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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之网路分析_转帖天涯

(2013-05-23 21:43:11) 下一个

今晚,我不知道能说多少,因为我现在还不知道这篇文章要多大的篇幅才行,我也不想废话连篇惹人烦,尽量系统的说出来,但是实在我的文笔有限,还请大家谅解。下面就是我对刁爱青碎尸案的个人推理,如有不当,请多指教。



1、她的脏器都还在吗?



这是我一直无法揭开的谜团。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刁爱青碎尸后,肠子叠放、衣服叠放,甚至包括内脏。

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详细的说出那些脏器到底是不是齐全的。人的脏器其肉质以及构造、颜色是不一样的,即使是被切割,专业人员也能够依照颜色来进行拼凑,还原其本来形状,从而获知是什么脏器。还有就是当时的医学领域,对于脏器的移植,在那几年一直是各个医学研究所都面临的瓶颈,这个瓶颈在当时的各个医院或者研究所都是必须突破的。脏器来源太少,那种情况对于一个医学上的狂人来说,杀一个人做一次医学实验,积累下来的医学经验和对今后人类在医学领域的突破相对于一个女孩子的生命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他们完全有可能选择前者,杀死一个农村女孩子,对于他们伟大的医学研究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在当时,中国的脏器移植手术还没有突破性的进展,而在1996年之后,某单位似乎在脏器移植方面突飞猛进,从而在国际上得到了良好的赞誉,直到今天,也是世界闻名,首屈一指。

刁爱青的血型,南京公安局一直没有取样配对,这个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怎样狡辩,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刁爱青的爸爸绝对不会撒谎!

为什么在十二年后的7月2日才去进行采血,这个怎么解释?在当时,虽然DNA技术还没有真正被当时的公安部门成熟的运用,但是血型匹配方面已经完全成熟,即使已经确定那个头颅为刁爱青本人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怀疑。

为什么不让其亲属亲自去鉴别?一个同宿舍的女生就可以认定死者是刁爱青?

刁爱青的爸爸,直到离开南京的那一天,都没有看上一眼自己的女儿。他只看到了一个大提包、一张破旧的红色被单。

在一般情况下,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不让他看到惨不忍睹的死者模样,以免留下永久的挥之不去的可怕画面,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人命关天,确认死者身份方面马虎不得,也是必要的程序,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死者确实为刁日昌的女儿刁爱青,那么就应该第一时间取血进行血型化验,南京公安局,请问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而是十二年后的今天去做一件早在十二年前就应该做的事?这是为什么?

刁日昌老人绝对不会神志不清,他清楚的记得,在南京除了让他认那几个盛碎尸用的包裹外,再也没有见到任何东西,更不必说你们从他身体里取血。

案件侦破,是公安人员的职责所在,在案件发生后,可以全民动员,要求协查举报,掌握一切可疑的线索。必要的时候你们会说出一些只有你们才能掌握的内部机密,让百姓有个大致的了解,可是直到今天,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有价值的线索。你们似乎躲在一台台大脑后面看我们猜测,然后露出不屑的冷笑。也包括凶手在内!

如果刁爱青的脏器有丢失,请检查当年医院内的脏器移植患者名姓。因为根据你们透露的资料,碎尸者有医学背景,所以这是一个突破口。把一个身体整齐的切割,是一个系统的有条不紊的犯罪行为,他们有着冷静的思维,超强的心理素质,面对一个身高大约170CM的尸体可以不动声色,所以才能冷静的进行分解抛尸。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1:00
 
 
  2、《收获》杂志里面的神秘小说



1998年双月刊杂志《收获》,作者王大进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这篇小说的内容,主线就是关于一次女大学生碎尸案。案件发生在1990年,学校是南方大学(南京大学),城市是陵城(金陵—南京)。作者以第一人称叙述。

作者在南方大学的前门左侧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名字叫:博尔赫斯书店。在中国,稍有点文化的人,都会知道,看到这个博尔赫斯书店就会立即联想到赫赫有名的先锋书店,毕竟这是两家比较有特色的中国书店,而且都是非常成功、口碑非常好的书店。

作者言称被碎尸者名字叫M,他认识M的一位同宿舍的女生马莉。这篇小说在发表之后,南京大学正在上学的学生曾经打电话给南京市公安局,说这篇小说非常可疑,希望能够引起南京警方的重视,而南京警方当时似乎并不热心,也不去急着找到这本杂志,竟然让这名南大的大学生寄送一本《收获》供他们研究,而不是立即驱车前往,南京大学的学生自己买来《收获》,寄送给了南京公安局,从此没有了下落。

作者王大进也许并不是知情者,只是一次文学创作,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但是1996年的王大进也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过,完全不排除其为知情人。也许南京警方当年已经找过作者,也许,从来没有找过。这个,除非你们自己公布,否则,鬼都不会知道。

现在江苏省文联创研中心从事专业创作的王大进,他的这篇小说到底暗示了什么?是不是作为一个知情人,道出了一些隐情?还望广大的网友继续进行研究。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要看这篇小说,网络版本和真正的1998年在《收获》杂志上发表的版本差别非常非常大,甚至有整段的重要描述丢失了,建议大家看《收获》原版。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3:00
 
 
  4、凶手



他三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衣装整洁、谈吐非凡、气质高雅,是一个有文化、有阅历、有身份、有地位的神秘人士。

刁爱青告诉自己的舍友,她最近认识了一个作家。在那个年代,一个作家,光环辉映会迷惑了一个向往文学的女孩子的眼。一个刚刚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孩子,这种人会让她有莫名的崇拜。

她也许喜欢某一本书,也许因为那本书太贵,在认识一段时间之后,作家邀请他到他的家里去拿这本书,他很愿意借给她看,或者作家说指导她如何进行写作,或者跟她一起谈人生、谈理想,于是刁爱青跟随着他,去了他的家里。

他是个独居的男人,因为某些原因,他可能离异,或者妻子早逝,儿女不在身边,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宽敞的房子里,空虚、孤独、寂寞。当一个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孩子来到他家的时候,他感觉到了无比的幸福。

也许刁爱青不是第一次去,也许是第一次。

他喜欢上了刁爱青,他甚至因为长久的感情无以寄托而使得他疯狂的爱上了这个大一女生。刁爱青有一个很好的高挑身材,她并不丑陋,长相普通,但是对于一个长久没有女人陪伴的中年男人来说,这个朴实纯真的少女,是很大的诱惑,更何况,她是个处女!

他开始要求她。对于一个从农村出来的传统礼教观念很强的刁爱青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她怎么会和这样一个男人行苟且之事?她断然的拒绝,让他恼怒。于是他开始用暴力胁迫她就范。在刁爱青喊叫的时候,他惶恐的捂住了刁爱青的嘴,或者在刁爱青与他搏斗的时候,不小心被撞昏。在那种情况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也许,他成功的强奸了她,这对于一个处女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悲伤的哭泣,他温软相劝,可是刁爱青恨恨地告诉他,她会去告发他,要将他绳之以法。刁爱青愤而起身,他立即阻拦她,求她不要告发他,性格内向但坚强的刁爱青和他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无可奈何的凶手将刁爱青捆绑了起来,不许她离开。除非她答应不再告发他,他才会放她走。

他哭哭啼啼,一直在哀求,可是刁爱青始终没有屈服。或者刁爱青最终看透了这个凶手的邪恶,她害怕了,终于答应了他不去告发,可是凶手觉得她是在欺骗他。

11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2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3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14日过去了,伟大的著名的南京大学没有找她。

……

没有人在乎刁爱青,也没有人注意到她。管理疏松的南京大学也从来没有去查看过宿舍,就是因为麻痹大意,让刁爱青失去了最后被解救的机会。

凶手发现南大一直没有消息,社会上也没有什么异常的传言,他也深知自己的住宅公安人员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入搜查的,于是他杀死了深爱的女孩。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强奸的过程中,他忽然发现,刁爱青不再挣扎,静静的躺在了那里。这个时候他意识到,他害死了她。

不过考虑到1月19日才抛尸,整整八天半的时间,说明死者刁爱青在当天晚上甚至后来的几天并没有死,她还活着。

一个有着非凡阅历的中年男人,在杀死刁爱青之后,开始冷静的思考,他该怎么办?他见惯了尸体,或者习惯了死亡,他并不感觉恐怖,他知道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尸体用最安全的办法转移出去。刁爱青体重一百多斤,不是那么方便搬运的,如果整个尸体搬移,目标太大,肯定会引起怀疑,而且警方可以通过尸检找到死亡原因和他留下来的精液,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碎尸。

寒冷的冬夜,最残忍的杀人碎尸案正在上演。就在那个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人会注意到,因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他可以从容不迫、按部就班的实施他的碎尸计划。

白天,他可能会照常上班,晚上回来,他会将放在冰冷屋子里的尸体拖进卫生间,然后慢慢的切割,剔除筋骨,将肉一大块一大块的切割下来,然后再进行细致的分割。因为血腥的味道让他烦恶,他要用热水一次次的冲洗尸体,热水可以冲洗掉那些沾满了滑腻腻的人体油脂的刀具,也可以洗手,也可以冲洗一下血淋淋的尸体,让肉体组织更清晰,方便他的切割,也可以让他的双手在温暖的水里工作,热乎乎的,很舒服。因为他不断用热水冲刷尸体,所以使得刁爱青的脏器以及头颅被热水烫得变色发红。如果像某些人所说的,凶手用高压锅,那么用不了十分钟的时间,头发就会脱落,所以高压锅这种猜测是错误的。


 
 
 
作者:威海大副 时间:2012-04-19 22:03:00
 
 
  还没看明白。。。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4:00
 
 
  5、抛尸



切碎的尸体,可以从容的进行包裹,凶手找了方便袋,和一个红色的拆掉的被单(没有妻子,不会被问起这些女人熟知的东西),一个经年不用的印着飞机的老式提包,是几年前自己经常出差用过的。分别包装好之后,在18日凌晨,他驾车进行了抛尸。为了混淆警方视线,他四下扔弃,他的抛尸行动,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完成。他确定警方根本就破不了案,所以他将尸体大胆的扔到离自己住宅并不远的地方。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5:00
 
 
  6、路线



根据地形分析,从广州路到汉口路的南京大学门口,有3个基本入口,最近的是从南大宿舍大门口到另一个大门口。其次从右边的青岛路绕过去,不过路很远。还有一条就是从右边靠近天津路过去的路口。

青岛路很宽敞适合汽车通行,其他两条根本不适合。而且青岛路可以通到军区高官的公寓也就是北京东路和宁海路转盘那片。可以这么说,如果死者不是在等什么人或者见什么人,他不会独自在冬天的夜晚去青岛路。

如果是凶手的话,可以肯定的说,凶手从青岛路走很方便。顺着青岛路这条线,可以到达两个点,一个是广州路,还有一个就是江苏省高官和军区高官的住宅别墅区。

广州路靠青岛路最近的就是儿童医院和江苏高检,分析这两个地形,结合所谓的背景应该有点靠边了,除了这几个地方为作案现场以外,没有别的地方更适合作案。也只有这几个地方,公安人员无权进入,而且据刁爱青的爸爸说,当初南京公安方面有警官也坦诚在地毯式排查的时候,查到军区这边,就无法继续排查下去了。

关于抛尸地点,有一处很远,在南京汤山,就是所谓的戴笠楼。从青岛路到抛尸点来看,他肯定有汽车,如果杀人的地方在鼓楼,没有交通工具的话,他肯定不会把尸体搞那么远。

在当时,如果凶手使用自行车抛尸,那么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在当时的南京方面,有联防队稽查,深更半夜带几个大包出去,根本就带不过来,也很难捆扎,也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何况扔下一个地方,然后再回去带另一包,这根本不可能,因为时间上不允许,何况当时是大雪之夜,自行车在雪地上行驶很危险,速度就被限制。再一个,来来回回的,也会让左邻右舍起疑心。所以他是一次性将几个裹尸的包裹装上车,然后开车出去。

如果尸体或者说第一现场在汤山,为了更好的混淆警方,他可以将尸体抛出更远,而且在那里,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尸体再带回南京市内,毕竟在市内抛尸的风险和在汤山更远的地方抛尸的风险要大许多,他不会如此弱智将尸体带入南京市内。以汤山为第一现场,那么就可以到更偏僻的地方去,甚至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掩埋,完全没有必要带回南京。风险他也必须要考虑到的,所以完全可以排除汤山、戴笠楼为第一现场。

关键在于,现场很隐蔽,按照当时的情况,没有被别人发现的可能,所以他才敢拖延时间,制造迷惑。

这种案子,没有动机,从人入手很难,只能是找现场,而现场一直没有突破性的发现,此案被迫中止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面对一个如花的女孩子的生命,什么样的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拒绝配合公安人员办案?难道当官的就是道德圣人?难道军区就是不容怀疑的对象?正常的案件侦破,也可以随便的拒绝?是谁有这样的特权,使得这样惨绝人寰的案件侦破最终不了了之?

根据碎尸后的肉片来判断刀口,可以知道是什么刀具,是手术刀还是别的刀具,这个我们无法知晓。根据将尸体切碎2000多片来看,此人对死者有着非常深的难以言表的情感在里面,以这种方式来寻求某种满足,他内心裹挟着一种很强烈的情感,精工细作,慢慢切割并回味感受。

这样的案子,绝对不会是团体作案,人多嘴杂,谁也不敢保证谁能永远保守秘密。私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谁也无法相信对方会保守那个秘密,有的人甚至会豁上鱼死网破在所不惜,所以此案只能是一个人作案。

此人心思缜密,心理素质非常好,占有欲强,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很难做出这样可怕的事。此人心理是正常的,不会是变态的人,如果他是个变态的人,他会在切割中找到快感,在以后的日子里怀念那种感觉,他无法控制自己,然后再次作案,再次碎尸。就像前苏联史上最恐怖血腥的连环杀人案,性变态杀手专门奸杀少女和少妇,3年时间内共杀52人,其中35个17岁以下的少女,杀手作案极其变态,在其达到高潮的同时用利刃狠插受害者,且手段高明,待警方发现死者时,受害者大都已变成尸骨。

1996年1月份,南京军区最高首长调换,当时的南京军区,据传泄露军事机密而使得多人被审讯,当然这些都的传言,我们无从确定其消息来源的真伪,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在那个时候,风声鹤唳,军区完全可能拒绝这种案件的调查,首先是考虑到军区的不可侵犯性,维护他们在当地那种尊严,再一个就是万一真的凶手来自于军区,那么当地的百姓将会非常憎恨,对于军区来说,声誉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作者:屁股星人 时间:2012-04-19 22:06:00
 
 
  确实黑长,空了慢慢看
搜了哈图片,把我黑到了……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出来的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7:00
 
 
  @威海大副 2012-4-19 22:03:00
还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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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发完后慢慢分析撒``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07:00
 
 
  7、一个永远不会揭开的谜团



刁爱青碎尸案,线索纷繁芜杂,大多不足信,但是其中也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这个案子,至今没有破获,完全没有道理。中国的警察,我们相信不是脑残弱智群体,南京警方在案件破获方面,百姓都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这个案子上,却让人疑窦丛生,真的是破不了案吗?还是迫于什么压力导致案件中止调查?是不是因为不合作又无可奈何而最终放弃?

是的,没有人会承认,南京公安局不会承认的。但是,我们想一想,这对于刁爱青来说,她答应吗?这对于刁爱青的爸爸、妈妈、姐姐以及其他的亲人来说,他们答应吗?就因为特权,使得这个案子的调查中止,情何以堪?

江苏省警官学院里面,曾经有位老教授在课堂上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些人可以一手遮天,甚至是1996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

我回来的这些日子,经常会想起刁爱青的爸爸那种无奈的神情,他说:“人家不是不查,查啊查啊,查到那里人家不让查了,没有办法啊!”

权大于法,尊严比什么都重要,哪怕是一条生命!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16:00
 
 
  @屁股星人 2012-4-19 22:06:00
确实黑长,空了慢慢看
搜了哈图片,把我黑到了……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出来的
-----------------------------
基本上是史无前例了.
 
 
作者:怀恋乡土生活 时间:2012-04-19 22:16:00
 
 
  完了?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17:00
 
 
  8、献给所有关心她的人



在我们家乡,有种说法,说冤屈而死的人,她的灵魂永远都是游荡的,因为她有一口气还没有咽下去,所以她躺不下身子,身子不实落那么灵魂就会四处游荡。

刁爱青这个亡魂,她始终游荡在那个地方,她哭,她落泪,可是我们没有人能听到。她守候了整整十二年,望眼欲穿,她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闭上眼休息,可是这个人世已经完全忘记了她的曾经。

是啊!谁会关心十二年前的她?即使死的再惨,毕竟时过境迁了,被生活驱赶的人民已经完全的淡忘。

走在南京街头,当我询问起那些南京人关于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都会摇摇头,匆匆的离开。

还有的人通过QQ告诉我,在南大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有当地的南京人,竟然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案子。

时光飞逝而去,人们赶在那条最终走向死亡的路上,熙熙攘攘,往前去,往前去。遗忘身后的曾经,憧憬前面的风景,那个被抛弃了十二年前的亡魂,再也没有人会提起。

这是一个钟情于遗忘的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可以去读一本阉割的历史,可以相信那些墨写的谎言,并忠实的追随。即使他们明白那是假,当你喊他一声,想要他清醒的时候,他会鄙夷的看着你说:“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少,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

沉默啊沉默,面对那些威猛无比的强势,蚁民如我们,蝇营狗苟的赶着走向那片坟茔。我们从来没有真正愤怒过,我们只是用那种精巧的心态去解读当前,总觉得“这是理所当然”。于是强势继续强势,蚁民继续做永远的蚁民。

刁爱青,和我本人,本应该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而今却如此的近距离的接近了。我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那些关心她的人,也尽了最大的努力。

他们都像帮助你。

感谢天使の右翼这个女孩,是你用最快的时间得到了《收获》杂志,并复印拍照传送给我,没有你,这篇文章我还不敢下笔。

感谢群里的朋友们,是你们的关注和支持,让我撑到现在。感谢那些所有支持我的人,有了你们的支持,让我感觉到人性的力量有多么大。

特别感谢某位警官,没有您的帮助,这篇文章也不会这么翔实完整的写出来,真的感谢您。

刁爱青,十二年后的今天,我们这些人,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希望你能安息!你的照片,最近几天我会上传,让大家看看真正的你。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18:00
 
 
  9、结束

刁爱青案,成了一个谜,没有人能解得开。甚至是永远!

某位江苏省公安厅的官员,在被询问此事的时候说:“别问这么多,这个案子以后也不许再问,也不要去研究!”

最后,我还想引用教授的那句话作为结束:“有些人可以一手遮天,甚至是1996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20:00
 
 
  话说楼主也看过很多推理。我觉得最后的原因最大可能是:参与碎尸的人有宗教信仰,而且是军队里的高级官员的太子。碎2000多块就是宗教需要。而刁也是这个教的成员之一,只是她不知道他们把她当作祭物..

呵呵··不知道这一说法能否沾点边??、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2:22:00
 
 
  据说和档局有关,本来已经有真相了,但是牵涉高干子弟所以被压了下了
有人知道真相吗?

 
 
 
作者:yoyou94 时间:2012-04-19 22:27:00
 
 
  ??meila?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19 23:15:00
 
 
  @yoyou94 2012-4-19 22:27:00
??m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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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长篇小说它也有结束的时候噻..
 
 
作者:听着音乐入睡 时间:2012-04-19 23:33:00
 
 
  凶手到底是不是gaogan子弟?我只想确认这点。
 
 
作者:丢失的轨迹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19 23:39:00
 
 
  凶手是个杂种,他全家都是狗日的
 
 
作者:191185191 时间:2012-04-19 23:44:00
 
 
  太吓人了,中国
 
 
作者:hdscqcn 时间:2012-04-20 00:31:00
 
 
  继续呀..太惨了
 
 
作者:最深的地下城 时间:2012-04-20 06:45:00
 
 
  抛尸路线是弧形的,可以大致推导尸源方向,离尸源越远尸块丢弃点密集度越高~
 
 
作者:最深的地下城 时间:2012-04-20 07:04:00
 
 
  尸源与第一丢弃点连线是直线,第二、三、四丢弃点是一段弧线,首尾尸块丢弃点连成直线形成一段弦。
 
 
作者:sdy669 时间:2012-04-20 10:36:00
 
 
  好恐怖
 
 
作者:yspvxy922 时间:2012-04-20 11:00:00
 
 
  这悬疑小说吧,花了我两个小时来读!
 
 
作者:庶民良心 时间:2012-04-20 12:38:00
 
 
  愿逝者安息
 
 
作者:微生无量 时间:2012-04-20 12:48:00
 
 
  综合了网上很多帖子来看,一直觉得这个推理才最靠谱。只是楼主没有提到王作家的老婆。楼主发的帖是转载,但文章和回复又是第一人称。到底是不是悼红轩?如果是非常佩服,比现在那些越炒越乱的家伙靠谱多了。

楼主又说有这样一个群,而且据有人爆料,现在又不存在了。估计原先你们群里的人估计又跳出来发帖,还有的想重新召集继续推进,还有的抱着另外的目的,反正我个人觉得事实已经有眉目了。但是这个案件和楼主一样,非常悲观,不可能有真相了。正如老教授的愤怒一样,只能骂一句“有些人真的可以一手遮天”

这个案件基本已经没有真相大白的可能,但是悲哀的不是案件本身了,而是由此让我深深怀疑,我们的刑侦体制,我们的强权政治,还会继续向前走么?
 
 
作者:土土堆 时间:2012-04-20 13:18:00
 
 
  这个应该就是悼红轩写的吧
貌似我知道这个事情也是看的这个人写的东西
 
 
作者:还是不会唱那首歌 时间:2012-04-20 13:39:00
 
 
  惨绝人寰!
 
 
作者:forrestpan2007 时间:2012-04-20 13:55:00
 
 
  好长啊,几乎全是楼主的帖子
 
 
作者:凤一号 时间:2012-04-20 14:16:00
 
 
  近来经常很恍惚,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中?
 
 
作者:木木木子衿 时间:2012-04-20 20:35:00
 
 
  居然在 百度百科都没有这个词条,其中黑暗可见一斑...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14:00
 
 
  回复第47楼(作者:@微生无量 于 2012-04-20 12:48)  综合了网上很多帖子来看,一直觉得这个推理才最靠谱。只是楼主没有提到王作家的老婆。楼主发的帖是转载……==========的确是悼红轩、我也确实是转载于自由门、只是为了让快要尘封的事实让更多少人知道,没有其它任何目的。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22:00
 
 
  回复第50楼(作者:@forrestpan2007 于 2012-04-20 13:55)  好长啊,几乎全是楼主的帖子==========因为当初网络大量封杀此信息来源、这是悼红轩以短篇小说的形式来完整的叙述并解析真相。。如今此事件已经在网络中快要被沉没了,楼主重发的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史无前例的痛心事件。。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23:00
 
 
  回复第51楼(作者:@凤一号 于 2012-04-20 14:16)  近来经常很恍惚,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中?==========看来兄台已经麻木!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30:00
 
 
  回复第52楼(作者:@木木木子衿 于 2012-04-20 20:35)  居然在 百度百科都没有这个词条,其中黑暗可见一斑...==========已经封杀得快要绝迹了,楼主想让这一黑暗事件重返于网络,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史无前例的事件。。同时为死去的刁小青鸣不平!!!人死去这么多年,而凶手依然淡定的活在世上!这该如何让她瞑目????
 
 
作者:怀恋乡土生活 时间:2012-04-21 11:35:00
 
 
  寨主是不是那个凶手?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35:00
 
 
  回复第45楼(作者:@yspvxy922 于 2012-04-20 11:00)  这悬疑小说吧,花了我两个小时来读!==========这也算是吧、但是这一事件是根据真实事件而杜撰的、撰写作者就是悼红轩。。曾经震惊一时的南大事件出现时我才上幼儿园。。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39:00
 
 
  回复第46楼(作者:@庶民良心 于 2012-04-20 12:38)  愿逝者安息==========已过多年,兄手依然活在世间、试问如何让她安息?这是中国刑侦史上最大的败笔!!!!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1 11:43:00
 
 
  回复第57楼(作者:@怀恋乡土生活 于 2012-04-21 11:35)  寨主是不是那个凶手?==========那么你认为一个读幼儿园的小孩子能杀人?别开玩笑了。寨主那时还在读幼儿园。
 
 
作者:唐临风 时间:2012-04-21 12:00:00
 
 
  想看这个女孩的样子
 
 
作者:M刘小阳 时间:2012-04-21 14:01:00
 
 
  中国估计是这个星球最黑暗的一个国家 没有之一!愿逝者来生投胎千万别在投在中国了,中国对你不仁!!!!!
 
 
作者:雀一眼 时间:2012-04-21 15:32:00
 
 


这个案子不排除是熟人做案的可能,以下几点可以探讨一下。
1.受害者离开宿舍的目的地?受害人离开宿舍的时间不太明确,傍晚时分,铺好被子,推测应该是在6至7点左右,而受害者去的地方的来回路程应该应该是在2到3小时之内的路程计算。也就是说她是肯定有什么事情需要出去一下,而回来的时间她自己预计比较晚应该是马上就会上床休息的了。
2.为什么要出去?受害人出去的日期是1月10日外面应该在下雪,这么冷的天出去干什么呢?不排除网上很多人分析的有人给她带了一套好的诗籍或者是跟一个神秘的诗人去探讨文学方面的话题。我觉得这个里面有个最大的漏洞是如果有这个神秘人物他就应该就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当这个嫌疑人对被害人准备行凶的时候他就没考虑到被害人在出来的时候不会跟人提起自己出去干什吗?这个跟后面罪犯对被害人实施的犯罪过程和抛尸过程的冷静和狡猾描述不相符。但是被害人在离开宿舍的时候确实什么也没说为什么呢?一个可能是跟她的性格有关系。还有一个是没必要说出来或者是根本就不想说。那是什么事呢?她有可能是去拿钱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吗?不要忽略的细节是当天被害人同宿舍的李梅使用电磁炉,做为室长的被害人也被宿管批评并说要平摊罚款。在这个之后被害人铺好了被子离开了宿舍。被害人的存款当时也就只有100元左右,也许这个罚款让她临时决定去拿或者借点钱去。
3.如果是拿或者借钱她会去找谁呢?朋友?同乡?先说朋友具警方调查被害人在南京应该是没有。那就剩下同乡!在他们同乡或者是以前的同学里面有人会在南京近郊吗?(应该是在南京打工或者做小生意)完全有这个可能。
4.从上面三点可以解释第一现场及分尸的场所以及抛尸路线和抛尸工具。近郊人烟稀少利于罪犯实施犯罪,也利于犯罪分子长时间拘押受害者本人和肢解受害人尸体。并且使用大量的水和工具而不造成多大的影响。还有抛尸的工具不可能是汽车或者自行车,汽车目标太大。自行车带这么多包东西目标也会增大更容易引起怀疑。我推断应该是农用车,三轮车,摩托等交通工具。因为这些交通工具大多时候在市区都是昼伏夜出,装几大包也是最不引人注意。如果有了这个交通工具抛尸现场应该是从郊区进来抛到市区南京大学旁边来转移人们视线。

还有是最后一点,受害人离开学校后也很有可能是被骗上了犯罪嫌疑人的车到了郊区也就是犯罪的第一现场。
今天才看到这个案子,可能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作者:雀一眼 时间:2012-04-21 15:45:00
 
 
  当然这种案子警方应该查得很细致了 我想她的同学(包括小学)或者同乡都没不可能放过一丝线索,但是从人失踪到发现尸体的时间有点长,线索又少的情况下只有靠有限的线索来思考问题了。
 
 
作者:上官永石z 时间:2012-04-21 16:09:00
 
 
  裆禁包禁...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3 21:48:00
 
 
  回复第64楼(作者:@雀一眼 于 2012-04-21 15:45)  当然这种案子警方应该查得很细致了 我想她的同学(包括小学)或者同乡都没不可能放过一丝线索,但是从……==========这是中国刑侦史上的败笔!!
 
 
作者:liminghqt 时间:2012-04-23 22:12:00
 
 
  这个案子发生时我正在南大念书。没想到这么多年竟然还没破,确实是人间悲剧!!
可能破不了案也真如楼主说得有内幕......
 
 
作者:Angel赞歌 时间:2012-04-24 14:46:00
 
 
  难道就没有可能是那个女的,而那个女的在别的地方,或者失踪了?可能或者万一是认错了呢?
 
 
作者:爱情不过一束花 时间:2012-04-24 15:22:00
 
 
  好高深
 
 
作者:3嫂子 时间:2012-04-24 15:35:00
 
 
  关乎
 
 
作者:新疆王林 时间:2012-04-24 16:18:00
 
 
  期望刁爱青能在天堂安息,希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楼主菊花寨寨主 时间:2012-04-24 16:49:00
 
 
  @注d册d天d涯 2012-4-24 14:33:00
作者:新独秀 回复日期:2012-04-15 15:35:13  回复
有几个认识误区:
1.切肉的人一定是凶手
2.抛尸的人一定是凶手
3.抛尸是为了隐藏肉块......
-----------------------------
敢问兄台从于何职?
 
 
作者:漫漫亲耐滴 时间:2012-04-25 16:32:00
 
 
  @菊花寨寨主 2012-4-24 16:49:00
敢问兄台从于何职?
-----------------------------
@注d册d天d涯 2012-4-25 16:14:00
军情六处,詹姆斯.邦德,007
-----------------------------
这是神马啊??
 
 
作者:最深的地下城 时间:2012-04-25 16:40:00
 
 
  没有举报线人一般难以破获,另最近南京持枪杀手没有动静了麽?
 
 
作者:漫漫亲耐滴 时间:2012-04-25 17:24:00
 
 
  分析分析凶手为什么要害被害人呢?
 
 
作者:漫漫亲耐滴 时间:2012-04-25 19:27:00
 
 
  @Angel赞歌 2012-4-24 14:46:00
难道就没有可能是那个女的,而那个女的在别的地方,或者失踪了?可能或者万一是认错了呢?
-----------------------------
不管是否认错,至少一条人命丢了!
 
 
楼主菊花寨寨主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2-04-25 19:30:00
 
 
  回复第81楼(作者:@注d册d天d涯 于 2012-04-25 16:14)  @菊花寨寨主 2012-4-24 16:49:00  敢问兄台从于何职?  --------……==========兄台真喜剧、不过你不愿说我自当尊重予你。。
 
 
作者:江北酋长 时间:2012-04-26 12:37:00
 
 
  题目有误,并没有看到真相。但作者文笔不错,写一些悬疑小说应该很有出路。
 
 
作者:phgood123 时间:2012-04-27 20:49:00
 
 
  没看到真相
本案三根手指很可疑,个人认为很可能是一个小团体中一个良心未泯的故意留下刁的三根手指,此外刁的其它手指呢?没有发现?还是被剁成了酱?
 
 
作者:phgood123 时间:2012-04-27 20:54:00
 
 
  那个认尸的女生很可疑:
1、那个女生莫名其妙看party报纸南京日报?
2、那个女生能把一堆煮过的碎成2000片的肉,从容镇定的认出是刁爱青?她凭什么认定,警方竟然相信?
3、据说当时警方调查男性对女性不做调查,为什么排除了女性?
4、当时宿舍因为私自使用电炉子而被处罚,发生内部争执。
 
 
作者:王老大1234 时间:2012-04-27 22:17:00
 
 
  很早就知道这个案子 没有关注过 今天看了一个下午 感觉告诉我 这个案子是破了 可是 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布 关系到***的命运 要想知道案情真相得 等到改天换地得时候 真相也就大白天下
 
 
作者:全军充鸡 时间:2012-04-29 01:56:00
 
 
  我很想移民了,因为这种黑暗指不定哪一天就会落到我的头上,或者我的后代的头上……
 
 
作者:ay2G 时间:2012-05-04 23:06:00
 
 
  哎 ,真亦假时假亦真,看了太多,不知道该说啥了。公道自在人心,希望有那么一天,当年的知情者 或者有所悔悟的凶手能够给刁 给大家一个交代
 
 
作者:瓦名诺 时间:2012-05-20 0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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