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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是相互平等的; “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稳定”更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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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可以被衡量

 十步杀异人 新知不足斋 2021-09-17 23:19
罗翔老师有一堂课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生命可不可以被衡量?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假设有位大科学家大领导大伟人行将就木,心肝脾肺肾都出了问题。现在有一个身体健康四肢发达的小青年,五脏六腑强壮鲜活,就是脑子有点问题,也就是俗称的弱智,如果用他的身体器官代替大科学家的器官,那么大科学家至少还可以在多活十几年,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造福全人类。而我们牺牲的不过是一个弱智而已,本身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浪费空气和饮用水。
 
你们会不会同意这么做?
 
先说我的答案。我显然不同意,原因很简单:假如我是那个弱智呢?我当然有活着的权利,凭什么要牺牲我。但我同时非常确信(这一点,我毫不怀疑),肯定有很多人同意这样的选择,因为在他们简单的头脑里,没有“换位思考”这种基本的逻辑理念。
 
当然,罗老师的这个例子举得比较极端,就是让同学们容易分辨,得到正确的答案。假如事情本身往中间地段挪动挪动,两极对比不是那么鲜明,我想可能更多的人,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我在以前的一篇小文章“知识分子与集体的电线杆”里曾经这样写道:
 
三十年前,有大学生拯救落水的女子自己却淹死了,掀起了社会上的大讨论,大家纷纷议论这样值不值。说值的人认为,见死不救不是美好人性,见义勇为才是良好品德,大学生救人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行为,至于水流太大导致自己没能上来,这是意料之外的事情,谁都不希望这样。说不值得人认为,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八十年代大学生的含金量非同今日),本来可以大有一番作为,却因为一个落水农妇而丧命,太不值得。
 
如果觉得后一种观点说服力不是太强,建议大家把农妇换成目不识丁行将就木的流浪汉,总之地位越低下社会贡献越小的人即可。
 
这样一来,持前一种观点的人,如果换在今天,估计会被骂成圣母婊。但我以为,这样比较总有些不妥,似乎按照学识地位把人的生命分成了三六九等,这种想法是非常可怕的。试想一下,现在用文化学识来衡量,大家觉得尚可接受,但是既然人命可以分成三六九等,那差别只在标准不同而已,今天可以用文化,明天就可以用金钱,后天呢?还可以用政治立场,性别取向,高矮胖瘦,出身背景,不一而足。这样一想,我就觉得很恐怖,而且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上面这些话,显然跟罗老师的观点不谋而合。
 
正是因为生命无法衡量,才不能比较出个高下。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是相互平等、值得尊重的。所以“牺牲你一个,幸福千万家”也不可取,“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稳定”更不可行。
 
生命如此,是非也是如此。是非就是是非,不存在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假如是非可以衡量,那么某些是非就可以让位于另外一些是非,是非就不再是是非了。
 
所有可以被牺牲的生命/是非,都已经失去了生命/是非的本质。
 
因此罗老师对他提出的那个问题的答案是:绝对不可以。一旦生命可以衡量轻重,某些人的生命就会被践踏。一旦是非可以衡量大小,某些是非就可以被颠倒。
 
孟子引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是为了批判他“取为我”的自私,但杨朱才是具有真正是非观的人:任何人都不能强迫我牺牲自我,造福他人,哪怕“拔一毛而利天下”,老子不愿意就不行。是极端自私的功利主义吗?显然不是,因为杨朱紧接着又说,“取一毫而损天下,亦不为也”。其思想见识,不知道超过今天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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