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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农砌屋和强柝工农房!

(2020-09-02 09:15:01) 下一个

为工农砌屋和强柝工农房!

 

1956年,新中国将工商企业收归为中国人民所有,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代表,决定和执行新中国的一切政策,它对全民所有制有几项原则性的规定: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不以牟利为目的,企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不由企业自己决定,而由国家制定的经济计划来决定。国家根据全体人民现在的和未来的需要,每隔五年制定一个经济计画,这样的五年计划按照预期的国家的生产能力,在考虑了人民目前的需要和将来的需要后,来决定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比例,根据这个比例来决定国家的投资。除了消费与投资外,每个五年计划必须要包括国家的国防开支以及与国防建设相关的费用。

七十年代末走资派的资本主义复群时,资产阶级把原来的社会主义企业改变成盈利的资本主义企业,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每个企业单独设立一个自己的账簿,企业有了自己的账簿,才能根据市场价格和成本来决定生产什么才最有利润,企业有了自己的账簿后,就开始把企业的生产目的,从为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的生产,改变成为自己企业盈利的生产。在资本主义下,社会的资源只会投向盈利的企业,而且优先投到利润率最高的企业,而不会投向最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企业。正是因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上的需要,所以当生产逐渐提高时,人们的生活可以得到普遍的改善。

在社会主义仅仅二十年的时光,中国人民的生活品质在各种可测量的指数上都大幅提高,大多数的人在吃饭、住房、医疗和教育几项中的需要得到满足,这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也是在历史上除了中国之外,没有任何贫穷的国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达到这样的成果。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美国,半个多世纪前,它的总统詹森就开始了消灭贫穷的计画,到今天美国的贫穷不但仍然存在,而且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贫穷、饥饿、无家可归的人有增无减。2008年之前,无家可归的人多数是单身男性,其中很多是因为吸毒和酗酒而堕落的人,但是今天已经扩延到带着小孩的母亲、上了年纪的老人和有工作但付不起房租的年轻人与中年人。在美国这种食物生产极为丰富的国家,却有许多人饿肚子,当前有四千万美国人要依靠政府的食物补贴,他们得靠联邦政府发的食物券才能吃饱肚子,最近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明年要削减食物券的经费。

《中国革命的道路》第二部分:全民所有制下的两条路线斗争

作者:  金宝瑜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首先就没收了在中国的外国资本、买办资本,和国民党的官僚资本,这些资本量的总合占全国总资本的80%。土地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就是赎买民族资本家的私有资本,一步步把工商业的私有财产国有化,来完成公有制。1956年时,新中国成立了工业企业的全民所有制。 在公有化过程中,虽然中国共产党内对将工商业企业收归国有没有不同的意见,但也不能说他们之间是没有矛盾的,特别是对全民所有制的意义的理解有很大的差别。另外,就是共产党里有人认为工商业公有化应该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中,资本家私有和国家的国有可以并存一段日子,因此,他们认为全民所有制的改造进行得过快。这种意见就表现在1976年之后,资产阶级政权建立的过程中,出现了所谓“补课论”的说法。“补课论”批评之前公有化进行得过快,过早结束了他们认为本来应该经过的一个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的过渡时期。

在全民所有制成立之后,由刘少奇所代表的资本主义路线的看法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在这之后,中国的基本矛盾是先进的生产关系(指全民所有制)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是毛主席则完全不同意这样的看法,毛主席认为全民所有制的成立并不能代表什么先进的生产关系,因为全民所有制所代表的一切,包括工人终身制以及各种的工人福利等,还只是由共产党规定下来的,毛主席认为,这样的生产所有制的建立,还只是建立了法定的所有制,在这之后,只有经过不断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才能将刚建立起来的全民所有制巩固下来。如果不能做到无产阶级真正掌握了政权,而只是在法律上建立起来公有制,那么工人阶级所享有的一切就会全部丧失。他认为只能在生产关系进一步向前推进,使得无产阶级在实质上掌握了生产工具,那时才能保证无产阶级不会在得到他们所享有的一切之后,又再度失去。

只有这样地去理解毛主席对改变所有制的看法,我们才能进一步认识毛主席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将阶级斗争放在最重要的地位,也只有这样地理解才可以看清楚在全民所有制内一直不断地进行两条路线斗争,如对工人终身制的保护或是取消,如毛主席对工人治厂的重视,更牵涉到经济基础之外的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斗争。另外,当我们能够理解毛泽东主义对所有制的看法,也就可以判断今天中国不同的派别对国有企业的看法是否正确。

在资本主义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上对国有企业私有化这个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在“国有化”或“私有化”之间产生的争论中,反对私有化的人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在整个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率,50%还是80%? 他们反对将“国有企业”继续私有化。这些维护“国有企业”的人认为只要国有企业还占多数,那么中国就还是社会主义,或者还保有社会主义因素。我认为我们虽然可以同意“国有”和“私有”之间是有差别的,国有企业不同于私有企业,像在国有企业中,国家有能力设置一些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会对企业的某些行为有些限制。

但是国有企业的存在并不代表一个制度的社会主义成份比较高,认为国有企业是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的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在许多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里,按照当时的一定需要,它们还是会将企业收归国有。一般是私有企业经营发生问题,企业亏损了,甚至要破产了,因此,由国家接管下来,特别是一些对整体经济影响较大的企业,如交通、电力、银行一类的企业,在一定的情况下,政府会收管过来。往往在国家的经营下,企业转亏为盈,又再将这企业卖给私人,这种情形时常会发生,但是这样的国有化与社会主义无关。另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时,许多落后国家希望能脱离帝国主义来独立地发展它们的经济,但是它们的资产阶级不够强大,因此,它们也会将一些重要企业国有化,以便使这些企业增加对外国资本抵抗的能力。同样的,这样的国有化也和社会主义扯不上关系。如果无法将国有化和社会主义区分开来,那么也就无法理解为什么中国在1956年工商企业国有化之后,还会有两条路线的斗争。刘少奇就是认为1956年后,中国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已经建立完成了,中国的生产关系已经是先进的了,所以中国主要的矛盾就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毛主席就完全反对这样的看法,他看到生产关系的改造不是只要经过一个立法的程序就能完成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须是一个脱胎换骨的改变,这个改变要经历从一个阶级专政,过渡到由另一个阶级专政。所以1956年绝大部份工商业公有后,到底由哪个阶级专政还是个未知数。

今天,在全民所有制成立了60多年和全民所有制被迫解体的40年之后,我们应该怎样看待1956年全民所有制的建立?这是个非常关键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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