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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那点小记忆

(2018-05-05 10:33:41) 下一个

小涟漪

20180505

 

今年青年节时兴用美图PS。大风天的多伦多,我也照做了,挺美的认不出。童年的我不是美丽,顶多算是面目清秀,五官端正。现在看来,也不容易了,感谢上苍省了医美了。

童年的事情,记得的都是之片瓦楞,少年懵懵懂懂的趣事相信有点八卦的中年人有共鸣。

青年湖小学就在家门口,当时也不讲究好小学还是重点。父母工作,家里一般两三个孩子,没听说接送的,更没有家长围在学校门口观望的。

每天排着小队下学,很安全。小队伍里的男生之间常会拿对方父亲名字开玩笑。比如:福根,耀祖之类。然后追跑一小段,再老实回到队伍。都是一个部队大院的子弟,知根知底。

有时候,会拿积攒的三分钱买个红果,五分钱买个奶油冰棍啥的,卖冰棍的会从自行车改装的棉被冰里取出来冒着冷气的棒棒,那真是最奢侈的事情了。

遇到下雨天,那蚯蚓就是男孩最好的玩物,他们会残忍地把它们用脚切成几节,看它们再每节蠕动起来。这也是我不喜欢蠕动生物的原因。

班上,有青春萌动的女生,很知道“流氓”这个词。有时嘟囔谁谁有点流氓,在玩双杠的时候怎么怎么。我假装没听见,我又没发现,再说可能是保护我们完成动作呢。现在想起来,玩双杠,真是危险的运动,没啥保护呀。 桑兰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她很喜欢一个韩版标准俊男,而我却觉得他有点女气。会因为一点小事,她就追他满操场疯跑。我是绝不会这么冒失的。

小时候谨小慎微,很内向紧张。中队长是我当的最大的官,曾颤颤巍巍扛着队旗带着小中队,在院里马路走过。妈妈说邻居看到了很荣耀。

兼小组长的我是负责带领小组课后打扫卫生的,一高一矮男生总调皮捣蛋,很头疼的,互相丢粉笔头,耽误时间,真不让人省心。多年之后,我还是喜欢做个专业人士,而不是领导。当领导不容易,尤其是不服管的。高个男生是著名留级生,学习特次,自然之后也是个“大学漏”。但听说长大后,发了大财,还请过去的学霸一起吃饭呢。很多事例表明,过去调皮的敢于挑战社会,成为精英领袖的机会还是挺大的。

矮个男生,黝黑黝黑的,也不安分,一考试,就想蹭我答案。平时上课,还老回头看我,弄的我心里特烦,不知道是否要顺着他的方向看老师,不知道如何处理。

后来,这个男生成了门口公共汽车58路的售票员。偶尔坐车,遇到了,记不得打没打招呼了。后来58路变成60路,变成无人售票,也就没见过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算是对我有好感的吧。当时,我心里除了反感还是反感。

如果换成那个体育学习不错,高个男生,那该多好。学习是第一位的衡量标准。

我最渴望是语文课了,每篇都是我瞎编的,什么长大以后当科学家,什么学雷锋日记。但我很会编故事。

那个梁老师,现在都记得,她眼皮有好多层,梳着大黑辫子。有点胖,也就三十多岁,当时觉得很年长。我们写作文时候,她就爱依着炉子打盹。每次发下作业,都不见我的,我心里会有小激动,因为她每次都会留下我的作文本,放在炉子上,念给班上同学听。

我的作文本被炉子的热风,吹得有点皱皱巴巴,但这是我喜欢的模样,这意味着老师的偏爱和重视。

这一特长成为我终生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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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小小涟漪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小溪姐姐' 的评论 : 谢谢!
小溪姐姐 回复 悄悄话 可爱美丽的小姑娘,文章写得也很涓秀。
小小涟漪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思壮思通' 的评论 : 小时候如果有这样评论,就更自信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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