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圣经---创世纪---9章1---4节

(2023-12-14 15:52:26) 下一个

1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1章27--28节告诉我们:“ 神 就 照 着 自 己 的 形 像 造 人 , 乃 是 照 着 他 的 形 像 造 男 造 女 。神 就 赐 福 给 他 们 , 又 对 他 们 说 : 要 生 养 众 多 , 遍 满 地 面 , 理 这 地 , 也 要 管 理 海 里 的 鱼 、 空 中 的 鸟 , 和 地 上 各 样 行 动 的 活 物 。” 从起初神创造人类,神就赐福给人类,要 生 养 众 多 , 遍 满 地 面 。如今,在大洪水过后,人类开始重建之初,神再一次赐福给新一代人类的始祖---挪亚一家,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这实在是神从起初就给了人的赐福,这份来自于神的美好应许,不论这世界、这宇宙发生何等的变故,它都绝不会落空。几千年过去了,今天全球的总人口已经突破了80亿,几乎遍满了整个地球的每一片陆地。感谢赞美我们的独一真神!祂是信实的!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

 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大家可能会留意到,即便在方舟之内,人和动物仍然保持着一种平等、友好的关系,他们同居一艘船内,挪亚一家负责照管这些动物,给他们提供食物、清洁住处,他们也一同承受了被神拯救的这一共同命运。

但从第2节神的命令,我们可以看到,之前的人与动物的这种和谐共处的关系,将发生非常重大的变化。神说动物要惊恐(fear)、惧怕(dread) 人,所有的动物都被交在人的手中。人不再是一个动物的保守者(caretaker)、看护者keeper)或是一个慈爱的管理者(ruler),而是要成为一个暴君(tyrant)或是一个残暴的军事征服者(conqueror)。在申命记20:13 ” 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 就可以很好的诠释人类将要扮演的这个新角色,神把迦南人交在以色列人手中,显然是指后来以色列人所发动的残酷的军事征服的胜利。

人类开始放弃神之前赋予的“公正、友好的管理地球”的职责,转而向动物发起了野蛮征服的行动。人对动物不再平等的对待,人类对动物的管理将转变成一个词---征服。实际上,在创世纪3章14节,”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 已经提到其他动物和蛇要一起受到咒诅,只不过蛇受的更重。但当时并没有明确神对其他动物的咒诅的具体内容。直到9章2节这里,这咒诅的内容才被神具体的表述出来。

为何洪水过后,神对动物的咒诅,才开始具体的实施? 不得而知。可能的原因是大洪水之前,罪恶进入当时的世界太深了,连动物界都被波及。按以诺书的描述,那些不守本位的天使不仅污秽了人,还污秽了各样的动物,包括空中的飞鸟。有一位学者说:如果人可以象天使那样会飞,天空也一样会得到罪恶的污染。确实是如此,罪一进来,就象癌细胞一样,很快就会扩散到它能波及到的任何地方。总而言之,人和动物的关系,不再是过去那样平等、友好和谐的关系,而将成为征服、占有和被征服、被占有的关系。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同时,咒诅的内容,还有另外一个方面。神说”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神开始正式允许人可以吃各类动物的肉。

当然,对于“人起初是否吃肉“的问题,一直有不同的看法。Iain provan就认为,人可能从起初亚当、亚伯时就开始吃肉,因为当时就有杀动物献祭的行为,既然有献祭杀生,那么献祭后动物的肉如何处理呢?或是扔掉,或是可能就会成为人的食物,而且,在大洪水之前,在当时那种堕落、腐败、满是强暴的环境下,那些巨人就吃各类的肉,包括人的肉,因此,很难想象堕落的人类不会受到影响而坚持不吃肉。

从经文上来看,在创世纪 1:24--25, 地上动物被分为三类。牲 畜 (live stock)、 昆 虫(Remes 原文) 、 地 上 的 野 兽(wild annimals)。牲畜指的是人养的家畜,比如羊、牛。野兽,指的应该是非牲畜类的野生动物,而这里的野兽,当初是都吃素,还是就有捕食类吃其他动物肉的野兽,比如老虎、狮子,圣经没有清楚记载。但是第二类Remes 这个词 翻译理解起来就很有难度, 中文翻译成昆虫 ,英文翻译是 creature moving along the ground,及各类的在地上爬行的动物,但显然各类野兽都可以爬行。因此,如果把Remes 看成是和野兽相对的一个类别,昆虫和爬行类动物就似乎值得商榷。正如1:21 “ 神 就 造 出 大 鱼 和 水 中 所 滋 生 各 样 有 生 命 的 动 物 ,” 就把水中的各种鱼类,分类成大鱼及其他类。因此,Remes 和野兽 也可能是指除了家畜之外的陆地上的两类相对的动物。这样就有一个可能性,和吃肉有关的可能性,即野兽专门指捕食类的食肉类野兽,Remes 则指被捕食的非食肉类野兽(包括昆虫)。如果这样,就可以列出一个比较明确的分类:地上的动物,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牲畜,第二类野兽,接着,在野兽这个大类之下,又分为两类:一类不吃肉(Remes),另一类吃肉(wild animals)。这当然只是一种可能性,因此,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有食肉的捕食类野兽,而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吃草,正如诗篇104:21所说, ”少壮狮子吼叫要抓食,向神寻求食物。” 

在第三节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做你们的食物“ 里“活着的动物“原文也是“remes”,因此,经文应该不是指所有活着的动物。按我们上面分析的可能性,有可能这里的Remes 指的就是非捕食类的野兽,这类的野兽可以吃,比如鹿。 如果是这样,“牲畜可不可以被吃”为什么没有被提到呢?一个可能性就是牲畜早已成为人口中的食物,所以不必再提。这样,就存在一个可能性。最初的野兽就有食肉和非食肉两类,人也可能并非纯吃素,而可能也以献祭后的家畜肉为食物,甚至不献祭的家畜也可以成为食物。也就是说,在第三节,神把人的食物,从素食和家畜,扩展增加了非食肉类野兽。无论如何,可以明确的是,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在洪水之后,神把人可吃的食物范围扩展了。可以被吃掉,无疑是对动物界的又一个咒诅。

当然,如果最初就有捕食类的食肉动物,那么挪亚一家在方舟内对各类动物的养护工作,就会变得非常困难,一是如何做好食肉类动物的隔离工作?二是如何给这些食肉类动物提供长期的肉类食物?我们人脑实在无法想象如何来应对这样的挑战和难题,不过这些难题,在全能上帝的手中,都不会是问题。

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讨论,就是以赛亚书所预言的将来美好的神的国度,就有各类动物和谐共处的场面,如以赛亚书11:6说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 因此,就有人推论,因着将来神国度的美好画面是如此,起初神创造的画面,也应该如此。有这样的可能。不过,也有另外一个理论,认为神创造的最初的美好(goodness),并非是一个静态的完美状态,而是随着人类的进一步生活和探索,会变得更加美好,直到实现最终神国度的完美状态。因此,将来的完美(perfection) 和 起初的美好 (goodness)之间 仍然需要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亚当夏娃出生后,所面对的世界,很可能就是一个原始的丛林状态,虽然一切甚好,却并非完美,仍然需要一个发展演进的过程。

综上所述,这节经文实际上,并不单讲吃肉的问题,也是神借此向我们预示,人与动物界关系的彻底改变或者说恶化。人和动物不再是伙伴关系,而将是猎人和猎物的关系。通过吃的范围的扩展,家庭养的牲畜和野生动物之间的界限也被打破了,野生的动物也将成为人的猎物,成为人餐桌上的食物。如今我们就看到,打猎并不一定是为了吃肉,而是一种建基于征服与占有的享乐。

正如前面所说,神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给出这样的咒诅,不得而知,但一定和世界的罪恶、堕落有关。那么,神是不是就此注定人和动物就要必定维持这样恶劣残忍的关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条黑暗之路是因为人偏离神,人堕落,动物也被污染,而出现的一条黑暗的、秩序混乱的道路,但是那条正确的、美好的道路始终就在那里,神没有把它拿去或是否定它,那是一条只要人回到神的义路上来,就可以走的美好、光明、和谐有序的路。这两条道路始终在那里,就看人,就看你,如何选择?整本圣经也是如此,人受了咒诅,并非是人注定就要过神咒诅下的那样悲惨的生活,而是神给我们一个警戒,如果我们悖逆神,就要落在神的咒诅当中,而那条正确的道路,没有消失,它一直都在那里,都等着我们这些顺从神的人踏上去。在申命记就多次出现这样的话,遵行神诫命的,就必蒙福,而违反的,就必受咒诅(申命记27-28章)。

因此,就打猎这个活动来说,是神允许的,但你可以选择不做。仔细思想,如今人打猎,已经不是为了生存(吃肉)的需要,而完全是一种娱乐,是可以满足人的征服欲、占有欲一种方式。一夫多妻也是一样。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23 说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处 。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造 就 人 。” 

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虽然人和动物的关系将出现极巨的恶化,但神也没有任由这关系恶化到极点,祂依旧给这样的恶化设立了一个最后的限制。首先,正如3节所说,并非所有的野兽都可吃,只有那些Remes (可能指非捕食类的野兽)可以吃;其他的野兽,可能指那些捕食类的野兽,就不在可吃的范围内。第二,不可以吃血。这意思是被杀的动物不死透、不放透血就不可以吃。原因是:血是动物的生命,它不属于人,而是属于神。动物和人都出自泥土,都是神赋予了生命,血就是承载这生命的,因此,这个生命的血来源于神,也必归回神,不能由人来拥有。正如后来申命记12: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利未记11:14也规定“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以上这两个限制,其实也是对动物的一种保护,防止人类滥杀动物的情况出现。猎人毕竟不是狼,不能过茹毛饮血的生活。

备注:我的这些”圣经创世纪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 Iain Provan 所著的 ”Seriously Dangerous Religion “ 、Joseph.B.Lumpkin 所著的“the books of Enoch and the book of fallen angels, the wathers, the origins of EVil ” 、"圣经综合解读”、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创世纪的读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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