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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 流行语,明天的典故 (5)

(2007-03-31 16:45:59) 下一个
 
典故可能都是从先前的流行语开始的。这算一个猜想吧,因为没办法证明它是否成立。

如今这社会,每天一个样,流行的东西忒多。稍微一打盹,文章里就蹦出好多新词,到底在表达什么,让初见的人搞不清楚。我是费了好大的神,闹了好多笑话,才知一二的。放在这里献献丑,能省却你一点时间,也算我和你和谐和谐,接接轨。

最牛钉子户


重庆市杨武吴萍家的小楼,孤零零的立在大坑内。

中国的开发商拿到了许可开发的文件,就强迫人家搬迁,已经成为中国大中城市制造不和谐的一大初时点。

对于不想搬迁,或不能接受搬迁条件的老住户,就被开发商当成了他们的难办户,说城是钉子户。上海周正毅的问题就是从这些钉子户的上告中引发了一系列事件,甚至说多少也牵连出上海陈良宇的案件。

全国此类钉子户甚多,重庆杨家坪的吴萍的家,被开发商弄成了城市中亮丽风景中不协调的孤岛,引起东西媒体的广泛关注,又真好赶上“人大物权法“的出笼,被传媒和网上炒热火朝天,叫成了:最牛钉子户
  
吴萍事件表达了一个概念,个人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人在房子在!“ 看来人类的历史真是英雄在改写,少数杰出人物多少影响了时代的进程。吴萍的影响是世界性的,才被人们所瞩目。她使几千年来不知个人财产权为何物的中国人猛的震撼了,折服了。
 
按照物权归属的观点,我不想卖,我不想搬,你就不能强迫我搬迁,市府更不能切断我的供水、供电、道路、下水道等等生活设施。在大多数地方,是没有这个概念的,才会出现重庆“孤岛“的事件。即使新出炉的“物权法”也没有延伸到人的基本生存权利的社会责任部分。

那些开发商,甚至法院,一般是不可以强迫人家搬迁的。那是人家的祖业,为什么一定要给大开发商让道?开发商出不起钱买人家的旧房,就可以让法院强制命令人家搬,那是不是说,穷苦的市人买不起开发商的房,法院就可该强制命令开发商一定要低价卖给穷人?这种法制道理是不要那个晴天老爷来指示的基础。

开发商的发言人王伟说拆迁方案中没有原地安置这个选项,因为规划的是大型商场无法分割。----其实你买地做什么用跟人家老住户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你不能分割,就要人家搬走?大吃小的强权逻辑。

所谓注重社会和谐,就是要考虑弱势穷体的利益。何况这是人家的原有利益,是你来剥夺人家的利益,希望人家协助你。那你就要好说好话,吃点亏,以顾大局。“项目因为一个拆迁户拖延了两年多,我们已经赔了三个亿了,我们实在承受不起她的高价赔偿。”你看看,为什么宁愿拖两年赔三个亿而不赔人家500万?谁会同请你啊。再说,老百姓要是付不起房贷,是否就不用还房子,你赔不起就宣布倒闭呀。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原则。你不能只要好,不承担对你不利的。

当然,开发商也不敢随便开头破坏规矩乱给钱,那不乱了套了吗,人家早搬走的怎么办?下次新开发地盘,人人不就都希望当牛气钉子户,都往后拖了。

你说是吧,就一个字:难!

其实这种景观在北美多的去了----像芝加哥的那个火烧后的大楼,竖在闹区10多年,没人开发;在温哥华最市中心的西乔治亚街,紧靠煤气大楼的位置,一个尾楼房在那也快十年了;大都会丽晶广场的东北角,那老先生就是不卖给当年的开发商,现在还留在那;.....人家就是不喜欢搬,或不喜欢翻新,或不喜欢进一步开发,你能怎么办?


上海市最牛的“插头之家”(钉子户):位于静安区武定路,局长,区长都来过。老板娘开了家小店,晚上做做插头司机的生意很乐惠的。周围都建成了高楼,他们就是不肯搬。说是强迁时老板娘一桶汽油浇在身上,和n多人对峙两次。现在政府妥协了,警察看到他们都绕道的。开发商曾经答应给他们的价钱是一套大房子(街面,哪里不知道)外加200w,他们要400w。结果人家都开发完了,就留他一家在那作了风景线。

北京“最牛钉子户”现身海淀区甘家口5号楼,那可离钓鱼台国宾馆太近了。甘家口一带那可是80年代的部长区。现在有一座楼房被拆得只剩一个单元门的一二层了,像个孤岛一样在楼群里,而且已经好几个月。仅余的这套房子在3门103号,房主是60岁的胡宝来女士,之所以没拆是因为胡女士在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问题的症结在于她希望开发商在购房合同里明确新房的产权性质和房产证办理责任,但没有得到满足。“产权不落实在文字上我们感觉不放心,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这种回迁房的房产证应由开发商办理,而不是现在合同里写的开发商协助我们办理。” 开发方是北京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老李。甘家口房管所的王主任说,新楼的产权性质很可能是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估计目前还没最后确定,“不过现在审批比较严,产权应该不会有问题,但胡女士怕买到产权不清的房子的担心也可以理解。”王主任表示会从中协调,使事情尽早得到解决。


《史密斯夫妇》版,左为女主人吴蘋,右为男主人杨武。



《霍元甲》版

  
《TIME》版


《超人》版


《勇敢的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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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
评论
杨子 回复 悄悄话
据报,法院作了六次和解,也没达到目标。
倒是地头蛇,区长先生的软硬兼施,晓以利弊,
立马见效。

杨武同意异地搬迁,开发商统一在街面开发一间
同面积的商住两用房。

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多。不过双方也会学乖点了。

uh-oh 回复 悄悄话 已经解决了 :)
uh-oh 回复 悄悄话 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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