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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刀下留人不杀美女土匪

(2014-07-14 00:38:32) 下一个

贵州省解放前就以土匪多而闻名,解放初,这里的土匪更是多如牛毛。在众多的土匪中, 有一个女土匪头子年轻美貌,并且因为受到毛主席的特赦而使她的人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她少女时由于长得窈窕高挑,皮肤细嫩白皙,面容清秀,被当地群众称为大美人——陈大 嫂。她原名叫程莲珍,乳名程伊妹,系长顺县广乡顺朝摆村人。由于名声在外,就被该县水波龙乡板沟寨有钱有势的大地主陈正明知晓,经过多方促 合,陈将程伊妹娶为二房,人称陈大嫂。

由于陈正明家中有枪有家丁,程伊妹跟着他走村串寨,就成为出入各种场合的压寨夫人。 她天生聪明,不但学会了骑马,也学会了打枪。从此,陈大嫂“双枪女人”的名声远近闻名。

1949年被解放军抓获。

陈大嫂先关在长顺一段时间,本来省里要召开汇报会,后来改成庆功会,当时一千多人的 大操场上聚满了人,她自己也感到必死无疑。

陈大嫂是土匪的一个大队长,相当于团长。对于陈大嫂是杀是留,当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对于一般群众来说,她是个女匪首,罪大恶极,理应处死。但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她是一个为数不多的女强人。

怎样处置这个女匪首,省军区专门召开了会议。当时,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上匪首,只 要抓住就枪决,而且批准权限也放得很宽,一个区长点头可以立即处决。像陈大嫂这样的匪“团长”就更必死无疑了。

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匪,特别是 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处置,以毒攻毒。

过了几天,在省军区党委会上,有人更进一步阐述了“不杀”的理由:她是少数民族妇女 ,虽然卷进匪乱,但是所起的破坏作用并不像传说的那么严重,如今大股土匪已消灭,留下还可用她去争取散逃的土匪向政府自首,在新的形势下, 也许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及陈大嫂的详细情况均呈报给西南 军区。

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

 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

 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 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陈大嫂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政府会放她,她擦去感激的泪水,发誓要报答毛主席的救命之 恩1953年4月,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来到贵州省军区,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传达毛主席关于释放陈大嫂的指示。

在省军区主要负责干部会议上,李达传达第一主席的指示后,又谈了他的想法:“我们共 产党人,比诸葛亮应该有更广阔的胸怀、更宏大的气魄。贵州的剿匪斗争虽然已是尾声,但工作更加复杂,有些地方的土匪问题与民族问题联系在一 起,这就更要注意政策,特别是宽、严有度,这才有利于尽快消除隐患,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人。”

1953年6月5日,惠水县城关镇召开了数千人的群众大会 ,许多人前往,既不是庙会也不是赶集,更不是看什么大戏,而是闻讯前去目睹名噪全省的女匪首陈大嫂,大家都想看一看这个传说中飞檐走壁、貌 似西施,却杀人不眨眼的女魔王。

由法院院长宣判,当场释放了陈大嫂。就这样,一个“罪该万死”的女匪首,竟又奇迹般 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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