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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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大桥收费合法性透示的交通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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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大桥收费合法性透示的交通腐败

                          2007年9月9日

何必

九江大桥收费是否合法?……(略。)

这样一则消息,被放到了门户网站新闻页面的显眼位置。

人们都知道,这样的回复,是在回应对九江大桥收费问题的质疑。这座大桥被船撞坏造成车毁人亡事件后,这座一直默默矗立在江上的钢筋水泥家伙,被这么个突如其来的意外灾难拖入了公众视野当中。从桥体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到河道运输安全,再到突发事件管理,后来就不知不觉地被社会摸到了这座大桥收费的合法性上来。

这也难怪。现如今的中国,无论什么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虽然看着实在稀松平常太让人熟视无睹,根本不值得登什么大雅之堂,可一旦被拿出来,还用不着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只是随便翻翻老底,就会发现其中也许蕴藏着深不可测的背景以及不可告人的勾当。

建筑物就不用说啦,用工程就有腐败嘛;绿化也不用说啦,大树进城运动毁了多少乡村、祸害了多少农民,又以不到一半的成活率糟践了多少参天古树,以及像从欧洲引进的冷季草使得天坛和颐和园万寿山的原生态植被悉数被摧残毁灭,这也众所周知啦;公共卫生不用说啦,全世界排名公平性倒数第四嘛;教育也不说啦,人均负担比非洲国家还要高,还社会主义呢,蒙傻子去吧;食品安全也不用说啦,随便上网搜索“餐桌上的十面埋伏”就是咱生活的真实写照,而揭露尽人皆知的事实者也被抓起来锒铛入狱啦;……

这种景象,揭示了什么?这块被腐败龌龊侵蚀的大地,已经体无完肤。这里的一花一木一砖一瓦一丘一壑,处处都掩埋着黑幕,处处都隐藏着罪恶。咱也别那种文明古国的称号糟践祖宗了,还是就看看咱们这一代的勾当吧。改革开放的这些个时日,就是贪赃枉法的时光,就是里通外国的时光,就是胡作非为的时光,就是劫贫济富的时光。人世间的罪孽能够在如此短促的时间里这般高强度地密集于喘着气的人身上,也真是千古奇观。以至于到现在,连少林寺都按照送钱数量来决定烧香档次和顺序了,中国特色与时俱进到了宗教领域,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可以皈依的净土?就这幅德行,我们还恬着脸说什么精神家园,看看自己的衣食住行吧,有什么没有沾染血腥?或者是我们自己的泣血哀歌,或者是为我们提供用品者的血汗性命,这应该不是摇唇鼓舌吧?

当然啦,话是这么说。但九江大桥收费的合法性并不能由这种义愤填膺所取代或者掩盖。毕竟,还要将理性和建设性嘛。

九江大桥被撞事件,到现在还里里外外都是混乱一团。这个事件出现后,咱们的媒体赶紧借着美国密西西比州大桥断裂来转移视线,让咱中国人知道,并不光是咱中国的大桥会有麻烦,米国人也这个命数。当然,借机会被遮挡的,还有今年发生的湖南在建的凤凰大桥坍塌、江苏常州运村运河大桥断裂……

大桥断了断了,桥体安全因素自有专家评估(中国这专家,狼心狗肺到了极致,另行讨论);没来得及刹车而一头扎进江中那几十辆车里的男女老少们,既然死了,就看是不是买了商业保险了,要不然,只能算自己倒霉,所以嘛,这百十号人,好歹也算纳税人不是?人家既然纳了税,就是要有个安全的环境不是?出现如此天灾人祸,也实属不测,而作为公共管理者,应该对于如此公共品出现问题所造成的灾难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吧?全然没那么回事——死不死啊你!

且慢!谁说这大桥就是公共品了?谁说在中国,公共道路具有公共品的属性了?

现在的公共品提供者们,都是些个什么货色?小时候咱淘气出了名,也算是偷鸡摸狗无恶不作,抢老头拐棍儿,揪女孩小辫儿,骗小孩儿糖豆儿……大人暴捶一顿后,语重心长告诫才知道,这世道最缺德到了什么份儿上?踢寡妇门,挖绝户坟。而用这种老套的模式,根本无法覆盖囊括贪官污吏的所作所为。

《解放日报》今年曾经有评论发问:中国高速公路何时成为公共物品?“高速公路最终要成为公共物品,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因此,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方案,告诉老百姓中国高速公路成为公共物品的时间表。即便在收费期间,其标准也应受到规制,并根据收费期限,不断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要尽最大可能提高收费的效率。”

       话是这么说,但是,中国的公共品,最终又有哪个没有被私有化?连公权力本身都能够被私有,遑论其他?所以,在中国,哪儿有什么货真价实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过都是利益集团的促销打折把戏;当公权力蜕变为强势利益集团之际,所谓的公共品,与后院私产并无二致。为此,还专门出台了个保护官产的物权法,你又能奈其何之?

看看广东省针对九江大桥收费合法性的解释吧。说来说去,无非是根据国务院以及交通部的法律法规,收费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

国务院与道路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从哪儿来了?当然是交通部来的。在目前中国行政立法体制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垄断行业相关立法权,这已经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也才出现了,劳动法由劳社部起草,公共卫生法由卫生部起草,义务教育法由教育部起草,铁路法由铁道部起草……当然啦,与道路收费相关的法律,自然是以交通部为主体和具有文本决定权的衙门了。因此,在这里,国务院与交通部看上去是两个上下级部门,在立法实际运作当中却是一体。

而这交通部又是个什么玩意儿?别的不说,现在人们都感觉到了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又有谁想到过,这举国上下谈之色变的通货膨胀,实际上与交通部关系密切?甚至可以说,交通部在制造现如今的通货膨胀之中也可以算作罪魁祸首级别之一的了?

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广东省在九江大桥收费合法性的解释当中也不打自招了。由这个改革开放前沿省份创造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开启了中国道路建设史上以钱为纲的新纪元。而到了1997年中国经济吃紧之后,实施了所谓的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大规模的公共开支,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中,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下,公路建设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使得中国的道路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把印度甩在了身后,成为中国招商引资的优势条件。

但是,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是简单的公共财政,却摇身一变成为委府经营性资产。于是,各式各样道路收费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到那时人们才知道,感情这所谓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及其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连带着修到自家门口的宽敞马路和一座座巍然屹立在混浊水面上的桥梁,都是通过委府强制性手段,插入体内的吸血管,不管你是否同意,都要积极地从每一个国民身上贪得无厌地吸允气血,终端连接在贪官污吏的部门小金库乃至个人酒囊饭袋当中。

这似乎还不是交通部造成通货膨胀的直接表现。而众所周知的是,厉行四年之久的公路治理超载,就是交通部祸国殃民的一次壮举。公路超载的缘由是什么?是因为交通部规定道路收费。此风一开,各地一拥而上,竞相设立道路收费关卡,而在失控的情况下,省级委府对于地市县当局的控制也在萎缩,于是,在道路上层层设卡,形成了全国范围比比皆是的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种在中国历史上江湖头领占山为王时才会出现的景象。

由是,长途运输者们为了能够把不堪重负的道路收费所增加的成本通过运输本身捞取回来,就只能超载。收费越多,超载越多。这本来就是个显而易见的经营逻辑。

可是,交通部却以超载毁坏了道路为名,开始了举国上下旷日持久的治理超载行动。而所谓的治理,无非是提供给了各地交通部门新的罚款经济的法律依据。这样,收费加罚款,让运输者更加难以生存。有数据显示,治理超载以来,有三分之一的长途运输者打退堂鼓洗手不干了。这当然造成长途运输价格上涨的直接因素之一。

实际情况是,各地治理超载,无非就是罚款了事。而这种罚款,不管是否超载都要接受。这就在客观上加强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超载盈利预期。或者说,治理超载本身就是制造超载的最大功臣。

如此局面,很多都是到了北京才被截住。我以前所在电视节目多次报道,很多从甘肃、宁夏、四川千里迢迢赶来北京或者路过北京的长途运输车辆,一路被罚得头昏脑胀胆战心惊,到了北京却要按照交通部规定实施卸载,导致了司机与北京警方的严重冲突。

而这种情况,造成了铁路运气空前紧张(铁老大的倒行逆施咱说的也不少了,这里就免了吧。),而公路运输价格翻着跟头往上涨。最近几年出现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城市里农产品供不应求,而农业部门资料显示相关农产品生产丰裕,可就是无法衔接。为什么?农产品运输环节中吃拿卡要太多,让农民忍无可忍,最终怎么办?只能让农产品烂在地里!

农民也不是傻子,最基本的测算是,如果把农产品运到销售终端的成本要大于辛辛苦苦耕耘收获销售的成本,那么宁可毁掉。这应该是“理性经济人”无可非议的选择了吧。

因此,食品价格上涨,通货膨胀高企,交通部当然居功至伟了。

就这,九江大桥的收费却还是合理合法的。

我多年的朋友给我发来了相关的内容。

徐凌功 

2007年8月8日 10:59

潘兄你好啊

外媒称中国公路收费“狂热”过路费比燃油费贵

(何必注,略。)

该邮件中也有美国和日本高速公路的收费情况,类似打折、减免等优惠措施很多。但由于其中有乱码,也就不再引述了。

中国新闻周刊今年5月28日报道,截至2005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就已达4.1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何必注,略。)

这两万亿元,当然不能完全依靠财政了。自然,可就苦了咱国民了。不管道路建设是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先建了再说。这种国家示范行为自然得到了上行下效。媒体报道,山东省很多地区在所谓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下,强占农地建设宽阔的乡间大道,宽度像个足球场,可半天也没有一辆车通过。问乡村干部,说这是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

人们也注意到,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在美国,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美国全国拥有8.9万公里高速公路,只有大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而且收费金额很低,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但在我国,一些原本由政府投资的公路,在15年收费期限到来之前,政府也常常通过转让方式,将其摇身变为经营性收费公路。这种做法不仅是责任感丧失的表现,同时也是违法的。但是,由于相关信息不公开,这种故意延长收费时间,抹杀公路公益性特征的做法,常常游离于公众的监督之外,人们只能无奈地接受宰割。

朗讯技术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麦克金怎么说来着?要么高速前进,要么失败。这个结论恰恰跟“超速危险”相反。(转引自比尔•盖茨《未来时速--数字神经系统与商务新思维》第133页)把这句话用在咱现如今的高速公路建设上,也很是恰切。

现如今的委府,急不可耐地通过类似道路建设等等为自己树碑立传,弄些个驴粪蛋表面光的玩意儿来欺世盗名。道路当然是个形象工程啦,无论什么地界儿道路贯通,总是能够吸引各级领导莅临剪裁并且摇头晃脑白乎点子八荣八耻八股八卦的自欺欺人之词嘛。为什么即使像北京,碰到个不严重的雨雪就会形成祸害而被指责为不堪一击?那么平坦敞亮的高级马路却抵挡不了稍微的降水?很简单嘛,城市给排水都埋藏在地下,谁也看不见,领导也不好剪裁,总不能让领导钻到下水道里执政为民吧。当然啦,这给排水不归交通部,而是建设部的事儿嘛。

更为可怕的是,从2003年到现在的短短几年里,全国省市区的交通厅局长们,已经锒铛入狱了有半壁江山啦。光是北京市交通局一个毕玉玺,弄条北京的五环路就贪污了6000多万元,而且还保住了性命(郑筱萸600多万却被枪毙),现如今交通部门的违法乱纪乱象,在国务院各部门也算是名列前茅的。别的不说,光是看看到现在那些倒霉蛋儿玩儿现了的交通部门官员,就知道交通领域是何等牛鬼蛇神穷凶极恶了。

因此,九江大桥收费的合法性,自然也就毋庸置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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