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创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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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阶梯》第四章 如何迈开永恒的第一步

(2009-08-18 10:07:07) 下一个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 28:13)。

  世人要得上帝的怜恤,条件既简单公道,又合情合理。

  上帝并不要我们作什么难事,然后才肯赦免我们的罪。我们不必长途拨涉,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朝圣,也不必苦待己身,向天上的上帝证明我们的一片诚心;或将功补过,自赎己罪。我们只要认罪悔改,弃绝罪愆,就可得蒙怜恤。

  使徒雅各说:“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
雅 5:16)惟有上帝能赦免人的罪,因此我们当在上帝面前认罪,同时也当彼此承认所有的过失。你如果得罪了朋友,或邻舍,就当向他认错,他的本分就是欣然饶恕你。

  此后你还得祈求上帝赦免你的罪;因为你所伤的弟兄,是属乎上帝的,伤了他,就是得罪了造他及救赎他的主。这件案子于是就呈到独一的真中保,我们的大祭司面前;“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他又能“体恤我们的软弱,”能洗去我们一切的罪污。(
来 4:15)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认罪,就是没有实行蒙上帝悦纳的第一步。我们若没有经验过那种“没有后悔”的懊悔,没有以真正诚实自卑的态度和忧伤的心承认罪孽,憎恶自己的过犯,这就是表明我们还没有真正的求饶赦;既没有求,当然就得不到上帝所赐的平安。人先时所犯之罪不蒙赦免的唯一原因,就在于人不愿谦卑虚己,遵行真道的条件。关于这一点,我们已有很明确的教训。无论是公开还是私下的认罪,都应当真心诚意,自然的表明出来,来不得半点勉强。认罪之时,不可游离其辞,或轻忽从事;我们也不要强使未曾觉悟罪恶真相的人出来认罪。

  只有从心底发出的认罪,才能达到怜悯无限的上帝那里。诗人大卫说,“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
诗 34:18)诚实的认罪,必定是确切的,必是承认某一具体的罪。所犯的罪,或只须向上帝承认就可以了;或是须在受损的人面前承认的;有的是开罪于大众,应当在大众面前承认的。但无论如何,认罪时务要确实指明所犯之罪为何,爽直的承认出来。

  在撒母耳的时代,以色列人远离上帝,就受罪的恶报。他们对上帝失了信仰,无从察觉上帝有治国的权能与智慧,不信服他有保卫他们,替他们伸冤除害之力。他们背离了掌管宇宙的大主宰,反求象当时四周的异邦一样,受人君的治理。后来他们确实的认罪说,“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
撒上 12:19) 这才得到平安。他们那已被定的罪,必须承认。他们忘恩负义的罪,重重的压着他们,使他们与上帝分离。

  没有真实痛悔与改正的认罪,是不能蒙上帝悦纳的。我们的行为须有根本的改变,一切冒犯上帝的事必须完全除净。这才是真心为罪忧伤的结果。我们自身所当尽的本分,圣经已明明的列出了:“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赛1:16,17)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还人的当头和所抢夺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结33:14,15)保罗论到悔改的事说:“你看,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
林后 7:11) 当罪恶泯灭了道德知觉之时,犯罪的人便看不出自己品行的缺憾,感觉不到所犯之罪的重大;若不诚服于圣灵使人知罪的能力,人就会成为睁眼瞎,对自己的罪视而不见。他纵然认罪,也不是出于真心实意,每次认罪,总必加以推诿,说,若不是因为某种环境所迫,他必不致做出这件或那件可责备的事来。

  始祖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以后,就深觉惭愧惶恐,他们最先唯一的心理,就是要设法推诿自己的罪恶,逃避可怕的死刑。主审问他们的罪时,亚当就将自己的罪一部分加在上帝身上,一部分推到妻子身上。他对主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女人则将这罪推在蛇身上,说,“ 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3: 12,13)这就是说你为什么造蛇?又为什么准蛇进伊甸园里来呢?这种推诿的话中,无异于指责上帝应当对人的堕落负责。

  自我辩解的精神,发源于谎言之父,此后亚当的后裔,也都表现这种精神。这样的认罪,不是受圣灵的感动而来的,不能得上帝的悦纳。真实的悔改,必使人自担己罪,率直的承认出来,不掩遮,不虚饰。他必如那可怜的,连眼睛都不敢举起望天的税吏说道,“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这样认罪的人,必得称义,因为基督必用他的宝血,代替真正悔改的人恳求。

  圣经所记载真悔改,真谦卑的模范,都显明认罪不可推诿,不可自称为义。保罗不但不敢为自己掩饰,反将他的罪从那最黑暗的一面描写出来,不想丝毫减轻。他说:“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徒26:10,11)他毫不迟延的宣布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提前 1:15) 谦卑伤心的人,为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对于上帝的爱,与十字架上所付的代价,就会有相当的认识。凡真正悔改的人,必会在上帝面前,认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儿子向慈父认罪一样,圣经上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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