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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陈丹蕾杀夫看工科女生的思维特点

(2005-09-23 12:23:14) 下一个

【原创】从陈丹蕾杀夫看工科女生的思维特点

 

普渡大学是又出事了,不同的是这回是女的杀了男的而不是男的杀了女的。这次是老婆杀了老公而不是学生毙了老师,也不是学生杀了同事。说来说去整个事情就是个留学生的悲剧。

 

大报小报长篇累牍介绍了一堆案情,最后分化为两派,一派觉的杀人情有可缘,这甚么磊的不是个好鸟,另一派自然觉的陈丹蕾杀夫这是大逆不道,一定要五马分尸,给死人个公道。要我看,这世界这么大,怎么活不行啊,缺了谁不能活啊,好朋友好和好散,和则聚,不和则分,一拍两散,真还没甚么大不了的,搞到这地步,一方面这女的是离不开男的,男的也放不下女的,两方都有些地方太依赖于对方了,另一方面俩人矛盾又太深,最后就闹到同归于尽的结局。

 

这件事别的方面大都给分析的面面俱到了,从某磊同学在校的表现,到丹蕾同学的神精病史,各说各的理,各唱各的调,社会学家说这是精神压力太大,大使馆一如既往指出要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同学们说这两位一个太狂一个太怪早觉的他俩要出事。好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事最后还是变成了个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也无非还是两位看了本能,丹蕾同学模仿电影做爱杀夫的桃色事件。

 

其实去看看工科女生你就知道了,大多都是些爱憎分明宁折不弯的主,文科女生遇事爱哭,一哭二闹三上吊,工科女生爱用科学逻辑解决问题,有时就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心不死,坚信枪杆子里出政权,这思路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要说我对丹蕾同学的计划还是很赞赏的,这个做爱杀夫开始确实是缺点创意,最后也没杀成,可第二次干的就漂亮多了,手枪毙命,碎尸抛尸,杀的干净利索,可惜女生还是女生,天生就不是干这个的料,明明有前科了,老公失踪能不怀疑他吗,这下完全是自投罗网,从一开始就是条不归路。

 

我一向是不赞成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当然到了你不杀别人,人家有要杀你的时候那也没办法,其实杀人的方法多了去了,这丹蕾小姐随便翻翻清华女生的杀人史也能找出十个八个方法的,用点EB,用点砣,哪个都比手枪技术含量高。所以我说这丹蕾小姐也未必就是处心积虑杀老公,八成还是一时冲动了,拔枪就射了。

 

能够体现工科女生思维严谨的实际是在丹蕾女士杀人后,这碎尸的活可不是人人敢干,和干的了的。碎完尸,丹蕾小姐还是挺了些日子才失踪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工科女生临危不乱的素质。到得回国时,丹蕾小姐还戴上了假发,可见逻辑性,思考能力之强。要不是护照被美国法院没收,现在恐怕丹蕾小姐早已鸿飞冥冥了。

 

话说回来我本人还是十分欣赏工科女生的,其冷静的处理问题的方法还是很值得称到的。在生活中这也是值的借鉴的。听说丹蕾当年给他老公开车,洗衣,做饭,样样拿的起放的下,就如同转动的齿轮,废寝忘食,齿轮虽又冷又硬,可从实用性上看总比个花瓶要强。

 

国人总结的经验,几种女人不能要,一是学外语的,这种人半土不洋,最没劲,二是当演员的,这个就不用说了,怎么数工科女生都不在这个范筹,丹蕾女士的老公用浪漫主义的态度来对待他现实主义生活中的妻子,所以他失败了,败的一塌糊涂。

 

付出才有回报,得到却不付出,下场大家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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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西风黄叶 回复 悄悄话 我就喜欢一个工科女生,还比我大几岁,没觉得由这么恐怖,不过她也不知道我喜欢她。呵呵。。。
海姑娘 回复 悄悄话 我晕, 为什么当演员的不能要, 因为太漂亮了, 你怕罩不住?
胡大海 回复 悄悄话 小斤的很多文章都是想从新鲜事中找娱乐,常常是故意招骂。内心世界可能不太健康,应该找个良医看看。
金书龙 回复 悄悄话 呵呵,
林子丹 回复 悄悄话 你看重的不是事件本身?从你的文章看你的出发点是想从事件中总结点经验教训,给其他男人找老婆建点议,可就你的态度,明摆着是哗众取宠,靠十八扯吸引读者眼球。

就因为你攻击我们工科女生,我还特地到网上查了一下陈丹蕾的事儿。她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很有才华却貌不惊人;缺乏爱渴望爱,却找了一个没有真正爱她的丈夫何磊。你不管从哪个角度都能写得比较有说服力,可是不可否认,无论怎么说,都没有现在这样让人着急。因为前者的意向是议论死者,而后者的目的是刺痛生者。

给你提个醒儿,搞工科推崇的不是逻辑,而是灵机一动。连这个特点都没抓住,你这篇文章得分:-100。

小五你也别委屈,我们连人都会杀,你这“最没劲”真是算不了什么。
喜欢就捧捧场 回复 悄悄话 一个人一个命,无论如何,陈杀人是事实。

“一是学外语的,这种人半土不洋,最没劲”,看了很受伤,我也是学外语的出身,自己同学中有着许许多多非常正直的人有情趣的人不土不洋的本色人……这样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金书龙 回复 悄悄话 呵呵,我着重的不是在事件本身啊
林子丹 回复 悄悄话 读过你一些文章,比如什么“被才女蹂躏的丈夫”什么的,感觉还是有一定的逻辑性的,怎么这一篇就会如此不通?而且你明知道会惹起众怒,还会把它发出去?是不是向遇罗锦学习,觉得反对的人越多越出名?

比较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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