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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就是这9天的事情,薄熙来还是没来得及

(2012-09-21 11:36:48) 下一个

按:怀疑谷开来杀人的真实性。试想,连肖传国打方舟子都知道雇个别人,谷开来作为北大高材生,名律师及高官夫人,会弱智如此?此文试图为薄辩护,但陷谷于不义,转贴于此,聊作一家之言。


 王立军向薄熙来汇报谷开来杀人,是在1月28日;逃跑进美国领事馆是2月6日。一共,就是这9天的事情!

  9天发生了什么?

  请注意,王立军绝不是什么调查谷开来,和向薄熙来“反映谷开来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是他本人参与了杀人:

  他,11月12日,“与薄谷开来等人商议,王立军以尼尔•伍德涉嫌毒品犯罪为由,安排对其实施监控”;

  第二天,“13日下午,谷开来将自己预谋毒杀尼尔之事与王立军商议”,着手杀人后,“当晚12时许,王立军与薄谷开来通电话,得知其在酒店与尼尔•伍德见面、喝酒等情况。 ”

  “11月14日中午,薄谷开来在自己住处当面向王立军讲述了其投毒杀害尼尔•伍德的具体经过,”“他让我(谷开来)不要再去想这件事,今后这事和我无关了,还让我把案件的记忆抹去。我讲我有点担心,他讲过一两个星期就好了。”

  “两日后,即11月15日,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尼尔两日未出房间,情况反常,遂发现其已死亡,并报警。重庆警方在王立军指挥下,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

  我们看,王立军参与了预谋,又已经具体知道谷开来杀人。一个公安局长,却不立即前往处理(如果当时人并未死呢?),偏要“两日后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尼尔死亡,并报警”,才去“指挥勘察”。这是什么?这就是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直接参与了杀人!

  这个参与杀了人的人,两个月多后,1月28日,向薄熙来汇报。说是第二天,“29日上午受到薄熙来怒斥,并被打了耳光。”

  现在,我们看薄熙来。

  薄熙来听了王立军汇报,只可能有三种反应:

  1、赞赏王立军(或已从谷开来处略知情),要求他把谷开来与王立军自己伙同杀人案,继续包庇下去。如果这样,还会有后面离奇的故事吗?不会有了。

  2、指示王立军,坚决把谷开来杀人案查清楚(如果王立军并未向薄汇报他自己也参与了杀人)。如果这样,薄熙来是何等优秀的好官。还会有后面的离奇故事吗?不会有了。

  3、知道了谷开来杀人而且伙同王立军作案,甚至很可能王立军以此要挟他,震惊,于是大怒。顺理成章“怒斥,并打了王立军耳光”!我们现在知道,薄熙来正是这个反应。

  “怒斥”?“怒”,显然是事先全不知情;“斥”?斥什么呢?显然斥的是王立军对他的要挟。

  后面会如何?当然,简直不敢相信,“先调查了解清楚再说”。于是他开始对王立军调查。任何一个并不想包庇自己亲属的人,都会这样做。

  当然,你可以说,薄熙来应该立即向中央报告。对薄政治要求这样的高,可以。也许薄熙来了不起就犯了这点错。但是,也不过9天的时间,你就不能允许给薄熙来几天的时间,自己先把事情搞个起码的清楚?除非这背后,已经是有人设计下了一环紧扣一环的阴谋。

  之后呢?

  之后我们被知道:

  这之前,“王立军身边4名工作人员(就)被非法审查”。谁在策划“审查”?

  几天后,“王立军身边另外3名工作人员又被非法审查”。又是谁在“审查”?薄熙来审查?他得知了谷开来、王立军合伙杀人嫌疑,着手调查,难道不正常?

  5天后,2月2日,“王立军被调整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更正常。

  仅再过4天,2月6日,“王立军感到自身处境危险,叛逃”。就这几天的功夫,王立军就能“感到自身处境危险”而“叛逃”?什么人的调查,能向他逼近的那么快?如果不是狐瘟的阴谋向他逼近,而是薄对他调查的逼近,只证明薄熙来并未包庇王立军,有什么错?

  中共及其法院蓄意包庇了王立军以“不作为”参与杀人的罪行,又蓄意把他打扮成谷开来案件的纯“调查者”,因“包庇”不成,被薄熙来压制。如果明白了王立军本身就是杀人案参与者,那么薄熙来28日后几天对“杀人嫌疑犯”王立军调查和工作调动的一切,就绝对必要而绝非什么“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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