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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超期停留怎么办?

(2020-09-01 14:42:13) 下一个

 一般来说,虽然合法永久居民(LPR)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权利,但他们不应在美国境外居留太多时间。在移民官员看来,6个月以下的出境完全没问题,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宜出境6到12个月,而在境外超过12个月可能会引起移民局或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指控,即指控您已放弃永久居留权。

 

       毫无疑问,过去几个月来很多人的旅行计划遭到完全破坏,这些人在各国开始实行旅行禁令或航班限制之前离开美国,而现在他们发现自己由于旅行限制或者身染病毒或者买不到机票导致他们无法回到美国,而且他们已经离开美国将近一年或更长时间了。很多人因此担心自己无法在疫情好转或买到机票后持绿卡返回美国。这种担心并非多余但不需要恐慌。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入境。按照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者从美国境外停留不超过一年回到美国申请入境时,需要持有有效的、没有过期的绿卡。如果绿卡持有者在返回美国时不符合上述标准时,美国政府可以认为其放弃了永久居留权而而不允许入境。在境外超过一年是否构成“放弃永久居留权”则由案例法确定。实际上在移民政策宽松时期,在律师的实务中,不乏有客人在绿卡失效甚至在境外停留超过四年五年顺利返回美国的案例。但今非昔比,众所周知,现在的美国政府巴不得移民不要回到美国。在绿卡持有者持有效绿卡入境但在境外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国土安全部的立场是持有人放弃了居留。国土安全部在确定绿卡持有者是否放弃永久居留的案例中,美国政府需要用“清晰、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 证明绿卡持有者放弃了居留权。(这是比“清晰和令人信服的证据”更高要求的证明标准。)在Ward v. Holder 的案件中,一个持有美国失效绿卡的英国人在境外停留超过三年照顾自己患痴呆症的母亲寻求入境,被美国政府质询放弃了永久居留,可能无法再次进入美国。但这并不意味着该人不再是合法的永久居民,因为他仍然可以声称自己并未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同样,回美证允许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两年。持有回美证并不会防止国土安全部质询持有人是否放弃了永久居留,但通过证明持有人没有放弃永久居留的打算,可以防止国土安全部仅仅依赖未在美国的时限为基础判定放弃永久居留。过去几个月由于各种各样尤其是疫情的原因,导致很多绿卡持有人已经离开美国将近12个月或更长时间。显然,这些绿卡持有人现在无法返回美国,并不是他们的过错导致的。

        被困在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人还必须注意其入籍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的过去5年中必须在美国实际居住满2.5年。如果申请人已与美国公民结婚3年,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实际居住满1.5年。申请人还必须确定他或她在提交申请前三个月内居住在对该申请具有管辖权的州。此外,申请人必须在相关时间内连续居住在美国。离开美国超过六个月的申请人被视为打破了居住连续性。如果申请人可以证明没有终止其在美国的工作或没有在国外获得工作,申请人的直系亲属仍留在美国,并且申请人在美国持续拥有或租赁房屋,申请人在美国的报税申请表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并驳回打破连续居住性的推定。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您应咨询移民律师,以讨论就您尽快安全地返回美国而言最好的方案。以下是能为您提供帮助的小技巧。

 

  1.  保存好各类文件是关键。保留好先前预订的航班,已取消的航班以及您尝试各种方式购买机票的证据。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禁止旅行并且不允许任何人离开,则保留好相关的新闻或报纸文章之类的证据也将有所帮助。

     

  2. 如果您已经不幸感染新冠,并且极有可能发生并发症,医生建议您不要旅行,则也应收集有关证据。

     

     

     

  3. 与您现在停留的国家的美国大使馆联系。在许多国家/地区,美国政府正在安排包机航班,以帮助滞留在国外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返美。即使美国政府无法帮助您返回美国,您也可以向他们证明一旦能够旅行您愿意返回美国。

     

  4. 那些在美国境外居住超过12个月的人可以申请SB-1签证。申请SB-1签证无需前往美国的机场向海关和边境管理局要求重新入境,而只需去您所在国家的美国领事馆请其决定您是否放弃了居住权,并协助您获得必要的签证,以顺利返美。收集保留好上述以及其他证据,如您之前出境的原因以及为什么在开始实施旅行限制之前没有返美将帮助您之后顺利返美。

 

     下一期我们将推出绿卡持有人在境外超期停留的常见问答,欢迎大家关注。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拨打明理律师事务所热线:718-939-9000,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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