出艳羡和由衷的喜爱,当他们拥有时就更是有一种自豪感。我相信我的那个哥们未来也能买到一座豪宅,而且,他最终找到的女朋友、妻子也是会喜欢大房子的。这些一点也不特别。我对此并无厌恶,也不是在嘲讽,尽管我一直觉得人把土地私有化是荒诞的,而且,今天在美国许多人住的房子已经大大超过了舒服所需要的面积。但人们仍然喜欢更大的房子。我自己在购房时也会就能力所及考虑大一些的,而且买房子还可以升值、出租,尽管我认为这些都是荒诞的。可是,这些也是人们无法避免的。

我不过是在整理照片时又看到了当年拍摄的查尔斯街的小屋而心生感慨,于是用了很多时间写下了这么多文字。但此刻我忽然意识到,那些略有窘迫的清贫生活的珍贵。或许这也可以作为苏东坡的“人间有味是清欢”的另一种解释吧。我当然不应该矫情说我的生活窘迫,今天物质生活的富足连清贫也谈不上,即便那些真正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人们经受着更大的生活压力,但他们的生活和过去相比仍然是极大的丰富了。更重要的不仅仅是清贫的物质生活可以使人们更有效的品味生活中的所得,而是生活压力本身就可以给人一种独特的人生的温暖感。所以,它也是一种礼物,如果人们能够懂得品味生活,彼此相爱,去认真的体验生活中的美好,去学会珍惜,并且勇敢地面对艰辛,面对人生的困难和沮丧,创造、探索去积极的生活,而不是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我喜欢宋代陈藻《送年》中的乐观,“一味清贫好送年,堪嗟柴炭买无钱。生涯幸与干戈远,不管天明听雨眠。”小房子有一种独特的幸福,是豪宅所不能给予你的。那时我住在查尔斯街,我们的生活的空间如此小。外面有时狂风大作,有时下雨,有时下雪,悉尼会下雪吗?难道不曾有过漫天大雪纷飞,世界都看不清的时候吗?也许那是在巴尔的摩,在巴尔的摩我喜欢住半地下的房间,有时醒来雪已经埋了一半的窗户,那时我们在温暖的小屋里,我坐在书桌前写着,我的前妻靠在床头看着电脑;有时是我靠在那里读书或仍然把本子放在枕头上在写着,她坐在桌前。到了夜里,我们就熄灯睡觉。窗外是暗蓝色的无限的天空和圆缺总在变幻的月亮。我的前妻的头盔已经收起来了,我的头盔每天都带,它就扔在小鞋架旁的地上翻滚到静止不动。有时它偶然被放在了桌子上,这样夜半醒来看到时就会感到它的确非常硕大,因为它毕竟是一只大号的头盔,而且那时是在深夜,深夜的查尔斯街万籁俱静,窗外一轮明月当空。

 

 

那时我骑着一台黑色威风的大摩托,停在路旁,但或许那只是一种想象,想象里那只是一个黑色的魔王,而实际上或许我骑的只是一辆米黄色的样子有点滑稽的小轻骑,scooter,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摩托,骑着它简直丢人,但我仍然喜欢,那时,我带着我的大号的白色头盔,透过头盔塑料的挡风面罩,用一种苍凉的目光注视着对面十字路口事态的发展。那里站着一个白人大个子,他气愤的摘下头盔,一边挥舞着一只拳头咆哮,一边用另一只手抱着他的大头盔。他的脑袋在燃烧,红色的火苗熊熊跳动,我确定了,他的脑袋比我的确要大很多,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小个子脑袋很小的印度男人,惊慌失措的试图安抚大个子的怒火,我感到他甚至想拉住大个子的手,然后轻轻抚摸他的燃烧的大脑袋,那个大个子的硕大的脑袋已经变得烧得通红透明,小个子的小脑袋黑乎乎的,泼了墨汁湿漉漉的,黑得像是一个宇宙中的一颗不发光的黑暗星球。坦白来说,当时我停在路旁坐在我的小轻骑上看着这一切,心中洋溢一种对于这场轻微交通事故的并无大害的喜悦。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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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9)
评论
影云 回复 悄悄话 读了好几遍,我仍然感受一种时光逝去而缓缓留下的重叠的记忆的幻影,那种淡然与
温馨;与贴中的摄影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简丹儿 回复 悄悄话 在这如涓涓细流的文字中,有爱和深情,有遗憾和困惑,而又因它们的诚实和纯粹便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力量。。。。。。
cowwoman 回复 悄悄话 这是文学城史来最美的一篇文章。堪比鲁讯,冰心,沈从文。。。。
有味道。
Luumia 回复 悄悄话 时间在意识深层的影像:敏感与光感恰恰好。关于小房子,于我心有戚戚焉。:-)
niersi 回复 悄悄话 这地方很熟悉,我好像去过,但忘了哪条街。我已经不在悉尼,无法考证。当时是2005年前后几年。有两位好友住在那里好多学生住的公寓楼。女生,那时30上下,一个读博士,一个读硕士。有一个还是悉尼大学学生会的。常去她们合租的公寓一起做饭吃,说不定她们认识你们。
BTW,你咋搞的离婚和break up,不能找找原因吸取教训吗? :)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何仙姑' 的评论 :

你要天天来立的博客,就天天有这么好的文章啦。而且,还有更好的呢。
何仙姑 回复 悄悄话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文章,谢谢你
何仙姑 回复 悄悄话 “当我们俩和我们的两个硕大的头盔和我的那套摩托服一起走进查尔斯街的小房间时,小屋子就显得拥挤了。” ……
写得温暖綽定……就是最后没有免俗surreal收笔:))
applebee3 回复 悄悄话 写得真好。:)象看了一部电影。中间还夹杂着一两张后印象派画作关于城市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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