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权杂谈
石头村 (2024-04-13 13:27:24) 评论 (4)本来这篇构思于Roe v. Wade被推翻后,但却一直没有最终完稿。因为最近川普总统关于堕胎权的发言,才最终借这个机会完稿。
随着Roe v. Wade案尘埃落定,对堕胎权的争论转移到了立法领域。就正如我在《从Roe V. Wade案说起》(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6925/202205/19590.html)一文中所说的,这是一个回归宪法的判决,表明今天的高法已经认识到这个判决及其相关的系列判决带来的危机,而这种危机足以摧毁美国的立国根基-美国宪法,所以不得不壮士断碗,回归美国宪法的本质。
虽说这个判决与堕胎的权力无关,只是澄清了堕胎权不是宪法保障的权力。但毕竟废掉了以前联邦政府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堕胎法的权力,所以也不能说完全无关堕胎。网上好多议论,说到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应该让科学家来做决定。我其实有点惊诧于这种言论还有市场。科学家也许对生命的早期发育的过程比起一般人有更多的了解,但在决定胎儿的生存权力上,在决定生命的定义上,科学家其实并不比一个没有任何科学背景的普通人有更大的话语权。某种程度上就像一个在海边趟水捡到几个贝壳的孩子,和一个站在远处观潮的孩子对大海的认识差别一样。生命并不是由科学家或者科学创造出来的,自然也不能由科学家来决定谁有生存的权力。这种将堕胎权归于科学问题,认为应该由科学家来定义什么是生命,以及决定是否应该堕胎,很明显是属于科学的滥用,就是我以前的文章《科学的界限》(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6925/202205/5272.html)谈到的问题。
堕胎权从根本来说,不是科学问题,归根结底其实是一个文化问题。堕胎的观念其实更多的与文化背景中对生命的尊重有关。当你生长的文化认可生命是神圣的,不能随便决定他人的生死时,那么肯定是反对随便堕胎的。如果你的文化背景中完全缺乏对生命的尊重,那么自然认为堕胎是一种自由选择。唯一限制的理由实际上是堕胎时间,主要是因为晚期堕胎实际上对于母体的伤害极大,并非是出于对婴儿生命的尊重。至于那种以胎儿的心跳或者其它科学根据来决定堕胎时间,其实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完全取决于如何给生命一个定义。但科学家给的生命定义其实完全与真正的生命起源无关,只是科学家对早期发育阶段的一个过程描述。不论你如何给婴儿早期发育分阶段,都不能否认生命一旦开始,如果没有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干预的话,这个生命都将会出生,长大。所以由科学家来定义某个时期才算生命,而在此之前就不算生命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科学道理。科学在这个问题上的唯一用处就是可以研究究竟什么时期堕胎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最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府给一个定义,然后确定什么时间可以堕胎,在这时间之后除非有特别原因,通常是不允许的。不过,美国政府是一个与全世界其它国家的政府都不一样的政府。按照美国宪法,联邦政府只有有限的权力。所以,除了基本的宪法权力外,大多数需要政府行使的权力其实是归于地方政府的。堕胎权,无论从任何角度,都不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Alito大法官已经给了最清楚的陈述。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就是权利法案所涵盖的,也就是宪法第一到第十修正案所包括的。支持堕胎的最常用的理由是:我的身体我做主。但首先堕胎涉及的不仅是妇女的身体,还有一个是婴儿的生命,我们都明白行使自身权力的时候是没有权力危及别人的生命的。当然婴儿与母体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所以这不是一种简单的我的身体我做主的问题。即使是自己的身体,也有好多不是自己可以完全做主的。比如卖淫的权力,这可真正是属于自己的身体的权力,但在美国很多州如果不申请性工作者的执照,并在指定的区域,卖淫就是违法的。类似的还有吸毒的权力等等,这些都不属于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可见在很多方面上,自己的身体并不能完全由自己做主。而之所以有这些限制的原因,其实就是文化因素。不同的文化对于这些问题有不同的观点,所以不同的国家在如何对待这些权力上面就有不同的办法。即使美国宪法认可的基本人身权力,在美国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但在世界很多别的国家却是完全被忽略的。
回到堕胎的权力上,既然不是宪法保障的权力。那么,按照开国国父们的想法,自然就是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文化传统,民意做出自己的选择。这就是美国宪法对于公民自由和权力的保护,不让一个大政府随便就掌握了所有权力,像许多别的国家一样。由于美国地域的广阔导致的地理多样性,公民自由迁徙和移民文化的多样性,很多时候,只有当地居民才能根据当地情况做出适合当地的抉择。所以美国宪法对于美国公民权力的保护,并不是一般的泛泛而谈,而是具体落在实处的。如果这些涉及基本民生的问题完全交由联邦政府处理,就是灾难的源头,也是向奴役之路狂奔,这才是为什么保守团体一心要推翻Roe v. Wade案的原因。如果仅仅是为了不让堕胎,那么最应该推动的恰恰应该是由一个大政府来制定一项全国性的不让堕胎的法律。可能大多数来自世界其它地方,习惯了大政府的移民难以理解为什么美国为什么不在所有的法律和规则上实行全国统一。其实不是联邦政府不想如此,而是美国国父们有意为之,制定了宪法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扩张。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保守派和进步派之间最基本的区别:保守派所维护的自由是你不要干涉我的自由,是一种不危及别人自由的消极自由;而进步派所推行的自由是我认为正确的你也必须按照同样的原则,是干涉别人自由的自由。所以今天保守派完全是处于防守,而进步派却是一步步进逼,这其实也是为什么今天美国社会保守派节节败退的原因。
评论 (4)
回复 '大号蚂蚁' 的评论 :
多谢赐文,拜读了。其实某个议程后面的推动者总是有利益在里面的,虽然那些台面上的政客嘴上总是满口仁义道德,但要让手下的人效力,其实总是有一个利益输送链在那里。不然的话,左派推动的任何议题实际上都会很快无疾而消,表面的仁义道德当不了饭吃。但凡一个议题能够持续,都是因为形成了利益链。
回复 'mikecwu' 的评论 :
看来你是支持堕胎权的,但不知道你支持的堕胎权到底是什么样的堕胎权?但这不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我这里只是指出第一:堕胎权不是宪法保障权利。第二,堕胎权是文化问题,所以支持或者反对其实主要是出于文化原因。
母亲节里说堕胎 (2022-05-09 19:07:36) 下一个
堕胎就是黄赌毒。是人性的一种堕落。
人类繁衍,是生命的基本责任。生育,节育,教育都是为了对下一代负责。这个责任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但是却不可推卸。做人的权利和做人的责任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没有只享受不承担的事。有人享受更多,就一定有人承担更多。要想不承担就不要享受。享受了就必须承担。
母亲的伟大就在于她是婴儿第一直接责任人。婚姻的伟大在于圈定父亲为第二直接责任人。在母亲父亲出现状况时,亲友,社区,社团,社会也有责任。但是社会也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直接责任。大规模大比例出现直接责任人逃避的现象,社会也是无法消化承担的。要么社会把这些问题人踢出去,要么强迫其承担责任。每个人首先要自立自律,然后合作提高效率和互相帮助提供保险。不要也不可能一部分人长期负担另一部分人,因为那叫奴役。
旧时代反堕胎,相应的补偿母亲的机制就是强婚姻制度。新时代妇女运动,女性追求独立自由的权利,相应的婚姻制度也弱化,女性得到的社会保障也实际上相应减少。权利和责任就如市场价格,是最终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男性普遍有更多规避婚姻的取向,也是因为女性的权利增强了,但是婚姻对男性的要求没有减低,合作不平衡了。
绝大多数需要堕胎的女性,其实都是非常低端边缘的人。非常缺乏对自己生活的管理。同时生活环境也非常差,相关男性也缺乏责任感的教育,缺乏负责任的能力。周边社会也缺乏有力的体系来教育,约束和支援。换句话说,这些女性有了自由的权利,却没有相应自律的能力。而堕胎是不自律却又不承担的捷径和鼓励。
现代技术条件和社会安全下,走到需要堕胎的这一步,是前面至少十个关键环节出现了致命性错误的结果。但凡有一个环节守住了,也不至于如此。哪怕养个宠物,要么就怕负担别养。要么就善待养好,互相幸福。拿过来揉两下,然后一把掐死。不要太变态。堕胎就是同一性质,却更加恶劣十倍百倍的事情。要么就避孕,要么就生养。养一半一刀捅死,很过瘾吗?
大张旗鼓吹堕胎的人,自己往往并不会需要堕胎。她们只是需要为扔垃圾找个高尚的借口。所谓快刀斩乱麻。这些走到堕胎这一步的人,想从根本上挽救她们是十分困难的,十分消耗资源的。孩子生下来也多半是社会的负担。不如让她们一了百了,简单痛快。支持堕胎的人并不是有同情心,恰恰相反,她们是最冷血的人。她们追求的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带来问题的人。
这就好比肥胖症患者,不从根本上治疗贪食,改善食谱,加强运动等。而是直接切掉脂肪。幸运的是脂肪不算生命体。但是这样虽然很快一时解决了问题,但是很快就会第二次堕胎或者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新问题又长了出来。
这和赌博吸毒又有什么差别呢?堕胎就好比赌场上提供高利贷的。本来小输及时止损吸取教训,还有回头的机会。但是给你似乎轻易翻盘的机会,要不要借多一点?到诊所随便刮一下,就又可以胡来了,好不爽快。随便来一刀就能拿冠军了,好不爽快。随便一想就可以厕所大饱眼福了,好不爽快。随便一说种族歧视,就上大学挣大钱了,好不爽快。随便来一口,好不爽快。
一切好处都是该得的,天上掉下来的。一切责任错误成本都是别人的。好不爽快。
堕胎随便,性爱随便,赌博随便,吸毒随便。
只要眼前一时爽,管他前因与后果。
自由难道就是放纵堕落吗?
不纳税者无代表,不尽义务者无权利。不能自律的,就只能他律。
至于说胎儿是不是生命的诡辩,其实是已经承认堕胎是不道德的,非法行为。只不过是在具体操作上做量变的矫情罢了。从受孕到出生,到哪一步算是生命?这只是在堕胎原则上是错误的基础上,讨论具体执行技术细节而已。又一种偷$950不算偷的模式。
你看,左派和右派的根本思路在方方面面都是脉络清晰的。右派以自律自立为原则判断事物,左派以放纵独尊为原则判断事物。就这么简单。
一部分州禁止堕胎,最大的受害者就是美国的未来。
理论上说,想堕胎的人都可以跑到蓝州去堕胎,但是那些穷人没有能力旅行,不能堕胎就只能生下来。结果是什么?就是那些愚蠢懒惰的低素质人不堕胎,生出更多的低素质婴儿。20年后,等这些低素质人成年后,美国社会的犯罪率就会大大增加。
而且谁会去结扎?都是有理性,有计划的女性。都是高素质的女性。低素质的女性根本不会去结扎。经常是未婚的,吸毒后乱交就怀孕了。本来这种婴儿都是应该被堕掉的。现在好了,必须生出来,然后就祸害社会一辈子。
石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