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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大方地让李嘉诚走?天塌不下来 与 本性难移

(2015-09-15 23:05:07) 下一个

罗天昊一发表“别让李嘉诚跑了”,让本来就不彰的中国经济形势更显诡异;同时,也让本来就对市场不满、对权钱交易不满、对卖国家利益者不满、对李类得了便宜就溜走不满、对为富不仁不满、对社会腐败不满、.... 的社会,更加戾气。长和集团撤走中国资产是事实,有点过桥抽板也是事实。但为何他这样做?长和的发言人认为,属正常的商业行为。

这就说明了几点:
1)大商业家这么趋利,没有社会担当,怪不得被人质疑;
2)既然大商业家以趋利为准则,那就不该给它太多的“钱权交易”;过去有人给,那时双方合意的事;
3)既然大商业家以趋利为准则,那就说明目前大陆的大势对他李家的生意至少不利;
4)对李家效益不利只有四种:一是大陆的经济层面真的不大好,看不到“前途“;二是“江核”日下,大势所趋;三是夜路走多了,担心遇到鬼、遭遇“秋后”算账;四是,别的地方可能更有一方天地等着他去开发、发财。

除此之外,真的想不到别的。

“瞭望智库”的罗氏文章,说到了商业市场的本质是“逐利”,想去哪就去哪;但他李嘉诚20年来在中国获取财富的性质,不仅是商业市场那么简单,他的地产生意、港口生意都和大权力资源相伴随。因此,罗氏得出:他李家的地产的财富、港口财富并非完全来自于市场,所以他李家不能单纯地想去哪就去哪,想走就走。文章批评李嘉诚,这个人不顾念当年的官方对他在基础设施、港口地产等领域的大力扶持,一旦遇到中国经济遭遇危机,他就不停地抛售,造成全国很多行业的悲观情绪,其道义高点已经失守,“合作时借权力,卖出时说市场,双重标准,让人不耻”。

这让我想到95年前后,长和系在温哥华也演过类似的一出,也被本地的西方主媒体所不耻,让原地产商、慈善家,后来的BC省督林思齐所不耻。看来,一个人的道德本性是难移地。当年省督林思齐就说那个地产商为富不仁,不知回馈社会,结果溜了。。。。。

 

--- zt:  黄小鹏: 让李嘉诚大大方方地走,天塌不下来

近两年,李嘉诚重组资产受到社会各方高度关注。

李嘉诚频繁重组旗下资产,在世界范围内重新进行布局,意图不外有三:

一是产业调整意图。即收缩地产投资,加大基础设施和其他行业投资,不论是香港还是中国内地的房地产业,均已经历十年左右的繁荣,花无千日红,防范行业风险是任何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李嘉诚当然也不例外。
 

二是区域调整意图。即加大对欧洲投资,相对减少在香港和中国内地投资。欧洲虽然老病缠身,难有暴利机会,但胜在投资回报稳定,且法律风险极小,对李嘉诚这样的大规模资金自然有吸引力。

三是家族财富传承意图。李嘉诚和他的儿子们,不论是成长环境、教育背景,还是价值观和社会政治资源都有相当不同,李嘉诚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要让家族财富顺利传承,资产布局必须与下一代拥有的资源相适应,回避各种风险是李嘉诚谋求百年基业的一着棋,这个动机对中国人来说并不难理解。

有人说,李嘉诚不能说走就走,他还对内地和香港负有未尽的责任。当然,任何企业都有其社会责任,例如回馈社区、回馈社会,但李嘉诚并不比别人负有更多的义务。李嘉诚特定时期从中国内地获取财富,也不应成为他承担额外义务的理由。人们现在看到的是厚利,其实,这些利润里有其商誉成分,也有风险回报的因素。

房地产业与公权力关系特殊人皆尽知,但客观地说责任不全在企业,企业如果有违法应该严肃执行法律,而不是不让人走那么简单。某些行业在某些阶段获取暴利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有法不依”成为潜规则,二是法律存在缺陷或漏洞。不论哪种原因,都应该从完善公权力运作入手,反思如何完善制度,而不应该对企业于法律之外施加道义约束,如果随便编个理由不让人走,其他房企是否会感到害怕?其他与政府打交道的企业又如何形成稳定预期?脱离法治轨道行事,企业无法形成稳定预期,社会经济如何能稳定发展?强留一个李嘉诚,打击的会是更多企业的信心。

以经济困难为由阻止企业撤资,不仅很难执行,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只会吓到准备进入中国的投资。再说,任何产业都有兴衰周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的正是灵活的进入退出机制,现在中国正在进行产业升级,需要引进更多代表未来的资本,让搞房地产的李嘉诚大大方方地走,天不会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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