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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欧洲的贵族婚姻

(2024-02-25 04:51:59) 下一个

成语门当户对源自于中国古时人们对婚姻的一种看法,讲的是婚姻双方家庭在财富社会地位方面要大体相当。尽管如此,却没有哪朝哪代对此有法律上的约束。皇子娶了平民百姓的女孩,女孩就是皇子夫人,皇子如果被封王,他的夫人无论何种出生都是王妃,他们的子女享受着王子们的一切特权和继承权。即使是庶出也不例外。

而在古代的欧洲,尤其在神圣罗马帝国以及帝国废除后产生的国家,还有斯堪迪纳维亚半岛的国家的贵族,尤其是高等级贵族的婚姻是非常讲究门当户对的,而且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欧洲其他国家虽然对此没有法律约束,却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做出种种制约。从而确保贵族血统的纯正。所谓高等贵族,是指那些有领地治理权的贵族。贵族们的婚姻因而被分成了两种。一种是门当户对,即婚姻双方的家族的贵族级别不相上下,为平等婚姻。另一种是非门当户对,即一方(往往是男方)家族的贵族级别比另一方的高,被称为摩干那提式婚姻,也叫左手婚姻。前一种婚姻,无需多谈,双方实力相当,子女也就能继承爵位和家产。

而对于后一种婚姻即摩干那提式婚姻情况就复杂了。这种情况历史上基本都是男方的贵族级别高于女方,或者女方干脆就是平民家的女孩。这样的婚姻虽然法律是认可的,但是女方以及她所生子女是不能算作男方家族成员的,因此不能承袭男方家族的贵族特权,如果男方死了,女方和她所生子女甚至都不能出现在官方主办的葬礼上。虽然没有政治地位,但生活上还是有保证的。男方如果先去世,家族必须保障女方的生活不因丈夫的去世而降低,子女也能继承父亲的私人财产,但是像贵族头衔封地宫殿之类的非私有财产就别想了。当然,如果女方有等级低的贵族头衔,那她的孩子自然也就获得和母亲等级一样的头衔。子女也就随母亲的姓。

既然摩干那提式婚姻有这么多限制和不平等,为什么还会存在呢?欧洲那么多高等贵族,难得还愁找不到合适的配偶吗?不是的。这种婚姻主要出现在两种情况下。

刚才说了,这种婚姻基本都是男方贵族头衔高于女方。如果男方已经有过平等婚姻,而且有了继承人,那么二婚时会考虑摩干那提式婚姻。毕竟后继有人了,不必考虑那么多限制了。

另一种情况可以说是被迫接受的摩干那提式婚姻。一些家族为了确保继承人不受来自家族内部的挑战,或者说为避免因争夺继承权而发生家族内部自相残杀的惨剧,特意为一部分儿子选择摩干那提式婚姻。这样,这些儿子和他们的子女就自动失去了继承权,从而确保了家族继承人的地位。

当然,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家巧也有跳上枝头成凤凰的时候。通过册封也可以让摩干那提式婚姻变成平等婚姻。如果摩干那提式婚姻男方面子够大,可以请求国王或皇帝册封自己的夫人足够高的贵族头衔,那么这个婚姻就转变成了平等婚姻。有时出于某种原因,国王或皇帝也会主动册封,从而使摩干那提式婚姻变成平等婚姻。比如上述第二种情况。当继承人已经完成了继位,地位已不再受到挑战或威胁,已经当权者也明白自己的地位是来自于其他兄弟子侄的牺牲,所以也就会主动册封,从而使摩干那提式婚姻变成平等婚姻。

有意思的是,欧洲各王室的册封都是相互乘认。所以,即使自家王室不给册封,也有获得其他王室册封的可能。因为平等婚姻的原因,各个王室间其实都是亲戚。舅舅册封外甥或外甥媳妇的事历史上也有过。比如,瑞典的贝尔纳多特 (Bernadotte) 家族的四位王子由于不符合家族法律的婚姻而失去了瑞典亲王的头衔和公爵头衔。后来他们和他们的孩子都获得了他们的舅舅卢森堡大公阿道夫 (Adolph) 册封的伯爵头衔。

一般情况下,摩干式婚姻的子女即使不通过册封,也能获得较低等级的贵族头衔。

到了近代,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很多国家都废除了贵族制度,再加上人们认识到了近亲繁殖的危害,那些剩存的王室也就不再讲究婚姻的门当户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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