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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裔被歧视都是议员添油炽薪

(2021-03-29 10:48:16) 下一个

亚裔被歧视都是议员添油炽薪


美国的、加拿大的、英国的等西方国家的议员们都在高呼《中国对维吾尔穆斯林实施了“种族灭绝”》了,  那就是中国"真"的实施了“种族灭绝”。中华民族的政府对少数民族"实施了“种族灭绝,  激起了全世界其他民族对中华民族,  也即是黄皮肤黑眼晴长着一付中华脸的人的民族,  这个民族的人是会搞“种族灭绝”的,  全世界其他民族的人仔细又观察了一下周围的邻居,  工作单位的同事,  社区里的民众、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时,  突然发现周围有这么多的"黄皮肤黑眼晴长着一付中华脸的人"时, 一想到议员们都在大肆宣传反对“种族灭绝"了,  愤怒就不从一处来,  仇恨的复仇的拳头伸出来了,  发声的骂人的吐痰的都对着黄皮肤黑眼晴长着一付中华脸的人来了。在反华情绪持续不断地上升达到十二分的高涨之际,"排华法案"又要回来了。

华人是美国历史上唯一曾被国会及联邦政府立法排挤和禁止移民的民族。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于1942年立法强制集中管理日裔美国人,此项法案亦被列入历史文献一百强。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皆为二战轴心国,但美国并未立法严禁这3个国家的人民移民美国,唯独华人最受歧视。

19世纪四五十年代,华人移民开始大批到美国西部淘金,然后是协助兴建铁路。华工一多,白人矿工和路工就不高兴,原因在于:这批以爱尔兰裔为主的白种工人,从未见过留有辫子、头戴瓜皮帽的东方黄种人;而这批黄种人,个子虽小,却很能干活,颇获老板欣赏,老板希望多雇华工,白工十分不满。华工的饮食习惯与自工不同,白工厌恶中国食物的味道,也讨厌华工的语言(粤语)和生活习惯,在嫉妒与敌视交织的种族蛮力下,美国西部一带频传白工集体凌辱、打劫和屠戮华工的血腥事件。其中规模比较大的有:1871年10月24日,洛杉矶数百名白人暴民在洛城尼格罗巷—带杀死19名华人,6年后,同一地区的华人住宅全被纵火烧毁;1880年10月13日,三千多白人暴民在科罗拉多州丹佛市闹区包围华人住宅区(约有4D0名华人),一名华人被杀,受伤者无数,房舍财产损失超过5万美元,清廷驻美公使陈兰彬向美交涉赔偿,白宫和国务院理都不理。弱国无外交,以此为甚。

在反华情绪持续高涨之际,1882年,加州共和党参议员米勒向参议院提议中止华工赴美。这项提案在参院辩论8天,美国西部一带的两党参议员和南方的民主党参议员都支持他,只有东北部的两党参议员反对。参院以29对15票决通过排华法案;众院再以167票对66票(55票弃权)通过。1882年5月6日,切斯特·阿瑟总统签署了这项玷辱美国历史的法案。这项法案的内容主要有十点,最重要的即是华工十年内不准赴美,中国人变成美国白人排斥外人的唯一对象。到了1892年,排华法案再延十年;及至1904年变成无限期。1882年,只有3.95万华人赴美,而移民英国的有10.29万人,移民德国的有25万多人。

加拿大紧跟着美国,当时大约有9000名华人劳工在此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最后一段后,加拿大政府为了限制华人入境,作出了对华人征收人头税的决定。加拿大政府强行向这些华人征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头税,相当于当时他们两年的工资。而且这项税务只向进入加拿大的各国移民中的华人征收。从1886年至1923年之间,加拿大政府从中获利2300万加元,折合2006年货币价值12亿加元。被征税者需要工作三到五年才能偿还。1923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决定取消人头税,通过新的《1923年华人移民法案》通過了排華法,同年7月1日執行。這個法案規定除了以下的例子,所有華人都不可以進入加拿大。這個法案不是局限于中國公民,即使是有英籍的華人也被禁止進入加拿大。法案生效后,几乎所有华人无法移民加拿大,包括已经在加拿大居住的华人劳工的亲属。

有个美籍华人网名叫"古树羽音"的说:"一个就连母亲都不爱的人,怎能爱“婆家”,充其量仅仅是一个“酒囊饭袋”而已!"。"古树羽音"又说:"虽然我在故乡”有故人无亲人“,虽然我在故乡”有家难归“(2星期以上需要签证),20多年也从未回过原单位;但老祖宗的话”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里不排除各种尽力而为地帮助母亲,帮助故乡)。你可以与母亲断绝关系,用不归乡,但自己的基因是永远改变不了。为何不从我做起,每一个具体的炎黄改变了模样,那么一定会水涨船高!"的确如此。中国之大人口之多要找点黑暗面永远也说不完。而治理更是难调口味。在不伤害到中华民族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和统一的大前题下, 对于个人所造成的不便应该如"古树羽音"说的是可以接受的。

相比较那些民选的议员们,  尤其是那些黄皮肤黑眼晴长着一付中华脸的议员们,  为了选票讨好其他族裔而说亚裔的种种不好,  而这些不好也的确存在那也无可厚非。但这些议员听信少数反华反共分子鼓噪的,  又是谎言和虚假信息的“种族灭绝”来损害中华民族的形象,  使生活在全世界各个角落的华侨华人乃至整个亚裔族群处于被妓视和被仇恨的境地时又是多么的无奈寒心和悲慨。如加拿大的两位议员。

呐喊: 在加拿大不管是市、省、联邦的,  也不管是哪个政党的华人或带一点华人血统的议员们,  在涉及到中国问题时要实事求是地发声, 千万别听少数逃亡到加拿大来的专业的反华反共分子的谎言。每一个国家或每一个人找点阴暗面是很容易的事,  作为议员应该有头脑分辨真假。更不要做如庄文浩那种损害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华侨及子女后代们的坏事来。

"《庄文浩在Twitter上表示,自己有责任说出中国“对维吾尔穆斯林”实施的“种族灭绝”。》=== 请庄文浩拿出证据来!  "中国"如此之大人之多指的是谁?  在什么时间?  在什么地点?  如何“对维吾尔穆斯林”实施的“种族灭绝”的?  维吾尔穆斯林少数民族原有人数是多少?  实施“种族灭绝”后的人数是多少? 在实施“种族灭绝”时庄文浩是亲身经历?  还是听信谁诉说?  给庄文浩诉说的人是谁?  有何人证物证?  庄文浩是否验证过? 因为“种族灭绝”是件人人都应谴责的大事,  庄文浩既然用动议案在国会提出,   那么就必须公开透明所有证人证词,  才能让选举庄文浩的选民们知道庄文浩是否真正在尽一个民选议员的责任。 如果真是“种族灭绝”, 庄文浩提交的是一份不具约束力的动议想表明什么?  表明议员在做工作?  加拿大新冠疫情如此严重,  经济如此之不好, 选民们面对如此不欢的事多的是,   庄文浩去关心中国的事是何用意?  而将这些谎言和虚假信息在加拿大国会进行大肆宣传, 还在国会形成动议案, 不但让所有议员知道中国“种族灭绝”,  更让全加拿大人都知道中国“种族灭绝”,  这样做能制止中国“种族灭绝”吗?  能达到制止的目的吗?  能达到推翻中国政府的目的吗?   能伤害到中国政府的官员吗?   反到伤害到了在加拿大的华人华侨,  当然你们这些议员们口头上会说反对歧视的, 但加拿大人中少数极端分子会反对歧视吗?  而加拿大有这么多华人华侨就生活在这些极端分子的周围不受害才怪。本来移民在这儿就不容易,  从"排华法案"以来华人华侨多么艰辛,  而作为庄文浩的这个"动议"不是火上加油吗?

《庄文浩写道,“我们这些自由地生活在法治民主体制下的人必须为那些无发言权的人发声。”》===庄文浩要"必须为那些无发言权的人发声。”请问庄文浩"那些无发言权的人"指的是谁?  有多少?  不是“种族灭绝”了吗? 怎么还有那么多"无发言权的人"?  这些"无发言权的人"有没有在中国的? 还是少数几个逃来加拿大的? 作为一个议员能这样做事的吗?

《“如果这意味着中国要对我进行制裁,那么我将把它视为我的荣誉徽章(I'll wear it as a badge of honour),”庄文浩表示。》===庄文浩将"视为我的荣誉徽章"?  庄文浩的这个荣誉徽章是建立在损害华人华侨之上的。庄文浩的这个荣誉徽章是建立在谎言和不负责任之上的。这样的国会议员称职吗?  如果民选的议员是如此做事的,  选举庄文浩的选民们该如何想?"

请问国会议员关慧贞:

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中第三条:  下列行为应予惩治:(a) 灭绝种族;(b) 预谋灭绝种族;(c) 直接公然煽动灭绝种族;(d) 意图灭绝种族; (e) 共谋灭绝种族。请问 国会议员关慧贞所界定的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行中中国新疆犯的是哪一条? 国会议员关慧贞有何证据? 作为关慧贞对国会议员庄文浩和加拿大国会国际人权委员会的支持和声援是个人权利。但作为国会议员也应懂得和了解指控别国为"灭绝种族罪"是要有证据的。

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中第四条: 凡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无论其为依宪法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均应惩治之。 请问国会议员关慧贞:  指控别国为"灭绝种族罪"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是谁?  笼统地指中国或中国人是对中国人形象的损害!  是对海外华人华侨尤其是加拿大的华人华侨形象的损害!  不知道是谁或不去弄清楚是谁就指控别国为"灭绝种族罪"是不负责任的,  是对全世界华人华侨形象的一种伤害,  因为在别的族群里从百年前的"排华法案"到如今, 总是有少数极端分子歧视仇恨瞧不起华人, 你们作为议员大肆宣传使必造成别的民族中的极端分子对生活在他们身边的华人华侨作出仇恨的动作来。作为议员的关慧贞能阻止得了吗? 而这样做不是在火上加油吗?

"266名跨政党派别的议员投票支持这项动议"中有谁能举出证据? 这个动议是一份不具约束力的动议想表明什么? 而将这些谎言和虚假信息在加拿大国会进行大肆宣传, 还在国会形成动议案, 不但让所有议员知道中国“种族灭绝”,  更让全加拿大人都知道中国“种族灭绝”,  这样做能制止中国“种族灭绝”吗?  能达到制止的目的吗?  能达到推翻中国政府的目的吗?   能伤害到中国政府的官员吗?   反到伤害到了在加拿大的华人华侨,  当然你们这些议员们口头上会说反对歧视的, 但加拿大人中少数极端分子会反对歧视吗?  而加拿大有这么多华人华侨就生活在这些极端分子的周围不受害才怪。本来移民在这儿就不容易,  从"排华法案"以来华人华侨多么艰辛,  而作为庄文浩的这个"动议"不是火上加油吗?

美国的一切做法都是对的吗? 美国前总统十分恶意的“中共病毒”、"中国病毒"、"中共间谍"、"种族灭绝"、长期以来的宣传是对的吗? 作为一个加国议员只会跟在美国屁臀后面叫吗? 这样的议员充其量仅仅是一个“酒囊饭袋”而已!

第六条:  凡被诉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应交由行为发生地国家的主管法院,或缔约国接受其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审理之。===请问 国会议员关慧贞为什么不将"行为之一者"交由法庭审理之。而在这儿空喊口号。是何居心和目的? 不是在损害华人华侨吗?

第七条: 灭绝种族罪及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不得视为政治罪行,俾便引渡。缔约国承诺遇有此类案件时,各依照其本国法律及现行条约,予以引渡。===请问 国会议员关慧贞如果知道灭绝种族罪的犯人也可以引渡。孟晚舟抓了为引渡,  灭绝种族罪的犯人罪更大理应抓捕。

又如美国的余茂春"区别中共与中国人民"的新谬论造成的反华反共的高潮伤到了中国政府和中国官员吗? 而对在美的华人华侨造成人人自卫。在余茂春赴美留学的年代,赴美留学生基本上都属于政府出钱公派的,他必然也不例外。许多学成后回到祖国的或移民讨生活的。反观余茂春,却无视祖国对他的悉心栽培及对学业的倾力资助,逆历史潮流,学成后便成为了美籍华裔反共反华学者,甘心作美国人的鹰犬,数典忘祖,帮助美国制定对华强硬政策,变本加厉的摇唇鼓舌!像余茂春之流的"学者"还有很多,他们对祖国只有片面、破碎的了解,却凭借华人身份,给全世界的华人华侨生活的外部环境造成了很多障碍,这不得不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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