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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历史正确对待钓鱼岛争端

(2012-08-29 20:20:03) 下一个


钓鱼岛列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位于中国东海。由 71 个无人岛组成,主要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北屿、南屿、飞屿等。位于台湾省东北,距基隆港约 190 公里,距冲绳岛西南约 420 公里。钓鱼诸岛总面积约 5 平方公里,岛屿周围的海域面积约 17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五个台湾本岛面积。
首先,先让我们追溯下钓鱼岛的历史。早在公元 1403 年的明朝时期,《顺风相送》就有对于钓鱼岛的初次详细记载,当时定义为:“钓鱼屿”, 嘉靖年间出使日本的郑舜功所著《日本一鉴》 ( 成书于 1555 年 ) ,明嘉靖十三年 (1534) 派往琉球的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 ? 使事纪略》,嘉靖四十年 (1561) 出使琉球的郊汝霖所著《使琉球录》,万历七年 (1579) 出使琉球的谢杰所著《虔台倭篡》,万历三十四年 (1606) 使琉球的夏子阳著书,清康熙二十二年 (1684) 使琉球的汪揖所著《使琉球杂录》,康熙五十八年 (1719) 的册封琉球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乾隆二十一年 (1756) 使琉球的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等不仅都提到上述这些重要的地理标志,不仅如此,他们对相关的航标归属也作了说明。再到清朝时期《浮生六记》等著作都对钓鱼岛列岛有一定的记载。这足以证实中国明朝政府已对钓鱼岛列岛实施有效主权支配,钓鱼岛列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近代以前的正史、国志及学者文章均未对中国在钓鱼岛列岛的领土主权提出异议,并直接使用中国的名称 (1900 年,日本将钓鱼岛列岛改为“尖阁列岛” ) 。日本 19 世纪中叶以前出版的多种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岛绘成与中国大陆同色。 1877 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将钓鱼岛列岛看作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与日本西南诸岛截然分开,此图在其后的国际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 1868 年明治维新后,日本关于钓鱼岛的科学知识差不多都是从英国海军的书籍或地图里得来的。日本海军将英国海军所说的 PINNACLE ISLANDS 译成了“尖阁群岛” 、“尖头诸屿”,“尖阁列岛”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所以从历史文献的记载来看,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无可争辩。
其次,从地理方面来看,钓鱼列岛(由钓鱼岛(主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 3 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 8 个无人岛礁组成。)面积为 6.3334 平方公里,位于中国东海,为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所以从地理所处位置方面来看,依据相关国际大陆架法规只要是大陆架的延伸部分都属于其所在国或地区管辖范围。最后,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主要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上看,大陆架的权利基础是沿海国对其大陆架主张海洋权益的法律依据,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拥有对于其大陆架延伸部分的岛屿的管辖权,并且拥有岛屿附近 200 多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海域。
另外,从 1943 年中、美、英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以及 1945 年所签署的《波茨坦公告》来看,都明确了战败国日本必须把原先侵占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及钓鱼岛等归还给中国。再到 1972 年美日所签署的《美日安保条约》,当时美国虽私自把琉球群岛、钓鱼列岛的施政权交由日本政府,但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些岛屿就是日本的。所以从法理上看钓鱼列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有一定的法理依据而且是得到国际法保护和认可的。

从上个世纪 70 年代日本开始妄图以代为管辖之名而转化为对于琉球群岛、钓鱼列岛的实际管辖控制,这显然是非法和无效的、也是被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所唾弃的。因此,对于日本军国扩张主义的种种丑陋、阴险的行径,中国民间保钓人士用实际行动来捍卫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势在必然。
近日,中日因钓鱼岛所引发的纷争不断升级,随着日本右翼分子违法登上我国的钓鱼岛,国人的愤慨就此被彻底激怒,据报道, 8 月 19 日 上午,北京、济南、青岛、广州、深圳、太原、杭州等中国 10 多个城市均有规模不一的群众聚集、游行,高喊抵制日货的口号,抗议日本政府非法抓捕我香港保钓人士,抗议日本右翼分子当天非法登上中国钓鱼岛的行为。
面对国内不断出现的反日游行,笔者同样精神激愤。但是,在游行中的部分民众过激行为,笔者还是在这里呼吁,广大爱国青年要摒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有理有节的来控诉日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局面,万众一心,奋发图强,狠抓民族振兴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同时,政府机构也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游行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群众误受宵小分子的蛊惑,引发难以想象的后果。
针对游行、示威和集会,我国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游行示威者必须提前就某一事项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批准行进路线、日期及其他事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是违法行为。
这次的数十个城市的游行示威,群众聚集场合均有警察维持秩序,游行抗议活动整体平稳。不过,从不少旁观者和亲历者的描述来看,也有个别地方出现了极不冷静和不理性的行为,有人受到一些别有用心者的煽动起哄,打砸同胞开的日系车,让人感觉非常痛心。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达到爱国的目的,反而是中了日本右翼分子的毒计,侵犯了国人的正当利益,破坏了国家正常秩序,自乱了阵脚。
在如此敏感的情形下,如何有序地表达我国亿万民众捍卫领土尊严,抗击日本非法行为的爱国热情,在不打击热情的前提下,引导群众用合理的行为表达爱国情绪,正确的发动好、利用好群众的爱国情绪,同样有利于我国对日的谈判和钓鱼岛问题的最终解决。
同时,政府机关也应该制定应对各项事项的预案,引导群众依法申请游行集会等行为,同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分子混杂的游行队伍中,利用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恶意煽动群众情绪,制造打砸抢烧等恶劣事件。总之,合理表达爱国情绪,理性爱国,不要让爱国行为成为“流氓”趁火打劫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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