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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鞠请安《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46)

(2015-09-26 14:07:11) 下一个

 

 

   

 

编者按:英国哲学家思想家约翰·洛克说过:“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但如这几年来跟着看本人《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的读者会感受到,此系列报道就是大陆“权力私有,财产公有”的一个典型的缩影,它白纸黑字地记录了灾难。本人完全不认同前中国总理温家宝的理念:“灾难兴邦!”,为此本人加入了维权的行列,通过维权也悟出了灾难的根源,为此本人也投身于民运的运动。我想,我应该也是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由维权走向民运的一个典型的缩影。

前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一批勇敢的中国维权人士成功地拦下了习近平的车子,在维权史上将永久地记录了这辉煌的瞬间。但这也是黑暗的瞬间。。。我不信,难道不能通过面对面地、公平地协商解决问题吗?

 

 

--- 给无锡市市长的第69封信
--- 我将于十月下旬回锡和有关单位面对面商谈拆迁问题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主题:我将于十月下旬回锡和有关单位面对面商谈拆迁问题

 

我和家人将于10月19日到无锡,10月23日离开无锡。来无锡的主要目的是跟当地的拆迁单位谈我在无锡的房屋的拆迁问题。

 

我(和我太太)将预留10月20日、21日、22日给予拆迁的协商,烦请你们提前转告有关单位早作安排和给相关协商人员有充裕的时间去/来了解、疏通和评估。面对面商谈这7年多来似乎毫无进展的下列三个问题:

 

1.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号西(在我和太太名下的)房屋的拆迁问题。

2.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46号在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也被强行拆除的问题。

3.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号西(在我和太太名下的)房屋的被偷拆/立案等问题。

 

我到目前为止共收到的“合法”文件有二份:盛北许巷16号西的《告住户书》的原件和盛北许巷46号的《告住户书》的复印件,从上二文件显现拆迁人均为“无锡市南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从2008年开始本人(被拆迁人)要求直接与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但均被拒绝。下面是我的一些建议:

 

1.下次回复请告知本人无锡方面的协商单位、人员、地点(也可在我姐/妹家,如拆迁人同意,我再跟她们敲定)、时间(几号几点至几点)等。

 

2.我希望直接与打了7年多交道的南长区公安局、阳光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的有关人员见个面。因为在7年多来,不管我无论如何地要求和解释,总是有一个过不去的坎:”我们在电话里无法确认你是不是许建伟?“ 因为如这次回锡拆迁问题还没解决我必须再跟他们联系。另外一个原因是对2014年9月15日市公安局的邀请本人尽早回国”面对面地对无锡公安近几年来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解,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本人在此欣然接受上述的邀请,利用这次回国机会多了解家乡公安部门的变化和增加互信。

 

3.这次回国商谈拆迁问题,能否也请无锡市华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也参与?因为这次没谈妥,以后一些桥梁工作可能应该需要市华侨办。

 

4.请尽快把拆迁协商负责人(拆迁人)的联系方式告知本人,我会把我的的主要具体问题和想法提前告知,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和准备,也最好把他们具体问题和建议提前告知我本人。

 

5.在本人回锡之前,如拆迁协商如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发电子邮件给我,或打电话给我(周末或非周末美国时间晚上7点至11点)。

 

6.另外,我一直要求的查询我以前给无锡等有关单位的十封特快专递至今没给我具体的答复,而是忽悠成”跟阳光派出所联系“,因为那些特快专递里面的较多是跟刑事案件毫无关系仅跟拆迁协商有关,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公安部门不能介入拆迁协商。所以也请把我回锡的消息转告特快专递的接收部门,让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也麻烦下次回复时请把他们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给本人,我可能会直接去他们那里了解情况。

 

7.希望有关单位尽快回复我以上所有的6个问题。

 

 

谢谢帮助和致礼!

 

 

2015年9月23日

 

澳大利亚籍华人 (略)

 

电子邮件:(略)

电话: (略)

手机:(略)

家址:(略)

 

 

 

三鞠请安

2015年9月26日

于美国新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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