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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吉祥果论坛原创文章《再谈还宿债、消供养利弊》

(2022-10-04 15:22:12) 下一个

《再谈还宿债、消供养利弊》

提问:师兄,还宿债后,之前我因拿父母钱炒股亏的近二十万块,在我与他两的债务业力上被抹平了吧?

吉祥果:我把话说清楚,依《楞严经》“燃身”偿还宿债,影响婚姻缘、子女缘,事业缘等各种世俗缘起,因为各位清楚,依据《五苦章句经》,所有众生间因缘,都是“彼此相欠”而构成的,一旦宿债还掉,至少单方面切断了一半的缘起,这些真相大家必须清楚。这些也是当年我讲得清清楚楚的东西,我怕时间长了,大家忘记了,以后影响命运又说我没有讲清楚。还有就是亲属沾福自己才能延寿的,一旦偿还宿债或者消供养会影响亲属寿命,但利于自己个体的健康寿命福报以及业力减少,这是大约七八年前的文字中,我就交代非常清楚的。我不希望大家稀里糊涂地去执行一个法门,而是希望大家全方位了解某一法门的所有利弊之后,再做执行,避免好心办坏事,避免利一域而害全局。很多特殊的佛教知识点,你们在别处没有听说过,不过不要急着否定,你至少先用佛理的各种圣言量推理一下相关结论。

(吉祥果2022.10.04)

以下是极乐花 于 2022-10-4 19:32 论坛留言

因为子女欠债于父母,若子女财,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缘受用子女财物,同理,若子女生福,其父母可循此欠付因缘沾受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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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苦章句经》
夫父子夫妇。兄弟家室。知识奴婢。有五因缘。何谓为五。一曰怨家。二曰债主。三曰偿债。四曰本愿。五曰真友。
何谓怨家。父子夫妇。兄弟宗亲。知识奴婢。相遇相杀。是谓怨家。
何谓债主。父母致财。子散用之。是谓债主。
何谓偿债。子主致财。供给父母。是谓偿债。
何谓本愿。先世发意。欲为家室善心欢喜。厚相敬从。是谓本愿。
何谓真友。先世宿命。以道法因缘共相承事。后相经过。生则明法。精进志和。是谓真友
 
 
经言:眷属造福,亡人得受七分之一,当然亡人可沾福比例需根据实际欠付因缘深浅而定,其亡人循眷属欠付因缘自然沾受,当眷属不断造福,其亡人所沾受比例则不断减小,直至欠付还尽之时,亡人则无法循此因缘沾受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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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终之後。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已获。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後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於诸恶趣等。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後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後。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於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是故长者阎浮众生。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命终之後设斋供养志心勤恳。如是之人存亡获利。说是语时忉利天宫。有千万亿那由他阎浮鬼神。悉发无量菩提之心。大辩长者作礼而退。《地藏菩萨本愿经》
 
比丘师傅教令沙弥需日日诵经,要满足当天的诵经课程,如果沙弥诵经足数,师傅便欢喜,如果诵经不足数,师傅便切责, 而沙弥每日需要乞食以维系生活,如果乞食得速,便有充足时间诵经以满今日功课,如果乞食迟缓久不得食,便没有多余时间诵经来满足今日功课,会担心被师傅呵责,于是很苦恼,阿难前身就是此位长者听闻沙弥苦恼后,便好心语沙弥以后常来我家,我当供养饮食,令你无忧愁可专心勤加诵经,长者由如是善行,获得总持,闻佛所说,无有忘失。属于获得了顶级的记忆智慧。那么在此案例当中,沙弥食用了长者食物,就是长者饮食维系沙弥的生命,提供沙弥生命活动所需气力,那么沙弥用这些气力体力作出了那些生命活动呢?由经文所述,沙弥用这些饮食所提供的体力用来专心诵持经典,我们知道诵持经典可得智慧增长,所以说长者所提供饮食不仅维系沙弥生命外,还间接资助了沙弥智慧的修持。这是供养饮食所给予沙弥的间接利益。那么我们来看供养饮食者所得果报是怎么样的,由经文所叙,长者所获得果报就是获得总持,可闻佛所说,无有忘失,也就是获得了顶级记忆智慧方面的果报。提供饮食间接资助了沙弥智慧修持也因此获得智慧方面的果报。那么在这个案例当中我们获得怎样的启示呢?就是欲福资父母者,在受用父母饮食后,尽可能用所获得气力体力用来修持福德智慧更有意义更有质量的事情,那么父母就是饮食提供者因此所获得福德智慧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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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阿难总持品第三十八(丹本为四十三)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诸比丘,咸皆生疑:“贤者阿难,本造何行,获此总持,闻佛所说,一言不失?”俱往佛所,而白佛言:“贤者阿难,本兴何福,而得如是无量总持?唯愿世尊!当见开示。”
  佛告诸比丘:“谛听着心!斯之总持,皆由福德。乃往过去阿僧祇劫,尔时有一比丘,畜一沙弥,恒以严敕,教令诵经,日日课程,其经足者,便以欢喜,若其不足,苦切责之。于是沙弥,常怀懊恼,诵经虽得,复无食具,若行乞食,疾得食时,诵经便足,乞食若迟,诵则不充,若经不足,当被切责,心怀愁闷,啼哭而行。时有长者,见其啼哭,前呼问言:‘何以懊恼?’沙弥答曰:‘长者当知!我师严难,敕我诵经,日日课限,若其足者,即以欢喜,若其不充,苦切见责。我行乞食,若疾得者,诵经即足,若乞迟得,诵便不充,若不得经,便被切责。以是事故,我用愁耳。’于时长者,即语沙弥:‘从今以往,常诣我家,当供饮食,令汝不忧,食已专心勤加诵经。’于时沙弥,闻是语已,即得专心勤加诵学,课限不减,日日常度,师徒于是,俱同欢喜。”
  佛告比丘:“尔时师者,定光佛是。时沙弥者,今我身是。时大长者,供养食者,今阿难是。乃由过去造是行故,今得总持,无有忘失。”
  尔时诸比丘,闻是说已,欢喜信受,顶戴奉行。
——《贤愚经》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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